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nyxx (沙漠之狐)
看板KMT
标题[公告] 推文与公共秩序管理办法
时间Sun Mar 9 11:32:27 2008
大选近了人越来越多,配合<<劣文预警机制冻结>>,
针对爱躲在推文里挑衅的家伙,会有一些加强管制措施。
以下条文公告三小时後生效,在正式生效前,板友切勿蓄意冲撞板规。
板主保留追溯权,是否追溯由板主认定,不开放追溯检举。
本文所列各条文与看板规定
#17mY8YqN相互重覆之处,
以本文为最优先执行标准。为免权益受损,请详细阅读。
<<推文与公共秩序管理办法>>
一、此一系列条文属临时性质,每星期检讨一次,视实际情况编修及决定是否癈止。
在正式公告後,会收录至,板友需注意看板各项规定,以免不慎违规。
( 看板各项规定,收录於,路径:z-6 )
二、推文内容需与被推的文章内容有关连,一样或相似的内容不可重覆推二次或以上,
同时违反两项原则,视情况之严重性,禁言十天至三十天。
三、推文内容需符合事实,不可利用推文
故意散播明显与事实不符或与司法
判决相违背之言论。但仍允许因资讯不足、个人认知、以致其他因素造成的误差。
违法判定将取决於推文者是否故意: 1)其言论足以严重损害他人名誉。2)发言者
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注)支持其言论。3)并经过他人提供有效证据纠正後,
仍然拒绝修正或停止其虚假言论,依然故我。同时符合1)至3)点即为故意
违规者经过缓冲机制後,初犯禁言一个月,再犯水桶三个月,三犯水桶半年。
三犯以上,水桶一年。
本条即第三点,适用第六点之「缓冲机制」,不适用第五点之「累进制」,
并建立标竿性判例。
使用者若以此条之名义检举需特别谨慎,并注意标竿性判例的说明。
,检举者每周最多只可以此条检举三次,超过三次并不受理。
同时检举者以此条检举时,一旦被驳回次数达三次,检举者禁言一个月。
四、推文挑衅、扰乱看板秩序或违反板规第12条妨碍看板等情事,禁言十至三十天。
若经过劝告後仍然再犯(含本系列条文生效前七天,所有的劝告),禁言一个月。
五、推文违规,罚则采用累进制:推文违规次数*禁言天数,最大乘5。
各项规定若没特别注明不采用「推文罚则累进制」,则自动采用累进原则。
六、缓冲机制:凡适用缓冲机制之条文,即使使用者违规,仍然无条件享有五次劝告机会。
各项规定若没有特别注明采用「缓冲机制」,则不适用。
注:证据只接受公开发行的报社新闻(如联合,自由)、相关人士的官网、
政府或公共机构网站。其他个人部落格、非政治中立团体及不具社会公信力之网站,
不可成为有效证据,特殊情况例外。个人申述,以简单为主,若需要长篇大论辩解,
则证明所描述之事情,并不是一般大众所能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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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1.127.172.31
※ 编辑: dannyxx 来自: 221.127.172.31 (03/09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