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tbu (kentbu)
看板KMT
标题Re: [讨论] 贪污召妓搞车震 司改会:淘汰不适任 尽 …
时间Wed Sep 8 01:19:12 2010
本来不想打脸的 但有人连自己的文章都不记得了
只好打打这家伙的脸 帮他清醒一下吧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铭言:
: ※ 引述《kentbu (kentbu)》之铭言:
: : 强化审案素质?! 请问如何审案你知道吗? 不知道的话你又如何比较?
: : 我从头到尾可没再辩 反而是有人可以让我知道我的资讯已经落後 这叫讨论
: : 反而是你 只是单方宣传理念 又不容他人异见
: ^^^^^^^^^^^^^^^^^^^^^^^^^^^^^^^^^^^^^^^^^^^^^^^^^^
: : 我反倒觉得你心态有问题咧
: ^^^^^^^^^^^^^^^^^^^^^^^^^^
: 一、我尊重你发表的言论 你也确实发表你的言论了
: 我不赞同你的意见与看法 跟我不容你的异见 应该不能相提并论吧
: 我有权力不容许你的意见吗 跳过各类冤案跟法官法、司法官评监
: 我看你发表的挺欢乐的啊
: 我不容你??? 太严重了吧
#1CXFPNiw推文
: → maskzero:你的回应只是让我懒得理罢了 118.169.211.172 09/07 00:50
: → maskzero:我看不到你的改革方式在哪里 我只看到你 118.169.211.172 09/07 00:51
: → maskzero:避而不谈我提的部份... 118.169.211.172 09/07 00:52
: → maskzero:一般我是懒得再推一堆文 看你自尊心很强 118.169.211.172 09/07 00:52
: → maskzero:那建议你别用我标题 直接谈谈「法官法」 118.169.211.172 09/07 00:53
: → maskzero:如何 谈谈你心目中的「法官法」罢 118.169.211.172 09/07 00:53
由你的前後文义 可知你根本就不容他人"异见"
自己再去看看18005篇以下 讨论的重点是什麽?为何要如此讨论?
想引进陪审团制是你主张
但对於陪审团制度的内容你发表了什麽?
结果呢 陪审团制度你说不下去了 没立场了
就要换个格局更大的"法官法"来继续吵 别闹了~~
: 二、你从头到尾就提陪审团 但是司法官评监只字未提 我不懂
: 你这是哪门子的司法改革看法 我真的不懂
你原文就设定陪审团为司改的一环 为何我不能针对这议题下去探讨?
你要发扬某项制度 就要好好阐明这制度利与弊 还有如何做为
但是 你都没做到啊~~
这样宣扬理念的 不是强迫他人接受你意见是什麽?
再者 司法改革 你为何只针对司法官呢?
律师的问题要不要好好讨论一下?
你对於司改的看法 真的很狭隘
: 三、你从我哪篇文章看到我的心态有问题呢
: 你发表你的文 我发我的文
: 我没有阻碍你发文 我看你也发文发的很高兴
#1CXFPNiw推文
: → maskzero:你终究还是没有回答任何司改的问题 118.169.211.172 09/06 22:43
: → maskzero:只是抓着一点狂打 这除了满足你说教展现 118.169.211.172 09/06 22:44
: → maskzero:自我优越的感觉外 有其它意义吗 徐自强案 118.169.211.172 09/06 22:44
: → maskzero:林国书案 关说案 自卫伤人案 你一点都没 118.169.211.172 09/06 22:45
: → maskzero:回答嘛 充其量 不过是让人更轻视司法罢了 118.169.211.172 09/06 22:45
以上这部分可知 你根本没看我内文在探讨什麽
只是看到不同的意见就拿其他东西来指责对方
甚至你说的案例 牵扯到的部分不只法官或陪审团的问题
而是整个"程序"的问题
你的重点只放在"审判者"是谁 以为搞定审判者就叫司法改革
我一在提醒你 你的重点根本放错了 但你根本不在乎我提的内容
只是自顾自的发现你这边讨论不下去 赶快转移话题 指责对方不讨论某某案例
这不是心态有问题是什麽?
