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TDFansClub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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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时任Ptt2站长的plover与wilo、Ricas、clifflu等站长的水球记录。 ★wilo 小根 你在吗? [11/26/2001 21:06:13] To wilo: in [11/26/2001 21:43:53] ★wilo 阿? [11/26/2001 21:44:00] To wilo: 喵 [11/26/2001 21:44:08] ★wilo 呼 停了 [11/26/2001 21:44:19] ★wilo 比蟑螂还蟑螂 [11/26/2001 21:44:31] To wilo: 唉..-.- [11/26/2001 21:44:40] ★wilo 没砍 只是停:) [11/26/2001 21:44:52] To wilo: ccc...:P [11/26/2001 21:44:59] ★wilo 嗯嗯 以为在网路讲话就不用负责 好笑 [11/26/2001 21:45:16] To wilo: 唉.. [11/26/2001 21:45:25] ★wilo 不知该怎麽形容 [11/26/2001 21:45:56] To wilo: oh [11/26/2001 21:46:05] ★wilo 你适用 plover 查询压? ^^: [11/27/2001 14:54:23] To wilo: 秘密 [11/27/2001 14:54:34] To wilo: 第二个被骗..恭喜呀 [11/27/2001 15:44:30] ★wilo -_- [11/27/2001 15:44:34] To wilo: ccc...第一个是 nbaaaa [11/27/2001 15:44:54] To wilo: 色咩咩应该会被骗吧 [11/27/2001 15:45:33] To wilo: 被踹的帐号是谁的呀 [11/27/2001 15:49:01] ★wilo wi1o是我的阿 [11/27/2001 15:49:16] To wilo: 喵 -.-! [11/27/2001 15:49:24] ★wilo 我忘了这里有有防范为然咩^^;; [11/27/2001 15:49:42] To wilo: 喔耶 [11/27/2001 15:49:52] To wilo: ccc... [11/27/2001 18:13:42] ★wilo 啪机 [11/27/2001 18:13:58] ★wilo 学我 -_- [11/27/2001 18:14:16] To wilo: 现在变成我同学在玩KOTD了 -_- [11/27/2001 18:14:41] ★wilo 阿? how? [11/27/2001 18:14:48] To wilo: 他不跟我说..:PPPPP 跟 dearyou 一样吧..不要说出去呦 [11/27/2001 18:15:16 To wilo: 好啦..881...:) [11/27/2001 18:15:23] ★wilo 喔喔 81^^ [11/27/2001 18:15:27] To wilo: 哈哈哈 [11/27/2001 18:15:33] ★wilo 笑成降^^; [11/27/2001 18:15:49] ★Ricas 你想个办法解释吧, :) [11/27/2001 23:56:02] ★Ricas 可以建议的方向, 就是保护使用者资料, 我们不代查使用者 [11/27/2001 23:56 To Ricas: 其实...MACABRA的密码我学长知道. [11/27/2001 23:57:11] To Ricas: 我觉得背後有root级的usr.. [11/27/2001 23:57:40] ★Ricas 不懂. 能不能说明确点? [11/27/2001 23:58:05] To Ricas: 我学长可以玩他帐号,而且就算他改密码,他也知道.. [11/27/2001 23:58:46] To Ricas: 这说明了一件事..有人有办法.. [11/27/2001 23:59:03] ★Ricas 他怎麽知道? [11/27/2001 23:59:13] To Ricas: 他不跟我说..我想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11/27/2001 23:59:45] To Ricas: Ptt2一点也不隐私 [11/27/2001 23:59:55] ★Ricas 这很正常.. :P [11/28/2001 00:00:04] To Ricas: 唉..那个就说是他自己设的 [11/28/2001 00:00:36] ★Ricas 先睡了晚安 [11/28/2001 00:01:04] ★wilo 小根 adm :)_ [11/28/2001 01:29:43] To wilo: ok [11/28/2001 01:29:48] ★wilo 那个 你在贴文章时,用 plover 查询? [11/28/2001 01:30:23] To wilo: 大概吧..:P [11/28/2001 01:31:28] ★wilo -_-!!! 那你想解释吧:) [11/28/2001 01:31:41] To wilo: plover板2->4->6->8 [11/28/2001 01:31:58] ★wilo 看吧 [11/28/2001 01:35:54] To wilo: 看了 [11/28/2001 01:36:20] ★wilo 小根,那个版版没隐形,有的文章 不怕被找碴?*_* [11/28/2001 01:58:03] To wilo: 我搬到另一个隐形板了 [11/28/2001 01:58:36] ★wilo 嗯嗯 我是说M起来也有的小敏感? [11/28/2001 01:58:55] To wilo: 清光了 [11/28/2001 02:04:45] ★wilo 阿? *_* [11/28/2001 02:04:57] To wilo: 连你耍色的 咩咩耍色的都清光了 [11/28/2001 02:05:21] ★wilo 发现大家都有清纯 :p [11/28/2001 02:05:31] To wilo: 一堆色版友 -.-!! [11/28/2001 02:05:47] ★wilo haha [11/28/2001 02:05:53] ★c1ifflu 呼呼 真的不是你???? [11/28/2001 12:42:22] To c1ifflu: 你以为我是神呀..那我早就把Ptt给rm * 了.. [11/28/2001 12:42:51] ★c1ifflu 呵呵 不是你就好:ppp 那就真的要想是不是MAC自己搞的了 [11/28/2001 12:43 To c1ifflu: 嗯 [11/28/2001 12:43:20] ★c1ifflu 对了 那个Leb~ 是你吗 ???? [11/28/2001 12:46:05] To c1ifflu: 对呀 [11/28/2001 12:46:14] ★c1ifflu 那....怎麽会砍掉的.... [11/28/2001 12:46:22] To c1ifflu: 我砍了 [11/28/2001 12:46:29] ★c1ifflu 嗯....因为被抓包了 ?? [11/28/2001 12:46:38] To c1ifflu: security有问题呀 [11/28/2001 12:56:18] ★c1ifflu 嗯 开始怀疑 [11/28/2001 12:56:32] To c1ifflu: 至少 sudo 就不应该装上去 [11/28/2001 12:56:51] ★c1ifflu sudo ?? sudo会让原有的问题更严重 不过.... [11/28/2001 12:57:14] To c1ifflu: 有问题的或许是人吧 [11/28/2001 12:57:44] ★c1ifflu 我也觉得是有人有问题 不过之前确实没考虑security hole [11/28/2001 12:5 To c1ifflu: FreeBSD架好就要先搞定security,否则就不要架站. [11/28/2001 12:58:59] ★c1ifflu 不是我架的呀...cccc // 你知道会是谁动的手吗 ?? [11/28/2001 12:59:14] To c1ifflu: doma,qwer,kcwu,bally,haha [11/28/2001 13:00:39] ★c1ifflu 唔....无唔....我只知道doma... [11/28/2001 13:02:39] To c1ifflu: 我觉得要去怀疑doma,风险很大很大 [11/28/2001 13:03:20] ★c1ifflu 你的意思是 很可能是他 还是 很不可能是他 还是 很难抓到? [11/28/2001 13 To c1ifflu: 对呀..至少来个对security很强很强的家伙吧:PPPPP [11/28/2001 13:04:17] ★c1ifflu 呵呵 这真的只能靠资讯系的家伙了吧.... [11/28/2001 13:04:33] To c1ifflu: 喵 :P [11/28/2001 13:04:58] ★wilo 喵 现在把 L跟K 弄回来? 资料改一下? 说消失救回来? [11/28/2001 13:04:58 ★c1ifflu 呼....头会炸掉....看file mtime跟本不准啊.... [11/28/2001 13:05:15] To wilo: 好吧..and 那个MACABRE..只能说报歉了 [11/28/2001 13:05:24] To c1ifflu: 欧耶..filename只是参考:) [11/28/2001 13:05:42] ★wilo 嗯嗯 你去弄吧 弄不实资料注册就算了 [11/28/2001 13:05:43] To wilo: ok [11/28/2001 13:05:49] ★c1ifflu filename ?? mtime... [11/28/2001 13:05:52] ★wilo 然後 上站那些改一下 [11/28/2001 13:06:00] ★wilo 降比较能解决 [11/28/2001 13:06:08] To c1ifflu: mtime..搞错了..一直想到filename去了 [11/28/2001 13:06:28] To c1ifflu: 有正直的root,才是真正的王道呀.. [11/28/2001 13:07:14] ★c1ifflu 只能说 如果这次你是被恶搞 那你真的被恶搞了.... [11/28/2001 13:07:19] To c1ifflu: 唉.. [11/28/2001 13:08:30] ★c1ifflu 我在版上说 Le~ 是你的帐号 ?? 还是不要说 ?? [11/28/2001 13:09:04] To c1ifflu: 就说我的好朋友吧. [11/28/2001 13:09:18] ★c1ifflu 唔....那在Admin wilo对帐号那篇就给你回罗 [11/28/2001 13:09:33] To c1ifflu: 那直接丢他水球好了 [11/28/2001 13:09:47] ★c1ifflu 呼 交给你吧:pp [11/28/2001 13:09:55] To wilo: 笨wilo那是我用的啦 [11/28/2001 13:16:54] ★wilo 啥? [11/28/2001 13:17:05] To wilo: 那个还是我呀 [11/28/2001 13:18:33] ★wilo 哪个? [11/28/2001 13:18:57] To wilo: ccccccccccc and zapp [11/28/2001 13:19:04] ★wilo =.=;;;;; [11/28/2001 13:19:11] To wilo: 你很讨厌耶 [11/28/2001 13:19:22] ★wilo =.= ~ 我阿知 [11/28/2001 13:19:36] To wilo: 先这样..然後改ID [11/28/2001 13:19:49] ★wilo 喔喔 [11/28/2001 13:19:55] To wilo: 喵 [11/28/2001 13:20:04] ★wilo 逼逼嘴弄得? [11/28/2001 14:40:24] To wilo: 你怎麽知道 [11/28/2001 14:40:37] ★wilo :) 都查出来了 [11/28/2001 14:40:44] To wilo: 喵 [11/28/2001 14:40:49] ★wilo 计中帐号就可以查了 [11/28/2001 14:41:04] To wilo: 喔..@@;; [11/28/2001 14:41:13] ★wilo b8704020 pts/7 IP120.dialup.ntu Wed Nov 28 01:06 [11/28/2001 14:4 To wilo: 这笨蛋 @@:; [11/28/2001 14:41:39] ★wilo 我刚丢了你啥? [11/28/2001 14:41:41] To wilo: 没有呀 @@;; [11/28/2001 14:41:53] ★wilo last -f /var/log/wtmp |grep <username>|less [11/28/2001 14:42:10] ★wilo last -f /var/log/wtmp |less [11/28/2001 14:42:19] ★wilo 那个时间 只有逼逼嘴在用计中 [11/28/2001 14:42:29] To wilo: -_- [11/28/2001 14:42:46] To wilo: 要是我就不会那麽笨了 :) [11/28/2001 14:43:02] ★wilo 而且 就那个时段他最多 [11/28/2001 14:43:04] To wilo: ccc... [11/28/2001 14:43:23] To wilo: 不完全犯罪 @@;; [11/28/2001 14:43:36] To wilo: 那是我们系系学会会长..c.. [11/28/2001 14:44:18] To wilo: 看到nlpc10.intel-lab我就晓得了 [11/28/2001 14:49:41] ★wilo 嗯嗯 219 [11/28/2001 14:49:49] To wilo: 对 [11/28/2001 14:49:54] ★wilo 呼呼 我查的呢:) [11/28/2001 14:50:04] To wilo: 所以呢 @@;; [11/28/2001 14:50:11] To wilo: 他是怎麽用的 [11/28/2001 14:50:28] ★wilo 现在很麻烦压 要看帐号管理办法 [11/28/2001 14:50:31] ★wilo 谁? [11/28/2001 14:50:34] ★wilo 你问他压:) [11/28/2001 14:50:47] To wilo: 他不说呀 [11/28/2001 14:50:56] ★wilo 就说 现在都查出来了 [11/28/2001 14:51:04] To wilo: 没有证据呀:P只有犯人 [11/28/2001 14:51:23] ★wilo [11/28/2001 14:51:28] To wilo: 我只想要有证据 @@;; [11/28/2001 14:51:43] ★wilo 喔喔 LF1205I也被 crack [11/28/2001 14:52:10] To wilo: 哈哈..