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inlip (这就是生活的滋味)
看板KIDs
标题[新闻] 关於惠氏被罚钱
时间Tue Mar 6 22:31:18 2007
之前有版友看到上面我回的那篇文章,写信来问我惠氏为什麽被罚钱,
在此就波一下我在网路做功课看到的新闻,跟大家分享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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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惠氏药厂台湾分公司违反公平法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於本(7)日第787次委员会议决议,美商惠氏药厂(亚洲)股
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以下称惠氏药厂)於妈妈教室及医院现场以「『酸试验结果』训
练资料」对不特定人宣称「乳清蛋白为主的S-26金爱儿乐凝乳块细小,宝宝消化无负担」
,就商品之品质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该会
除命其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立即停止该项违法行为外,并处新台币44万元罚锾。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酸试验」系惠氏药厂护理师於93年11月间妈妈教室现场以自
身与另二匿名奶粉商品进行蛋白质试验,而「『酸试验结果』训练资料」之出处则系以食
用醋加入自身及他厂牌商品冲泡後之奶水进行酸试验之结果照片及说明,惠氏药厂护理师
及业务代表为推广自身商品,乃将前开资料所载讯息透过妈妈教室简报及医院现场图示解
说等方式散布於众,纵未将该等书面资料直接散发交付於消费者,惟前开情形已可令不特
定人知悉其资料内载之讯息,足堪认属公平交易法第21条所称使公众得知之方法。
公平交易委员会并表示,婴儿配方奶粉间之竞争,除以较有利之价格及营养成分争取
交易相对人之外,宝宝本身消化吸收与否,因涉其安全成长之问题,向为消费者关注之重
点。惠氏药厂既以乳清蛋白为主的婴儿配方奶粉之凝乳块大小列为训练人员之重要教育内
容,即不能不就主题诉求为完整真实之表示。而惠氏药厂在无其他积极说明「负担」之定
义情况下,迳於「『酸试验结果』训练资料」明白列出他厂牌奶粉名称,且以比较方式宣
称自身商品「凝乳块小,宝宝消化无负担」,极易使消费者误认婴儿食用「S-26金爱儿乐
金世代配方」,消化方面即不会发生任何问题。嗣经函请惠氏药厂到会说明,亦仅辩称「
无负担」系一般之通用用语,并无法就前开宣称提供任何之医学学理或科学依据等以资佐
证,然系争广告词句经公平会函请行政院卫生署转专业团体提供专业意见之结果,认定母
乳中乳清蛋白和牛奶乳清蛋白之成分不一样,牛奶乳清蛋白含大量的β-乳球蛋白,易造
成婴儿产生牛奶蛋白过敏之现象,进而发生肠胃损伤等消化问题,亦即含乳清蛋白之婴儿
奶粉凝乳块细小,目前尚无足够医学证据可证明婴儿消化无负担,是系争广告内容显属虚
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核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
资料来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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