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YAWARA (朝霞之前奏)
看板KS_NewDebate
标题Re: 几号投票啊!!
时间Fri Apr 13 22:39:10 2007
※ 引述《fyhgooi (fyhgooi)》之铭言:
: 今天投票了~
: 结果如下...
: 1号吴逸凡18票
: 2号吴定恒19票
: 废票 6 票
: 总计43票
: 两位皆无过半且差距甚小
: 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囧
: 择日在投!!!!!!!!!!
: 报告完毕XD
〈二〉社长
2、采全体社员投票选举,在社团课时公告投票日期、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正
式投票时须出席1/2一、二年级社员选举方为有效,否则择期重选。
3、候选人必需得总票数1/2以上方认定当选,否则取得票数最高的两组候选
人择期重选,采1/2绝对多数制。
4、废票视同出席投票,但不列入得票计算。
这里有个疑问,如果是在校一、二年级社员未达1/2出席投票,当然投票不算,
但是看学弟这样讲皆无过半,应该不是出在这个问题,
所以是出在废票数的认定上。
但以社章来看,规定当中废票视同出席投票,换言之它是计入投票率,
不过因不列入得票计算,所以不应该算入第三点中的总票数中,
因此,废票不会造成候选人不过半的原因。
第三点的不过1/2,应该是指超过两组候选人竞选时才会发生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发生时取得票前两名进行第二轮选举,
但这次的情形是本来就只有两组,所以除非同票数,
不然应该没有不过半的问题。
所以学弟们要不要确定一下选举效力?
我个人认为没有差距甚微的问题,事实上就是已经有了多数与少数,就算仅是一票,
但就效力来讲,以社章看,我倾向认定选举已有了结果,
没有择日再选的必要性。
另外,多出新的候选人这件事更是难以想像,
除非是今天的投票出席率未达1/2,(就算是如此,也很难解释可以有新人选)
不然以社章看,完全没有新候选人可以投入选举的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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