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rdate (封侯事在)
看板JinYong
标题[作者] 金庸怒告中国《此间的少年》作者
时间Fri Aug 17 15:40:09 2018
官司打了快两年了,终於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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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522002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本名查良镛的武侠小说名家金庸,先前控告中国作家,笔名「江
南」的杨治,所着的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中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
法院在8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杨治不构成侵犯着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判杨治须赔
偿查良镛188万人民币(约新台币836万元)。
综合外媒报导,《此间的少年》属於「 同人小说」的作品,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
画、小说、影视等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是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
查良镛指控,他在2015年时发现,在中国出版发行的《此间的少年》,故事里的角色名称
郭靖、黄蓉、乔峰、令狐冲等等,全部来自他作品《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笑
傲江湖》、《神鵰侠侣》中的人物,甚至人物关系、特徵与故事情节都与他的作品情节雷
同。
查良镛认为,杨治未经许可,大量使用他作品的独创性元素创作出《此间的少年》,并出
版发行,严重侵犯了他的着作权;另外,杨治也利用作品高知名度,盗用原作人物名称、
人物关系、故事情节等元素,吸引读者,谋取竞争优势,获利巨大,严重妨害他对原创作
品的利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过,法院认为,整体上《此间的少年》虽然使用了查良镛4部作品的大部分人名,部分
人物的简单性格特徵、人物关系及部分抽象的故事情节,但《此间的少年》并没有将故事
建立在查良镛作品的基础上,基本上没有提及、重述或是其他方式利用查良镛作品的具体
情节,而是在不同的时空下创作出不同的校园青春作品。
因此,《此间的少年》是杨治重新创作的文字作品,并非根据金庸作品改编的作品,因此
并未侵害查良镛所享有的改编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不过,查良镛的作品与作品元素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拥有较高的商业市场价
值,而杨治创作的《此间的少年》以此吸引网友关注後出版发行,以获得版权获益,行为
已具有明显的营利性质,故杨治与查良镛在市场上存在竞争关系。
因此法院宣判,杨治和相关出版商应立即停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此
间的少年》,并销毁库存书籍;而杨治及出版商应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约新台
币747万元)及查良镛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0万元(约新台币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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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ITMajo: 直接拿金庸设定来用的人好像还有不少人吧? 08/17 16:25
2F:→ ivan2260: 话说河洛没被告也是颇让人意外的 08/17 16:27
3F:推 sunnyyoung: 拿来当人设就给钱,不是很应该吗 08/17 18:07
4F:推 tanakataro: 九阴九阳自己创的角色屌打倚天众人 08/17 18:24
5F:推 kikijuice: 九阴九阳实在是很难看 08/17 19:30
6F:→ aa1052026: 以前在金庸茶馆里连载的九阳少年倒是还不错 可惜太监 08/17 21:28
7F:→ aa1052026: 不过金庸对於版权这东西 向来很宽松 只要不魔改 他甚至 08/17 21:31
8F:→ aa1052026: 愿意只收个一块就把卖了 08/17 21:32
9F:→ aa1052026: 能搞到他告人 真的算很罕见的动真怒 08/17 21:32
10F:推 hilemon: 金老把影视作品改编当成在推广自己的小说 不收版权费对 08/17 22:39
11F:→ hilemon: 双方都有益 这位作者大概没问过就拿来用了 还改成校园青 08/17 22:40
12F:→ hilemon: 春剧.... 08/17 22:40
13F:→ kpier2: 只能说这判决太不中国了... 08/18 01:13
14F:推 BITMajo: 我倒不太能想像中国会判金庸这个国宝败诉呢 08/18 01:19
15F:推 killeryuan: 这不只是没问过 是金庸写信过去"建议"他把名字改掉 08/18 01:34
16F:→ killeryuan: 第一次他不鸟金庸 第二次他回信说要告快告 08/18 01:35
17F:→ killeryuan: 讽刺是 中国这几年狂吹IP 结果这麽明显的IP侵权却轻判 08/18 01:36
18F:推 wa530: 金庸要是肯寄信给我我绝对会爽到翻,想不到居然有人拿到金 08/18 04:51
19F:→ wa530: 庸的信还这麽嚣张... 08/18 04:51
20F:推 cute101037: 比台湾的法律好,不过究竟诉讼费用能否算成损失也很 08/18 11:50
21F:→ cute101037: 难下决断,有人请一小时十万的律师,打一个利益十万 08/18 11:50
22F:→ cute101037: 的官司,那会对资本小的一方产生莫大压力。 08/18 11:50
23F:→ sjy120: 楼上说比台湾的法律好 请问依据是? 08/18 16:44
24F:推 BITMajo: 大概是指反观台湾人被中国抄的话,去告会告不成吧(废话? 08/18 16:50
25F:→ rogner7777: 若发生在台湾,法院会怎麽判呢?^^ 08/18 22:15
26F:推 Manaku: 我觉得镛佬年事高了不会跟年轻人计较 大概是身边的人要告 08/19 23:19
27F:推 nicewave51: 终极三国表示...... 08/24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