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dena (苹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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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单亲妈入不敷付 法院免除卡债
时间Mon Sep 13 14:30:12 2010
单亲妈入不敷付 法院免除卡债
以下截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2/5/2cw5g.html
(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12日电)
花莲1名单亲妈妈阿玉独自扶养4名未成年子女,其中1名子女还是重度身障儿,
阿玉每个月收入连生活都不够,最後被迫成为卡债族,
花莲地方法院审酌後裁定准予免除债务。
阿玉离婚後没有任何财产和专业技能,且前夫也无力负担赡养费,只能凭藉劳力从
事薪资很低的看护工作,独立抚养4名未成年子女,其中1名子女因重度身障,必须
在养护机构接受照顾,导致原本家计就已沉重的情形更加恶化。
阿玉每个月看护工作收入约只有1.8万元,如再加上身障子女的残障生活津贴,1个
月的生活费用只有2万多元,但因重度身障子女在养护机构所需的养护费用负担沉重,每
个月的收入完全不足以支应日常生活开销。
阿玉为解决生活开销问题,8年前陆续申请使用6、7家银行信用卡,
但因收入太少,虽每个月支付最低应缴金额,卡债仍像滚雪球一样,膨胀到80多万元,
最後无力清偿,透过法律扶助基金会花莲分会协助,与最大债权银行协商清偿,
却因银行设限过多而协商破裂。
阿玉在走投无路下,半年前循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向花莲地方法院声请清算程序,
法官受理案件後,通知阿玉提供薪资证明、未成年子女领取的社会补助项目、
家庭每月开销和前夫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酌。
法官发现,阿玉的收入连维持每个月生活的必要开支都不够,成为卡债族後,
仍尽力清偿部分债务;经考量阿玉的收入经济状况,和因抚养子女而成为卡债族等
因素,日前裁定准予清算并免除债务责任。
法扶花莲分会秘书蔡云卿表示,阿玉是法扶花莲分会第1个协助获裁定准予清算免责
的案例,不仅鼓励其他有类似困境的卡债族,其实也鼓励法官勇於做出类似裁定。
蔡云卿指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实施後,至今声请更生和清算程序的案件数
越来越少,并不是景气变好,所以声请人变少,主因是债权银行刁难,
导致协商不容易达成;另外因法院为求谨慎,处理程序繁复和缓慢,也都让卡债族却步。
阿玉非常感谢法官裁定准予免除债务,她说,「我不是借钱乱花钱,我也很努力在还钱
,实在是生活所逼,为求生存不得不借钱养家,不过,我相信这个社会有温情,
也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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