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ice (水银党)
看板KMT
标题Re: 请问毁损罪的判决
时间Wed Apr 9 23:28:49 2008
个人觉得千万不要一开直接找记者闹上大版面
特别这件事是个人行为并不是因为国民党指使你去做
较有私了的空间 如果你找了态度强硬 只是想强出头的人去解决
反而给对方操作机会 对方越有合理理由提告
应该先想办法再起诉程序前先调解 让他们撤回告诉
找的人反而是没特别立场跟色彩的中立人士比较好 或者民进党内人士 比较有空间
调解不成 就看检察官的态度 能不能争取到不起诉
刑事诉讼法376条所规定之案件 (即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专科罚金之罪)
检察官参酌刑法57条所列事项认为以不起诉为适当者 得不起诉 或者 缓起诉
如果真的避免不了进入诉讼程序 只能求取和解 那时就要再参酌对方开出的条件
对方真的要赶尽杀绝 最後才来考虑找媒体或者有力人士帮忙处理
在应讯时态度要放低 对行为解释要诚恳 不是你做的不要承认 千万不要争一时之气
有时候理直气不壮 理亏姿态低
有些检察官为了做绩效 什麽鸟事都会起诉 只能祝原po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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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94.71
1F:→ shakalaka:中肯。 04/09 23:29
2F:推 q1234:检察官也怕被贴上标签呀! 此事如没有被操作成政治事件, 我 04/09 23:33
3F:推 q1234:看检察官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态度诚恳很重要. 04/09 23:38
4F:→ q1234:最好家里老阿嬷一起带去 .. 04/09 23:43
5F:推 Euglena:推一个 04/09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