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奚我后 其后来苏)
看板KMT
标题Re: 请问毁损罪的判决
时间Wed Apr 9 22:49:52 2008
※ 引述《AS1 (台南马英九晚会 充满感动)》之铭言:
: 我有打给帮我做笔录的警察
: 她说是因为她先告
: 所以 我才会收到传票
: 警察只负责侦结 不负责和解
: 另外 可以和解
: 但要看对方愿不愿意
: 可是 我实在没有勇气去对方的服务处
: 所以 是叫我走调解委员会 找有力人士
: 去谈和解
: 我就说没办法 因为没有有力人士
: 然後说可以请检察官去谈和解
那你一定要做好最坏的准备,因为情况很明显,在道歉赔偿
和解调解这几种告诉乃论之罪通常的先行手段当中,他居然
一下就跳到刑事.摆明要给你最不利最严重的後果,很大成分
就是要你背条前科.
现在不但记者要找,国民党的民代要走,一切必要的手段都
要准备好.
你当然有做错事,但是我不认为你该受到这麽大的危险与
惩罚.
在地检署你要低姿态,道歉赔偿都要做.但是若他还是不愿
和解,出了地检署就只好让这件事情诉诸公评,这是你最後的
手段.
假如牺牲一个年轻人的前途换来国民党的令名,这党还能
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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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所谓"刀帅连",指的是中原野战军独立二师139团3营9连.1948年淮海战役
期间,该连49名官兵奉命坚守汶河南岸旧窑场达12小时.在连长谷子地同志指挥下
,共打退蒋军3次进攻,击毁敌坦克两辆.出色地完成了掩护主力撤退的阻击任务.
战後野司首长为了表扬这种敢於与敌人拼刺"刀"的精神堪为全军表"帅",授予
该连"刀帅连"的称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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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4.234
1F:推 sPz101:什麽"令名"? 又不是国民党派他去割 割完翻脸装不认识 = = 04/09 23:02
2F:→ armed:要K的就是你这种瞻前顾後拼命切割的奇怪心态. 04/10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