再者 18005篇以下讨论重点在陪审团制度
相关讨论你也插不进话题
当其他人在讨论某一题目时 你却跳出来指责他人不讨论另一题目
这不叫心态有问题又是什麽呢?
: → maskzero:你的回应只是让我懒得理罢了 118.169.211.172 09/07 00:50
: → maskzero:我看不到你的改革方式在哪里 我只看到你 118.169.211.172 09/07 00:51
: → maskzero:避而不谈我提的部份... 118.169.211.172 09/07 00:52
: → maskzero:一般我是懒得再推一堆文 看你自尊心很强 118.169.211.172 09/07 00:52
: → maskzero:那建议你别用我标题 直接谈谈「法官法」 118.169.211.172 09/07 00:53
: → maskzero:如何 谈谈你心目中的「法官法」罢 118.169.211.172 09/07 00:53
: 我哪来的心态有问题呢 若不赞同你的陪审团意见就叫做心态有问题
: 你这样的话题不免涉及人身攻击吧
: 老实说 我不喜欢你的用词
: 再怎麽咄咄逼人 我起码还有基本的礼貌 你的礼貌在哪里
: 你不道歉 我就提出检举 就这样吧
: 我懒得跟你废话了
既然你都说对我的回应懒得理了
怎麽你一回应 不针对我的内容来反驳呢 而是转移另一个讨论课题
再者 "心态有问题"这句话你可以提到人身攻击
你可以什麽叫禁止不当连结吗?
当然 你可以不喜欢我的言词啦
但你说基本的礼貌齁....先把对方冠上自尊心很强 然後呢
#1CXHx0ek这篇的语气真的很有礼貌啊~~
※ 引述《maskzero (武心)》之铭言:
: 标题: Re: [讨论] 贪污召妓搞车震 司改会:淘汰不适任 尽 …
: 时间: Tue Sep 7 01:02:54 2010
: 针对这篇回文 我想双方都有火气上升
: 我不想多谈了 ok kentbu 兄
: 你可以另起标题 谈谈你心目中的「法官法」吗
: 怎麽避免徐自强案的发生 才是重点吧
: (不知道徐自强案 查查东森跟各大报的新闻吧 别再拿几本书的名词来训人了 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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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 我一直想强调的是司法办案的品质 与司法官的素质
: 你一直跳针到陪审团不是万灵丹 (老实说 对这种抬杠 我也很想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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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审团可以不要 但司改是什麽 我真的很愚昧 看不到你提半个字
: 不如就请你另起标题 谈谈「法官法」吧
: 就法官评监 法官素质 法官审案的监督
: 提提你的看法吧
: 另起标题 谈谈法官法 拜托 别再跳针到陪审团好坏之类了
: 那不是我的重点 尤其是我希望强化的审案素质与制衡
: 我承认你成功辩赢了 谈谈「法官法」吧
: 我只看到部份司法人吃乾抹净 自high式的表示自己的优越感罢了
: 关於我提的案例 还有我想看到的司法改革 在哪理
: 不用陪审团制度 你要有其它制度说服我啊
: 而不是提一堆论点後 请各位司法讨论「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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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就安静无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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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人感觉不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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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指责对方跳针 说对方拿书本名词训人(原来你不懂法律啊XD)
还说不讨论法官法让人感觉不耻
发文讨论还要限制他人讨论范围 不然就被称为不耻啊~~~
这种心态还叫没问题吗?
还有 你连荒谬判决与法律的关系在哪都不清楚了
就急着把帽子网法官身上扣 发表自以为的司改与正义
还不容许他人发表不同意见 不然就被解读为逃避而且不耻
且帮对方冠上自尊心很强来奚落呢
看来你真的很以为你超群入圣 不符合你心中想法的都是不耻之辈呢
我前面就说过了 去读点书再来讨论 不然你所发表的也只是你自以为的正义
连书目都开给你了 你怎麽连点学习的精神都没有呢?
