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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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也是FTA 台星将谈「经济夥伴协议」
时间Thu Dec 16 19:08:26 2010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037461.shtml
也是FTA 台星将谈「经济夥伴协议」
【联合报╱记者王光慈、朱婉宁/台北报导】 2010.12.16 03:09 am
台湾与新加坡昨天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双方已於近日内完成经济合作协议的「可行性评估
」,确认对彼此带来「显着利益」,因此明年初,双方将就洽签台星经济夥伴协议展开正
式谈判。
驻新加坡台北代表处与新加坡驻台北商务办事处的联合新闻稿指出,台星经济夥伴协议正
式定名为「新加坡与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经济夥伴协议」(Agreement
between Singapore and 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on Economic Partnership, ASTEP)。
联合新闻稿指出,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个别关税领域(中华台北)与新加坡,均为世
界贸易组织(WTO)会员,今年八月五日,双方展开洽签经济夥伴协议的可行性研究,并
於本月九、十日,在新加坡会谈。
新闻稿指出,双方都同意,某些「优先议题」得於谈判过程中加速处理;台星洽签经合协
议,将可为彼此带来「显着利益」。
驻星代表史亚平受访表示,明年初的谈判时间还不确定,地点在新加坡或台湾都有可能,
「也不排除在第三地」,以大家方便为原则;除外交人士,也会有熟稔国际贸易人士参与
谈判,确保对台湾有利的部分最大化,对台湾不好的部分最小化,为各种不同产业扩大利
益。
台星经合协议确定名称为「台星经济夥伴协议」(ASTEP),经济部长施颜祥表示:「这
个名字取得好!」,「因为这也是台湾一个重大的STEP(脚步)」,代表台湾终於能加入
区域经济整合的行列,并能开启与其他国家合作的机会。
台湾过去仅与四个邦交国签署FTA(自由贸易协定),第五个就是与对岸签的ECFA。台星
的ASTEP是除对岸以外,第一个与我国签经济协议的非邦交国。
施颜祥强调,ASTEP「是一个全面性的经济夥伴协议」,用夥伴关系做为经济协议是「趋
势」,而且「这也是FTA的一种」。
【2010/12/16 联合报】@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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