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ilmas1 (品味寂寞入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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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拟修正版规『蓄意造谣』先行公告一周
时间Fri Oct 20 22:36:21 2006
主旨:
蓄意造谣制造很多冤狱或冤判
经政治群组版主初步讨论後 虽暂未获致结论
但 KMT 板拟先行根据中华民国刑法规定修改此一版规为
蓄意诽谤
说明:
原违规类别: 蓄意造谣
新违规类别: 蓄意
诽谤
原 说 明: 散播与司法判决结果相违背之谣言。
(注五)
(注五) 1.司法判决包含各级法院(亦即无须定谳),各审结果不同以上
级法院判决为准。
2.已由检察官起诉或侦察中但尚未判决之案件得提出讨论,但
不得以肯定语气作为文章标题,亦不得妄下结论。
新 说 明: (1)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举证具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之诽谤。
(2) 发表不实言论,辱骂他人等行为,侵犯他人权益,妨害他人名誉,
而能被举证有妨害名誉者。
处罚与原来相同均为七日
备注:
公告一周後若无异议则送交群组长追认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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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8.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