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RDJACK (文亚南)
看板KMT
标题Re: [讨论] 贪污召妓搞车震 司改会:淘汰不适任 尽 …
时间Sat Sep 11 19:03:48 2010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铭言:
: 我想 关於司改的意见与否
: 我把近几年来的司改新闻整理一下 有空就贴出来吧
: 有意见 去问问诸位法学学者、法学前辈、跟执业的律师看法吧
: 司法肯改 不肯改 法律人本身要负很大的责任
: 不多说了 观念肯接受的 就接受 不肯接受的 就不用接受
: 对了 我旁听过两年法学院的课...
最高法院其实这两天已经对争议案件做出解释
简单来说, 法有不足的地方, 法院其实可以解释
这是法律体系下可以做到的事
只是法院的法官本身过於保守, 不愿法官造法
这是大陆法系... 算是通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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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167.183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118.165.167.183 (09/11 19:04)
1F:推 kentbu:嗯 刑法来论 美国也不容许法官造法啊 114.39.152.149 09/11 23:26
2F:推 maskzero:嗯 英美法系 大致而言 判例要比成文法重 114.45.137.179 09/14 20:03
3F:→ maskzero:要些 跟大陆法系不同 114.45.137.179 09/1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