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laka (突如一夜春风来)
看板KMT
标题Re: 请问毁损罪的判决
时间Wed Apr 9 23:21:38 2008
1.这是毁损了多少价值的东西?原po可以在开庭前想看看,或是去估价。
2.如果是法律专业,就会去找类似的判例,看看轻重判决为何。
3.如果是奸巧一点,就压根不提选罢法;一口咬定自己心情不好才找东西出气。
4.最重是判两年,按台湾习惯就算判了也是缓刑(前提是你「知错愿改」)。
5.这部份,检察官想增加自己的工作负荷,法官不见得会。
如果你毁损的物件金额不高,法官不会脑残到不让两造当庭和解,还要自己
来花时间判决。
6.阴谋论的部份太夸张,要叫KMT背罪的太荒谬。
7.你要想,如果DPP县议员对你穷追猛打,硬是要你背前科或是藉由此等可能来
吓唬你,等判决成立後再找人申冤,对你的好处才大。
一个「受迫害者」,啧啧...可值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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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说﹕
“虽然4年前公投的题目不痛不痒﹐但是还好有那次公投﹐不然2004我们也不用玩了﹐
所以嫌归嫌﹑骂归骂﹐到最後我们赢在哪里﹖就赢在防卫性公投﹐
也就是公投法第17条﹐才让吕秀莲跟我陈水扁连任成功啦﹗”。
http://tw.youtube.com/watch?v=zfKsZV-nW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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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208.5
1F:推 AS1:请问三的条件下 会有比较好的结果吗 04/09 23:23
2F:→ shakalaka:是「不会有更差的结果」。 04/09 23:24
3F:推 Euglena:结局3最好...但是结局7要先做好准备... 04/09 23:25
4F:→ Euglena:打错了 是结局5最好 04/09 23:26
5F:推 sPz101:微罪不罚的概念是有人在推 实务上也有案例 但也是看情况 04/09 23:26
6F:推 q1234:我看原po是老实人,装起来反而不像... 就照实说吧. 04/09 23:25
7F:→ shakalaka:微罪不罚的原因就是因为比例原则啊。 04/09 23:28
8F:→ shakalaka:台湾甚至於能到轻罪不罚了(看你举证技巧啦) 04/09 23:28
9F:推 changchunlun:如果传票是写毁损罪 那就脱身一半 就是3 04/10 03:21
10F:→ changchunlun:因为缓起诉这个制度 微罪不举的适用范畴全给它吃掉了 04/10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