那应该是KOTD太白痴了吧 [11/28/2001 14:52:29] ★wilo 嗯嗯 酱酱很糟 [11/28/2001 14:52:30] ★wilo 你看 帐号管理办法 八吧 [11/28/2001 14:52:42] To wilo: 我想大概计中电脑被装木马吧 [11/28/2001 14:52:50] To wilo: 那就八1. [11/28/2001 14:53:37] To wilo: 认定问题..要有点证据@@;; [11/28/2001 14:54:10] ★wilo 嗯嗯 除非说 b8505009 被拿去使用? [11/28/2001 14:54:38] To wilo: 可是做伪证也是很严重的事吧 [11/28/2001 14:55:08] ★wilo 伪证? [11/28/2001 14:55:17] To wilo: 那也要有证据说b8505009 被盗用吧 [11/28/2001 14:55:51] ★wilo ya [11/28/2001 14:55:55] To wilo: 干! 把计中crack掉!!!!! [11/28/2001 14:56:10] To wilo: 当初 Cshell就是bb搞的鬼,不过不晓得会那麽严重 [11/28/2001 14:59:06] ★wilo 嗯嗯 降很糟 [11/28/2001 14:59:17] To wilo: 太疏忽了.. [11/28/2001 14:59:30] ★wilo 至少来源啥都要隐藏 [11/28/2001 14:59:40] To wilo: 不过你去贴个东西,下个被玩的就是wilo吧..cc.. [11/28/2001 14:59:59] ★wilo ..... [11/28/2001 15:00:38] To wilo: 喵..不过 intel lab 没有门禁..no record.. [11/28/2001 15:00:39] To wilo: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我一直不晓得原因 >< [11/28/2001 15:02:03] ★wilo 嗯? [11/28/2001 15:02:10] To wilo: 他昨天下午跟我说的 :P [11/28/2001 15:02:26] To wilo: 然後我晚上有 *要事*, 所以今天才发现有那麽严重呀.. [11/28/2001 15:03:48] To windsheep: 大三的计中帐号是 b85 开头吗? [11/28/2001 15:14:09] To windsheep: 喵 [11/28/2001 15:14:28] ★windsheep 不知道..^^;;dove.cc和ccsun是不同的.. [11/28/2001 15:15:01] ★windsheep 印象中ccsun没有8, dove.cc是要的.. [11/28/2001 15:17:26] To windsheep: ping: cannot resolve ccsun8.cc.ntu.edu.tw: Unknown host [11/28/200 ★windsheep ccsun很多台都没有了吧..^^;;我到现在还不清楚那一些可以.. [11/28/2001 ★windsheep ccsun57是有的..我知道而已.. [11/28/2001 15:19:45] To windsheep: 来乱ping吧@@;; [11/28/2001 15:19:51] To windsheep: 等我明天考完期中考再说吧 [11/28/2001 15:22:49] ★windsheep mm..^^;;唉..^^;;超乱.. [11/28/2001 15:29:36] To windsheep: 喵 @@;; [11/28/2001 15:29:56] ★wilo 喔耶,ptt要处理:p [11/28/2001 17:32:46] To wilo: 杜奕槿? :P [11/28/2001 17:33:31] ★wilo ya :P [11/28/2001 17:33:35] To wilo: 嗯. [11/28/2001 17:33:41] ★wilo 刚刚打给我 问怎麽了 他晚点会处理 他说 降没什麽压^^; [11/28/2001 17:3 To wilo: 喵 @@;; [11/28/2001 17:34:19] ★wilo 哈哈 :P [11/28/2001 17:34:43] To wilo: 喵 @@||| [11/28/2001 17:34:53] ★windsheep 你转去ptt2law那篇, 不要用这种转录法... [11/28/2001 19:34:59] ★windsheep 把作者改成你吧.. [11/28/2001 19:35:14] To windsheep: ㄛ [11/28/2001 19:35:22] To windsheep: 那我不转了..还要改 id @@;; [11/28/2001 19:35:38] ★windsheep 我帮你改? [11/28/2001 19:35:45] To windsheep: 好哇 [11/28/2001 19:35:51] ★windsheep 只有站长转会保留该id.. [11/28/2001 19:35:54] ★windsheep 你砍了? [11/28/2001 19:36:02] To windsheep: 好了 [11/28/2001 19:36:13] ★wilo 他好烦唷 [11/28/2001 21:19:57] To wilo: 喵 [11/28/2001 21:20:11] To wilo: 等杜老大吧 @@;; [11/28/2001 21:20:22] ★wilo 嗯嗯 [11/28/2001 21:20:27] To wilo: 我终於晓得了 @@ [11/28/2001 22:43:27] ★wilo 阿? [11/28/2001 22:43:38] To wilo: 有人一直要当狗 >< [11/28/2001 22:44:00] To wilo: 难怪怎麽说都说不过他 >< [11/28/2001 22:44:36] ★wilo 可以找逼逼嘴来看吗? [11/29/2001 01:13:54] To wilo: 他人不在耶 [11/29/2001 01:34:01] ★wilo 阿? [11/29/2001 01:34:06] To wilo: 明天吧 @@;; [11/29/2001 01:34:20] ★wilo //sigh [11/29/2001 02:56:07] ★in2 你为什麽被通缉啊 @.@ [11/29/2001 18:32:39] ★in2 喵喵? [11/29/2001 18:32:57] To in2: 喵 [11/29/2001 18:33:03] To in2: 问 windsheep :P [11/29/2001 18:33:15] ★in2 酱酱 @.@ [11/29/2001 18:33:21] To in2: 喵 @_@ [11/29/2001 18:33:27] ★in2 她欺负你? 我帮你砍她帐号~ :P [11/29/2001 18:33:37] To in2: 明明就是男的呀 -_- [11/29/2001 18:33:53] ★in2 我习惯打女的她, 比较好打~ -.-" [11/29/2001 18:34:10] To in2: 色死了 -___-### [11/29/2001 18:34:25] ★in2 怎麽会? [11/29/2001 18:34:32] To in2: 喵 @_@ [11/29/2001 18:34:46] ★in2 色~! [11/29/2001 18:34:52] To in2: 我今天很乖呀 @_@ [11/29/2001 18:35:04] ★in2 我也很乖啊 @.@ [11/29/2001 18:35:14] To in2: 喵 @_@ [11/29/2001 18:35:24] ★clifflu 通缉中喔 ^^ [11/29/2001 18:54:42] To clifflu: 喵 [11/29/2001 18:54:47] ★Ricas 怎麽不能 talk? [11/29/2001 21:49:46] To Ricas: 因为在打 StarCraft [11/29/2001 22:20:08] ★Ricas 能不能给我一些时间 [11/29/2001 22:20:31] To Ricas: ok [11/29/2001 22:20:34] ★wilo 小根 我生病发烧了:~ [11/30/2001 15:22:42] To wilo: 喵 :P [11/30/2001 15:22:47] To wilo: me too :P [11/30/2001 15:22:51] ★wilo :~~~~~ [11/30/2001 15:22:58] ★wilo 小根 可以帮我连署一下 388吗?:pppp [11/30/2001 15:28:12] To wilo: ok [11/30/2001 15:28:20] ★wilo 谢谢:ppp [11/30/2001 15:28:32] To wilo: ccc... [11/30/2001 15:32:00] ★wilo -.-;;;;; [11/30/2001 15:32:15] To wilo: 哈哈哈 [11/30/2001 15:32:22] ★wilo 那个版主是老头的好朋友 他看到会昏倒啦:~~~ [11/30/2001 15:32:38] To wilo: cc.. [11/30/2001 15:32:46] ★wilo :~~~ [11/30/2001 15:32:51] ★wilo 为什麽我要连署#364 结果居然是回映文章模式 *_*~ [11/30/2001 15:40:11] To wilo: 没有呀 @@;; [11/30/2001 15:40:43] ★wilo 我是降耶:~ [11/30/2001 15:41:01] To wilo: 站长滥权 -.- [11/30/2001 15:41:13] ★wilo =.=;;; [11/30/2001 15:41:27] To wilo: 哈哈..relogin [11/30/2001 15:41:42] ★Ricas 你在吗/ [11/30/2001 15:41:47] To Ricas: in [11/30/2001 15:41:51] ★wilo :~ [11/30/2001 15:41:54] ★Ricas 我想问你的意见, 关於你的站长职位.. [11/30/2001 15:42:25] To Ricas: 怎样 :P [11/30/2001 15:42:34] ★Ricas 我觉得你太爱玩了, 这样会造成不太好的印象.. [11/30/2001 15:43:17] To Ricas: 喔..那就不要玩吧. [11/30/2001 15:43:33] 下面这一长串文章,则是水球记录见光後,站长群的讨论内容。 他们公开场合是一个说法,私底下又是另一套说法。 作者 llmmoo (明月为媒) 看板: 标题 Re: 目前的版友 时间 Tue Dec 25 18:03:33 2001 ─────────────────────────────────────── ※ 引述《wilo (沈默以对)》之铭言: 作者: llmmoo (明月为媒) 看板: : ※ 引述《Ricas (  )》之铭言: : : 那邀请他罗? : : 要不要介绍/自我介绍一下? : ㄝ,llmmoo 有一个版儿 ysdt , 之前也有在 SYSOP/Ptt2Law 发言过。 : 我已经设定罗? : llmmoo 自介一下? :P bonjour 我是大三的老人家,目前正在跟contract law cases的pdf档奋斗中 倘若再找不到copy-paste的方法,就得乖乖打几万字摘要 请不要去搜寻我在别板的文章了 俗话说疤结了就不要去揭疮,星星亮了就不用再去找烛芯 我今天的晚餐是吃麻酱面和健怡,据说昨天也是 所以说是挺乏善可陈的,但是大一国文自介写那天的晚餐反而被褒奖 从那时起,每次自介我都得思考晚餐吃了什麽 虽然欺负我是违法的 还是有些不肖子弟喊我汪汪狗,其实这跟我气质并不符 可怎麽办呢,路边有鸡啄你,你总不能蹲下啄回去吧 因此这大概就是我的昵称了 pdf档一个个跳出来,那就先降子罗,钦此 in case i don't see u tomorrow, good morning good afternoon good nite! -- 爱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怕听见的人勾起了相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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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1.212 作者: ica (超任性不良少女) 看板: 标题: :) 时间: Tue Dec 25 18:11:30 2001 ica, 叫我唉卡就好. :) 因为学校坚持要我回去修统计学分否则不给我毕业证书, 所以目前和学校与教育部奋战中. 目前最大愿望:念书, 因为要考明年初的初考. 不过到现在还没开始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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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18.238 作者: wilo (沈默以对) 看板: 标题: K 先生 时间: Wed Jan 2 09:46:37 2002 之前在 Ptt 寄了一堆信给我, 说啥要 KOTD 这帐号, 不然就是KOTDxxxx 这一类型的. 