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yabusa (活在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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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冯明珠掌故宫 港籍争议再起
时间Fri Sep 14 09:57:05 2012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4/today-fo1.htm
府︰政院说没问题 内政部︰应由府方查核
〔记者赵静瑜、黄维助、邱燕玲、陈慧萍/台北报导〕总统府昨发布人令,由故宫博物院
副院长冯明珠出任院长。冯明珠以「任重道远」形容自己接下重任的心情,但她在三年前
即遭质疑拥有港人身份不应任官,如今国籍身份争议仍陷罗生门,府院及内政部等相关单
位昨说明时,还出现互推责任的怪象。
冯︰逾四年未入境 早失港籍
冯明珠昨强调自己逾四年未入境香港,依照相关规定,早已丧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任
官的国籍身份问题已不是问题。
熟悉香港事务官员则指出,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不管离港几年,其永久居民身份都不
会消失,冯是否自动丧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须进一步了解她父母的国籍才能确定。
官员︰看父母国籍 才能确定
据指出,依港府规定,非中国籍人士只要连续居港满七年,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即可
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但非中国籍人士取得身份证後,若不再通常居住香港,或连续卅六
个月以上不在香港,其居民身份就会消失;拥有中国籍的香港居民则不在此限,不管离开
香港多少年,其永久居民身份终身有效。
香港驻台经贸文化办事处昨则表示,香港的相关规定复杂,至於个案身份涉及个资,该处
依惯例不评论。
冯明珠昨对外说明表示,她出生在香港,依香港法律自然取得「香港身份证」。十九岁来
台念书时,领有中华民国身份证迄今。毕业後,进入故宫服务,至今卅四年,「我在台结
婚生子,儿子是台湾之子。我弟弟也来台念书,并服役两年,我们都是中华民国国民。」
冯明珠说,八十八年十一月,人事行政局及铨叙部第一次针对公务员国籍问题展开调查,
她就已经申报自己的情况,人事局、铨叙部当时都出具书函解释,「国人持有香港永久居
留身份证者经内政部认定不具双重国籍。」冯明珠表示,九十七年她担任副院长时,曾行
文香港入境事务处表达要放弃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但对方回覆,该机构并没有放弃香
港永久居留权的机制。香港入境事务处并表示:「若非中国籍永久居民,在取得香港以外
任何地方的居留权及不再通常居住於香港後,有连续卅六个月或以上不在香港,将丧失永
久性居民身份。」
内政部︰应由任用机关去查
针对冯的身份争议,总统府方指称是政院向府方说明,确认冯明珠的国籍身份没有问题。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表示,公务员都不能具有双重国籍,但有香港籍是否属双重国籍,要
由内政部认定。但内政部方面却说明,香港较特殊,因为有些人是英国籍,因此这要「个
案认定」,任用之前其任用机关要去查,而冯明珠的任用单位属总统府,因此是由总统府
查核。
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昨指出,有关冯明珠之前的身份疑义,行政院事先已向冯进行了解
,冯也向院方提出口头说明及书面文件,确认国籍身份没有问题,而在政院将冯的人事案
呈报总统後,府方也向行政院进行了解,政院向总统的报告内容,也是确认冯明珠的国籍
身份没有问题,总统即依法定程序任命这项人事。
行政院发言人胡幼伟则表示,冯明珠人事案在决定的过程中,府院就了解冯明珠香港出生
的背景,她愿接受这项任命,应清楚政府官员不可有双重国籍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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