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lu (打黑鬼 踢中美 前进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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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讨论] 放过无辜的平民好吗 陈幸瑜做错了什麽
时间Fri May 30 03:49:07 2008
※ 引述《Nalu (打黑鬼 踢中美 前进越南)》之铭言:
: ※ 引述《tompy (NB is private item!)》之铭言:
: : 帮你节录其中重点一段啦
: 试着用有限的的法律认知解读一下
: : "本条例所称228事件,系指228事件发生後当时统治者命令军人警察宪兵,
: : 镇压整肃 绥靖清乡遭到杀害生命 伤害身体 剥夺行动自由 (刑法杀人罪章 伤害罪章
: : 妨害自由章参照)等罪行 而未能依法追究者."
: 1. 被遭到罪刑 然後要被依法追究? 若这是在讲述要求赔偿的范围
: 他应该多加几个字眼
: 若他是要找凶手 要把遭到改成实行
: 2. 228事件发生"後" 多久後?
: : "本条例所称 戒严时期违法行为 系指戒严时期的统治者透过戒严军法
: : 司法系统 所为之政治 军事冤错案案件及命令情治人员所为之暗杀行为
: : 违反司法相关规定之妨害自由 滥权追诉 枉法裁判 凌虐人犯
: : 违法行刑 杀人等罪行 而未能依法追究者
: : ----------------------
: 1. 政治军事冤错案 +
: 命令"情治人员"所为之-"暗杀行为+违反司法相关规定之妨碍自由..等罪行"
: 未追究者
: ....范围在情治人员~
: 2. 政治军事冤错案 +
: 命令"情治人员所为之暗杀行为"+"违反司法相关规定之妨碍自由..等罪行
: 未追究者"
: ....范围在情治人员 + 嗯哼..........
: 光这界定就可以打一场官司了.......
: 当然啦 这样可以看起来只要邦政府做事情的 不管本省外省 亨亨....
: 3.但回溯一下前言
: "系指戒严时期的统治者透过戒严军法.....未能依法追究者"
: "戒严时期的统治者" 这范围可大了........
: 布下了天罗地网 只要有犯到其中一条 就可以好好依法追究了
: 高官能跑的都跑了 死的也死完了
: 那这又是要告谁?
: : 戒严时期违法行为指的即是白色恐怖.
: : 要追究的对象是如上,请问一下
: : 上面这些叙述==台湾全部外省人
: : 这个逻辑在哪边??
: : 麻烦讲解一下
: 这个不是逻辑问题 是解释与定义问题
: 以及
: 王先生她想要搞一个看起来庞大广泛 但是很笼统不详尽
: 会导致各说各话的问题
: 哪个不小心爱台湾爱昏头的法官判了 形成判例之後 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 人人有官司打...
: 就算有人要告 也要那家伙有证据才行 是吧?!
: 看起来不是这样严重~~
: ---
: 不过对一个有小纸条还有搞丢录音带的总统而言 证据这两字....
牠里面除了以上之外 最猛的就是空口说了几点让牠成为追杀法案!
1. 说明五之(四) 拿两则论文来推翻追诉期消灭这回事情
仿德国法律 那不如拿大清例律算了!
并於同款中加上以下作为结束
对於依本条例所为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如被告死亡者,实有其必要由其配偶
、直系或旁系三等亲内血亲承受诉讼并代为前述诉讼法之权利与义务,方足
以保障本条例"被告"宪法所赋予之诉讼权
----我靠~ 告个死人,已经消灭的人,法律上连个物都不是的家伙,还要
三亲等共同负担?!.......
2. 说明五之(五)
本条例所为之法律责任追究,并不限於刑是责任而已,尚包括民事责任、行政
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均可能碍於当时主客观环境,受害人事实上无法行使
请求权.....
3. 说明五之(六)
.....避免湮灭证据,以密集式、集中办理方法..,本条第一项明定行政院应自
本条例施行日起三个月内,责成法务部成立.....专案小组....如按照一般司法
行政方式....难免旷日废时.....。本席等认为,司法院应调拨人力物力於最高
法院成立特别法庭.............
