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laka (顺手捐发票,救救民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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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七年前被日舰撞翻 不敢想求偿
时间Wed Jun 18 13:12:08 2008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铭言:
: 日艇撞翻我渔船 五人获救
: 〔记者李振华╱苏澳报导〕
: (节录)
: 昨天下午二时卅分许,延绳钓渔船德发卅八号渔船在北纬二十四度十三分、
: 东经一百二十二度五十分(即在日本与那国岛)附近海域作业时,疑因船只
: 渔具漂流到距离与那国岛约十四里海域处,该船在收回渔具之际,碰到日本
: 保安厅巡逻艇,以其已进入日本领海为由遭驱赶,并没收其渔具。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jun/8/today-t2.htm
是驱赶还是撞沉?
是没收还是撞沉?
网页内容错误很明显的就不敢引用,引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来跳针嘛。
引用的那段,为什麽不连以下一起引用呢?
姚船长进一步与日方理论,但疑因海象不佳,渔船过於靠近日方巡逻艇而被撞翻,船长姚
昆明及雇用的张孝雄、张锦花、张健昆、张孝彬等四名大陆船员悉数落海。
事实证明驱赶,没收与进一步理论都是错误的。
撞翻也是错误的。
台湾与中国渔工证词是被撞了三次而导致的,日方只公布一小时搜证带中的八分钟。
记者在资讯不明的情形下,误报了错误资讯,你也真厉害,就挑些无关痛痒的来凹。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海事服务 > 海上救难 > 海上救难案例
: 三十九、「德发三十八号」渔船遭日本舰艇撞沉案
: (节录)
: 九十年六月七日十五时五分,本署海洋巡防总局第七(苏澳)海巡队勤务指
: 挥中心接获苏澳渔业电台通知:苏澳籍「德发三十八号」渔船於日本与那国
: 岛附近海域(北纬二十四度十三分,东经一二二度五0分)作业时,遭日本
: 海上保安厅舰艇驱离,该渔船不愿驶离,日本海上保安厅即冲撞该渔船,致
: 该渔船翻覆....
: http://www.cga.gov.tw/MAS/SA_05_03.asp
渔船一看到日本保安厅巡逻艇就「忌避检查(被诬陷罪名之二)」,「因蛇行导致船舶
往来危险(被诬陷罪名之三)」,被撞沉的事实都在这边。
你好意思拿网页中「该渔船不愿驶离」的错误资讯,来当成是你护航硬凹的藉口喔?
: 德发三十八号是闯入他国的海域,与那国岛可是很明确是日本的领土,而非
: 是一个「争议区」,如果认为日本无权这样做的话,那台湾又有何权力要求
: 他国不能入侵台湾所拥有的海域呢?
扣押是一回事,撞沉是另一回事。
警察拦你下来临检是一回事,开枪射杀你是一回事。
如果警察开枪射杀你又提不出证据,而你还能帮警察说话,那又是另外一种境界。
日本执法内容节录:
两年多前日本水産厅严格执行两百里经济海域政策,至今南方澳共有七艘渔船被日本扣押,
分别是:
2004年2月23日金顺丰六六号、
5月14日新满福三号、
5月26日金日进一一六号、
6月24日新全福一○二号、
7月28日渔满载,及
2005年2月23日金福渔六六号、
5月27日载亿渔一号。
在此之前南方澳也有三艘渔船被查扣,原因是“入侵其十二里领海”,执行的单位爲日本防
卫厅,三名船长都被移送法院审判;这与後来的两百里经济海域情况不同,也较能让渔民接
受。
因为所谓的「两百里经济海域」,等於一出领海就是争议海域。
而这些海域是台湾渔民固有的捕渔海域,相对於日本来说的利用率高很多的。
日本很少来捕渔,却是台湾渔民从EEZ或EFZ名词出现之前就赖以为生的。
在国际法中,对於这些历史部份而衍生的争议,是倾向於相互妥协与资源分享的。
简单说,台湾可以尽可能的为渔民争取这些权益,顺带增加与日本渔业合作的可能,
而不是单方面的消极应对,坐视日本执法而慢慢失去能争取捕渔权或渔获配额的空间。
而因为对经济海域管理的部份争议过大,因此除非是现行或有证据,否则只能劝告或
监视与驱离。
而重点是,就算德发三十八号侵入领海捕渔为真,日本也没有撞沉渔船的合理藉口。
更没有扣留107天无法被交保候传的合理藉口。
而就算德发三十八号确实是侵入日本领海捕渔,也不代表台湾政府不能要求日本政府
对其执法过当的行为表达歉意。
也不代表台湾政府不能协助德发三十八号就日本执法过当行为要求赔偿。
更不代表台湾政府不能就日本无理扣留姚姓船员107天的行为,为渔民讨个公道。
今天不是像联合号一样,还需要等等看日本是否掌握联合号确实在钓鱼台争议海域
捕渔的证据来当作是它冲撞联合号的托词。
而是已经事隔多年,日本判决早就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加以认定姚姓船员的责任。
台湾硬不起来,连个公道,连个证据都不能向日方讨,这像话吗?
