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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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刘教授, 我实在无法同意你的政策意见
时间Tue Nov 2 11:52:00 2010
※ 引述《LORDJACK (文亚南)》之铭言:
: 效果可以好十倍请经建会拿出数据
: 小帝宝该区地坪21000(请经建会不要看错小数点)
: 以容积率400%计
: 可以盖21000*400% = 84000坪
不好意思, 北市府并没有打算盖满容积率
他说要盖一两千户, 其他当绿地
至於赖仕葆昨天是讲一千户
: 每坪依前述新闻所纰漏, 一坪租金1500
: 每年可产生 1512000000 元租金收入
: 每年十五亿
: 这收入可以拿去照顾弱势, 而且还多了84000坪的社会住宅
: 且五十年後政府仍然保有该块地
: 经建会就算把该处直接售出
: 顶多拿到1000亿
: 这1000亿属资本门, 本来就不该当经常门直接使用
: 应该拿1000亿的孳息收入, 来做照顾弱势用
: 以现在的利率, 请经建会提出1000亿现金一年可以产生150亿收入的方法
: 本人强烈怀疑经建会官员与 IBIZA 一样看错小数点
: 请行政院经建会主委在国会神圣殿堂回答立法委员质询时
: 连带提出相关政策与计算方式以正视听
奇怪, 昨天讨论的时候就讨论了一堆方法了
你现在又跑出来问?
仁爱路前不久国有地标售, 价格是679万
空总这块地价值应该更高, 不过没关系, 就用679万当标准好了
一坪建筑的建筑费最便宜大概是10万左右
679万(元)*2.1万(坪)+10万(元)*1000(户)*30(坪), 大概是1500亿
依照台北市平均房价45万, 这些钱起码可以换到33万坪的住宅面积
随随便便就多了10倍以上的效益, 而且还换到等值但面积更大的土地
刘忆如的说法则是这笔钱根本不要拿来盖房子, 转作其他用途
假设拿来补助房租, 可以补助12500户50年每年24万房租
如果只补助一半, 可以补助25000户
获利户数是25倍, 对房价的抑制效果比区区一千户社会住宅高出多少则更难估算
如果用地上权的方式处理的话
目前50年地上权的纪录是292万, 2.1万坪就是613亿
可以补助5108户50年每年24万房租
补助一半就是10216户, 获利户数是十倍, 而且仍然可以保留土地
拿价值这麽高的一块地, 作这麽没有效益的运用
我只能说这是譁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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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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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48.201.66
1F:推 LORDJACK:至於卖地异地再买根本早就被禁止了 140.112.48.70 11/02 12:25
2F:→ IBIZA:拜托一下 这块地本来就是要用换地才能取得 60.248.201.66 11/02 12:31
3F:→ IBIZA:换地甚麽时候被禁止了? 60.248.201.66 11/02 12:32
※ 编辑: IBIZA 来自: 60.248.201.66 (11/02 15:26)
※ 编辑: IBIZA 来自: 60.248.201.66 (11/02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