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hostforever (呃)
看板KMT
标题Re: [讨论] 关於马英九特别费
时间Fri Apr 25 16:18:00 2008
※ 引述《sammy050505 (酒逢知己千杯少啊...)》之铭言:
: 很多人要我拿出证据证明私用,其实这个太容易了,起诉书写得清清楚楚,
(恕删)
: 我讲完了。
很好,哪天甲借乙一千元,甲将钱转进乙的华南银行户头,隔天乙从自己的台湾银行
提一千元还甲,甲开始怒吼:
「XXX的!这一千不是我借你的那一个!!这张是台湾银行的一千元!!不是华南银行的
一千!!而且我怎麽知道这一张银行的一千元不是你打工赚来的一千元!!!!我不管
我要我昨天借你的那张一千元啦呜呜Q_Q」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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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讲完了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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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7.111.250
※ 编辑: ghostforever 来自: 61.217.111.250 (04/25 16:19)
1F:→ changchunlun:浅显易懂 可惜绿民脑残 04/26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