----所以一切的一切 直接解释为:
赁北认为,老子要成立个黑机关,你司法院要全力帮助我!
追诉期限从今日的....三个月後开始!
追诉目标为....一个连物都不是的家伙的三等亲
法律效力为....被告的....三等亲都要负责
依据的法源....管他X的中华民国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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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1.147.50
1F:推 tompy:要这样无限解释是你的自由,蛮同情你的 大概真的有被害妄想 05/30 08:40
2F:→ Nalu:他这样定 就能这样行驶 以这种定法 王姓男早被判刑法100条 05/30 09:00
3F:推 chenjo:王幸男不过只是作秀发神经而已.这种通不过大法官这关的法案 05/30 09:05
4F:→ chenjo:有必要学杨小理那种人那样无限上冈吗 05/30 09:06
5F:→ Nalu:所以我只是要点出 这东西王幸男提的 其时很恐怖 不会过和实行 05/30 11:54
6F:→ Nalu:又是另两个层面 和议题了 05/30 11:55
7F:推 shouri:总之 chenjo指责我作贼喊抓贼 完全无理 05/30 11:58
8F:→ shouri:最後他只能证明杀光外省人的法案通不过大法官罢了 05/30 12:00
9F:推 chenjo:请杨小理先承认228和白色恐怖是全体外省人所为再来扯吧 05/30 12:29
10F:→ chenjo:自己的游戏规则自己不能遵守又如何要别人信服 05/30 12:29
11F:推 shouri:我没有订定任何游戏规则 谢谢 05/30 12:30
12F:→ shouri:游戏规则订定在18307 而这个范围非常自由心证 05/30 12:31
13F:→ shouri:只要他想 可以广到涵盖所有外省人 这就是我的重点 谢谢 05/30 12:32
14F:→ chenjo:我想我在说一次好了.你自己自由心证说王幸男指称的屠杀者 05/30 12:33
15F:→ chenjo:是全体外省人.但你不承认全体外省人是屠杀者.这种投机取巧 05/30 12:33
16F:→ chenjo:的诡辩无法让人信服 05/30 12:33
17F:→ chenjo:等你先承认屠杀者是全体外省人在来宣称不迟 05/30 12:34
18F:推 shouri:这不是我自己的自由心证, 18307就在上面, 没有投机取巧空间 05/30 12:34
19F:→ shouri:18307的定义太广 若18307内容的范围全是"屠杀者" 那麽所有 05/30 12:35
20F:→ shouri:外省人都将被定义为"屠杀者" 05/30 12:35
21F:→ chenjo:你自己写的东西别拿出来搞笑.除非你能证明你是王幸男 05/30 12:35
22F:→ shouri:18307不是我写的 谢谢 05/30 12:35
23F:→ chenjo:乱解释的人是你谢谢.. 05/30 12:36
24F:→ shouri:18310 18312看清楚 问题在於谁都可以乱解释 这才是恐怖的地 05/30 12:37
25F:→ shouri:方 05/30 12:37
26F:→ shouri:你要说我被害妄想就算了 说我做贼喊抓贼我必力抗到底 05/30 12:38
27F:→ chenjo:很可惜的是目前胡乱解释的人唯读你 05/30 12:39
28F:推 shouri:18310又多了Nalu一个; 但你还说他中肯呢 科科 05/30 12:42
29F:推 shouri:18310根本是顺着我的逻辑去推的 05/30 12:45
30F:推 chenjo:至少nalu只说有此可能性.没像你这样公然藉机无限上冈 05/30 12:56
31F:→ chenjo:你这样拿他当垫被我想Nalu应该会觉得很困扰 05/30 12:56
32F:推 shouri:差别在哪? 我看不出来 05/30 12:59
33F:→ shouri:还有 在连线版他比我激烈多了 你自己去看吧 05/30 12:59
34F:推 chenjo:连线版归连线版.他说比你中肯这一点我有看到 05/30 13:13
35F:推 shouri:我根本不认为18310和18306有任何差别 讲的是同一件事 05/30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