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看板KMT
标题[新闻] 十年前既存违法寺院纳骨设施 就地合法
时间Thu Dec 15 09:10:15 2011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6782473.shtml
十年前既存违法寺院纳骨设施 就地合法
【联合报╱记者杨湘钧/台北报导】 2011.12.15 02:58 am
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殡葬条例」修正案,十年前既存违法寺院、宫庙的纳骨设施均就地
合法,但不得扩建;医院不能附设殓殡奠祭设施,五年後「医院某某厅」公祭将成历史。
殡葬条例三年多前即试图大翻修,但因影响国人身後事、甚至已下葬纳骨先祖,更牵动殡
葬大饼分配;尤其是医院能否附设殓殡奠祭设施及如何处理违法宗教团体纳骨塔更是主战
场,抗争角力不断。昨天三读,奔走多时的内政部长江宜桦感谢立法院长王金平及朝野支
持。
医院附设殓殡奠祭设施部分,因医疗法规定医院应以伤病诊治为主,新法配合禁设,若有
太平间也仅能处理屍体冷藏;但为避免资源浪费,因此订定落日条款,五年後即不得再使
用,违者最高可处一百五十万元罚锾;同时强化医院安置大体职责,医院须规画停屍场地
供家属助念,不得拒绝家属或委托业者领回大体。
至於在二○○二年殡葬条例公布前即已提供场地给亡者家属放置骨灰坛的寺院、宫庙,为
免家属不安、徒增纷扰,有条件就地合法。为避免产权、继承纠纷,新法禁止私人设置殡
葬设施,只有法人及宗教团体可设。
监於生前契约纠纷频传,新法也强化消费者保障,只有经许可的殡葬礼仪公司才能与消费
者订约,且定型化契约须经核准;预收的七成五费用须交付信托,不得提领,业者若破产
则归还消费者,不属於破产公司,违者最高可处百万元罚锾。
至於墓园、纳骨塔等收取管理费也须公开明定,让民众有透明资讯可供选择,违者也将罚
款。
对於黑道介入及从业人员素质不齐乱象,新法扩大排黑范围,新增犯杀人、妨害自由、抢
夺、强盗掳人勒赎等罪,须服刑满三年後才能任殡葬业负责人;另授权内政部订礼仪师资
格及管理办法以提升素质。
去年江宜桦有感於资深艺人文英等因殡仪馆礼厅不足、只能於路边设灵堂,因此力推修法
,让礼厅、灵堂可单独设立;新法也配合增订独立的礼厅、灵堂应设置悲伤辅导室等设施
,但不得摆放遗体进行殓葬仪式。
--
为人民服务
- 太行革命造反司令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79.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