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P (ツンデレ大好!)
看板KanColle
标题[公告] fonlinian 水桶一周
时间Sun May 11 02:06:25 2014
经检举
#1JRYo62D 推文中
→ fonlinian:不用担心阿 反正你不就一贯的抄抄和盗图
隶属人身攻击
版规2-1 水桶七日
如来信举证midd版友曾抄袭和盗图之证据可解除水桶
另外也告诫midd版友 你的文章多次在版上造成争论
其实也是有在游走 版规2-1挑衅 这一条的灰色地带存在
并不是单纯触犯版规的问题
只是如果自己的文章或是意见在一个群体之中会引发大多数人的反对意见
一方面是你的文章表现手法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你发文时心态的问题
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之後在这版上发文和推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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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1.238.6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KanColle/M.1399745188.A.95C.html
1F:→ ryvius0723:水统w 05/11 02:08
2F:→ apaapa:海统(?) 05/11 02:09
3F:推 dderfken:还好不是水铳 05/11 02:10
4F:→ Feliciano:版主是狮迷? (逃~ 05/11 02:10
5F:推 gn00465971:(合掌) 05/11 02:10
6F:推 jimmily:出桶後记得先大造几发 05/11 02:11
7F:→ BIGP:对耶 XDDDDDDDDDDDDDD 错字 05/11 02:11
※ 编辑: BIGP (36.231.238.69), 05/11/2014 02:11:41
8F:推 david10ne:水 统一 05/11 02:12
10F:推 dderfken:如果真的翻出证据来只是解桶奖励不太够阿 05/11 02:13
13F:推 midd:我要说明一下 y贴的连结内容 就是我在巴哈跟人吵架 他们公开 05/11 02:16
14F:→ midd:呛我他们没骂过我 我气不过 贴他们骂我的文在我巴哈部落格 他 05/11 02:16
15F:→ yumikohu:看来某板友的确是有抄袭的疑虑? 板主你要不要考虑一下w 05/11 02:17
16F:→ midd:们去告 我就被巴哈站方以盗文理由处罚了 05/11 02:17
17F:→ midd:S贴的连结,对方是在网路上骂我 被我告到法院 後来和解 他气 05/11 02:18
18F:→ yumikohu:可是不能举证说每个人都一定知道有这回事阿 05/11 02:18
19F:推 LegendEpic:转WIKI资料没附上出处算不算抄袭? 05/11 02:18
20F:→ midd:不过 就在他部落格贴那篇文 我想当时应该不要叫他公开道歉才 05/11 02:18
21F:→ midd:是 05/11 02:18
22F:推 bben900911:在被告有利的反举证之後,总不能只是说说吧~? 05/11 02:19
23F:推 Doracacazin:wwwwwwwwwwwwwwww 05/11 02:19
25F:→ midd:过去吵架的事情被挖出来 是我跟人吵 也没什麽好辩解说我是什 05/11 02:20
26F:→ midd:麽原因跟人吵 只是因为有人质疑 所以我只好为我自己辩解 05/11 02:21
27F:推 yumikohu:那麻烦板主来认定一下吧 05/11 02:22
28F:→ midd:另外S贴的那篇 我原文是在巴哈不营利的文 我问过人依照法律 05/11 02:23
29F:→ midd:合理报导使用是不违反着作权法 大概就这样 05/11 02:23
30F:推 caps5302:不违反着作权喔..... 阿还不是盗图 讲那麽多有用喔 05/11 02:24
31F:→ midd:嗯 不是盗图 盗图是拿了别人的文说是自己画的 05/11 02:24
32F:→ mark0912n:我想到最近颇出名的某位政治人物FB... 05/11 02:25
33F:→ weiyilan:不告而借,谓之偷 05/11 02:25
34F:→ midd:那法律大概有问题了吧 05/11 02:27
35F:推 LegendEpic:你知道吗? 写论文时没放上引用的出处 就算抄袭喔 05/11 02:28
36F:→ LegendEpic:图 表格 文字 都是一样 05/11 02:28
37F:→ midd:那我跟你说谢谢喔 我如果未来写论文我会附出处喔 是说我现在 05/11 02:28
38F:→ midd:就都有附了 05/11 02:28
39F:→ weiyilan: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代表他就是全部 05/11 02:29
40F:→ midd:是没错啊 不过提供错误片断讯息造成误解 这手法我过去一直被 05/11 02:29
41F:→ midd:这样搞 05/11 02:29
43F:→ weiyilan:实际上你就是没写出处,被搞怪谁? 05/11 02:30
44F:→ midd:那个连结很明显可以连过去喔 而且那篇文是我不短期间之前写的 05/11 02:31
45F:→ midd:而且 转贴跟我吵架的人骂我的文 当时我是有贴出处 不过因为 05/11 02:33
46F:→ midd:那个版洗文章清文章很快 连结很快就失效了 05/11 02:33
47F:→ jizzmonster:大家都在夜战 又不是川内.. 等到早上再来看好了 05/11 02:33
48F:→ odanaga:夜战主义 05/11 02:40
49F:推 dderfken:那张图连表格配色都一样阿...都快变成盗连了 05/11 02:53
50F:→ midd:因为那时候是分享 想说单纯非营利 加上有问过法律 就没加 05/11 02:54
51F:→ midd:後来开始接这方面的稿子写给出版社 他们提醒以後我就会开始加 05/11 02:56
52F:→ midd:了 05/11 02:56
53F:推 weiyilan:转文都要告知了,这是基本礼貌吧 05/11 02:56
54F:→ midd:嗯啊 所以後来都尽可能会告知 不过巴哈那边 唉 得罪巴哈总管 05/11 02:58
55F:→ midd:我试过开新帐号去跟其他作者请求授权 结果人家还没回 我的帐 05/11 02:58
56F:→ midd:号就被锁了 所以 真的 不要得罪人 唉... 05/11 02:58
57F:推 NickSwisher:好惨喔 是得罪了方丈了吗 05/11 03:20
58F:→ midd:不 是我过去造孽得罪太多人 05/11 03:21
59F:推 kudoshaki:今天如果有人「分享」我的小说,只给连结没写作者出处 05/11 07:47
60F:→ kudoshaki:我一定告到他翻过来... 05/11 07:48
61F:→ moriyaorange:建议一下改成入渠168小时XD 水桶=高速修复材 05/11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