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ku7777 (zaku)
站内KMT
标题[心得]SOGO心得2
时间Wed Oct 4 14:43:54 2006
整件案件中,章家损失了太百的经营权,远东取得太百经营权,但
林,李两人得到什麽???
要知道,先前章家与寒舍所谈之金额
"迄 91年8月初,章启明即思自行对外寻求投资太百公司之财团,以彻底解决太设集团
之财务危机,并於 91年8月21日与寒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寒舍公司)蔡辰洋及
美商仙妮蕾德集团负责人陈德福,共同签定交易备忘录,约定由蔡辰洋、陈德福共同
集资 100亿元,向太流公司收购太百公司100%股权、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60%股权(前两项计34亿元)、丰洋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约95%股权、香港太平洋
控股公司 100%之股权(此两项计20亿元)及太百大楼地上权(计46亿元),
双方并特别规定,「同意有关标的物之过往交易、资金借贷及关系企业往来帐务等
一笔勾消」,即免除太百公司对太设集团之债务。"
是100亿元,而後,林华德以总统府高层介入为由,阻止上述买卖案的进行,其价格为
"然因林华德、李恒隆形式上已取得太百公司控制权,章启明只得请蔡辰洋另与林华德
洽谈。迨於同月22日,蔡辰洋与寒舍公司总经理王定乾至林华德办公室商讨投资
太百公司事宜,讵料林华德自忖如章家与寒舍公司达成交易,其与李恒隆自无法按
原计画从中获取利益,遂向蔡辰洋佯称已获总统府高层指示,无权转卖,
乃不愿配合章氏父子将太百公司股权出售与寒舍集团。"
"另蔡辰洋因仍无法寻得沟通管道,而再度求助马永成,马永成遂於91年8月底某日
约同蔡辰洋,并请时任总统府副秘书长之陈哲男邀约李恒隆,在总统府副秘书长会议室
见面会谈,以破除高层之说。惟苟蔡辰洋顺利投资太百公司,李恒隆即无法按原订
计画从中获益,乃出价500亿元,凭以表达拒绝之意,双方遂不欢而散。"
500亿元,我们如要谈对价关系,则看远东方面,
"先由黄茂德嘱咐
所属郭明宗(另案业经本署检察官提起公诉,现由台湾高
等法院审理中),协助李恒隆制作不实太流公司不实之会
议纪录草稿,佯以太流公司业经合法临时股东会、董事会
决议通过增资40亿元等节;经黄茂德修订後,再由郭明宗
正式缮打,并以记录人身分用印,而未於前揭时间实际出
席太流公司会议之赖永吉,则於 91年9月21日晚间,在林
华德住处,依林华德、李恒隆指示在董事出席签到簿上签
名,佯装其确曾参与会议,後更以太百公司董事长身分放
弃参与太流公司增资。"
"其後,李恒隆、赖永吉二人於 91年9月23日,再将太流公
司股票交付黄茂德指定之吕思家律师保管,作为远东集团
增资太流公司之保障。旋李恒隆并与远东集团代表黄茂德
、李冠军等人签定「重要会议纪录」,就远东集团入主太
百公司及双方合作方式达成协议,内容除瓜分太流公司股
权,协议由远东集团取得67%股权、李恒隆取得33%股权
外,双方并力图解决章民强家族在太百公司之残留利益。
隔(24)日以太流公司名义,形式上发函远东百货股份有
限公司等11家远东集团关系企业,在未监定太流公司每股
合理价格之情况下,遽以每股10元价格,邀集前开公司参
与现金增资,徐旭东等人遂於同月25日自该11家关系企业
集资汇入上海国际商业银行信托专户,并於同月26日将10
亿元汇入太流公司在远东商业银行营业部开立之资本专户
,由远东集团以增资太流公司 1亿股(总价10亿元)方式
,取得太流公司99%以上之股权,间接取得太百公司经营
权。"
起诉书上无法看出远东是否有付出40亿元的增资,但之後10亿元的增资是有付给太
流的,就算加总为50亿,比较500亿,那有何对价关系?
而林与李究竟有取得什麽好处嘛? 起诉书上并无记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2.211.224
※ 编辑: zaku7777 来自: 218.172.211.224 (10/04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