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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医疗纠纷判赔3千万 医界声援
时间Sun Apr 1 11:14:04 201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6999804.shtml
医疗纠纷判赔3千万 医界声援
【联合报╱记者白锡铿、陈俐君/连线报导】 2012.04.01 02:56 am
梧栖童综合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明锺。
本报资料照片
曾收治「人球案」邱小妹的梧栖童综合医院神经外科主治医师李明锺,因车祸病患医疗纠
纷,日前被台中高分院宣判,医院与李明锺等三名医师,要连带赔偿三千多万元。此判决
引发神经外科医学会高度反弹,今将召开记者会声援李明锺。
台中市民陈仁杰七年前发生车祸头部受重创,经医师手术後全身瘫痪、双眼全盲,家属请
求损害赔偿,一审判决童综合医院及三名医师赔偿两千八百余万,两造不服均提起上诉,
二审查出医师未在手术後放置脑压监测器,致陈全身瘫痪,判决医院及三名医师赔偿三千
两百多万元。
李明锺出庭时表示,陈仁杰手术前昏迷指数四分,「如果把医师当成肇事者处理,以後医
师该怎麽办?」
九十四年九月间,陈仁杰车祸送童综合医院,经电脑断层检查,发现颅内出血,由主治医
师李明锺做硬脑膜外血肿清除术後,再由医师吕志明、李传辉照顾,三天内,昏迷指数从
恢复八分,又下降至五分,家属见状转院,昏迷指数降至三分。
陈仁杰家人不满童综合医院、李明锺等三名医师疏失,致陈脑部右侧出血量,挤压至左侧
,脑部持续累积血块,造成二度脑创伤,致其脑部细胞坏死而左侧瘫痪,双目失明。
经陈父陈福德提起损害赔偿,一审法官认为,医师未积极追踪脑压变化,直到他陷入昏迷
还有血块未清,导致陈成为植物人,认定医院及医师有过失,判赔两千八百余万元。
童综合医院及三名医师不服提起上诉,而陈父也以儿子丧失工作能力等,要求提高赔偿金
额,双方均上诉。
法官查出,医师李明锺、吕志明、李传辉,於病患陈仁杰的昏迷指数及瞳孔变化持续恶化
之际,均未注意应进行第二次电脑断层扫描,或采取其他积极监控脑压的治疗措施,造成
陈严重脑部损伤原因,自应负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连带赔偿三千两百余万
元。
中华民国神经外科医学会理事长林欣荣指出,他尊重法院判决,但脑部外伤状况、伤势很
复杂,该不该放置脑压监测器?何时该放置?都有一定流程规范,法官裁决时,应纳入医
学会专家意见,才能做最合理审判。
神经外科医学会常务理事张承圭表示,这起医疗事件发生在九十五年,但法官却引用九十
六年制定出版的「严重脑外伤临床治疗指引」内容来判决,医疗有许多不确定性,所以指
引都采「建议」,并无「强制」该怎麽做,他认为法官不该溯及既往。
【2012/04/01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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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33.96
1F:推 william2001:个人以为赔太多了。 59.121.130.127 04/02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