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fiscol (大树 宋)
看板Kaohsiung
标题Re: [问题] 房间租赁问题
时间Thu Jul 28 02:35:04 2011
一般而言,租赁契约在支付定金的时候,就等於已经成立了,详细的白话说明,
可以参考下面的网址
http://0rz.tw/hzrj6
那契约成立之後,会怎麽样的法律效果呢? 也就是不能任意解除契约,就算
还没开始入住(比如说六月给定金,约定九月入住)也是一样,因为契约已
经开始发生效力了;如果想反悔的话,可能要付出违约金之类的赔偿(主要
还是要看那个租屋契约里面怎麽规定就是,一般的话,可能是定金被房东收
走);但反过来说,出租人也有履行契约的义务,比如说约好在九月一号
提供某栋房子出租,他就要想办法在那天把那个房子清空,让承租人入住
,不然也是要付一笔违约金。
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为什麽都签完约了,才发现没房子住,一般租屋契约上,
都会写说地址跟楼层,甚至是XXX号房或靠南/北面的套房。而且都付定金了,
就算没有签租屋契约,也该有个定金的收据之类的吧....
(如果真的有人愿意给我一笔钱,然後还不要我跟他签借据,我一定会爽死)
然後再补充一点,在外租屋如果不想被房东随意进入的话,可以请锁匠把
门锁换新(不过旧的锁还是要保存起来,等搬离时要回复原状,然後最
好跟房东先知会一声换锁的事),这样一方面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就算是
租来的套房也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外人不得随便干涉你私领域的活动),
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掉不必要的纠纷与怀疑。
以上就提供一下自己的经验,给原PO做参考罗
1F:推 yudgrayman :推实用 :)) 07/28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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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Recat :这招不赖...但是前提要确定自己不会有任何状况产生@@ 07/2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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