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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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法官评监上路 不适任法官可免职
时间Fri Jan 6 19:49:33 2012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828753.shtml
法官评监上路 不适任法官可免职
【联合晚报╱记者董介白/台北报导】 2012.01.06 03:06 pm
攸关法官退场机制的「法官评监」新制今天上路,司法院订本月11日揭牌,并公布最新遴
聘的11位法官评监委员会成员。之後,若法官有开庭态度不佳、无正当理由案件停摆、迟
延及违反法官伦理规范,都可进行法官个案评监,违法失职情节重大,可由职务法庭惩处
最重的免除法官职务,并丧失公务人员任用资格。
司法院人事处长梁宏哲表示,法官评监不是以法官群体为敌,而是要揪出害群之马,并与
之划清界限,还给法官群体一个纯洁的司法环境,因此法官评监也是司法实务界的阳光法
案。
梁宏哲指出,过去的法官评监办法,是由法官评监委员对不适任法官评监,评监委员清一
色都是由法官组成,但法官法施行後,依法成立的「法官评监委员会」,则是由3名法官
、3名律师、1名检察官,以及4名社会公正人士所组成,让审查独立性大幅提升,避免外
界质疑官官相护。
司法院表示,法官个案评监是以「他律」机制,辅助法官自律,彼此互为良性竞争,在现
制下,法官群体若能对某法官的违法或失职行为,发挥理性与道德勇气,罚所当罚,就不
发生外界质疑法官的「自律」。
法官法原订今年7月6日施行,但其中的法官评监新制,则提早半年於今天上路,民众若觉
得法官的判决、言行有问题,可透过律师公会,或由检察署、法院请求对法官进行个案评
监。
法官个案评监的事项,包括案件停摆超过6年严重侵害人民权益、带职竞选公职、参与政
党活动、严重违反办案程序情节重大、兼差及开庭问案态度不佳等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的规
定等,都可发动法官个案评监。
经法官评监後,如被认违反法官法情节重大,即可报请司法院移送监察院进行弹劾,最後
再由职务法庭,依情节不同作成免除法官职务、撤职、转任他职和最轻的罚款、申诫处分
。
澎湖检察官:肯定外部监督
【记者许玉娟/澎湖报导】
法官评监新制上路,澎湖地检署检察官吴巡龙对於藉由制度革新充分发挥监督功能抱持期
待,他肯定「方向是正确的」。
吴巡龙说,「法官法」的细节他不太清楚,但知道有评监新制这一件事,如能落实制度设
计应可形成吓阻作用,并达到预期效果,他认为「引进外部监督很重要」,因为只靠内部
容易形成封闭;透过多元化外部委员的参与,可提高决议的公信力与人民对司法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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