一个小时的搜证影带只公布八分钟,台湾政府为什麽不去争取要求公开与还原真相?
去年二月间金顺丰人船被查扣时,大陆渔工张文奎,还因感冒吃了日方给的药竟然暴毙;上
月底被查扣的载亿渔号因缴不出罚金,人船至今仍被扣押在那霸,船长王文聪之妻天天以泪
洗脸。
是怎样?
今天心情好,面对越域捕渔者就扣留罚款;明天心情不好,就找个理由撞沉渔船?
是怎样?
台湾今天是学菲律宾的海盗船行为,看到船就掳船勒赎;还是学日本,今天爽就罚,
不爽就撞沉?
要护航,就别跳针。
不要拿到明显与事实矛盾的语句,来当作是逆转胜的关键。
--
陈水扁说﹕
“虽然4年前公投的题目不痛不痒﹐但是还好有那次公投﹐不然2004我们也不用玩了﹐
所以嫌归嫌﹑骂归骂﹐到最後我们赢在哪里﹖就赢在防卫性公投﹐
也就是公投法第17条﹐才让吕秀莲跟我陈水扁连任成功啦﹗”。
http://tw.youtube.com/watch?v=zfKsZV-nWe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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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22.188
1F:推 waynedd:XD..怎麽位置给你看了都不敢针对这个回呀??现在是可以进入 06/18 13:16
2F:→ waynedd:他国的"专属"经济海域捕捞他国"专属"经济海域的渔获了?? 06/18 13:16
3F:→ shakalaka:前篇就回过了,因黑潮海流被带入日本领海范围内。 06/18 13:17
4F:→ shakalaka:有没有连文章都不看就开始豪洨的八卦? 06/18 13:17
5F:→ waynedd:台湾对於进入距领土24里就展开驱赶..相信各国都一样..但是 06/18 13:18
6F:→ shakalaka:日方的证据在哪里?你感觉?你认为?应该有? 06/18 13:18
7F:→ waynedd:德发38号还往对方领土开了10里..距对方领土14里处.. 06/18 13:19
8F:→ shakalaka:最好海流是静止的,他很白目的就闯进去,这样就对了。 06/18 13:20
9F:→ waynedd:黑潮??XD..如果是离开他国专属经济海域200里处外作业.我倒 06/18 13:20
10F:→ waynedd:想知道黑潮这麽威..能把渔具带到距与那国岛14里处..这艘渔 06/18 13:21
11F:→ shakalaka:真要200里的话,日方渔船都能上玉山捕渔了。 06/18 13:22
12F:→ waynedd:船也满威的..一冲就可以冲了186里.去打捞据他国领土14里处 06/18 13:22
13F:→ waynedd:漂流的渔具..XD..原来有人不知道..当专属经济海域重叠会取 06/18 13:22
14F:→ shakalaka:看你发言就知道什麽都不懂就来护航会出什麽糗。 06/18 13:22
15F:→ waynedd:中线..宜兰与与那国岛相距60里..大家各取30里..但是到了对 06/18 13:23
16F:→ waynedd:方14里处也太夸张了..XD..护航??原来说实情护航??经纬位置 06/18 13:24
17F:→ waynedd:都是我们自己渔民报的.会有渔民想报错误位置让人救不到吗? 06/18 13:25
18F:推 Scion:管你是什麽原因进去的,越界就是越界,理由那麽多 06/18 13:39
19F:→ Scion:还黑潮哩,要不要说是宇宙间的神密力量把船拉过去的 06/18 13:40
20F:→ shakalaka:越界有「无害通行」与「侵犯领海的捕渔」等不同的情况 06/18 13:49
21F:→ shakalaka:日方证据提出不足的情形下,台湾渔民也能被扣107天。 06/18 13:50
22F:→ shakalaka:就民进党政府认为这是「正常」或是「吸鹤」而已。 06/18 13:51
23F:→ shakalaka:已经举出了在侵犯领海的情形下,日方至少有三例是扣留 06/18 13:52
