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标题[公告] #1NlhqVE3 (ru040708) 内文检举之判决
时间Fri Sep 2 12:14:36 2016
经检举「ru040708 板友
#1NlhqVE3 文章不当内文」一案判决如下:
查证:
ru040708 板友
#1NlhqVE3 中内文:
看到这种好像写得很抒情却完全无法共鸣的文章就痛苦
根本脸书国中生认同请分享文
尤其引用太多会误导的引言让人更痛苦
这句结论总觉得可以获得很多国中生按赞!
其中,
「看到对方文章痛苦」、「引用太多会误导的引言让人更痛苦」
为自抒己见,且已针对文章内容详述令其痛苦之原因,免罚。
「根本脸书国中生认同请分享文」
牵涉攻击写文章的人,违反板规第17条。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17.1 违者由板主先口头警告,请犯规者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警劝不听者处以水桶七日之罚则。
「这句结论总觉得可以获得很多国中生按赞!」
牵涉攻击正面评价原作者的推文者,
但文意主旨仍针对文章内容,且用词以「总觉得」表达为其个人感受(用词较轻微),
审酌前一句「根本脸书国中生认同请分享文」之判罚标准,
此句处以警告,若一年之内有再犯之类似情事,再以板规第17条论处。
判决:
依据板规17.1条,
请 ru040708 板友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本板仅欢迎具备善意之使用者,请各位板友谨守讨论分际,谢谢配合。
金庸板 F00L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48.157.8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72789678.A.ACF.html
1F:推 pk1275: 好快 16年一转眼就过了QQ 09/02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