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看板JinYong
标题[公告] #1Q2PKnss (YenLiKuo) 推文之判决
时间Thu Nov 16 06:43:53 2017
经检举,
「YenLiKuo 板友 於 文章代码(AID):
#1Q2PKnss 的推文」一案判决如下:
查证:
[转贴]云中鹤原来是徐志摩的笔名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510577457.A.DB6.html
1F:嘘 YenLiKuo: 讲一堆废话 是想要掩饰天龙写徐志摩的笑话? 某些文组11/16 00:42
2F:→ YenLiKuo: 真的智商堪忧又不要脸 11/16 00:42
其中「智商堪忧又不要脸」攻击特定板友,
违反金庸板现行板规第17条,禁止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17.1 违者由板主先口头警告,请犯规者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警劝不听者处以水桶七日之罚则。
判决:
依据板规17.1条,
请 YenLiKuo 板友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道歉格式请参考板规第25条
25. 本章所揭示按照板主要求公开道歉之执行,须重发新文道歉。
25.1 道歉文应直接回应板主判决书(含标题),否则视同无效。
例如: 板主判决书──[公告]
#1DALdJx0 (F00L) 推文违规
使用者道歉──Re: [公告]
#1DALdJx0 (F00L) 推文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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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时难免会有意见分歧、不同意对方看法的时候,但再怎样还是不能人身攻击。
请各位在讨论时能心平气和的讨论,别用情绪性字眼针对对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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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232.107.11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510785836.A.62D.html
※ 编辑: lejnsaryai (118.232.107.119), 11/16/2017 07:19:32
3F:推 YenLiKuo: 请桶 我不道歉 11/16 15:05
因为被告已经说明不道歉,所以不用等到24小时後再判罚。
根据金庸板现行板规: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17.1 违者由板主先口头警告,请犯规者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警劝不听者处以水桶七日之罚则。
判罚 YenLiKuo 板友 水桶七日。
若当事人对判决有所疑义,可上诉至小组组务。
lejnsaryai
※ 编辑: lejnsaryai (118.232.107.119), 11/16/2017 16:01:50
4F:推 Giornno: 抓到机会就战文组 有必要吗 11/16 17:12
5F:推 biglafu: 不意外(茶) 11/16 17:19
6F:推 TRosi: 金庸自己都是文组了,不过这就目前现况吧... 11/16 17:30
7F:推 enjoytbook: 什麽目前情况,用文字辩论而且是在吵文本解读,不就 11/16 17:44
8F:→ enjoytbook: 自认不敌之类的就开大 11/16 17:44
9F:推 TRosi: 现况就是某些理组因为科系比较吃香而不断自我膨胀 11/16 18:38
10F:推 wittmann4213: 战文理组本来就是智障的行为,好像人只分两种一样 11/16 20:20
11F:推 salami: 战文组,金庸表示: Q___Q 为什麽要战我 11/21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