24F:→ shakalaka:船只;为什麽能随意撞沉台湾渔船後,证据还提不完备? 06/18 13:52
25F:推 Scion:无害通行到一半渔网渔具自己不小心掉下去 06/18 13:53
26F:→ shakalaka:提不完备就算了,台湾方面也不当渔民争取权益,就这样被 06/18 13:53
27F:→ shakalaka:扣107天,真是大有为的政府。 06/18 13:53
28F:→ Scion:又很刚好的拉起一些渔获 XD 06/18 13:54
29F:→ shakalaka:是啊,越域捕渔到日方没有查扣渔获,没有证据提出。 06/18 13:54
30F:→ shakalaka:就靠撞沉台湾船,扣押台湾渔民;就能不提证据了对吧:) 06/18 13:55
31F:→ shakalaka:只会凹拿尺去量,日本连证据都不够了,为什麽这个看不到 06/18 13:57
32F:→ shakalaka:为什麽为了台日友好就能默视日本在证据不够的情形下扣留 06/18 13:57
33F:→ shakalaka:台籍船员(包含这次联合号的部份)。 06/18 13:58
34F:推 waynedd:没拿日本证据..就拿台湾自己人报的经纬度去看..图给你了.. 06/18 13:58
35F:→ waynedd:为什麽这个看不到??渔具下水就有捕捞的事实..延绳钓不一定 06/18 14:00
36F:→ waynedd:每次拉上来就有渔获..不然为何台湾要在不知有无渔获情况下 06/18 14:00
37F:→ waynedd:驱赶进入距台湾领土24里的他国渔船呢?? 06/18 14:01
38F:→ waynedd:而且渔具若真下在非他国200里内的"专属"经济海域.我还真想 06/18 14:02
39F:→ shakalaka:又来200里了,玉山捕渔大队你好。 06/18 14:02
40F:→ waynedd:知道黑潮这麽威呀.一带把渔具带了186里.需要渔船去进行"无 06/18 14:03
41F:→ shakalaka:反正有证据就扣押,没证据就撞沉;台湾还会有人帮忙护航 06/18 14:03
42F:→ shakalaka:日本海上保安厅过的还真爽,对吧( ′-`)y-~ 06/18 14:04
43F:→ waynedd:害通行"?XD..还在玉山捕鱼大队呀??不知重叠取中线者你好.. 06/18 14:04
44F:→ waynedd:渔具在他国"专属"经济海域内下水..这叫没有证据??XD 06/18 14:05
45F:推 Scion:自相矛盾了吧,既是无害通行干嘛还扯海潮?心里有鬼 06/18 14:06
46F:→ waynedd:而且证据为了不拿日本的来让人说嘴..还拿台湾自己报的经纬 06/18 14:06
47F:→ shakalaka:取中线...好像台日渔权谈判完了一样... 06/18 14:06
48F:→ shakalaka:你连台湾方面的主张都不知道,只能靠硬凹是吧。 06/18 14:06
49F:→ waynedd:度来标示当时该船作业位置..这是我们自己提的证据耶.. 06/18 14:07
50F:→ shakalaka:1.退一万步讲,日本有证据;那也有海象的影响。 06/18 14:07
51F:→ shakalaka:2况且日本连证据都提不全的情况,台湾就有人来卖台了。 06/18 14:08
52F:→ waynedd:台湾渔权谈判是在谈钓鱼台的部份..不是在谈宜兰与与那国岛 06/18 14:08
53F:→ waynedd:的部分..XD..海象影响??就说黑潮这麽威呀??漂流186里?? 06/18 14:09
54F:→ shakalaka:真可笑,你连台日渔权在谈哪里都不知道还能还豪洨 06/18 14:09
55F:→ waynedd:而渔船也超威的.可以冲到186里远去取因"海象影响"的渔具XD 06/18 14:10
56F:→ shakalaka:重叠海域的争议只有争议钓鱼台而已对吧( ′-`)y-~ 06/18 14:10
57F:→ waynedd:XD..你连渔船速度海象问题都不知道还能豪笅..XDDD 06/18 14:11
