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le (战神)
看板KMT
标题Re: 吴揆:发明无薪假的人该得诺贝尔
时间Thu Sep 9 09:36:27 2010
※ 引述《ironct (江湖规距,九出十三归)》之铭言:
1. 裁员(解雇员工)本来就是合法的 这有什麽疑问呢? 还是您觉得公司不能裁员?
国际日东不就是无薪假放到最後撑不下去只好裁员的例子?
po这个例子出来 是在为我背书吗?
2. 法律不就规定劳资纠纷要先开协调会吗? 奇怪
难道劳基法在网路上很难查到?
自己该做的功课不做 该查的法令不查 问题倒是很多
这真是十分有趣的一件事
: 日东干了两件事
: 1.放无薪假,放完5~6个月後,依法(日东看法)以前6个月的平均薪资给於员工资遣。
: 2.国际日东科技行政部协理赖添富说,虽解雇五十七人,但因并未超过总员工数(一百七十
: 九人)三分之一门槛,加上公司分为三波资遣,每次解雇十九人,也未超过二十人门槛,
: 因此没有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的问题
: 劳委会干了什麽?
: 1.劳委会劳动条件处处长孙碧霞表示,无薪假期间薪资不得计入资遣费计算基础,
: 依法(劳委会法律其计算方式就是从离职日往前推一百八十天,并扣除其中不利於
: 劳工的因素,例如像是无薪休假日、伤病假等,这是法令原本的规定,至於是否
: 可以变成从无薪休假起始日往前推算,「不一定对所有劳工有利」。
: <<连怎麽算工资劳委会当时自己也不知道,违法的罚则在哪??>>
: 2.国际日东分批裁员虽合法,「但不太道德。」
: 台南县政府劳工处副处长王振家表示,若行政院劳委会认定资方有违反法令之处,县府会
: 依法开罚
: <<也就是10~50万>>
: 如果如您所说,违法就开罚,补足资遣费的话,那何必2/25再开协调会?
: 当然,以上所
: 有文字一定都是没发生过的。
: 因为资方是很nice的,真的没办法才会钻法规漏洞,才会用不利劳工的条件做资遣。
: 资方也是很想跟劳方共体时艰的。
: #1CVFlk_5
: 一个部门中有十个成员
: 是裁掉两个 大家都照常上班好
: 还是一个都不少 大家共体时 一个部门中有十个成员
: 是裁掉两个 大家都照常上班好
: 还是一个都不少 大家共体时艰轮流放无薪假 撑过这半年要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编辑: manfale 来自: 202.39.226.12 (09/09 09:36)
1F:→ atzkgb:劳基法够好了 就不会发生这种问题 = = 61.31.163.60 09/09 14:15
2F:→ sealoe:我觉得不是劳基法问题, 是罚款结构本来就220.128.252.130 09/09 15:31
3F:→ sealoe:有缺失, 应该用企业的%下去罚, 不该用金额220.128.252.130 09/09 15:31
很有趣的一点: 罚企业 你觉得是罚到员工还是罚到雇主?
该罚负责人 而不该罚企业
4F:→ sealoe:的确如此220.128.252.130 09/09 15:37
5F:→ ironct:是在帮你背书呀,你看不出来吗? 59.115.146.122 09/09 20:49
6F:→ ironct:资方很nice的 59.115.146.122 09/09 20:50
7F:→ ironct:撑到一个不少,大家共体时艰撑过半年。 59.115.146.122 09/09 20:53
8F:→ ironct:日东是真的撑不下去了,企业主其实很想跟 59.115.146.122 09/09 20:54
9F:→ ironct:被裁员工共存亡的。 59.115.146.122 09/09 20:55
10F:→ ironct:还有,感谢指者我劳基法条。 59.115.146.122 09/09 20:56
11F:→ atzkgb:连带罚如何? 61.31.163.60 09/09 23:07
12F:推 Scion:股份公司可以罚负责人吗?公司本身就是法人 125.115.102.33 09/09 23:29
就说要修法啊
※ 编辑: manfale 来自: 203.67.186.147 (09/09 23:30)
13F:→ Scion:除非是个人的问题,否则是扯不到负责人的 125.115.102.33 09/09 23:30
14F:→ Eventis:行政罚法15条明示行政罚可并罚. 61.64.152.7 09/10 01:21
15F:→ pinns:可怜...悲哀. 122.120.42.137 09/18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