他说他之前做的都是想拿回 id. 昨天又寄信给 Ptt 说他要拿回 KOTD这帐号, 他保证会行为规矩. 然後他也寄信给卡卡: ※ 引述《KOTD (这只是代号)》之铭言: : KOTD K0TD KOTD69 KOTD1205 NOKIA1205 LF1205I : 只要我拿回一个 : 并公布入侵信箱事件的调查 还有plover下台原因 : 我就停手 1. 就算是公布 plover 何以离职, 对象也不是他. 2. 他别想拿回任何一个 id 就算是他写再多信给 Ptt 也是一样. 如果他可以拿回, 那我马上走人, 这里也没啥好待了. 3. 就他而言, 不再受理他的东西 怎麽样才能制止他 =.= 烦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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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1.121.246 作者: wilo (跟 clifflu 一样) 看板: 标题: Re: 平心静气... 时间: Thu Jan 10 11:35:05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再怎麽样也不能用「赌局」这种不合理的说法作为执行处罚的理由, : 站的法规,不是用打赌这种名义可以建立起来... 问题是他们一再不注意公告, 就连我 发文注意改善 以及 公告的判决 都不予理采了 他还会注意其他吗? 真是搞不懂 要就直接砍掉咩... 那麽莫名其妙.. 浪费一堆时间 然後呢? 如果真要强硬处理也是可以压..就跟 DavidYu 的想法很像阿. windsheep 有说他们都不看公告阿 既然不看公告, 也不注意站规 根本都当成是 bullshit 那麽他这麽样的处理有啥不何程序的地方? 等同於警告他们别再 post 了压 既然有意见, 那就自己去做或者是什麽的. 我不觉得除了 大刀阔斧 底把他给砍了之外 还有啥可行之处 成立 ptt2law 时就应该要想到这一点了. 扰乱站上秩序 连 KOTD 你要讲理都没办法了 其他还讲个屁阿. : 使用者未注意公告,可以说是扰乱站上秩序,而依情节判轻重, : 给予一段时间的停权或相关处份,用打赌这种完全没有轻重分别, : 不理性的东西来作判决说明,只会对之後的管理造成阻碍, 但是很直觉 很直接 一看就知道对错. : 而直接破坏站上司法与制度... : (使用者不理性,不代表站方可以用不理性的理由处罚之) 何以得见打赌就不理性? : 如果单单只是想为了想罚而罚,而不去考虑之後相关法规的可行性 : 那就不如废掉 ptt2law 版和这个法规与制度的讨论版, : 只需留下 violatelaw 对处份作公告就够了... 从不觉得 ptt2law 有何成立之必然性 徒增浪费时间吧 法规可行是要人能够懂其为何被惩处 重点是在人 今天再重的处罚 他都不 care 这法规有何用处? 说难听一点 他根本不怕被砍 一砍就再注册 假帐号来使用 很多东西感觉非常的假 以及 形式. -- ‥ . ╭╮┌╮ .. ▁ o ╭───╮ ζ ┌┬┬┐┌┐∣∣╭──╮.. /\! │江江..∣ ο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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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1.121.246 作者: washface (猫不吃罐头误解频生) 看板: 标题: Re: 新增 washface 帮忙 时间: Sat Jan 12 01:15:49 2002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样)》之铭言: : 喂喂,你要好好提供意见唷 :P 各位好,我是washface。 由於和wilo熟识,经常和她讨论站上的事,对於这阵子的风风雨雨也 一直在观察,是以从自己的角度提出一些想法,与大家互相讨论。 前几天看到windsheep大刀浸了一些人水桶,老实说感觉很爽,可是马 上也看到处理手法的可议之处。用「赌盘」的方式并无法使人「愿赌 服输」,只是增加对方的攻击点而已。 之前两位站长和使用者对赌,并言明赌输愿辞去站长。我亦觉得不妥。 这种古早「选举杀鸡头」的赌咒方式,并不能增加大家对站长的信任, 只是徒增热闹而已,越热闹站长群就越累,除非站长们也喜欢这样热热 闹闹。 大家在意的仍然是相关的事证和法规,所以只要这两件事情清楚,其他的 越单纯越简单越好。 我觉得绝大多数使用者并不质疑站长群对於最近这些事情的处理,因此 实在不要再横生枝节,让别人有可议之处。举例来说,wilo写德文,就是 横生枝节。 至於kotd等人,目的在於要回帐号(背後可能隐含要现在的站长群出丑的 动机),不论怎麽处理,他们都会前仆後继。因此我认为无须企图「说服」 他们。windsheep之前明确的处理方式,事证法规俱足,来一个杀一个, 我觉得这样很好。 关於前某位站长下台之事,现在的站长当然必须背负他的所有事情,因为 你在站长的位置上,就无可规避。虽然沈默不等於默认或说谎,但是选择 沈默就必须承担包庇或共犯的质疑。这是代价。 暂时打到这。 -- 你生气的理由从来不是你想像的那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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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243.132 作者: wilo (跟 clifflu 一样) 看板: 标题: plover 在 ptt2law 时间: Sat Jan 12 01:21:31 2002 行为举止,都不适宜,是该处分了。 六、网路隐私权之保护 学校应尊重网路隐私权,不得任意窥视使用者之个人资料 或有其他侵犯隐私权之行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为维护或检查系统安全。 (二)依合理之根据,怀疑有违反校规之情事时,为取得证据或调查不当行为。 (三)为配合司法机关之调查。 (四)其他依法令之行为。 七、违反之效果 网路使用者违反本规范者,将受到下列之处分: (一)停止使用网路资源。 (二)接受校规之处分。 网路管理者违反本规范者,应加重其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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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104.164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关於plover 时间: Sat Jan 12 10:49:06 2002 关於plover在ptt2law上的言行... 其自始至终...在ptt2law上..大约只是和使用者口水战.. 这部分...我记得我判过他一张罚单... 另外还有两个很重要的瑕疵 就是用分身讲话时, 剪贴上的资料是站长才查得到的.. 以及..用站长的权限, 修改文章的作者及标题(这部分不是在Ptt2Law) 关於这两点 这应是由站方的内规来处份, 也说是由比他还大的站长来处份他.. 就Ptt2Law而言, 应该管不到这部分 站长在其他地方的言行, 和站务无关就不该用到站长权限 (我常偷偷紫隐这不算啦..^^;;) 那时站上要不要处分一个站长 还轮不到我来说话..:) -- 要不要考虑迁来动物园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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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7.0.0.1 作者: ica (超任性不良少女) 看板: 标题: Re: 关於plover 时间: Sat Jan 12 11:56:40 2002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样)》之铭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 那时站上要不要处分一个站长 : : 还轮不到我来说话..:) : 这部分,当时我与 Ptt 以及 Ricas 有多次以电话来讨论, : Ptt 是觉得没什麽,给我们自己处理就可以了。 : 而 Ricas 的意见,是认为 plover 是由我聘任的, : 所以就算要解职,也应该由我来做。 : 这是在我强烈反应 plover 已经很不是认知後, Ricas 的答覆。  这件事不厘清,就会是站方的一个污点。  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人毁了整个站的形象, 尤其是那个人显然不觉得他做的事很可耻还一直对外大放厥词。-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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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18.238 作者: c1ifflu (喔耶 喔耶) 看板: 标题: Re: 关於plover下台 时间: Sat Jan 12 15:39:07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关於他下台的原因 : 我不清楚... 至少当时他是以辞职的方式下台 确定的部份: 他砍了那两个id 至於其他部份,诸如和KOTD的争端,还有叫其他版主检举 我是觉得虽有可议之处,但是没有到值得处份的地步 况且,MACABRE的信箱,应该不是 (考虑某人是出来背黑锅的) 他弄的 :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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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2.3 作者: wilo (跟 clifflu 一样) 看板: 标题: Re: 关於plover下台 时间: Sat Jan 12 17:31:55 2002 ※ 引述《c1ifflu (喔耶 喔耶)》之铭言: : 至少当时他是以辞职的方式下台 : 确定的部份: 他砍了那两个id : 至於其他部份,诸如和KOTD的争端,还有叫其他版主检举 : 我是觉得虽有可议之处,但是没有到值得处份的地步 : 况且,MACABRE的信箱,应该不是 (考虑某人是出来背黑锅的) 他弄的 :pp 这里因为 他已经离职 所以不需要在这方面厘清? 但是在我的观感里头: 1. 身为站务人员,在他人有 cracker 意图时, 说明:『应该是不会被抓到。』 2. 明知 是何人 所为,却采取隐瞒的态度? 3. 身为站务人员,本身就是更要律己。 4. 他的离职并不含有 背黑锅 吧。 就是不适任。 我说了很多次, 今天不论是 wilo, clifflu, caca, windsheep, CCHess 等任何一人, 在已经是站长的时候,就已经不具备有平常的 user 的身份了。 在 Ptt2 发言时,大家就是把你当成站长看, 而身为一个站长,拥有的权限太过於庞大, 不然怎麽会有 stary 要求 所谓的 程序正义? 在接受 站长 这份工作时,就要有所体认了。 而身为站长,基本的权力并没有不被保障, 只是要求会相对的增加许多。 综观 plover,非常值得处分, 站长任内: 1. 使用 Lebesgue, KOTD100 进行 欺骗性质谈话。 2. 使用 KOTD100 此帐号进行谩骂行为: 昵称(我是二一狗) 发表文章,修改 title 为 我是狗 3. 侵犯到 Burton 的隐私。 4. 不经由正当程序而私自砍除帐号 Lebesgue, KOTD100. 询问源由:『因为被发现了,所以砍了。』 5. 新注册 indeedva 此帐号,完全是不实注册资料, 而自己身为帐号总管,居然行使此欺瞒行为。 卸任後: 1. plover 这帐号,原要求其不再使用。 2. 持续谩骂挑衅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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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1.121.246 作者: washface (猫不吃罐头误解频生) 看板: 标题: Re: 关於plover下台 时间: Sun Jan 13 01:14:24 2002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样)》之铭言: : 不是 MACABRE 有没有在鲁阿, : 而是应不应当交代一个 犯错的站长 离职这一件事。 : 事情不是压下来,等时间久, : 也不是时间久了,就不了了之。 : 而是在做 对 的事情,不是吗? 比较麻烦的是kotd等人已经认定曾有站长(plover)恶搞他们,而他们 是根据自己遭受的经验来推断,这部分是合理的。然後当他们质疑此事 没有得到回应时,进一步推断现在的站长包庇plover、甚至是plover的 共犯,其实也很合理。 这部分的质疑不会消失,kotd等人如果要继续闹,能够扣紧的也是这个 环节。当下一次再有人提起此事时,站长们要如何回应?这应该是接下 来会面对到最棘手的问题。 继续保持沈默不一定不好,但是就要承受被质疑。 如果要这样,站长们 就要有耐性,通通不回应。像是wilo上次指责对方逻辑没学好、要他回去 上 X X X的逻辑课,我觉得就不应该。在资讯不平等的情况下,既然自己 不打算把事情说清楚,这种指责只是更落实对方认定站长有不可告人之事。 把事情摊开来说清楚是比较辛苦的作法,显然kotd等人会据予要求补偿、 想要要回帐号。要说清楚kotd受惩罚与plover恶搞是分立的两件事,大概 又是一番混战。要解释为何站方至此才公布详情,也是不易让人满意。 这里我没有比较好的想法。