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7 (科科)
看板KR_Buzz
标题Re: (F17) 请重新检视被检举项目以及是否需要补充答辩
时间Mon Mar 15 19:17:46 2021
※ 引述《devise (...)》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devise 信箱]
: 作者: devise (...)
: 标题: 请重新检视被检举项目以及是否需要补充答辩
: 时间: Mon Mar 15 14:14:08 2021
: 您好
: ● 118 22 7/06 vincent1985 □ [检举] F17不当发文推文
: ┌─────────────────────────────────────┐
: │ 文章代码(AID): #1V0i6C9_ (KR_Buzz) [ptt.cc] [检举] F17不当发文推文 │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R_Buzz/M.1594016140.A.27F.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75 Ptt币 │
: └─────────────────────────────────────┘
: 针对此篇检举文,请重新检视并请想好是否需要补充答辩?
: 韩国区小组长devise
去组务查了一下前小组长zevix是在2010年2月2日上任 而在2020年5月23日卸任
而此篇检举的推文大都是2018年的推文 当时前小组长是在任的而且也有在处理版务
小组长之前曾经提及"不溯及既往原则"(The law does not operate retroactively)
目前已经是2021年了 受理检举2018年的推文有点让人难以理解 都已经三年了耶
何况前小组长当时还在任也是有在处理版务吧?
个人以为小组长在2020年10月21日
#1VZy_xzc (KR_Buzz)里的公告第一条相当不合理
1.依然受理7天以外的案件,只要从KoreaStar开板以来的案件,
以前有检举过但是仍未处理的案件,或是尚未检举的案件,都
依然处理,不受10-1的限制。
KoreaStar在2013年开版 之前也是长期有版主在处理版务
小组长却直接公告跨过历任版主受理KoreaStar从2013年开版後的所有检举案件
个人认为这公告相当不合理 常有人开玩笑隔空水桶不合理
现在2021年跨到2013年的时空水桶 想当然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感到不合理的吧?
处理版务应该是即时的吧 去处理答辩几年前的推文是否违反版规也不合逻辑
三年前的相关推文人士搞不好都没上韩星版甚至没在使用PTT了 意义何在
第二点
版主在置底的检举公告文里也有提到
同样ID不同违规事项也请在同一篇文章附上文章代码、违规推文(含色码、日期)检举
而此篇检举文并无色码、日期 照理说并不符合检举文格式
其中有些检举文的文章也几年前就早已砍文 只剩网路页面而已
不符合公告的检举文格式应该缺乏检举的效力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3.159.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R_Buzz/M.1615807068.A.EED.html
1F:推 vincent1985: 违规文章何来的色码? 03/15 19:27
2F:推 vincent1985: 此篇检举文是7/6发文,置底的板规要求检举文是10/21 03/15 19:30
3F:→ vincent1985: 才订定,我想不溯及既往原则,检举文是合乎规定的。 03/15 19:30
4F:→ vincent1985: 另外,小组长早有明言,目前检举违规不受时间限制, 03/15 19:32
5F:→ vincent1985: 在检举文已经说过很多次,不懂为何被检举人视而不见 03/15 19:32
6F:→ vincent1985: ? 03/15 19:32
7F:→ F17: 检举违规 "不受时间限制" 光这点就有疑虑和争议了啊~ 03/15 19:46
8F:→ F17: 你推文都说不溯及既往原则 XD 那检举"不受时间限制"是否违反 03/15 19:48
9F:→ F17: 这原则呢? 何况还公告了 "开版开始後的都能检举" 不适矛盾吗? 03/15 19:49
10F:推 vincent1985: 不溯及以往是指规定而言,而小组长有多次提及,检举 03/15 19:50
11F:→ vincent1985: 违规目前不受10-1限制,两者并不相冲突。 03/15 19:50
12F:→ F17: 所以我说不合理啊 为何小组长可以公告说检举违规不受时间限制 03/15 19:52
13F:→ vincent1985: 你可以问小组长,这个不是我的问题,你觉得不合理, 03/15 19:53
14F:→ F17: 为何从KoreaStar开板以来的案件都能受理? 不受10-1限制呢? 03/15 19:53