58F:→ shakalaka:又来两百海里了,你是不上玉山捕渔不行的吗? 06/18 14:11
59F:→ waynedd:钓鱼台本身被认为主权未明..所以画不出中线..与那国岛主权 06/18 14:11
60F:→ waynedd:未明吗??连"专属"经济海域都不知道.别不知重叠取中线好吗? 06/18 14:12
61F:→ Scion:原来台湾现在要跟日本谈判与那国海权(噗) 06/18 14:13
62F:→ shakalaka:看来重叠海域的共同开发与配额划分部分,是不知道的对吧 06/18 14:14
63F:推 waynedd:看来对於台湾也是会驱赶距领土24里内的他国渔船..维护台湾 06/18 14:35
※ 编辑: shakalaka 来自: 218.171.222.188 (06/18 14:58)
64F:→ waynedd:"专属"经济海域是不知道的对吧??( ′-`)y-~ 06/18 14:36
66F:→ shakalaka:这图不够精准,但你能看到日本在与那国周遭的经济海域是 06/18 15:00
67F:→ shakalaka:有限缩的;而争议点在於日方提不出证据证明德发38号渔船 06/18 15:00
68F:→ shakalaka:是进入邻接区後才捕渔的,还是因海流影响而被带入的。 06/18 15:01
69F:→ shakalaka:而就此退一万步来说,这也不构成日方撞沉渔船的合理藉口 06/18 15:03
※ 编辑: shakalaka 来自: 218.171.222.188 (06/18 15:29)
70F:推 waynedd:就跟你说拿台湾收到自己人回报的点是在北纬24度13分 东经 06/18 16:13
71F:→ shakalaka:当天是在「早晨六点多」在与那国岛外海放下延绳钓 06/18 16:18
72F:→ waynedd:122度50分"作业".都是拿自己人说的不是日方说法..难道是自 06/18 16:19
73F:→ shakalaka:追逐是在午後三时五分左右开始,有没有9小时船不动的? 06/18 16:19
74F:→ waynedd:己人呼咙自己人??"在[与那国岛外海]放下延绳钓"你自己说的 06/18 16:20
75F:→ shakalaka:而重点是没有扣留到渔获,就算真的侵入领海也是未遂。 06/18 16:21
76F:→ waynedd:在他国领土外海放渔具.. 06/18 16:21
77F:→ shakalaka:外海又不是只讲领海范围,不然你可以说台湾外海就好 06/18 16:22
78F:→ waynedd:"在与那国岛外海放下延绳钓"叫做"未遂"??XDDD 06/18 16:22
79F:→ shakalaka:就算有,日本是有公布证据吗? 06/18 16:23
80F:→ waynedd:你自己引述是"与那国岛外海"..可不是我逼你说的..可见自己 06/18 16:23
81F:→ waynedd:渔民也知道是在与那国岛那边..而非台湾这边.. 06/18 16:24
82F:→ shakalaka:在无争议海域捕渔结果顺海流到领海范围,就该被撞沉? 06/18 16:24
83F:→ shakalaka:废言,相对位置靠近与那国岛而已。 06/18 16:25
84F:→ shakalaka:此事即便为真,日方也是执政过当;况且证据在哪里? 06/18 16:25
85F:推 waynedd:XD.."在与那国岛外海"确实无争议..因为那是对方的海域.. 06/18 16:26
86F:→ shakalaka:为什麽现在还有人要姚桑去索赔,就是因为日方证据不足。 06/18 16:26
87F:→ waynedd:XD..相对位置靠近与那国岛就是与那国岛的海域..60里取中线 06/18 16:27
88F:→ shakalaka:外海与领海差很多的...凑在一起不会变成撒尿牛丸的。 06/18 16:27
89F:→ waynedd:不是靠近宜兰这边..就是靠近与那国岛那边.既然都已知"相对 06/18 16:27
