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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蔡依林恢复自由身
发信站中央情报局 (Wed Jun 5 12:59:2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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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大声九百万元判决结果各有说法
记者 彭素娟/报导
蔡依林与大声公司仲裁官司案延宕六个多月,昨天仲裁结果出炉,双方合约确定终止,
但蔡依林必须赔偿大声公司九百万元,大声保留对她侵犯录音着作之官司,虽说判决结
果双方解读不同,但蔡依林最开心的是终於恢复自由之身!
有关蔡依林与大声合约争议,仲裁人昨天宣布判决,首先确认双方合约终止,其二、
蔡依林必须赔偿大声公司九百万,其三、双方请求均驳回,其四、仲裁费用双方平均
分摊。由於仅有主文,仲裁理由六月二十六日之前才会宣布,双方对结果都说「满意」
,但解读却有很大落差。
大声透过新闻稿表示,此判决令大声获得了公道与清白,「仲裁判决为大声与蔡依林合
约赔偿金标的新台币一千万元,蔡依林必须赔偿大声九百万元,表示过去蔡依林及家人
对大声侵占背信等指控都是莫须有的。」大声同时强调对方片面终止合约,是违反合约
与法律精神的行为,但考虑彻销蔡依林及其家人之毁谤、背信等刑事告诉,但侵犯录音
着作之官司是为保障公司的智慧财产权,故此告诉暂不彻销。
蔡依林之父蔡柱陈尊重判决结果,也感到满意,但对大声的说法感到不以为然。他表示
在未看到仲裁理由之前,对方不应该做任意猜测,他指出「仲裁主文认为我方有权终止
合约,就表示大声有背信、侵占短付金额之事实。」蔡依林委托律师丁希正也强调:
「仲裁判决确认合约终止,是指去年八月十五日开记者会时就已终止,所以片面终止合
约根本没有违法。大声要保留侵犯录音着作官司,我们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根本没有录
音着作,大声不是权利人,所以也无权控告。」
恢复自由身的蔡依林,将积极确定新经纪公司与唱片公司,七月底先推出文字写真书,
八月将担纲「上班女郎」偶像剧演出,不过她最期待的还是希望九月就有唱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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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期待~~~
Jolin Tsai的全新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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