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oku (此身非吾有)
看板KAT-TUN
标题[公告] 板规(2009.09.24)
时间Thu Sep 24 01:51:41 2009
A.发表文章与推文
1.禁止人身攻击、谩骂及情绪化的恶意发言。
→劣文+水桶三天。
2.禁止未经证实之不实消息、传言及八卦新闻。
3.禁止讨论密录相关之内容。
→删文+警告两支。
4.禁止J禁、BL与涉及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
5.禁止与KAT-TUN无关文章及幻想或无意义之心得感想。
→删文+警告一支。
6.请勿发表一行文、注音文或其意义令人难以理解之内容。
7.请勿在签名档或推文放置广告及网路卖场连结。
→经板主或板友规劝仍不予修改者,删文+警告一支。
(注:自2010.06.16起,
一行文之罚则暂时修改为「初犯者水桶三天,再犯者视情况加重。」
请各位板友注意,谢谢。)
8.请勿在推文中闲聊与发文主题无关之事。
→经板主或板友规劝仍不停止者,警告一支。
B.请尊重KAT-TUN及其他艺人团体。
1.请使用本名或团员间常使用之官方昵称。
中日文及罗马拼音皆可。
团体名称请注意大小写。
ex.Kame、赤西、Junno、圣、たっちゃん、ゆっち…等。
2.禁止使用同音或近音之非官方中文称呼,其他不雅、带有戏谑意味及会产生性别
混淆之称呼亦请勿使用。
→经提醒未予修改者,删文+警告二支。
3.禁止发表对KAT-TUN或其他艺人团体不尊重之言论。
→删文+警告两支。
C.转载
1.禁止未经授权转载文章、翻译、个人网志或相簿网址。
2.转载文章请附上来源及原作者同意书。未附上来源一律视为无断转载。
→劣文+水桶一周
3.禁止任意公开Johnny's官网及相关企业之网址。包括「Johnny's net」、
「J Storm(J-one Records)」及「Johnny's Entertainment」等站址。
→删文+警告一支
4.转贴新闻请附上报导日期、记者姓名及报社。网路新闻请附上连结网址。
→经提醒仍未修正,删文+警告一支
D.分享
1.禁止在板上以任何方式(含推文、签名档…等)公开提供有着作权之影音档案及下载
连结。
2.禁止在板内以任何方式求档。
→劣文+水桶一周
3.发表低调分享文时,请使用[低调]为文章分类,内容需至少三行且与分享内容相关。
文内请以低调指路之方式分享,勿直接贴出网址。
板友找不到低调时,请私下询问原发文者或其他板友。
→删文+警告一支
4.低调分享之文章,於发表三天後收入z→15并删除。
E.买卖与赠送
1.买卖价格以原价或低於原价为原则。
2.禁止非官方代理物品之买卖,亦不接受杂志拆卖、宣传品或非卖品等。
赠送则不在此限。
→删文+水桶三天。
3.买卖及赠送文可不经板主同意,请选择[买卖]或[赠送]为文章分类,依格式自行
发表於板上。
注意,请勿违反板规。
4.禁止在板内张贴网路买卖或拍卖之连结。
分享日拍图片者不在此限。
→删文+警告一支。
5.物品於卖出或赠出後,请於标题或内文注明「已售出」或「已赠送」。
所有买卖及赠送文於发表後一周删除。
6.买卖文格式
[欲售物品及价格]
(若是方便,希望卖方能主动附上购入来源及价格)
[交易方式]
[联络方式]
[附注]
F.代买、合购、票券
1.演唱会/舞台剧周边之代买,会於演唱会期间开置底文供有需要的人使用。
详细使用方法会於该期间置底文内载明。
2.演唱会/舞台剧期间,票券转让会以置底文之方式开放交易。
详细使用方法会於该期间置底文内载明。
→违反之罚则会明订於该期间置底文内。
3.其他代买或票券转让比照买卖文之规定施行。
4.合购文请先至合购板(BuyTogether)PO文,再於板上贴文宣传。
→违反者,删文+警告一支
G.关於罚则
1.集满三支警告者换水桶一周。
2.再犯者视情形加重处罚。
本板规自公告後,即时生效。
对板规有任何疑问或意见,欢迎来信m(_ _)m
20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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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205.233
※ 编辑: miroku 来自: 118.170.205.233 (09/24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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