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vevcat (坚定一个目标)
看板Ju-88
标题[篮球] 2005年国际篮球新规则重点摘要
时间Sun Aug 22 14:07:11 2004
*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2004—2005年国际篮球新修订规则
现行的2000-2004年规则将被替换。
*第5条 (原14条) 球员:受伤
状况一:
如果一位场上球员受伤或有疑似受伤,当教练、替补员、球队相关人员进入场内,
则受伤球员被认为接受了治疗,不论是否真的进行治疗,裁判都要准许。
解释:
受伤球员都被认为接受治疗,将被替换下场。
(如果不替换,登记该队暂停一次;该队如无暂停,宣判该队教练B的技术犯规一次)
*除非各队有5位合格参赛球员,比赛才能开始。
如果到了比赛时间时间而该队不足5位球员裁判将研判球队延误比赛的一些非正常因素
的状况,如果提供合理的解释,将不被宣判技术犯规;
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将宣判技术犯规或是超过15分钟宣判球队弃权
*罚球违例後,任何一队均可进行替补。
*第24条 (原34条) 运球
状况:
如果一位球员故意将球掷向篮板(不是投篮动作),这种行为被视为
该球员把球掷向地板上一样。在球触及或是被触及另一位球员之前,
这与运球失去球後再次触球一样。
举例一:
A4将球掷向篮板,在球触及另一位球员之前,A4再度拿到,但没运球。
解释:
A4拿到球之後(球在其手中静止),可以投篮或传球,但不能运球。
举例二:
A4结束运球,既没有继续运动也没有静止站立,而是将球掷向篮板,
并在球触及另一位球员之前,A4再度拿到。
解释:
A4两次运球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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