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er86 ()
看板KARA
标题Re: [新闻] KARA律师:成员无不和 或重返东家
时间Sat Jan 22 12:09:30 2011
1F:推 tzer86:我觉得这篇报导的措辞很接近一般的业界认知啊 01/22 11:47
2F:推 poncn8513:10个月...说蛮明的 01/22 11:53
3F:→ tammy791129:我对於律师觉得时机正好的定义提出质疑.... 01/22 11:54
4F:推 flaicmish:哪里时机正好 让哈姆跟荷拉在机场被记者追着跑叫时机正 01/22 11:55
5F:→ flaicmish:好? 01/22 11:55
6F:→ flaicmish:先前说那麽多收益分配不公的问题现在又说没拿到材料不能 01/22 11:57
7F:→ flaicmish:说.....唉 可以考虑换一家律师事务所吗(昏) 01/22 11:57
我班门弄斧一下 之前接触过律师/法务的经验(等一下会自删)
诉讼的过程就是一种谈判的过程 自然就是不能一次把底牌都漏光
没有被授权的东西不是实问虚答 不然就是 声东击西 虚晃一招
越是如此 搞到人家心痒痒 越代表有心要帮客户打官司(经验谈)
此外 DSP再不济 也是韩国的一大经纪公司
其他三名成员的父母亲 教育再高 家庭环境再好 也只是一般人
不会有律师楼甘冒得罪大事务所 鼓噪唆使艺人家人提诉讼
甚至你要和大公司打官司 都不太容易找到律师帮忙
(我干啥得罪大公司 大公司能给的case才多吧)
而且这些家长也是在KARA很不红的时候一路走过来的
如果只是爱钱的话 会把小孩子送到一个当时
快要倒掉又不红的女子团体吗?
如果成员只是爱钱的话 会死拖活脱得上一堆乱七八糟的通告
为了把这个团撑下去吗
很显然的 问题不光在钱这档事情上
而在於整个团的发展 和公司治理上
收了一千八百万镁 结果每人只分到三千镁
我想这中间应该大有学问
这五人的意志应该没有什麽问题 最重要的还是DSP吧
如果DSP依旧故我 纷争依旧在 就算短时间可以因为情感而勉强
长久下来还是会有嫌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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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43.246
8F:推 titti:我一直很推打官司耶!!因为这其中一定有什麽夸张的事情 01/22 12:14
9F:→ titti:想想胜妍在KARA初期所做的努力,她不可能只因为钱就放弃KARA 01/22 12:15
10F:推 flaicmish:昨天的声明稿是很实问虚答没错 那麽一开始就这样不就好? 01/22 12:16
11F:→ flaicmish:现在对事务所生气的原因就是他们一开始说太多 01/22 12:16
12F:推 Mugen0413:DSP有过很严重的丑闻 而且态度强硬跋扈 公司能量又强 01/22 12:17
13F:→ Mugen0413:光是想到要告应该团员就皮皮挫 但最後还是告了 01/22 12:18
14F:→ Mugen0413:可见一定有相当严重的问题产生 诉讼也是一种暂停问题扩 01/22 12:19
15F:→ Mugen0413:大的办法 可以有更多的空间与时间来谈判 01/22 12:20
16F:推 poncn8513:双方说法不大同,希望有好的结果! KARA Fighting!! 01/22 12:29
17F:推 formosass:恩 上述+原po有道理 !!! KARA Fighting!! 01/22 13:50
18F:推 pantenor:原PO你不用自D 我以告过人及被告过以及现在还有刑事案 01/22 14:15
19F:→ pantenor:在诉讼中的经验来说 原PO的所提的观念是正确的 01/22 14:16
20F:推 camel0726:就感觉有些板友很挺资方 看清事实在定论吧 01/22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