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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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星期专访》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马特别
时间Tue Oct 8 00:32:04 2013
《星期专访》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马特别费进口袋 就是贪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7/today-fo6.htm
记者林庆川/专访
当年起诉马英九涉特别费贪污案的现任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表示,马英九涉特别费案获判
无罪,是老百姓给他一个机会,但马不知反省、检讨,如今才会陷入另一个风暴。
侯宽仁指出,马对於特别费为何进入私人口袋,始终没说清楚,「是欠社会大众一个说明
」,当时自己坚持「大是大非」起诉此案,马却指控此案笔录制作不实,以抹黑检察官方
式为己脱罪;甚至还下条子,指示前法务部长王清峰必须查办惩处,「马也欠我一个道歉
!」
马下条子追杀 欠我一个道歉
问:你当年为何决定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涉贪污案?
侯宽仁答:当时台北市长的特别费是每月卅四万元,支领方式是一半要用领据,一半要用
单据,用领据支用的十七万元直接拨到马英九的户头,但马没有使用,反而每个月汇廿万
元给他太太,八年下来,我们查到马差不多汇给他太太一千多万元,
依法,特别费是要「
因公支用」,相关会计及审计人员作证时也持同样看法,甚至最高法院也认同要「因公支
用」。
外界指特别费是「历史共业」,但所谓历史共业应是相沿成习的问题,首长要怎麽使用这
笔钱,不加以追究,但是「不能不用」,马的问题就卡在「
根本没有使用」。
大水库理论 最高院也不认同
问:你起诉此案後,马在法院提出「大水库理论」抗辩,你对此有何看法?
答:这纯粹是马为了事後解套想出的一个理论,前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日前受访时曾说,
最高法院不认同「大水库理论」,杨仁寿还质疑检方为何没针对「大水库理论」加以指摘
、上诉。
我们国家的预算制度是年度预算,年终没有用完,是要缴回国库的,「大水库理论」是把
预算的年限打破,只要他八年任期内都还算,这明显违背预算制度。
依法,一笔款项进来,跑到哪里去,那就彰显当事人的意图,马当时薪水十四万多元,每
个月汇廿万元给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别费的钱,这是很明显的诈欺及侵占公款行为,「如
果这不是贪渎,那什麽才叫做贪渎?」
这不是贪渎 什麽才叫做贪渎
问:当时起诉此案後,有承受到什麽压力吗?
答:虽然我是此案的承办检察官,但当时的查黑中心是团队办案,最後要讨论形成共识才
会结案,依照法律及所调查的证据後,我们认为应该要起诉。
马曾担任过法务部长,有共事之谊,要起诉马先生,也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毕竟人还是有
感情的,我当时是坚持「大是大非」,不管外界有多大压力,我还是默默承受。
问:马为何要控告你涉笔录制作不实?
答:此案起诉後,案子到法院,马提「大水库理论」欲解套,并开始攻击我涉笔录制作不
实,这一点,我个人非常不谅解,他可以为自己解套,那是他的权利,但不能以这种手段
来攻击起诉的检察官,更恶劣的是,
他把录音带给媒体,我後来比对他提供给媒体的译文
,发现故意略去其中的不少重点,我算了算,共有卅九处,像是证人吴丽汝(台北市府员
工)明白回答「要因公支用」,这都刻意被省略掉。
问:被控笔录制作不实一事,对你有何影响?
答:外界因此误认为笔录是不实的,导致伤害到我们检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们是故意
要罗织罪名,要诬陷他,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讲白一点,吴丽汝的笔录,只是此案几百份
笔录的其中一个笔录,也可以摒弃这个笔录不用,但他是以这种抹黑检察官的方式,来为
自己澄清。
我们现在冷静想想,马先生从来没对外说明,特别费进到他口袋,为什麽会这样,「其实
他欠社会大众一个说明」,特别费若不涉贪渎,为什麽後来要谈除罪化,若没涉贪渎,就
根本没有除罪化的问题。
但是马透过操作吴丽汝笔录涉嫌制作不实的方式来抹黑我,甚至还提告,不起诉後还再议
,交付审判,对我来讲,「他(指马英九)也欠我一个道歉」。
此案虽判无罪,那是当时他声势如日中天的一个氛围,「是老白姓给他一个机会」,马先
生在此案後,没有自我反省及检讨,如果有反省,他今天就不会这样处理王金平涉关说案
,贪渎绝对比关说严重,他对此关说案那麽「大是大非」地处理,那当时,他对自己的贪
渎,是如何地面对?
问:日前李进勇揭露马英九曾下条子给前法务部长王清峰,要求查办你,你的看法?
答:我知道这个消息後很讶异,因为,以一个总统的高度,居然做这样的介入。我与马先
生、陈长文律师,在特别费案中都算是当事人,特别费案都定谳了,马告我笔录制作不实
涉伪造文书罪的部分也不起诉了,居然还由「陈长文做球(投书媒体),由马来挥棒(剪
报下条子给法务部长)」,要求法务部必须对我被控笔录制作不实做出惩处,之後,我被
记申诫一次。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
总统下条子给法务部长,法务部不惩处,有办法交代吗?
问:这个申诫对你有何影响?
答:司法人员很少被惩处,有惩处的话,当年考绩就是乙等,我因此连续三年有两个乙等
,当时并不是只有这个事情,同时还有好几个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极门的事情,还有一个
土库弃土弊案,都在查我侦办过程有没有违失。
我当时不晓得为什麽一直查我,现在印证了,马下条子之後,就开始调查我很多事情,「
如果这不是追杀,那什麽才叫做追杀!」
问:你对最高法院後来驳回检方上诉马特别费案的看法?
答:最高法院就一些得为职权调查事项,还是可以将案子发回重查,既然最高法院不认同
「大水库理论」,这部分即使检察官没有指摘到,其实是可以再发回,但最高法院没有这
样做,所以在短短一年内,一、二、三审就确定,速度很快,这在贪渎案来讲,实务上是
很少见。
问:马铡王,自己却深陷风暴,你怎麽看?
答:司法人员在执法时,要注意两项重点,一个是
「正当的法律程序」,一个是
「发现真
实」,发现真实後,再来适用法律,马没有遵守程序正义,而且未审先判,王当时人在国
外,没有给他说明的机会,更何况後来还爆发监听国会事件,这更是宪政层次的问题,难
怪会受到很大的质疑。
即使王真的是关说,适用法律也要符合比例原则,怎麽处分,也有一定的处理原则存在,
不能由马个人说了就算。
举例,基隆市长张通荣关说酒驾案,一审也判刑,国民党当时将他停权三个月,并没有撤
销党籍,这麽严重的事情,监察院弹劾两次没过,也因此,处理王金平的事情,应符合比
例原则。
问:现在还有单位在调查你吗?
答:监院还在调查笔录制作不实案,今年八月十五日还约谈我,事情隔那麽久了,国家机
器一直在调查我,这几天马先生下条子的事被揭露出来後,难免会让人怀疑,背後有一只
操控的手。
时间回到过去 还是会起诉马
问:若时间回到过去,你还是会起诉马吗?
答:司法人员应都会做同样的决定,当年查黑中心是集体办案,後来参与的检察官都说,
(马涉贪的案情)比想像中还严重,有公诉莅庭的检察官看了案卷以後,想法也跟我一样
,如果今天马是当检察官,我相信他也是会这样处理(指起诉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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