可是从一个使用者的角度来看,虽然站方公布 实情後会引起些许非议,但是对於Kotd等人的惩处仍然站得住脚。长远来 看,虽然比较辛苦,却是正道。 -- 这里没有既痛又痒的歌, 如果听不见细雨,请回到自己的星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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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243.132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关於plover下台 时间: Sun Jan 13 02:06:48 2002 ※ 引述《washface (猫不吃罐头误解频生)》之铭言: : ※ 引述《wilo (跟 clifflu 一样)》之铭言: : : 不是 MACABRE 有没有在鲁阿, : : 而是应不应当交代一个 犯错的站长 离职这一件事。 : : 事情不是压下来,等时间久, : : 也不是时间久了,就不了了之。 : : 而是在做 对 的事情,不是吗? : 比较麻烦的是kotd等人已经认定曾有站长(plover)恶搞他们,而他们 : 是根据自己遭受的经验来推断,这部分是合理的。然後当他们质疑此事 : 没有得到回应时,进一步推断现在的站长包庇plover、甚至是plover的 : 共犯,其实也很合理。 : 这部分的质疑不会消失,kotd等人如果要继续闹,能够扣紧的也是这个 : 环节。当下一次再有人提起此事时,站长们要如何回应?这应该是接下 : 来会面对到最棘手的问题。 如果在处理事情时就已经知道使用会有什麽回应了,事情就会比较好解决, 相对的,如果不知道会有什麽回应,再完整的想法,也难保出错... 其实现在只要考量,站方有哪些打算公布,有哪些打算惩处, 对於使用者的部份,公开的说明,点到为止就可以了, 焦点只要放在三个当事人身上(是三个吧??),使他们互相间的伤害能达到最小就好了... 我的想法是这样啦... 入侵信箱的部份,是 KOTD 和 那位同学之间的事, 如果那位同学能取得 KOTD 的谅解,就能把互相的磨擦减到最小, 这部份,可以先跟 KOTD 联系,看他的意思如何,或是请那位同学, 直接跟 KOTD 道歉,之後就是他们两人之间的问题的了... 而 plover 的部份,就要看站上追究的程度,再视情形公告了, 最起码的说明也要有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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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stary (不负人不负我) 看板: 标题: 【三】站务处理 时间: Sat Jan 19 07:10:35 2002 站务的处理可分两部份探讨: 一、纯事务性的处理: 纯事务性的处理,由相关站长全权处理即可, 举凡开设新版,选任小组长,审核帐号等等...... 除非发生争议或者有站长违规的情形,则交由站务会议讨论。 另外在选任小组长时若有疑义也可提出讨论。 二、检举事件的处理: 不管处理检举事件的版是否有专职的站长管理, 在做出任何判决前,都应先交由站务会议讨论, 特别是在判决前,还有站长的争议行为尚未处理时, 不可决断的以个人的判断进行处理, (例如KOTD不爽plover故意抓他crosspost并且还要钱, 则在plover的争议行为尚未处理之前,不可迳行KOTD违法的判决) 有时候有些站长只是刚好一两天没上来看, 不要直接认定其放弃发表看法的权利,而应等多数的站长讨论後再处理。 当初判决KOTD的CROSSPOST之前应该先处理的是plover不当行为, 可惜站方只句不说的情况,会让KOTD误认站方默许某位站长恶搞, 也是造成後来喧然大波的主要因素。 别忘了,处份KOTD的CROSSPOST并没有急迫性, 但是plover的争议行为没有先处理,就可能造成"站长不公"的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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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30.22.18 作者: wilo (哼哼) 看板: 标题: Re: MACABRE 的定位... 时间: Wed Jan 30 13:10:20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Levisxxxx我记得注册过被砍过的样子.. : 问问wilo... Levis/Levis1205 砍过 为不实注册帐号 申请 恋恋台北城看板时,被砍 : 他要重注册是因为他现在累积了6次违规, : 只要再被判一次罚单, 就是7000... : 另...我记得有判决是说不接受他其他申请id... : (我只是提供我记得的...给不给换或重申请我没意见) 不接受。 另,此帐号是因为积欠罚款 10,000,000 Ptt2$ 所以给予使用。 如他拒缴,则帐号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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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82.32 作者: wilo (哼哼) 看板: 标题: Re: MACABRE 的定位... 时间: Wed Jan 30 13:13:32 2002 ※ 引述《wilo (哼哼)》之铭言: : 他是被驱逐出境的人。 : 没有商量的余地。 说确切一些,如果要给他换帐号等等的行为, 那我现在马上就不干。 他现在能够使用 MACABRE 这帐号,已经是很宽容了。 没啥讨论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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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82.32 作者: ica (超任性不良少女) 看板: 标题: Re: 关於 KOTD和 plover.... 时间: Tue Feb 5 18:56:33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已经是有些混乱了.... : 但还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 重判?? 不重判?? 原谅?? : 不管有没有意见,还是要烦请大家发表一下, : 特别有些是本身也是当事人的情况,意见更是重要.... 我知道 Ptt 也有在看这个版 话说得直接了点如有得罪还请多包涵 无意挑起争端 纯粹个人感想 〔我认为〕Ptt 在 Ptt2Law 上的那篇申请特赦的文章很不适当 尤其据我所知之前 wilo 对她的立场就已经说得很清楚明白的情况下 〔其他人我不知道,记得 windsheep 也在 Ptt2Law 说过恢复 KOTD 是不可能的事?〕 在和站长群有畅通的沟通管道下无法取得共识而後在公开版面提出特赦要求 说实在除了倚老卖老压人之外我着实想不出其他的词来形容这样的情形 〔倒是愈来愈觉得 Ptt2 最乱的大概就是站长群,人多的关系?〕 而且为什麽那麽坚持一定要用原来的 id 上这个站?  就算只是用一个 id 发言也是要负责任的,这是我的想法。  换一个 id 可以说是重新做人也没什麽不好。  〔事实上我认为对一个站上的拒绝往来户而言,能留一个 id 上站已算宽容〕 就这样,一点意见。  其实我对 KOTD 根本不认识,对他有没有这个 id 也无所谓。  只是认为既然做出判决便不该出尔反尔,这是站方公信力的问题。  如果一句「有悔意」便可无罪开释,建议站方 Ptt2Law 也不用开了,  以後别人家要怎麽吵糖吃叫他们回家找爸妈就好。 以上指 KOTD 这个帐号,plover 看起来是真有悔意,而且也真的罪不致死,  〔通告又不是他发的〕  个人倒是倾向还他帐号,如果他还想上这个站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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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18.238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19:16:35 2002 ※ [本文转录自 Administor 看板] ~~~~~~~略 第一部份... 就 plover 的事件来说,前半段应算是站务人员失职和滥权, 站上的处份是一种负责的作法,负责的对象除了当时被他骚扰的 KOTD 还有其它的使用者(欺骗性对话.等等) 後半段就是开放帐号,私人信件涉及隐私权的部份, 就现在的了解,後半段应该算是当事人追究才论处, 站上的分野应该只在举证了,因为後半段的人员大多不追究, 所以後半段应可不论,而前半段的部份,因其已经公开道歉, 念其有悔意,其实应该再重新轻判... 且就这两日和当事人 KOTD (MACABRE) 交谈的结果, MACABRE 已经私下表示不是很想追究这事情,也大致接受了 plover 的公开道歉 (guest 於 sysop 版) 所以 plover 的部份,建议就以站务失职,站上予以免职,之後不再追究作处理... 这是 plover 重判的部份... #注:重判前,应再向 MACABRE 重新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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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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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19:28:49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Administor 看板] : ~~~~~~~略 : 第一部份... : 就 plover 的事件来说,前半段应算是站务人员失职和滥权, : 站上的处份是一种负责的作法,负责的对象除了当时被他骚扰的 : KOTD 还有其它的使用者(欺骗性对话.等等) : 後半段就是开放帐号,私人信件涉及隐私权的部份, : 就现在的了解,後半段应该算是当事人追究才论处, : 站上的分野应该只在举证了,因为後半段的人员大多不追究, : 所以後半段应可不论,而前半段的部份,因其已经公开道歉, : 念其有悔意,其实应该再重新轻判... : 且就这两日和当事人 KOTD (MACABRE) 交谈的结果, : MACABRE 已经私下表示不是很想追究这事情,也大致接受了 plover 的公开道歉 : (guest 於 sysop 版) : 所以 plover 的部份,建议就以站务失职,站上予以免职,之後不再追究作处理... : 这是 plover 重判的部份... : #注:重判前,应再向 MACABRE 重新确认.. 我觉得... 没有重判的必要... 也没有重判的理由..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还不够封杀一个id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了.. plover的部分...只停权一个id也不算过份吧.. 如果要还KOTD和plover id... 在多数站长的同意之下.. 只有用 特赦 的方式... 站老大说要放就放吧... 反正他最好安安静静的.. 要吵要闹要乱就保佑我不会发现到.. 当然, 要还id的话..前提是...多数站长同意..最简单就是投票 要还就两个一起还...如果决定要还, 就用 特赦 的名义 特赦是不用找理由的.. 上面那堆理由我个人是觉得不够强到可以改判.... 其实如果不提还id的部分.. 我还是觉得 plover方只封杀plover这个id..也没说别的不能用 KOTD方现在也还有一个id... 像目前这样不是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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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0:02:23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 ~~~~~~~略 ~~~~~略 : 我觉得... : 没有重判的必要... : 也没有重判的理由.. :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还不够封杀一个id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了.. 关於 ptt2law的那一串,其实站上的处理真的有瑕玭... 之前的不论,之後的 crosspost 的处理是有问题的... 2001/10/25, KOTD crosspost 达 20余篇, 经判处停权一个月 2001/10/31, KOTD和站方和解後复权 2001/11/06, KOTD 於11/05日crosspost达70余篇 违反crosspost 规定, 由站务会议认定其crosspost事实 罚单一张, 并声明再犯砍除id 2001/11/18, KOTD再次违反crosspost规定 依 11/06 判决声明砍除其id (Ricas判决) 以站上的法规来说, crosspost 通常都是由系统判定罚单一张, 经由罚单的累加而达到扣款的效果,但从 10/25 的判决给予停权就有问题, 之後 11/18 的由 crosspost 累犯而砍 id,由於之前有 plover 的介入(请款), 至 11/18 站方关於KOTD的处理一直到砍除 KOTD id 程序与作法上都有问题.... (plover 也因此事道歉了...) 另一部份,就是牵涉到 入侵信箱 事件... 