90F:→ waynedd:位置靠近与那国岛"..还会没越过中线吗?而且现在提的都是用 06/18 16:28
91F:→ shakalaka:又来取中线论了,最好那里民国67年以前是日本渔场啦。 06/18 16:29
92F:→ shakalaka:台湾捕渔这麽久了,靠一个名词就能无视历史的也不容易。 06/18 16:29
93F:→ waynedd:台湾自己人报的地点说词..我可都没采用日本的唷..外海领海 06/18 16:29
94F:→ shakalaka:不帮台湾渔民争取权益,把渔场送给日本,这样就爱台湾? 06/18 16:30
95F:→ waynedd:差很多??XDDDDDDDDDD 都能知道是靠与那国岛还真外..XDDDD 06/18 16:31
96F:→ shakalaka:自己人报的是什麽?是工作九小时候随黑潮移动的船只位置 06/18 16:32
97F:→ shakalaka:那不是清晨渔船工作时的初始位置。 06/18 16:32
98F:→ waynedd:XD..可见台湾侵入别人海域捕鱼的历史很久..就跟对岸来台湾 06/18 16:33
99F:→ shakalaka:废言,如果最近的陆地是南极,那也就讲南极外海。 06/18 16:33
100F:→ shakalaka:EEZ(EFZ)是什麽时候开始主张的都不懂,也能来豪洨喔。 06/18 16:34
101F:→ waynedd:海域捕鱼很久..那台湾干嘛要在24里处就驱赶他国渔船?? 06/18 16:34
102F:→ shakalaka:外海与领海本来就在法律上差很多,连定义都不精确那还需 06/18 16:34
103F:→ shakalaka:要争什麽权益,不懂法就别装懂。 06/18 16:35
104F:→ shakalaka:24海里是多早就被主张的,200海里是多早主张的? 06/18 16:35
105F:→ waynedd:XD..九小时可以从非日本"专属"经济海域飘到14里处??啥黑潮 06/18 16:36
106F:→ shakalaka:况且12+12的部份,邻接区的功能与法律定位也会有差的。 06/18 16:37
107F:→ shakalaka:是啊,如果用你的200海哩来算,九小时才刚离开玉山而已 06/18 16:37
108F:→ waynedd:这麽威??说来听听呗..而且渔船还这麽威跑186里??XDDDD 06/18 16:37
109F:→ shakalaka:不用威了,简单说就是靠抓着两百海里来跳针而已嘛 06/18 16:38
110F:推 waynedd:"24海里是多早就被主张的".所以在他国14里处被驱赶不是吗? 06/18 16:40
111F:→ waynedd:跳针??XD..无法解释就只好开始跳脱论事攻击人..拜托.. 06/18 16:42
112F:→ shakalaka:9小时漂个十海里( ′-`)y-~...你也才从玉山下来而已。 06/18 16:42
113F:→ shakalaka:最好是继续跳针186里,看看日本渔船上玉山抓樱花钩吻鲑 06/18 16:45
114F:推 Sseug:看看shakalaka他先前PO的文章啊~~!他都坐钢弹的 06/18 18:29
115F:→ Sseug:然後被抓包就推给TVBS说的~~!<<<shakalaka总是不查证 06/18 18:29
116F:→ Sseug:shakalaka被乡民抓包後才来~!坳&转移话题 06/18 18:30
117F:→ shakalaka:你也只剩这招而已了,可怜。 06/18 18:32
118F:推 waynedd:姚坤明说"90年6月7日他和4名大陆渔工驾驶德发38号在与那国 06/19 13:04
119F:→ waynedd:岛[公海]捕鱼".该船船长自己说在公海..不问哪来这麽威跑了 06/19 13:05
120F:→ waynedd:186里吗?还是说船长自己跳针??亦或船长自身说法不可信??XD 06/19 13:06
121F:→ shakalaka:又来两百海哩了,你这麽喜欢上玉山喔。 06/19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