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dai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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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今天去看学弟的心得(2/1)
时间Fri Feb 2 00:15:16 2007
进度依旧卡在前面所说的部分
有部分组别已经写出 申论稿,正方论点大致固定下来
神奇的是,他们竟然每组讨论出来的东西都一样
依据他们的说法是因为资料每组都一样所以出来的东西也一样
根据我所改到的两份稿,相似度大概80% ╮(﹀_﹀")╭
论点呢就是
依据 行政院伦理委员会的xx条例指出
生育的目的在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生育权的拥有………
+
根据 宪23 告诉我们 只要不违背 …………四项原则之下
人民的权利应该被保障,代理孕母没有违反所以我们应该保障
+
一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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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篇申论稿 (两组大同小异,引的法条都一样)
这就是今天正方的情形
修改的状况:
1. 缺乏推论,补强推论的不足
他们的推论容易变成 框框+框框
┌─────────┐ ┌─────────┐ ┌─────────┐
│ 人民有生育的自由 │→ │ 不违背宪二三规定 │→ │ ………… │
│ 生育权很重要 │ │ │ │ │
└─────────┘ └─────────┘ └─────────┘
框框内的解释,框框与框框间的连结,通通没有做出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不太懂到底哪里出问题,因为他们把整句法条都写上
所以整个篇幅是满的,又讲了一堆xx重要,应该保障
当我说你都没有推论时,它一直没有办法相信╮(﹀_﹀")╭
不过没差,这届学弟我觉得跟我这届有像,还满喜欢问问题的
说一下就可以很快进入状况(值得注意的是,通常点头之後,还要在反覆两三遍
修改、说明,学弟才回跟你想像中要求的一致)
我觉得明天去时,应该会有很大的改进
2.太执着框框+框框,就是一定要有 A+B~的模式
不习惯作情感诉求,应该说他们不知道什麽较情感诉求(他们问我什麽叫情感诉求)
今天我说代理孕母会希望拥有跟它拥有血缘关系的小孩时,他们一直觉得资料没有
我回应说你可以试着讲讲看作情感上得诉求,评审应该很容易接受
他们说不会作情感诉求,并且认为这没有说服力、没有证据
3.价值推不出来,这点造成他们反方的瓶颈,因为反方绝大部分资料的理由
不外乎违背伦常、工具化、商品化(很多对跑来问我要怎麽推)
这点我想要说一下,这方面的问题本来就很难说了,需要点嘴炮的功力
很明显的学弟没有,而且高中生要推这方面的东西,我个人觉得点困难。
他们被受困住了,他们太执着於演辩中的东西,忽略了社会潜藏价值对於
人们的约束力(个人觉得这需要点社会学的概念,有没有人对社会学有研究的
快跳出来吧),我想这代理孕母/同性婚姻/基因实验/安乐死 等等
都是有类似的困难 (所以这可以列为以後社课的内容,个人觉得这要有学过比较
容易理解跟讨论)。
4.正方方面同样对於自由等等的权利没有办法说明,把它变成理所当然
好像就这样,有些我想不起来了(刚刚看到 这上面就有说了)
补一点:
尝试着去区分现状下各种劳务付出及捐赠行为 和 代理孕母之间的差异
ex : 当佣人付出劳力和代理孕母有何不同?
捐赠(买卖?)精子和卵子的行为是否在反方 也能够同时合理?(物化的部分)
学长你说的这点阿,话说他们完全想不出来有什麽不同,切割也作不出来
(补充一下,个人觉得这方面的切割很有困难,而且很多资料其实都承认子宫就是工具
我好像没看到有否认的)
还有因为我早上爬不起来,我每次去都有学弟会先走,
有一部分的人皆失之交臂,他们的进度好像还停在两天前吧
另外有一部份的人,都很少来讨论,甚至不到,有点麻烦
在台北的我建议你们要先想论点了,我不觉得高二学弟会有迸出什麽妙招
尤其是反方,话说不要在像名校盃一样输这麽惨了
亏我们政大演辩的人还是最多数,翻桌╯-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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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11.200
※ 编辑: jidai 来自: 163.29.111.200 (02/02 00:32)
※ 编辑: jidai 来自: 163.29.111.200 (02/02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