就 入侵信箱 来看,虽然 MACABRE 拒绝站上的重新认证, 但信箱应属私人物件,已牵涉到刑事案件的准窃盗罪, 迟迟未公告或是有站务人员进行正面回应,把事件压下不处理, 根本就是站上的疏失... (不能马上处理是一回事,但没有表达要处理的意思,根本就不对..) 然而,KOTD 本身的行为,针对站上人员作的人身攻击,恐吓信件, 骂人的文章、昵称,虽然是因为站方之前对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但才应该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给予复权,也不能还他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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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0:17:32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略 : : 我觉得... : : 没有重判的必要... : : 也没有重判的理由.. : :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还不够封杀一个id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了.. : 关於 ptt2law的那一串,其实站上的处理真的有瑕玭... : 之前的不论,之後的 crosspost 的处理是有问题的... : 2001/10/25, KOTD crosspost 达 20余篇, 经判处停权一个月 这不是 第一次.. 我可以填出来的..只是Ptt2Law及SYSOP在我填文章时还找得到的文章.. 我印象中有.. 但找不到文件的我都没写.. : 2001/10/31, KOTD和站方和解後复权 : 2001/11/06, KOTD 於11/05日crosspost达70余篇 : 违反crosspost 规定, 由站务会议认定其crosspost事实 : 罚单一张, 并声明再犯砍除id 完全一样的行为...不是没警告过.. : 2001/11/18, KOTD再次违反crosspost规定 : 依 11/06 判决声明砍除其id : (Ricas判决) : 以站上的法规来说, crosspost 通常都是由系统判定罚单一张, crosspost如果只让程式抓.. 我保证一堆抓不到的.. 程式是帮人...不是只看程式.. 以上面看 得到的部分... 他是在crosspost三次後才被砍ID 同时前两次都有警告过 : 经由罚单的累加而达到扣款的效果,但从 10/25 的判决给予停权就有问题, : 之後 11/18 的由 crosspost 累犯而砍 id,由於之前有 plover 的介入(请款), : 至 11/18 站方关於KOTD的处理一直到砍除 KOTD id 程序与作法上都有问题.... 这部分..只看crosspost... 其他部分都没考虑在判决中... 所列的事实就是crosspost... : (plover 也因此事道歉了...) : 另一部份,就是牵涉到 入侵信箱 事件... : 就 入侵信箱 来看,虽然 MACABRE 拒绝站上的重新认证, : 但信箱应属私人物件,已牵涉到刑事案件的准窃盗罪, : 迟迟未公告或是有站务人员进行正面回应,把事件压下不处理, : 根本就是站上的疏失... : (不能马上处理是一回事,但没有表达要处理的意思,根本就不对..) 事实上..所有的东西.. 在事发後大约三天...所呈理出来的 大约就是你现在看到的东西了.. 不公告.. 是因为KOTD个人的言行... 如果不打算查....三十天都查不出东西... 我们在他post文章当天早上... 就确认过他信箱的东西是否被清过.. 是否如其所言有外力介入.. 大约隔天..wilo就找到是谁了.. 在查的前两天中.. 最少我..wilo, in2是表达过"一定"要公告的! : 然而,KOTD 本身的行为,针对站上人员作的人身攻击,恐吓信件, : 骂人的文章、昵称,虽然是因为站方之前对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 但才应该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给予复权,也不能还他的理由... 我有任何包庇过?? 我有骂过KOTD任何一句? 就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我有用过他任何寄到我信箱的东西类似的言语说过他? 那为何我要忍受这种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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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1:46:38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 ~~~~~略 ~~~~~~略 : : 然而,KOTD 本身的行为,针对站上人员作的人身攻击,恐吓信件, : : 骂人的文章、昵称,虽然是因为站方之前对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 : 但才应该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给予复权,也不能还他的理由... : 我有任何包庇过?? 你没有,大部份的站长也没有想包庇他,甚至不少都认为应该要公开, 要正视问题,但就整体站上表现出来的结果,严格说起来还是有... : 我有骂过KOTD任何一句? : 就算在他看不到的地方... : 我有用过他任何寄到我信箱的东西类似的言语说过他? : 那为何我要忍受这种信件?? 是的,这就是当事人的部份,也是我认为最应该听的意见... 就所知道的部份,包含你、wilo、caca (应该还有其它人)都被他用很 过份的手法骚扰过,特别是 wilo ,被他骂的很难听, 所以如果他未得到你们的谅解,站上就无权赦免... 现在已经确定 windsheep 和 wilo 无法谅解, 大致上可以确定 KOTD 的部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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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willow (*^^*~)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2:46:39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简单的说... : 要改判??上面的理由都不够强... : 不论是KOTD还是plover : 要还id??只有特赦一途了... : 投票表决吧... 噗嗤,P长辈真强,"特赦"呢。 连国家要特赦,都是要经过反覆的徵询、讨论等等,才能够通过以及宣告。 原来,只要做错事的人,表现出悔意,『哦,请你同情我吧!』 『喔,请你原谅,请你谅解。』 那麽马上就剧情大逆转,难怪一堆人要当坏人, 就连连续剧,50集里面坏人使坏个49集,50集里声泪俱下地跟人道歉, 於是,好人马上就要原谅他。 (发语词)。 你以为你是谁阿? 对,这是一个私人站,出钱是老大。 我告诉你,其他站长们,不要花时间在这儿,把这时间拿去打工, 一小时 80 就好了,也买的起比这站好很多的资源。 (当然是撇开 Ptt2 目前的长辈机来说。) 用我们的资源以及经验做下去,要架站品质不会输这里。 (four letter words.) 我们不是来帮你完成梦想,你要搞清楚状况。 我们不是为了你 Ptt 来做这些事情。 All what we do is for the users!!! 请你搞清楚状况。 你以为,有热忱的人就理应被降子践踏还有消磨吗? 你以为,做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尊重人吗? (发语词) 还有 DavidYu, MichaelHsin 等,是很值得去尊敬的人。 他们花了多少心力,你自己扪心自问,不应该好好感谢他们吗? Ptt2 在这个长辈机之前,也是状况层出不穷, 我敢保证,绝对没有 DavidYu 在时好。 难怪人家会说 Ptt/Ptt2 最大的乱源是你。 wilo 2002.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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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77.244 作者: willow (*^^*~)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3:02:40 2002 哦,对了! 当你好端端被人骂婊子、干你娘机掰、 还说要强奸你、干翻你,骂你贱货。 而旁人(就像是 P长辈您),发言:『哦,降好无聊唷~』 『唉,不要苛责使用者咩,来个特赦~』 你以为你是谁? 凭什麽为我的感觉作决断? 你真是伟大,你的面子真是大。 连我们当人的最基本尊严都抵不过呢。 有当站长的,就快离职吧。 人还是要有尊严些,心理才会健康阿。 也不用花费心思去找人接替了, 何苦造孽去伤害其他人呢? 站会烂,不是因为稳不稳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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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77.244 作者: stary (一个人万岁)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3:25:56 2002 DavidYu离开了....... Ricas离开了.... 我也待不下去了.... wilo也走了 gibson也想辞了.... p老大 你可不可以醒一醒?? 到现在 还不知道为什麽越好的站长越干不下去? 处理事情的态度不是那样子的啦...... CIH的事 你处理的烂透了 本来只是一场误会 搞到一个被拔权限 一个愤而离职 plover的事 现在又来搞这一套 不要摆一堆烂摊子 然後要那些对站有热诚的人帮你收 一个站会烂掉 不是系统有问题 是站方的心态有问题 是有问题的人反而最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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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13.247.20 作者: stary (一个人万岁)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ue Feb 5 23:34:20 2002 我的意见很简单 KOTD 不改判 plover 不改判 特赦?要特赦的话,以後我也不想在这里发表任何意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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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13.247.20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建议.. 时间: Tue Feb 5 23:48:09 2002 我是建议就维持现状吧... KOTD不特赦plover好像也没什麽理由特赦了 如果半数以上站长决定要特赦那就赦吧... 投票表决 事实上KOTD还有一个帐号... plover那边我刚去看了判决...所有id停权.. 但没有像KOTD那样不许注册新帐号... 也不算完全封杀... 似乎没什麽必要一定要特赦什麽的.. 不管最後情况如何... 我不会现在闪人.... 我会撑到情况比较稳定时再闪.. 我不知道去年八九月时发生了什麽事.. 但是我不想那时注册单一个月才审一次的情况再发生... 毕竟ptt/ptt2是我上了四年半了的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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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Wed Feb 6 12:06:57 2002 ※ 引述《stary (一个人万岁)》之铭言: : DavidYu离开了....... : Ricas离开了.... : 我也待不下去了.... : wilo也走了 : gibson也想辞了.... stary,我想辞,第一个原因是本来就没法作多长了... 其实我很想就执行 ptt 说的 特赦 (知道很多人不喜欢这名辞), 要说 法,bbs 终究只是个发表和交流的地点,而其实大部份东西都来自於 人, 只要 人 的心能够平息,宽恕与原谅其实才是处世(事)的最好方法... 但是事情发生时,毕竟我不是 wilo 和 windsheep,更不是站在最前面受到 KOTD 的乱箭攻击的对象,无论如何,都不能代替他们的感受,更不能代他们作出原谅... 记得早年为 sex 版想法规之时,曾经多次深思过 法 是为什麽而作的, 自已最後的结论是,法应该是为了保护个人该有的权益,才去执行的, 而执法者,也应该是以保謢每个人应有的权益为依归... 另一个原因就是在 ptt2的这段时间,往回翻过去的事物和现今,发现有太多的问题, 行政上有许多不该忍的被忍下来,不该打压的被打压下来, 站务人员和使用者都带着情绪表达意见,使用者不爽就恐吓、谩骂, 站务人员不爽就跟使用者打赌、叫嚣、砍文章, 从 CIH 事件时就这样,难道一点作下来谈的机会都没有吗?? 难道一些沟通的余地都不存在吗?? 