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ets (果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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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基中大代志!校长行政重大考验
时间Fri Nov 24 02:47:43 2006
※ 引述《edctw (E.D.C.)》之铭言:
: : 否则如果学生在外面出事了
: : 校长(或xx长)要负责
: : 我想基中校长一年可能要换好几个
: 但是校方给的唯一理由是安全因素考量
: 这根本就不是理由吧
: 还有老师说会剥夺受教权之类的因素
: 这我就不得考证是不是真的学校有这样说
校方这理由真的有些小烂
不过如果我 我就直接双手一摊说:
教育部规定的,非遵守不可。(我知道这理由会让学生觉得更X也说不定)
剥夺受教权?
这点我认为倒是没有
因为授课时数并没有因此缩少
只是考试时间压缩了
: : 这中间 我反而看到了
: : 校方好像不太清楚到底能不能放温书假
: : 而再请示教育部的情况
: : 其中文中有提及:
: :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校长(校方)看到了意外新闻後却用如此愚蠢的做法
: : (改为两日全天考试)来预防,.....
: : 我不知道这个是作者的推论
: : 还是校长(校方)真的用这理由跟大家说
: 是因为这件事情才引起校方注意下午要不要温书假
: 开会吵 没结果
: 後来去跟上级问
: 才有这样的结果
我觉得啦......(个人推测)
上面可能随便想个理由
搪塞你们吧............
(其实上面只是听话而已)
: : 如果是校长亲自讲的
: : 我只能说.....................嗯........帅呀老皮
: : 如果是我(我是校方)
: : 我就直接说:
: : 教育部发函,本来就不能有温书假。就酱子。
: : 至於考前一周仓促更改考试日程
: : 我想 要嘛 这是学校作业上的疏失
: : (不知道那个不能放温书假的命令是啥时下来的)
: 对 但是这个疏失太大了
如果是在他们决定行事历时
这个命令已经下来了(不能放温书假)
的确有小严重的疏失
所以 如果能够弄到原本的那张命令
比较能厘清问题
但是如果是学校决定行事历、开学後
这命令才丢下来
基本上.........学校并没有错
: 11/30下午我们要原订要和基女在101 35楼办联谊
: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贴在本版徵人)
: 那地方下午才开 六日不开 那也就算了
: 没去自己倒楣摸摸鼻头粉刺认了
: 但是我们原定上星期五交订金2000元
: 还好是因为大家在拖延
: 要不然呢?
: 2000元学校要付吗?
学校是不会付的。
干的 只有学生
如果你说:学长,怎麽辨?怎麽解决这档事?
我也只能跟你说:今天还是摸摸鼻头粉刺认了。
二十年後想辨法当上校长好好整顿这校才是。
(其实当上教育部长 更有影向力)
: 记不记得上次的弹性放假引民怨呢?
记得 记忆犹新
大家也是干翻天
这也不能申请国赔呀~~~
我只能说 这就是大有为的政府。
: 这是一开学就应该要确定的事情。
嗯 没错。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 : 或者真的是最近教育部才下此行政命令
: : 所以逼的学校不得不考前一周仓促更改考试日程
: 错了 维持三天的学校多的事
: 难道他们的命比小强不值钱,胆敢这样挑战公权力?
: 不可能吧
首先 想和您确认的是
基女、基商也是一样考二天吗?
因为你举的例子 我记得好像没有基隆区的学校
也许这个命令 是基隆市的教育局下令的
那可能就只能拘束基隆地区的学校
(要看那个公文的发文单位 是基隆市教育局 还是教育部)
如果是教育部针对全国高中所发
那我可能只能说:基中比较乖.........
挑战这样的公权力
就像上篇文说的
没抓到没事 有抓到有事
而且也是看上面想不想认真抓
但是 若是被抓的
也不能说:你为什麽不抓其他人。
就像小偷被警察抓到
他也不能说:其他小偷都不抓,为什麽抓我。
另外 依法行政本属正常
(你可能还没辨法了解 想骂我:学长,你好官僚。)
你也不能像学校主张说:
其他学校都不鸟,你干嘛鸟?
至於其他学校校长的命 是不是比小强不值钱
我不清楚
我也只能说 若当公务员通常有点靠山的
就比较不会怕事
没靠山的 就比较听话
这是我当公务员一段期间 所得出来的小小感想
不过还有一种公务员不怕事
就是白烂不怕被上面定 但是也不想昇官的
通常这种 就是白烂过了头
: A.总结不满之处
: 1.考试前一周才公布行程,打乱计画
: 2.缩短考试时间
: 3.给的理由不是理由,且理由大约3600种
: 4.取消温书假导致无法妥善温习(当然有人只是想说不能出去玩而已)
: 5.开学就该确认的事情 拖到都考完一次段考了才确认
: 没有人会想到说第二次段考有可能会变成无温书假考两天
: 6.告知学生不要再上讨论区讨论此事
一言堂 的确不太好
但是这应该没有强制力
但是因为这个记过的话.....
也是有争议的。
: 7.直接把新时程写在日程表上
: 也不直接对我们说明原因
: 总可以附张纸写出为什麽这样做吧?
他可以附理由(或是附了一个超鸟蛋的理由)
也可以不附
不管附不附 理由你满不满意
其实你拿他没辨法
也只能干在心里
: B.要求
: 1.公告该篇公文(总不会是机密外交吧)
这理论上应该是OK的。
(至於会不会公布,有没有义务公布?这就....不一定)
公文有分密件和非密件
若是密件 依法就不能公布
这档事 我找不到任何是密件的理由
所以你可以要求看看公告该篇公文
: 2.赶快把真正的理由说清楚
: 3.面对学生在讨论区的内容
: 推文加吧
如果是我 我会先想辨法看到那公文
看下命令的主管机关是谁
如果是基隆市教育局的.......
恩 你直接打电话反映比较快
和学校抗争没用(因为 学校依法行政)
在学校抗争这里
你只能说学校给的理由过烂
至於你打电话到教育局(或教育部)
不过 公务员嘛 ......
会有一套官方制式的说法把你挡回去
要主张权利很难
另外
一般来说这种行政命令(行政处分)
法律上的程序是诉愿、行政诉讼来争取
(诉愿法第一条)
不过就我看来 只有可能打到诉愿
行政诉讼几乎是100%稳输的(至少就我目前看到的层面)
因为 根本没违法
至於打诉愿
输的机率应该也是99%
诉愿 到诉愿下来
大概要二个月(诉愿法第二条)
学弟 要试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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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们比较有利的情况 目前我想到的只有一
就是 这公文早就下来
但是学校行事历乱订......
学校顶多只能坦承行政疏失 就酱子
至於惩处? 看上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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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偏坦公务员或学校
我对他们也有诸多不满
上个月我才上法庭和某公家机关某局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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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的香郁,是仰赖水的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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