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le (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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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郝龙斌称拆王家很痛苦 王家:双面人
时间Fri Mar 30 14:13:33 2012
※ 引述《hayabusa (活在当下)》之铭言:
: 最後拆迁户王广树对郝前天称拆迁过程顺利,昨说很痛苦,痛批:「双面人,利用公权力
: 撑腰!」其子王耀德呼吁郝针对都更法令声请释宪,在此之前应暂缓都更案。
下面这才叫两面人
王广树的说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r/28/today-taipei3.htm?Slots=TPhoto
拒绝都更的地主王广树说,
建商在法院提示的开会通知单回执联签收者是管委会的管理
员,但王家是透天厝,也不是社区,这张有问题的回执联,市政府竟然视而不见,还认
为建商都更程序完备,根本是袒护建商。
判决
参加人於97年1月4日举行公听会前,已按原告等之住居所寄发通知,其中原告丁○○部
分,已由其同居该处之兄长王家骏收受该通知;另原告甲○○、乙○○、丙○○等兄弟
三人均因招领逾期而退回,此有参加人交寄大宗挂函件执据、招领逾期退回之挂号邮件
信封、挂号邮件收件回执及户籍誊本在卷可稽(见本院卷第343、416-419、528-532页),
揆诸前揭说明,参加人於举办97年1月4日公听会前,既已按原告等之住居所依挂号邮件寄
发上开公听会举行期日、地点通知,即已发生送达之效力。况原告丁○○已收受该通知;
另原告甲○○、乙○○、丙○○等三人则均因可归责於渠等自己之事由致招领逾期退回,
而原告丁○○与原告甲○○、乙○○、丙○○等三人不仅为邻居,亦为堂兄弟之亲属关系
,渠等四人因不愿上开房地并入本件都市更新案而一同向被告陈情及共同提起本件诉讼
,则在原告丁○○已收受上开公听会举行通知之情形下,原告甲○○、乙○○、丙○○
等三人仍称对上开公听会毫无所悉,致无从表示反对意见云云,显悖於一般生活经验法则
;
更不论原告甲○○等三人等於诉愿及起诉状所陈报之住所,亦为参加人前揭送达同地址
「住台北市○○区○○里○街○巷14号」,渠等均有收受通知并到庭陈述(见本院卷第126
-128页),参加人质疑渠等系故意不收受通知文书,并非子虚。
懒得看判决的 我可以帮忙解释 法院想要表达的就只有一句话:
明明同个地址 告人时收得到而且还跑法院很勤 开会通知就收不到 你当我白痴啊?
明明同个地址 告人时收得到而且还跑法院很勤 开会通知就收不到 你当我白痴啊?
明明同个地址 告人时收得到而且还跑法院很勤 开会通知就收不到 你当我白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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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anfale 来自: 202.39.226.12 (03/30 14:13)
1F:→ CrazyMarc:你怎麽知道法官心中的OS? XD 122.121.56.234 03/30 16:50
2F:→ valepiy:很明显阿 法官很火XDDDD 114.36.57.114 03/30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