夹在双方中间... ptt 大,特赦是好事,但是一定要以当事人的感受和权益为依归, 这个道理和原则说不通,只是适得其反,造成另一批受害者, 站在这原则,我拒绝执行特赦... p2 的几个站务 wilo、windsheep、Ricas、plover,站在个人立场处事, 当然是争个人权益,但是有没有试着把 个人 和 站 分开考量过, 就单以 站 的单位作考量... ptt2 站对 KOTD 的处理,有过多少的错误和瑕玭, plover 的要款手法、人身攻击,Ricas 避不处理、压下事件与接受打赌的处理态度, wilo 的帐号数目错报 和 windsheep 向使用者放话、打赌的行为, clifflu 当时的水球记录,这些都是 站 的错误... plover 很多事情都是个人行为,但是既然他当时是站长, 所作所为就代表站上,站上就应该为站上站长的错误,向使用者有所交待, 在 ptt2law 的说明,与 sysop 上 plover(guest)的发言,已经算是 plover 部份的一个收场,但为什麽其它的部份都没有反应、都没有更进一步的检讨... 面对 plover 的错很难,那面对自已的错呢?? 重判的理由不够强?? 我不是学法的,但也知道,在现实的世界中, 只要是检方未符法定程序抓人,法院就必须无条件开释人犯,连判的权力都没有, 这个理由够不够强?? 投票决定,只是看大家心情吗?? 就算是法定的陪审团, 也是一切合程序之後,才有资格对人犯定罪,行政可以投票, 对不起,法务办投票,根本上就不合法... 该说的都说出来,那该走的也要走了, 谢谢大家这段时间的相处,小飞鱼不才,本来是希望能把 ptt2 的法务带上轨道, 但面对现在的情况实在是无能为力,请原谅我这次要不负责的偷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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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Wed Feb 6 12:40:33 2002 1.我认为..KOTD的部分.. 依现在提出来的理由.. 都不构成可以改判的条件... 以他的行为...全面封杀都不为过... 但我认为留他一个ID是算合理的结果了.. 2.若有其他值得将之前判决改判的理由..请提出来... 3.投票是要投是否要特赦... 特赦本就是没有理由的... 要不要特赦 不由所有站长决定...难不成谁说了就算? 投票结果如果大多数的站长认为这样合理, 我当然不会有异议... 我对KOTD没有任何偏见... 我一再地说过他不惹我我也不会去理他... 他有几个ID也不干我事.. 问题是他作的这些事, 若是依现在这样就改判? 以後拿什麽对其他作相同事的? 别忘了现在的判决都是以後的判例 特赦不是惯例..是施恩...不会变成以後的判例.. 特赦是看人的, 判决是看所作的事的.. 4.打赌的事..我己经道过歉, 事後的补救对当事人来说, 也没有苛扣他们什麽权益了 以当时的情况...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发表搞不清楚状况的发言 事实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来贴, 这并不为过 问题是, 没一个有看过前面後面的... 不处理, 留着烂吗?, 像现在的ptt2law.. 处理??很明显我的处理有问题..所以我道歉了.. 事後处理也作了... 辞ptt2law是必要的.. 但最後我也撑到有人来接我才闪人... 我自认我没什麽地方对不起KOTD.... 我判下去的东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处请提出来.. 打赌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边闹.. 虽方法不好我也没让对方一点选择都没有 KOTD有法子自己贴的东西就没必要拉一堆人在那凑热闹.. 如果大家都不管... 过段时间一样我会去收..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会用我的方式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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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作者: willow (*^^*~)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Wed Feb 6 19:26:59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wilo 的帐号数目错报 这部分 windsheep 有存档备份, 而他宣称我在 ptt2law版上的不实帐号,是被封杀之後才注册的, 骗人。 光是 SevenSeas, NOKIA1205, LF1205I, forcrazy 等等 都是在10月以前就注册的。 很多是 AutoScan 我还有印象 SevenSeas 是 stary 通过 我没有说错。 错的顶多是 我少报了。 你去 administor 看那些 id list. 你去看注册时间。 再来说我有没有乱栽赃。 -- post 完要微笑一下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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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76.79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Wed Feb 6 21:29:55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1.我认为..KOTD的部分.. ~~~~略 : 4.打赌的事..我己经道过歉, 事後的补救对当事人来说, 也没有苛扣他们什麽权益了 对 Lipaty 的道歉在哪里??? 为什麽看到他的 post 回应还是要用呛的... : 以当时的情况... :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发表搞不清楚状况的发言 : 事实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来贴, 这并不为过 : 问题是, 没一个有看过前面後面的... : 不处理, 留着烂吗?, 像现在的ptt2law.. : 处理??很明显我的处理有问题..所以我道歉了.. : 事後处理也作了... : 辞ptt2law是必要的.. : 但最後我也撑到有人来接我才闪人... : 我自认我没什麽地方对不起KOTD.... 大部份的站长都没有对不起 KOTD,他才对不起大部份的站长... : 我判下去的东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处请提出来.. : 打赌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边闹.. : 虽方法不好我也没让对方一点选择都没有 看到打赌就有气,你到底有没有真的想过打赌不对在哪里?? 吃或是不吃你这一套,这那里叫选择?? : KOTD有法子自己贴的东西就没必要拉一堆人在那凑热闹.. : 如果大家都不管... : 过段时间一样我会去收.. :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会用我的方式来收..... plover 犯事当时是站长,用的是站长权,那麽「站」的整体在处理他的事务上 就有行政上的疏失... 原不原谅他是属於当事人的权利, 但是相对的站方却变成有亏於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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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Wed Feb 6 22:19:36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 1.我认为..KOTD的部分.. : ~~~~略 : : 4.打赌的事..我己经道过歉, 事後的补救对当事人来说, 也没有苛扣他们什麽权益了 : 对 Lipaty 的道歉在哪里??? : 为什麽看到他的 post 回应还是要用呛的... 我 说过... kissbye和Burton都有和我谈过... 而Lipaty至始至终没看过前面的文章... 就在他发表文章的不到十篇之前... 我回过他三封以上的信要他先看看前面的文章.. 之後我会比照办理.. 结果就是你看到的.. 如果你觉得我那篇的口气呛.. 那很明显你还没看过我什麽叫作呛... : : 以当时的情况... : :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发表搞不清楚状况的发言 : : 事实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来贴, 这并不为过 : : 问题是, 没一个有看过前面後面的... : : 不处理, 留着烂吗?, 像现在的ptt2law.. : : 处理??很明显我的处理有问题..所以我道歉了.. : : 事後处理也作了... : : 辞ptt2law是必要的.. : : 但最後我也撑到有人来接我才闪人... : : 我自认我没什麽地方对不起KOTD.... : 大部份的站长都没有对不起 KOTD,他才对不起大部份的站长... : : 我判下去的东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处请提出来.. : : 打赌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边闹.. : : 虽方法不好我也没让对方一点选择都没有 : 看到打赌就有气,你到底有没有真的想过打赌不对在哪里?? : 吃或是不吃你这一套,这那里叫选择?? 所以这才要有个专任的司法站长... 缺人时我出来顶...我是管板务的...本来就不适合出来弄... 你以为我又有选择了吗?? : : KOTD有法子自己贴的东西就没必要拉一堆人在那凑热闹.. : : 如果大家都不管... : : 过段时间一样我会去收.. : :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会用我的方式来收..... : plover 犯事当时是站长,用的是站长权,那麽「站」的整体在处理他的事务上 : 就有行政上的疏失... 原不原谅他是属於当事人的权利, : 但是相对的站方却变成有亏於他... plover的部分..... 在当时我也不只一次提醒过他... 水球记录中有一次....我想很多人都看过了.. 那当时, 我还没资格管他...能作的提醒我也作了... Allpost事件发生後...我也提醒过他...这也是我那时所能作的唯一的事 要怎麽处理他...我想我还没资格说话.. 就我看的到的部分...站方没任何地方亏待他过.... 至於我看不到的部分...我看不到也就不知道.. 至於plover因水球事件被全面封杀... 我一开始也没注意到判决是这麽重... 要改判不是不可以...问题是在p老大贴了那篇後.. 若是KOTD要不回id而就在这时plover改判成可以留一个或是注册别的.. 那KOTD会怎麽想? KOTD的部分我坚持没有改判的余地, 除非有目前没提到过的好理由 要回复id, 只有站方同意特赦... plover的部分我没意见...有人有什麽好解法方式尽量去作.. 就酱... Ptt2law相关的文章我几天内也都不会回应... 真的没人去理最後我就会用我的方法去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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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hu Feb 7 01:29:08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 ~~~~略 : : 对 Lipaty 的道歉在哪里??? : : 为什麽看到他的 post 回应还是要用呛的... : 我 说过... : kissbye和Burton都有和我谈过... : 而Lipaty至始至终没看过前面的文章... : 就在他发表文章的不到十篇之前... : 我回过他三封以上的信要他先看看前面的文章.. : 之後我会比照办理.. : 结果就是你看到的.. : 如果你觉得我那篇的口气呛.. : 那很明显你还没看过我什麽叫作呛... 我觉得你那篇口气呛...你如果之後会更呛,我也不反对, 那是你个人的自由,但是从使用者的眼光来看,那就已经是呛... : : 大部份的站长都没有对不起 KOTD,他才对不起大部份的站长... ~~~~略 : 真的没人去理最後我就会用我的方法去收... 算了,我也很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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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gibson (小飞鱼)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hu Feb 7 01:54:09 2002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还有...新任司法站长, 上任另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处理信箱的事... : 现在的情况是...走了一个站务, 封杀了一个id, 但事情一样没解决! : 在我来看...就像你说的...事情挑明了来说...总是有好处.. : 情况没有比之前糟...但是问题一样还留着..... 没有比之前糟,但却很难好了...-_- 一直在想,最好的结果就是 KOTD 和站上公开道歉, 努力去取得所有人的谅解,而站上给他一部份的宽容, 从此之後就相安无事...