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v (13日是泉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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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检察厅驳回了关於姜镐童涉嫌逃税的案件
时间Mon Dec 19 14:41:48 2011
2011.12.19 08:15
12月18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4部驳回了一般人全某揭发电视人姜镐童(41岁)
涉嫌逃税的案件。检察厅的有关人士解释道:“对年度追缴税金在5亿韩元以下的偷税
漏税者进行处罚必须要有国税厅的揭发,再加上并不能确定他是否是故意逃税。”据
称,姜镐童三年内的追缴税金为每年2~3亿韩元。
韩国中央日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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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100.100
1F:→ yyyy8818:都隐退了才驳回 12/19 21:09
2F:推 kathyqueen:至少是驳回阿!! 12/19 23:58
3F:→ oyaoya:可恶!!那个卑鄙的乱爆料企业家到底是何居心啊QQ 12/20 00:22
4F:推 didolydia:唉...这种事情实在是不知该说什麽 12/20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