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rdellia (to be or not to be...)
看板Journalism96
标题[公告] 法律课注意事项
时间Fri May 2 00:46:45 2008
嗨大家
首先恭喜大家做完案例 全班都交齐了
不过当天临时点名了 在此补告知
(目前点过两次 一次是司法院 一次是司法记者演讲日)
再来是下周要决定辩论题目
我把七个提案大致写在下面(虽然有些尚不完整)
若有其他题目也欢迎推文
下星期三表决 感谢
最後是5/28的演讲大家可以推荐讲者
请推文 感谢
by益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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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提案题目:
1.诽谤除罪化
2.猥亵除罪化
3.着作权除罪化
4.公民记者的新闻自由
5.记者的拒绝证言权
6.NCC委员的性别比例规定
7.开放外资投资媒体?
或是有其他题目也欢迎推文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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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事物是不能往後退的。
那一旦往前走之後,不管怎麽努力,都回不去了。
如果那时候有什麽丝毫差错的话,就会以错误的样子凝固下来。
<<国境之南‧太阳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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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45.122
1F:推 colis:天亮就要表决耶...完全没有任何概念 Orz 05/07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