(还 KOTD 这 id 是不可能了,也不合理) 但是,在面对两方面的时侯,我却发现,对於 KOTD , 还能有三分把握让他公开道歉,但对於取得站上站务的谅解, 特别是 wilo ,竟然连一分都没有... 真的很无力....跟之前 CIH 的情况一样... 就算犯错的人愿意道歉,愿意负责,却永远取不到谅解,只能是个遗憾, 只能是平行线... 但对於绝不愿意原谅犯事者的当事人,又能说什麽,伤害已经造成, 道歉也只是表达,永远无法补救些什麽... 叹... 然而现在说什麽已经太晚了,这两天的文章,就当是小飞鱼期末的 情绪反弹好了,随便看看,不用管有什麽内容了... 我在 ptt2 的信都砍了,在这也没有看版,之後会把密码用乱数改掉, 记得要把版友拿掉,免得之後被别人注走... 就这样...呛了那麽多,在此跟大家表达歉意...先走了.... -- ╭╮╭╮ 鱼.‥. ╭──╮╭╮│└─╮╭──╮╭──╮┌╮─╮ ◥◣ .* 飞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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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3.24 作者: willow (*^^*~) 看板: 标题: Re: plover 与KOTD.... 时间: Thu Feb 7 02:45:50 2002 ※ 引述《gibson (小飞鱼)》之铭言: : 没有比之前糟,但却很难好了...-_- : 一直在想,最好的结果就是 KOTD 和站上公开道歉, : 努力去取得所有人的谅解,而站上给他一部份的宽容, : 从此之後就相安无事...(还 KOTD 这 id 是不可能了,也不合理) : 但是,在面对两方面的时侯,我却发现,对於 KOTD , : 还能有三分把握让他公开道歉,但对於取得站上站务的谅解, : 特别是 wilo ,竟然连一分都没有... : 真的很无力....跟之前 CIH 的情况一样... : 就算犯错的人愿意道歉,愿意负责,却永远取不到谅解,只能是个遗憾, : 只能是平行线... : 但对於绝不愿意原谅犯事者的当事人,又能说什麽,伤害已经造成, : 道歉也只是表达,永远无法补救些什麽... 叹... 道歉,是要诚心诚意,不是那种态度。 而不是道歉了,就一定得接受。 有点强制接受的意味? CIH的状况差很多,不能相提并论。 我要谅解他(KOTD)什麽? 请告诉我。 难道我要为我一分底谅解都没有而感到缺歉? 这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尤其是 对使用者太绝?! : 然而现在说什麽已经太晚了,这两天的文章,就当是小飞鱼期末的 : 情绪反弹好了,随便看看,不用管有什麽内容了... : 我在 ptt2 的信都砍了,在这也没有看版,之後会把密码用乱数改掉, : 记得要把版友拿掉,免得之後被别人注走... : 就这样...呛了那麽多,在此跟大家表达歉意...先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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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56.123 作者: in2 (wilo头好大一颗~ :P ) 看板: 标题: Re: 不是说过,公开场合发表时,意见要一致? 时间: Tue Feb 12 01:53:19 2002 ※ [本文转录自 Administor 看板] 作者: in2 (wilo头好大一颗~ :P ) 看板: Administor 标题: Re: 不是说过,公开场合发表时,意见要一致? 时间: Tue Feb 12 01:45:08 2002 喵喵~ ~_~ 我同意 Ptt大大的说法, 我们不要太苛责使用者, 要多为她们想想. (这也是更新程式的动力不是嘛? ) 可是我们酱子的做法, 应该是要保障好的使用者, 可是我们现在呢? 很明显的 KOTD (或者 M???? ) 在 Ptt2Law 上面, 一看就知道是来乱的. 我们为什麽要跟她讲什麽道理? 事实上我决得酱酱做, 已经有点在保障坏人了(?) 而且, 我们为了她的事付出太多代价 (这我想不用说, 大家也都知道) 站方处理 plover 的事情的, 我觉得酱酱的态度是对的, 必竟我们要严以律己 (且 plover 已经有点夸张自不在话下) 但是如果我们己经自问很用心经经营的话, 就不应该让别人来挑战我们的底线了. 我的看法是我们组成站长会议, 当我们认为某个使用者已经在做这种事 (挑战底线? 我想不到什麽好名词? @@ ) 的时候, 可以经过站长会议 (可能要 1/2站长出席, 等等等等) 决议 (要出席 1/2通过, 等等) 就可以强制直接把她的帐号砍掉, (这方面再想想看要怎麽措词) (经站长会议, 站长群认为本站无法提供该使用者须求(?)) (反正就是虽然我们要砍人家, 不过还是说的好像错在我们这边酱子~ ;p ) 大家的看法呢? 我是真的决得没有必要让 KOTD 来闹. 我们应该把精力花在更多有义意的事上, 服务大众, 而不是把大家的精力花在处理少数不安份使用者在那边撒野~ :X 如 Izero在 zoo的 SYSOP贴的: 作者 Izero ( 不良兵团镇团宝 ) 看板 SYSOP 标题 Re: 经验值?? 时间 Mon Oct 29 01:41:07 2001 ─────────────────────────────────────── 以下为本站的一些规矩, 使用者与站方的契约: 0. 本站为私人站,并非公开空间,不愿意遵守规定者请勿登入本站。 1. 遵守站方的一切规定(不论是注册之前的旧规定, 或注册之後的新规定) 2. 遇争议性事件, 服从站方的处理. 3. 在本站不做任何犯法之事(如贩卖大补帖..等), 若有违反, 站方有权做任何处置 使用者若在此站从事违法行为, 责任由该使用者自负, 本站不对其言论,行为负责 本站不欢迎徵一夜情, 援交等使用者, 违反此类站规的使用者将受到严格的处份 4. 愿意填写真实而完整的个人资料.(站方一定也依法必须保密) 5. 同意您以後在此发表的文章, 站方和版主有收入的权力 若您『不愿意』遵守以上的规定, 请立即切线, 谢谢合作 注册时的规定已经把本站是"私人站"这个定位讲的很清楚了 ;) 作者 Izero ( 不良兵团镇团宝 ) 看板 SYSOP 标题 Re: 经验值?? 时间 Mon Oct 29 02:22:52 2001 ───────────────────────────────────────<s <deleted> 问题回到原点: 如果您觉得这个站的sysop很烂, 那就请不要来吧. :) 如果大家都觉得zoo的管理很烂, 那大家自然就不会来这个站 :) 物竞天择 适者生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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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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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30.37 作者: washface (猫不吃罐头误解频生) 看板: 标题: Re: [公告] ptt2 不欢迎来闹事的使用者 时间: Fri Mar 15 04:59:41 2002 我是一个局外人,但是整件事情从头观察到现在, 所有的内幕也都知道... 我认为windsheep目前的处理是恰当的。 站长群本来就不必讨好所有的人,与其浪费时间在kotd这些只占百 分之一的恶质使用者身上,不如好好服务另外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想要讨好所有的人,下场将是好的人离开。 --- 站长群中唯一对不起kotd(及其众多分身与友人们)的人只有plover。 在发觉plover行为有异时,站长们(包括wilo、clifflu、gibson等)都 曾试图为kotd做一些补救(针对plover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伤害这部分), 但结果都被kotd及其友人的恶劣言行搞砸了,到了最後没有任何人同 情kotd、也没有人认为他值得原谅,整件事情就像一沱大便,知情的人 避之唯恐不及,只剩这个版上一群苍蝇不断盘旋。 到了最後站长们终於做了这阵子以来最明智、也是对这个站的未来最有 帮助的决定: 「跟据 2002.02.28 站长会议, 有超过半数的站长投下赞成票, ptt2 将不再对 KOTD/MACABRE 提供任何服务.」 昨天windsheep砍除最近的一连串文章,同时对这些捣乱者发出最後通牒, 也是正确而必要的。 --- 另一方面,我也相信kotd及其友人感受到的委屈是真实的,我认为你们摆脱 耻辱感的唯一机会是上法院,在法官面前,所有你们认为被掩盖的事实都可 以曝光,而你们这阵子表现出来的法学训练和民主素养也可以翩然展现。 --- 纯粹发表感想, 不做任何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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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96.131 作者: llmmoo (the patter of rain) 看板: 标题: Re: [公告] ptt2 不欢迎来闹事的使用者 时间: Mon Mar 18 05:32:00 2002 (咳..觉得自己对这板没什麽贡献,来填一下发言记录的旁观者...) kotd怎样耍泼,大家不说也了然於心 但是站长群位在舞台灯各方聚焦之处,光越亮 影越深 他们抓住了plover不正确的行为来吵,站长群难免会有损及白羽之慨 你对kotd怎麽做,他们都只会回避其词,专拿plover来堵你的嘴 问题就在於站长群要怎麽来说明plover事件,我是指公开说明,而不是只私下撤职 我对要怎麽个说法没有意见,只要能说得过去就可以 可是你要说给大家听啊,不然永远都会被他们抓着来旧事重提 伤疤已经在那里了,不把它拿出来晒晒太阳还是不会好 站方不代表一定不能出错,也不需要对他们保证以後不出错 只是光太亮了影太深了,一个政府官员贪污,大家多少会怀疑天下乌鸦一般黑 在ptt2站上,相对於站长群,他们处於弱势当然对隐私更是敏感 站长不用跟使用者泼妇骂街一般见识 但plover可议之处未做说明,确实是一个争点 不然你看这麽久了,每次吵到後来还是说回这点 偏偏站长们对这点又最不好反驳,这也被他们看准了来戳 所以我个人认为真的不妨找机会公开说明 以後他们怎麽闹呀违规呀,站长们判决起来就能站在比较稳的立基上 ※ 引述《washface (猫不吃罐头误解频生)》之铭言: : 我是一个局外人,但是整件事情从头观察到现在, : 所有的内幕也都知道... : 我认为windsheep目前的处理是恰当的。 : 站长群本来就不必讨好所有的人,与其浪费时间在kotd这些只占百 : 分之一的恶质使用者身上,不如好好服务另外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 想要讨好所有的人,下场将是好的人离开。 : --- : 站长群中唯一对不起kotd(及其众多分身与友人们)的人只有plover。 : 在发觉plover行为有异时,站长们(包括wilo、clifflu、gibson等)都 : 曾试图为kotd做一些补救(针对plover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伤害这部分), : 但结果都被kotd及其友人的恶劣言行搞砸了,到了最後没有任何人同 : 情kotd、也没有人认为他值得原谅,整件事情就像一沱大便,知情的人 : 避之唯恐不及,只剩这个版上一群苍蝇不断盘旋。 : 到了最後站长们终於做了这阵子以来最明智、也是对这个站的未来最有 : 帮助的决定: : 「跟据 2002.02.28 站长会议, : 有超过半数的站长投下赞成票, : ptt2 将不再对 KOTD/MACABRE 提供任何服务.」 : 昨天windsheep砍除最近的一连串文章,同时对这些捣乱者发出最後通牒, : 也是正确而必要的。 : --- : 另一方面,我也相信kotd及其友人感受到的委屈是真实的,我认为你们摆脱 : 耻辱感的唯一机会是上法院,在法官面前,所有你们认为被掩盖的事实都可 : 以曝光,而你们这阵子表现出来的法学训练和民主素养也可以翩然展现。 : --- : 纯粹发表感想, : 不做任何回应。 -- 一期一会 这是茶道中的一句话 意思是说,错过这一刻 就没有机会再遇见了 u r my shining star~i want to b ur shining st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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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8.151 作者: washface (猫不吃罐头误解频生) 看板: 标题: 对於KOTD/MACABRE事件的看法 时间: Fri Mar 22 15:27:49 2002 我不是站长,所要说的也不代表任何站长的意见,纯粹是想列举我 所看到的事实、以及我对这些事情的看法。 我当然不是在做客观的评论,我有我的立场,从下面的发言中自然 可看到我的立场和我所持的理由。我无意和任何人辩论,基本上也 不做任何回应,不愿阅读者请自行跳过。 --- 关於kotd事件,众人所质疑的部分,站方大部分都有说明,现在发 言攻击站方的使用者,似乎不愿花时间去看这些旧文件,或者已经 看了,但是看不懂,或是没看到自己想要的部分。 kotd的行为和站方所做的处理,windsheep做过一个简单的时间表, 请参阅本版(Ptt2Law)#64。 其间曾发生MACABRE帐号遭人入侵事件,相关事实如下: 2001.11.27下午5点, MACABRE帐号遭人入侵。此事由piranha写信向 Ricas检举,并立即由wilo展开调查。 隔天wilo即根据伺服器的上站记录找出入侵者,并且趁其上站时与其 联系,对方坦承入侵MACABRE帐号。 wilo以丢水球方式欲向MACABRE进行身份确认,但MACABRE说他不 相信wilo任何话,并以脏话回应,两人随即中断沟通。 