法律人不是自傲 而是法律适用有他的规则与逻辑 各国皆然
这是为了维持"法理情"而非"情理法"所设
当你连这逻辑都不知道 将规则称为"拿书本的名词训人"
我真不知道你有何立场来大谈现行法律适用下的问题
这是有没做功课的问题 也就是心态正不正的问题
至於你的礼貌 我上面帮你标示出来了 让大家来看看你的礼貌吧
如果你觉得我不礼貌 可以尽管检举 请自便
还要对方道歉咧....少以为自己就是正义的一方
这种傲慢无礼的态度 真是不可取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167.23
※ 编辑: kentbu 来自: 114.42.167.23 (09/08 01:20)
1F:→ maskzero:我懒得多说 你态度这麽差 我向版主检举了118.160.236.125 09/08 02:09
2F:推 zaknafein987:不懂装懂 依靠感觉下判断和做事者 也122.116.170.203 09/08 02:31
3F:→ zaknafein987:是台湾乱源之一122.116.170.203 09/08 02:31
4F:推 zaknafein987:还有 很多人还停留在崇拜个人和制度122.116.170.203 09/08 02:34
5F:→ zaknafein987:好像换的人或者换个制度 明天马上会122.116.170.203 09/08 02:35
6F:→ zaknafein987:更好? 却没注意制度後面的配套和历程122.116.170.203 09/08 02:36
7F:→ kentbu:说不过人就说对方态度差 你这样要如何讨论? 114.42.167.23 09/08 23:52
8F:推 maskzero:去看我的原贴文吧 还有 atzkgb 兄的文章118.160.238.209 09/09 00:06
9F:→ maskzero:了解一下 我要讨论什麽 还有人家怎麽回应118.160.238.209 09/09 00:07
10F:→ maskzero:你的错误意见跟资讯的 我的文章从头到尾118.160.238.209 09/09 00:07
11F:→ maskzero:陪审团就只是其中一项看法 而且我全都是118.160.238.209 09/09 00:08
12F:→ maskzero:根据司法学者跟实务者的言论整理提出118.160.238.209 09/09 00:09
13F:→ maskzero:anyway 反正你高兴就好了118.160.238.209 09/09 00:10
1.你看不懂我跟atzkgb在讨论什麽
不要以为与我所提相左就是支持你 别搞笑
我们讨论的重点 你根本看不懂
2.没有错误意见或资讯 只有新与旧的分别 你是看不懂吗?
3.你整理司法学者与实务者言论所提出?
我职业就是实务相关 怎麽没见过你的说法?
我老师好歹也是学者吧 他的批评怎麽与你不同呢?
你连"程序"与"实体"的问题都分不清了 怎麽能厘清司改的问题呢?
4.你楼上zaknafein的推文看一下吧 他正是在说你啊~~
5.陪审团是一项看法 也是你的司改主轴
单独提出讨论有何疑问吗?
你还是回去厘清你的自我不足之处吧
跟非法律人讨论事理就是那麽麻烦
还有 我比你还清楚英美法陪审团运作制度
你要讨论请去充实一下自己的学养
不然也只是变成自我感觉良好的回圈文章
毫无意义
※ 编辑: kentbu 来自: 114.42.167.23 (09/09 20:43)
14F:推 maskzero:看你文章实在很烦 你是哪个事务所的118.160.236.242 09/16 00:25
15F:→ maskzero:说出来 大家参考一下吧 尊师是哪位????118.160.236.242 09/16 00:26
16F:→ maskzero:你能不能跳脱陪审团 谈谈司法官评监呢118.160.236.242 09/16 00:27
17F:推 maskzero:看彼此认不认识好了 这样最直接 免得法律118.160.236.242 09/16 00:29
18F:→ maskzero:人来 非法律人去的...118.160.236.242 09/16 00:29
19F:→ maskzero:你若任职最高法院 我们就可有共通话题了118.160.236.242 09/16 00:30
20F:→ maskzero:抄论文 引术语 大家都会 我要听的是司改118.160.236.242 09/16 00:32
21F:→ maskzero:最重要的法官评监 你一直跳针什麽呢118.160.236.242 09/16 00:32
22F:推 maskzero:你可以私下来文 我告诉你我跟谁熟识118.160.236.242 09/16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