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1aka (Por Una Cabe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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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二审逆转 李庆安双重国籍案改判无罪
时间Wed Aug 24 13:11:57 2011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铭言:
: 李庆安虽然在相关的人事登记表,未填写具有美国籍身分;但高院认为,主管机关对於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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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公职者是否具有双重国籍,有实质审查的义务,而不是要求公务员一任职就有登载义务
: 。
: 判决并参酌第六届立委刘宽平的例子,刘在立委人事登记表的「有无其他国籍」栏位填载
: 「美」籍,立法院仍支付他各项费用,合议庭据此认定,立委人事登记表的记载与领薪无
: 关。
刘宽平为何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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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8/today-p6.htm
中选会因其未依选罢法规定,於就职前办理放弃美国籍,视为当选无效,除撤销当选人名单
公告外,并注销当选证书,他也被控担任立委期间所领的薪资属诈欺所得,北检分案侦办。
承办检察官
张书华调查发现,刘宽平在立委人事登记表印有「有无其他国籍」栏位上,填写
一个「美」字,表示他承认具有美国籍,显然当时未刻意隐匿美国籍身分,因此认定无诈欺
取财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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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相对照,这法官与检察官参酌的情事,差异可是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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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alaka:缴税给美国算抛弃美国籍? 二婶赐我无罪不行吗?
怎样你咬我阿!!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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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差别格斗流绝招
魔犬恸哭破 / ?)
台湾 http://www.badongo.com/pic/5573351 鬼 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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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7.132.41
※ 编辑: shaka1aka 来自: 114.27.132.41 (08/24 13:12)
1F:→ zeuklie:李女也是认定欺骗非为"取财"111.248.166.108 08/24 17:47
2F:→ zeuklie:故无诈欺"取财"犯意111.248.166.108 08/24 17:47
3F:→ zeuklie:请看懂判决在说什麽111.248.166.108 08/24 17:48
李庆安可是主张所得为其劳务付出,但她以诈术取得资格,难道这个自始无效的资格
可以代表所领薪资不是无权获得的?
你隐瞒事实去当一个你无资格担任的职务,你怎麽会有资格领它的薪资?
这样如何能认定无犯意?
马上会转弯?
※ 编辑: shaka1aka 来自: 114.27.132.41 (08/24 17:58)
4F:→ zeuklie:你逻辑有跳跃 隐瞒事实 不自证是为了取财111.248.166.108 08/24 18:18
5F:→ zeuklie:当无资格担任的职务 也不自证目的是取财111.248.166.108 08/24 18:18
6F:→ zeuklie:李女的"犯意"是否是"取得非法财物"是重点111.248.166.108 08/24 18:19
7F:→ zeuklie:也因此才会讨论李女任内的行为111.248.166.108 08/24 18:21
8F:→ zeuklie:若李不管政务只管领钱 或可推论领钱是目的111.248.166.108 08/24 18:22
9F:→ zeuklie:说谎的目的有千百种 偏偏诈欺只处理财物111.248.166.108 08/24 18:24
10F:→ zeuklie:法条开头"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111.248.166.108 08/24 18:26
你的意思是指,任何担任自己无资格担任职务的人,所得都不是不法所得?
他们只要静静领钱,这也不触犯法律?
先前的假教授就是诈材,这位假立委反而屁事没有?
※ 编辑: shaka1aka 来自: 114.40.151.69 (08/25 20:20)
11F:推 noabstersion:同意s大, 拿了不该拿的怎会没罪~ 111.67.51.165 09/02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