15F:→ vincent1985: 我觉得你违规没被处理也不合理 03/15 19:53
16F:→ F17: 是啊 所以我文章不是就在说这公告不合理了 你有啥问题啊? 03/15 19:54
17F:推 vincent1985: 你觉得不合理 我觉得这规定合理 又不冲突 03/15 19:55
18F:→ F17: 当然觉得不合理啊 "KoreaStar开板以来的案件都能受理"??? 03/15 19:57
19F:→ F17: 韩星版2013年开版的 等於从2013年第一篇就能检举甚至水桶成立 03/15 19:58
21F:→ F17: 我想大多数的PTT使用者都会觉的这种公告欠缺合理性啦 XD 03/15 19:59
22F:→ hateOnas: 这是最....公正的时间吧 03/15 19:59
23F:推 vincent1985: 我没打算跟你争吵,你有这方面疑虑,你自己问小组长 03/15 19:59
24F:→ vincent1985: 。而且他上任以来一直宣导,你没提出疑义,我也是觉 03/15 19:59
25F:→ vincent1985: 得奇怪。 03/15 19:59
26F:→ F17: 跨过前小组长任期和韩星版历任版主到2013年 有些超过职权了吧 03/15 20:00
28F:→ vincent1985: 这不是我的问题,谢谢,有其他的违规上的问题我才会 03/15 20:01
29F:→ vincent1985: 再回覆 03/15 20:01
30F:→ F17: 举几个ptt上发生的判决案例 03/15 20:51
33F:→ F17: 我想就算是新上任的版主 也无职权去处理前任版主时期甚至开版 03/15 20:52
34F:→ F17: 後历任版主时期的文章和推文进行水桶吧? 03/15 20:53
35F:→ F17: 请问是根据哪条规定可以去对2013年开版後任一文章推文进行检 03/15 20:54
36F:→ F17: 举和水桶呢? 而且还没有任何的时间和时效限制 ? 03/15 20:54
39F:→ vincent1985: 小组长上任没多久就宣布过,受理超过7天的检举案 03/15 21:11
41F:→ vincent1985: 後来直接在板规上做修正 03/15 21:12
42F:→ vincent1985: 关於各板受理检举期限,本来就会有些不同,怎会一概 03/15 21:13
43F:→ vincent1985: 而论? 03/15 21:13
44F:→ vincent1985: 例如:NBA板甚至只受理3天内的检举,所以各板有不同 03/15 21:15
45F:→ vincent1985: 规定是很正常的 03/15 21:15
46F:→ peter080845: 超译条文蛮好笑的 03/15 21:30
47F:→ vincent1985: 超译在哪? 都明文规定了,是还能超到哪去呢? 03/15 21:36
48F:→ F17: 这种没明定详细期限的检举方式本来就会有争议和问题存在啊~ 03/15 22:32
49F:→ F17: 後来更公告从开版2013年开始都能检举 问题和争议更大... 03/15 22:33
50F:→ F17: 你说各版检举期间不同 请问有那个版在有历任版主和小组长管版 03/15 22:35
51F:→ F17: 情况之下 新小组长或新版主去检举水桶快10年前的开版文章? 03/15 22:37
52F:→ F17: 拿NBA版来举例更好笑 新版主说开版开始都可检举水桶.... 03/15 22:39
53F:→ F17: 在NBA版可能早就被喷下台当来乱的 03/15 22:40
54F:→ vincent1985: 有疑虑或想喷的,可以对着小组长,规定是他订的。 03/15 23:32
55F:→ vincent1985: 而且NBA板并没有你说的那种情形,所以请别乱假设 03/15 23:35
57F:→ F17: 底下3F小组长就有要求检举者请去原文将推文整个含色码复制贴 03/16 09:39
58F:→ F17: 上 可见当时小组长就认为这篇检举文不符合检举文格式 03/16 09:40
59F:→ F17: 而从当时至今检举者仍未照小组长格式要求做修改 03/16 09:40
60F:→ F17: 不符合小组长要求未修改的检举文理当无效检举而论 03/16 09:41
61F:推 vincent1985: 板规明订要求色码是2020.10.21,在此之後的违规推文 03/16 10:07
62F:→ vincent1985: 检举都有附上色码 03/16 10:07
63F:→ vincent1985: 记得就是从这篇起,小组长才开始要求附上色码,先前 03/16 10:10
64F:→ vincent1985: 他人检举案也是无色码而有受理,不懂不合规定在哪 03/16 10:10
65F:推 hateOnas: 1985 现在小组长来信说我七月的检举案要有色码 03/16 11:58
66F:→ hateOnas: 叫我24小时内要补上 03/16 11:59
67F:→ hateOnas: 请你不要加色码喔 我要去加了 呜呜呜 03/1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