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w190a (las)
看板JinYong
标题Re: [讨教] 所以杨逍真的是强X??
时间Sun Dec 17 11:10:59 2023
※ 引述《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之铭言:
: 正如A大说的那样:
: 推 ARCHER2234: 不论再怎麽说第一次一定是强奸,结案 11/11 12:37
: 我说的一直是杨逍有强奸过纪晓芙这件事,不管他们两人之前是不是相爱,之後有没
: 有相爱,都不会影响到这一事实。
: 今天就算是情侣、夫妻,只要任一方没想要做却被对方强迫做,在法律上是可以去告
: 对方强制性交的。
: 就连有感情基础的情侣、夫妻都这样了,更别提关系都还没确立的时候。
: 以原文来说,杨逍跟纪晓芙刚认识的时候,就真的是强奸没错。
我觉得同样来说,法律上可能判定的强奸,跟日常理解的,其实也是两回事。
因为长达多年的绑架监禁作为背景的确蛮脱离日常。
从杨逍行为的一致性来说,他这麽大费周章,就是为了得到对方的整个人,
而不是单纯肉体,不然那个剧情就会不能播出了。
而且一个因为强暴而让女方爱上的剧本,其实也没有好过不强暴的可能性。
应该说,我觉得即使两人第一次是情投意合或意乱情迷下发生,
都不能更改他发生的前提是个绑架案件,
所以核心来说,说他是强逼、不能拒,都是合理的,
而且在外界看来更是如此。
换个角度想,难道纪在当下内心不抗拒的话,
他事後就不应该说杨强逼於他吗?
除非作者明写,人总是能脑补中间发生的故事,往更符合自己逻辑的方向去猜想。
所以话说回来,要证明他是强奸,或者把文字修改成更明确指出强奸,
这样的意义是什麽呢?
好像只是把黑白弄得更分明一些,减少灰色地带,
满足恶人把坏事做尽的合理性、或者避免人产生错误的效仿念头。
只是这个剧情细节与主线无关,或许改了减少争议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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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dampolo: 不用证明啦!男女双方都同意强奸了。 12/17 12:39
2F:推 ARCHER2234: 你果然姓杨,不悔,不悔。好!晓芙,我虽强逼於你,你 12/17 13:28
3F:→ ARCHER2234: 却没懊悔。 12/17 13:28
4F:推 nobuusa: 纪:你以为的强逼,只是我的逼俗———我喜欢被硬来。 12/17 16:45
5F:→ lejnsaryai: 我不懂,小说中都已经多次说明是强奸了,为什麽读者却 12/17 17:10
6F:→ lejnsaryai: 一直反驳这件事?甚至新修版金庸都特地新增一句话说杨 12/17 17:10
7F:→ lejnsaryai: 逍强暴纪晓芙了,这根本没有争吵的空间啊 12/17 17:13
8F:推 peterw: 推板主 12/17 17:37
9F:推 bluemei: 当下内心不抗拒.....乾脆说小龙女也没被强奸好了XD 12/17 18:12
10F:推 ChangJimmy: 小龙女的例子法律上应该算趁机性交 12/17 22:26
11F:推 pk1275: 小龙女应该算性侵不是强奸 12/18 07:36
12F:→ pk1275: 所以说纪杨两人都同意了性行为,这真的还能算强奸吗(X 12/18 07:38
13F:推 bluemei: 强逼不能算奸...强奸!不後悔的事,能算强麽? 12/18 11:56
14F:推 gameking16: 半推半就事後女方要说强奸也算,但当事人会不觉得 01/02 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