作者camry2006 (http://ppt.cc/hWhD )
看板Kaohsiung
标题[公告] 新增板规 6-10
时间Wed Jun 4 15:26:01 2014
增订板规
6-10 违规文若因超过系统退文时间,则以水桶替代。
经查自 2009/2/26 起
检举区设定的时效性为一个月内
z-3-3-7-3-339
如果违规文章已达水桶规定
予以公告水桶,此则无异议。
但如果
违规文章已达退文规定
依PTT系统设定,
板主只能对七日内的文章施以退文
超过此系统时间者,站方也不接受申请补退
板主并非电脑,无法详阅每一篇文
经常只是大致阅览一下,难免有遗漏之处
需有赖板友於检举区推文提醒未注意之处
倘若只是因为超过系统时间,便予以放纵不追究
如此对遵守规定的板友及已被惩处之使用者实为不公平
故予以增订规定
以上规定於 2014/06/09 00:00 正式实施。
另外,引用前板主 hightemper 的一段话
检举者只尽告知之责,并无判罚之权。
最後裁决者仍然是版务群。迁怒至检举人也只是欲加之罪。
这就像乱丢菸蒂被民众检举被开罚单,怪检举的人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的。
有疑虑请直接寄信跟板务沟通。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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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hsiung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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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BY) (NC)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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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amry2006 (111.254.116.227), 06/04/2014 15:27:03
1F:推 jorden2895 :总觉得退文规定像是追溯权,超过7天就应该不予追究 06/04 16:40
2F:→ jorden2895 :,高雄板也没有很大量的文章,版主超过7天没有发现 06/04 16:40
3F:→ jorden2895 :违规也算是失职,如果觉得压力大可以再增加一个版主 06/04 16:40
4F:→ jorden2895 :,不然这个规定会引起很多嫌话 06/04 16:40
5F:→ gy39764 :会吗 06/04 16:45
6F:→ camry2006 :增加到满四位板主 就一定不会发生这问题? 06/04 21:31
7F:→ camry2006 :不要违规就不会被罚 这道理很难懂? 06/04 21:34
8F:推 ra065311 :基本上这和板主数量跟板主是否勤阅文没有太大关系 06/05 12:11
9F:→ ra065311 :5/31~6/4的文章总数就有372篇 平均一天有74篇 06/05 12:26
10F:→ ra065311 :如果不算删除的文章 06/05 12:26
11F:→ ra065311 :5/25~5/31的文章总数475 平均一天68篇 06/05 12:27
12F:→ ra065311 :即便板主每一篇都阅读过 有心人士要违规还是可以钻 06/05 12:28
13F:→ ra065311 :例如我若把2013/11/29的文章修改成买卖文 06/05 12:29
14F:→ ra065311 :依照6-4是要退文并水桶的 但是这已经超过六个月 06/05 12:30
15F:→ ra065311 :要退也退不到 这样也是板主失职吗? 06/05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