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45682 (XN)
看板KNU
标题Re: [校园] 校内抽菸合法了?
时间Mon Nov 15 00:54:32 2010
※ 引述《peri1204 (湮)》之铭言:
: ※ 引述《cutejaja ( + + )》之铭言:
: : 到底现在学校还禁不禁菸?
: : 为什麽不管男厕女厕 反正一下课 瘾头一来就有人在里面抽菸?
: : 或者是楼梯间 停车场 机车道等等场所
: : 是学校已经全面开放吸菸了吗??
: 从来都没有合法过 而且A栋大门口还有一条"本校全面禁菸"的装饰品
: 最近还算抓的比较凶 但是就变成躲猫猫 所以厕所菸味变很重
: 建议把校规惩处的部份改一下
: 校内违法吸菸者 第一次警告并通知家长
: 第二次小过
: 第三次大过 以上累计至退学
: 禁功过相抵 想销过的附相关可供认定的事实证据举发两个吸菸者
: 或每支警告捡一公斤菸屁股(社会服务)换取销过
: 不过学校到底有啥管道可以做此类建议阿? 学生会?
: 有没有跟学校比较熟 有背景有管道的愿意帮忙建议一下?
本人做个小小补充
开南大学学生辅导与奖惩办法
第 十六 条 凡合於下列情事者,记申诫:
一、在校园(区)违规吸菸者,第一次被查护者。
第 十七 条 凡合於下列情事者,记小过:
一、前条所列各项再犯或情节较重大者。
三、在校区违规吸菸第二次被查获者。
第 十八 条 凡合於下列情事者,记大过:
一、前条所列各项再犯或情节较严重者。
三、在校区违规吸菸第三次被查获者。
第二十一条 凡合於下列情事者,应予退学:
一、前条所列各项再犯或情节较严重者。
二、定期察看期内再犯记过处分者。
三、在校期间规定功过相抵後满三大过者。
四、操行成绩未到六十分者。
五、参加校外不良组织或流氓集团者。
六、聚众要挟者,情节重大者。
七、携带凶器蓄意滋事斗殴者。
八、行为失检有损校誉者。
九、持有贩卖、吸食、施打禁药或毒品无法自拔者。
十、有重大违规事项经学生奖惩委员会议决议者。
十一、处理公款有贪污行为者。
十二、触犯法律,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确定者。
十三、缺课时数达该学期所修各科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
十四、托人代考或冒名代人考试者。
十五、事先窃取试卷、试题者或故意破坏试场秩序,致考试不能继续者。
十六、集体联合舞弊而情节重大者。
我只有把相关重点列出来,学校奖惩办法就是如此
记过跟退学标准都在这
学校通常依法行事
以自己浅见
我觉得 我们学生应该拟好一份完善的规划
去跟学校建议
否则 问题还是会持续发生
吸菸问题一直都存在
只有对"尚未"入学的新生跟新生的家长来说>开南大学是全面禁菸的
入学之後
好像又换了另一个环境?
事实上 我觉得大家 如果可以共同发声
让学生的自主意识抬头
我不相信学校不敢置之不管
以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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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50.126
1F:推 peri1204 :所以说...我不用建议 而是本来就存在这些规则是吧? 11/16 22:35
2F:→ peri1204 :那我们应该表示的是学校执行不力? 11/16 22:36
3F:→ jimmy45682 :很多事情是见仁见智,以本人观点,是制度不完善 11/18 16:55
4F:→ jimmy45682 :才有这样的问题,并不是针对任何人的错误。 11/18 16:56
5F:→ jimmy45682 :学生该去正视问题, 校方该去该去改善问题。 11/18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