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hrain (I am Whoi AM)
看板KMT
标题Re: 我 一定要 亲眼 看到 沉水扁 吃牢饭
时间Sun Dec 23 17:52:09 2007
※ 引述《John7 (John)》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 作者: John7 (John) 看板: HatePolitics
: 标题: 我 一定要 亲眼 看到 沉水扁 吃牢饭
: 时间: Sun Dec 23 17:25:37 2007
: 我 一定要 亲眼 看到 沉水扁 吃牢饭
: 这就是票投国民党的原因
: 达不到此目的 绝不善罢甘休
: 到时候去探视沉水扁问候牠: 科科 牢饭好吃吗?
我们说:做错事的人,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但是:与您讨论一下
当时「红朝倒扁」,结果:「扁」有倒吗?
其实:之前的倒扁:不是不会成功,而是用错方法。
一、国民党是国会多数,就错了第一件事
没能让「监委同意权」通过,使得没有监委可以弹劾总统。因此使得许
多民众质疑 倒扁的正当性,因为提治不是完全走不通,而是自我放弃。
二、公职人员阳光法案没能在当会会期通过
当时除了 阿扁之外,马英九、等跨朝野许多政治明星都遭到调查,当时
就可以提案修法。既然「肃贪」在当时都是「全民共识」,为何国会最
大党没有提案修法,到到了现在,才跟着暨民进党提出讨党产公投之後
,才提「反贪腐公投案」这会攘人质疑,国民党反贪腐是为了牵制民进
党的讨党产公投,而不是真的有心提案。
三、早期:陈定南当部长,要成立「廉政属」,也遭到 国民党反对
台湾是不是缺一个「廉政属」,写到这,让我又再次想起陈定南的
为人与魏事态度。
总之,,我觉得有的时候,有些是看情势看时机而提出所需法律,从这里我
发觉国民党很不会掌握机会,现在要我看来,我还是觉得 国民党 在某些手
段还是不如民进党。如果当时国民党有把我驻机会,有些事情早已有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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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9.165.250
1F:→ proletariat:百足之虫 死而不僵 12/23 17:59
2F:推 houkoferng:宪法重修,弹劾总统是立法院的权力,且要请大法官审理 12/23 18:00
4F:→ moondark92:关於第二段可参考此连结 12/23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