wilo将调查结果告知Ricas,Ricas表示由其接手处理此事。 由於MACABRE为注册不实帐号,Ricas认为此案不成立,自然也无可 说明之处。请见本版#39、#40、#41。 数日後,plover辞去站长职。 接下来一段时间,不断有使用者要求站方说明MACABRE帐号遭人入侵 事件、以及plover离职原因,站方均未针对这两件事做出回应,因此不 断出现文章抨击站长群违法、共犯、包庇。 2002.1.28,站方发出公告,说明plover离职原因。请见本版#105。 1.30,站方对MACABRE帐号遭人入侵事件提出说明。请见本版#113、#115。 2.4,发生plover公开其帐号、密码事件,请见本版#121、#122。 2.4,plover使用guest帐号於SYSOP发表道歉信并说明相关事件因果,请 见SYSOP#493、#494。 (注,此两篇文章被不明人士删除,请见Ptt2Law#329-332,但站方已将其复原) --- Ricas认为MACABRE为注册不实帐号,因此站方无须为其提供任何服务; 再加上MACABRE态度恶劣、也不信任站方,引此在感情上、道义上,站方 皆无必要提供任何协助,除非透过司法程序。Ricas的想法并非没有道理, 但是当站方不对这件事做完整交代,代价就是要背负涉嫌共犯、包庇的质疑。 在「控告方(即受害者)不存在,因此站方无须回应」这样的前提下,部分 站长间曾丢水球讨论,接下来应该如何回应使用者,这就是某些使用者指控 「站长群串供」的由来。而事实上站长们後来就采取沈默的方式,不回应 这个事件,如此虽然「没有说谎」,但是当然仍会遭受怀疑。 另一方面,站长群之间一开始并未对相关事件做详细讨论,因此也没有一 致的共识可以对外公布,直到gibson整合大家意见後(他对此付出相当多心 力),才公开说明。比如像MACABRE这种注册不实帐号,到底应该享有 多少权利,站方应该提供哪些服务,就讨论了好一阵子。 基本上,plover的滥权是其个人行为,其他站长一开始并不知情,知情後也 没有人想要袒护他,更遑论共犯之说。 就MACABRE帐号遭人入侵事件来说,站长们能够尽速查明骇客身份,并 且备妥相关调查证据以待未来可能的司法调查,已经算是尽到责任 了。在网路上有能力破解BBS帐号密码实行入侵的大有人在,这部分并非 站长们能够百分之百防范。 --- 综上所述,我认为唯一对不起 KOTD/MACABRE 的只有plover,他们之间是 要私了还是透过司法程序,由他们自行解决。另外应负起相关责任的是wilo 和Ricas:由於plover是wilo引荐的,wilo当负识人不明之责;Ricas以MACABRE 为注册不实帐号之由不回应相关事件,在实质上引发使用者对於站方包庇、 共犯的质疑,Ricas应负判断错误之责(这点恐怕会有较多争议,但我认为 如果一开始就公布详情,长远来看其实对整个站比较有利。而事实上,入侵 事件调查结束後,wilo、windsheep、in2等人就主张立即公布)。 --- 我个人的看法是,站长和一般使用者是不对等的,站长握有权力、站长拥有 较多的资讯,因此在发生争议事件时,站长应受更严格的约束与自律。当使 用者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会不断发出质疑是很自然的事,如果站方不能 具体做出回应,使用者升高攻击也是权力弱势者必然采取的手段。然而当使用 者的手段变成骚扰、辱骂、恐吓、或直接把质疑转为不实指控时,使用者的 道德性立即被削弱,不再值得同情。 整个 KOTD/MACABRE 事件中,站长群中除了plover之外,没有人违法失职, 但在处理过程中,的确有引人合理质疑的瑕疵。这些瑕疵本来是对kotd有利的 ,但是这些有利情势都很快被kotd本人及帮其说嘴的朋友扭转为对其不利。 我认为其中关键点在於kotd本人的误判,他似乎认为他的帐号被停权是被陷害 和打压的结果,因此站方应该还其帐号。但是根据之前的事实和判决,kotd 被停权和plover滥权、MACABRE信箱被入侵,是不相干的。 --- 在这些事件後,使用者或许会有下面这些反应: 1.Ptt2是烂站,站长群不值得信任,我以後不来了。 2.我很想来Ptt2,但是我不信任现有的站长,我要求换人来服务我。这样的人 可以去跟mourning报名。 3.站长们违法失职,我要透过司法程序告你们。 以上是比较正大光明、而且有效的手段。 另一些使用者像是: 4.kotd之流,用骚扰、辱骂、恐吓、发动朋友对站方做不实攻击等,企图逼 使站方就范。 5.kotd邀来的友人、或是自认充满正义感的旁观者,不断在版上灌水、或对站 方做不实攻击,如果站方不给满意答案,就是要继续闹下去。 以上4、5类属恶质使用者,我认为站方应依规处理,删文章、砍帐号,都是正 确而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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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44.46 作者: c1ifflu (喔耶 喔耶) 看板: 标题: 对话记录 (wilo) (fwd) 时间: Sat Mar 23 04:22:11 2002 本文为我和wilo的对话记录在某部份内取出而成 ^^;;; 希望不会造成意见扭曲,又能保持某程度的可读性 至於剩下的部份,会依本文内所述 (第四页左右) 的方式补上 //wilo 已重整 04;45 ※ 引述《^^》之铭言: c1ifflu: 先想想,现在比较像是要以 "人性的站方" 作为诉求吧...hmmm c1ifflu: 我想要的做法是: c1ifflu: 先把站方要公布的报告贴出去 wilo: 第一, 站方乐意协助司法调查, 并会在有搜索票时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wilo: 第二, 对於公告过的事情, 站方没有任何协助阅读的义务 wilo: 第三, 站方对於已经处理过的事情, 亦没有任何回应以及协助之义务 wilo: 第四, 使用本站不是义务, 服务站民更不是义务 wilo: 第五, 申请者有详阅版内公告之义务, 站方无任何解释之义务. wilo: 第六, 以无证据、非理性、污蔑等态度,站方一概不理,并行清除之权责 //补: 这里不保证任何事,不因长期的稳定服务而代表服务是应该的。 c1ifflu: 嗯嗯,这些东西该是要让那群家伙了解的 "基。本。原。则" c1ifflu: 但是在另一方面来说,如果直接把这样的内容丢在Ptt2Law上头 c1ifflu: 会让其他的新进 (或伪。新进)人员觉得站方很残暴 c1ifflu: 可是实际上 我们是 *看似* 充满爱心的啊...cccc wilo: 比起 那一篇不欢迎xxxxx 的好多了 :) wilo: 第七, 在严重违反学术公约的情况之下, 站方没有任何道义上之义务 wilo: 收拾任何使用者留下之残局,亦无任何讨论空间。 c1ifflu: 我想把这边总体分成两项去论定: c1ifflu: (目前他们大概就只能就这两点批评) wilo: 第八, 站务人员有任何违反操守之事, 除确切了解详加辅导之外, wilo: 并严加追究相关责任. c1ifflu: 1) 关於 MACABRE 帐号入侵一事,站方已排除由站务人员进行之可能性, 故调查终结。 c1ifflu: 但站方将乐意与检调机构合作。 c1ifflu: 2) 站务人员非由站民选举产生,因此.....(与站民投票意见无关,再修饰) wilo: 第二点倒是画蛇添足之举^^" c1ifflu: (我还没讲完勒:pp) wilo: ok :P c1ifflu: 站务人员之产生,乃是由於root及阶层管理之体制产生,因此如果要讨论 的话,我们只应对root (Ptt/in2)负责。 c1ifflu: (糟,忘了:p) wilo: :ppp c1ifflu: 3) 版上的事情自然依版规处理::普通看版的事务,交由ptt2Law处理,Ptt2Law 之事务 wilo: 对於隐藏版, 公开版, 等等也要再定义一下? c1ifflu: 由站长群处理,而站长是受到root之委托及认命。 c1ifflu: 因此,就算在与站长群的争端中,发现Ptt2Law受到站长的把持, 也没有惊讶的必要。 c1ifflu: 酱酱,我这几天应该会有一些闲时间吧,就把东东打到LawDiscuss罗 ?? c1ifflu: 预定会有两组标题: c1ifflu: a) 行事方式 (指/讨论 该怎麽进行沟通策略) c1ifflu: b) 发文内容: c1ifflu: - 站方公告A (重述站方立场) c1ifflu: - 站方公告B (重述调查经过) c1ifflu: - 站方 (版) 公告 A (Ptt2Law重新恢复运作,一切请依规进行) c1ifflu: o 依格式申请 c1ifflu: o 一事不重覆 c1ifflu: o 违者杀无赦 wilo: 格式也要定义清楚 c1ifflu: o 站长是天才 <==这一点最重要啊 wilo: 我认为现今格式宜重整 c1ifflu: (格式没有吗 ?? 印象中wind~有弄过一组喔 ??) wilo: 注音文 杀! c1ifflu: 酱酱,重定Ptt2Law的格式 ?? wilo: 滋事声援者 杀! c1ifflu: (注音文水桶~~~~~) wilo: 对 *^^* c1ifflu: 呵呵 反正就是 版上只准有 c1ifflu: 1) 申请文 (调查开始) c1ifflu: 2) 公告文 (调查终结) c1ifflu: 3) 讨论文 (仅限在站方/版 许可之内) c1ifflu: 4) 後续讨论: 如果没有办法令管理者决定重判,那麽整串文章将在公告後某天 进入 wilo: 建议一天 c1ifflu: 。 c1ifflu: 觉得是灌水的也可以斩立绝啊 c1ifflu: 我是想3天啦:ppp wilo: 三天太久了 :p c1ifflu: 不过这种都是参数,想要改也很快咩 ^^;;;; wilo: 以及关於站方没有能力处理的: hacker 事件一概请检调单位处理 c1ifflu: 反正就处理到想处理为止罗 c1ifflu: 你觉得处理到那终结,就处理到那啊...cccc (管理的人啦,不一定指你) wilo: ok. 那看来 Ptt2Law水桶要很大 :p c1ifflu: 时间限制 (後续讨论) 给三天,关水桶也关三天 这样正好:p c1ifflu: (水桶上限....对喔) c1ifflu: 不过假如是多重身份就考虑砍罗:p wilo: 多重帐号继续使用其他帐号发言 则 -> 1. 砍? c1ifflu: 当然 c1ifflu: 不过ptt2law要谁管是问题 突然想到 wilo: 降子吧 我们讨论我们挂名? c1ifflu: 可以啊 不过等到下周一再放 ??? wilo: 那当然 c1ifflu: 酱酱 1) 有时间讨论 c1ifflu: 2) 我周六周日难以上站,恰好闪过 ^^ wilo: 呼呼^^" 我也是 :ppppp 作者: 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 看板: 标题: Re: 新标题 时间: Sat Mar 23 11:19:39 2002 ※ 引述《stary (喵喵与呱呱)》之铭言: : ※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梦)》之铭言: : : 最後.我只能说.. : : 去年10/28本就是我一个难忘的日子... : : 刚好又接ptt2的看板总管.. : : 接这个是要服务大家, 那时前站长间不知道什麽事(现在我还是不知道) : : 注册单半个月审一次...一不过又要半个月 : : 申请隐板要一个月 : : 所以才接这位子的.... : 嗯 关於申请隐版的部份 我想是我的不对 : 当时已有退休的打算 但苦於寻觅不到接任的人 所以一直没有做出决定 : 当时的时间点应该是在9月份~10月份, : 因为搬出宿舍,所以连网路都没有了,也因此根本没办法上站, : 更别提处理版务了....这点是我的失职没错 : 其实你们真的做的很好 : 只是....遇一次经验学一次乖吧! : 这种类似以前文革时期的批斗大会用法,我早在Ptt政治版见过了, : 只能更加提醒大家,以後看人,看朋友要更加仔细一点, : 一失足,可能真的是千古恨啊........ : : 当站长没什麽了不起...我小时候也当过站长 : : 当站长是要服务大多数的bbs使用者...不是上来跟使用者吵架的.. : : 现在不满ptt2站方的主力是 ptt的站方.. : : 是资讯系的学生.... : 那其实也不是Ptt站长的多数,而恐怕反而是某人认识的朋友.... 像KOTD那种人我看多了... 处理那种事我一点都不会手软... 随他们怎麽骂对我一点影响都没有... 看板事务照动... VCD看一看要休息了再来看他们耍宝.... 我还常叫wilo火气别那麽大... 叫大家能不要陪他们在那边玩就不要下去一起玩... 结果现在多了一群站长在吵.. 别的站长都是白烂他们自己都不是?? 所有的站长都会滥权就ptt的最好?? 真的是很看不起现在这些新一代的网路使用者... 其实ptt站方那边.. 我觉得最不爽的是.. 明明是ptt那边的个人恩怨... 却要到这边的SYSOP来吵...(我指的是前不久的事) 现在ptt2law上ptt的站长.. 也是直接指着这边的站长骂.. KOTD跟信箱那堆只是他们的藉口.... (到底那群人有几只了解事情的经过??) 没这些藉口他们也会找别的藉口 ptt2上发生的事...我还会想耐心地去弄.. ptt的站长间的恩怨....我连理的欲望都没有... 这里管不到ptt... 管得到ptt那边的却不管? 本来想说现在着力点应该大了点... 却发现实际上跟我刚上任时一样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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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82.151 作者: in2 (夜半老鼠吱吱叫:X) 看板: 标题: Re: [闲聊] 时间: Thu Jun 6 01:58:49 2002 ※ 引述《Ricas (  )》之铭言: : 我可以接受 in2 对我的这些努力的否定 呃 @_@ 如果这个是控制码的话我就咬你~ :Q 如果这不是的话, 不知道你何出此言? ^^? 我倒觉得没能早早把 KOTD 这种败类解决掉实在很对不起大家~ ^^""" -- ☆ 大 ☆ 布 ☆ 丁 ☆ 要 ☆ 幸 ☆ 福 ☆ 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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