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Yong 板


LINE

其实这个讨论已经由L板主承办了, 基於尊重其行使职权的立场,我本来应该尽量少说话。 但一来小组长已经解释过各方对本板板规的疑虑; 二来仍有板友们热心参与讨论… 所以我试着分享一下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当然,纯对事不对人。 首先,其实L板主有邀请我一起讨论过这个问题, 原则上我都是尊重他行使板主权责的, 当然,我也正面表达我的个人看法给他参考。 以下是我分享给他的意见。(为避免板友阅读误解,稍有微调。) ────────────────────────────────────── 抱歉,我人在外面,先用手机回应一下我的想法… 站规允许上站者可申请拥有分身帐号, 所以本板才需要依据民意讨论【是否同意让分身帐号使用】呀~ 如果站规就不允许了,本板根本没有这问题! 校规只律定要缴交学校注册费, 难道各班级不能依照民意订定班费的缴纳与使用? (子法本来就会比母法严密,若要更宽松,那直接用母法即可,根本不需要订子法。) 本板使用者要禁分身,是为了本板文章使用者便於辨识,【没有抵触站规的问题】呀~ 至於过严的说法也很难成立,因为本板是禁用分身帐号, 推一万步来讲,想来本板发言可以用本尊帐号呀~ 另有违规者才是要加罚本尊哦 ^^ ──────────────────────────────────────
1F:推 qweewqq: 请问一下,无论是zkow还是我发的文章,哪里违反版规了? 05/30 19:49
2F:→ qweewqq: 请版友评评理,没有这种桶法吧= = 05/30 19:50
3F:→ qweewqq: 请版友也评评理吧 05/30 19:51
4F:→ qweewqq: PTT抓多重帐号的前提,是在於违反版规且水桶期间有出现者05/30 19:51
5F:→ qweewqq: 而并不是禁止任何人用不同帐号发文啊05/30 19:51
抓多重帐号是依各板板规之律定,可由各板(小组)申请站方协助查察。 我是不知道站方有「主动查抓多重帐号」喔。
6F:推 transformer8: PTT不能多重帐号不是?05/30 19:53
7F:→ transformer8: 你是常客了 还是那是你室友阿05/30 19:54
8F:推 qweewqq: PTT站规确保一个人可以有两个帐号以上05/30 19:56
9F:→ qweewqq: 除非是被PTT禁止仅能拥有一个帐号 05/30 19:56
10F:推 qweewqq: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05/30 19:59
11F:→ qweewqq: https://goo.gl/hXEpKO05/30 20:00
12F:推 k04121226: 又没有违规为何可以水桶 要抓也应该是违规在先,然後05/30 20:03
13F:→ k04121226: 使用分身发文吧 还是金庸版有金庸版的玩法05/30 20:03
我们换个角度看看…… 板规表达「本板不欢迎使用者使用分身帐号」, 那麽……「在本板使用分身帐号」的行为,那怎麽能定义说「没有违规」呢?
14F:→ qweewqq: 这个版规很诡异,不知有否抵触PTT使用者基本权利05/30 20:03
15F:→ qweewqq: 如果只是正常发文,谁会特别留意今天是用哪个ID发啊...05/30 20:04
所有的正常不正常,我都不预设立场,那非得要有人检举,再依法判决再断言。 所以在那之前,若有板友有检举分身,那就该以所见事实来判断了。 1.若并无使用分身的证据,则以正常使用视之。 2.若使用分身行为属实,则属不正常使用! A.若无其他违规事项,则禁言其分身帐号。 B.若有其他违规事项,则禁言其分身帐号之外,另要对本尊帐号追加处分。 话说回来, 当使用分身过程中没有另外触犯其他板规时,其实板友会去检举的机会应该很小。 但是……没人检举而没有遭罚这只能说「侥幸」, 因为实际上就是有触犯板规,只是没人去查、没人发现(或发现的人无意检举)。 举个例子, 若哪天A帐号得罪了某甲,他就察看这个A帐号过往的讨论记录, 竟无意间发现B是A帐号的分身! 然後某甲来检举了,我还是要罚B帐号禁言,即便该帐号当初的发言没人反应不妥, 但依法论法、就事论事,既然板规不让分身帐号发言,就应以违规论处。
16F:→ k04121226: 立这法的用意是在防止水桶期间用分身发文才是阿05/30 20:05
不只是如此。 也是一定程度的辨识。 虽然网路讨论有其匿名的性质,但我们仍然希望每一位讨论者用心经营其帐号信用。 人的名,树的影。 在别板,我会看作者ID选择性阅读文章。 难道在本板没有这样的读者? 例如各位讨论的NBA板,蓝波大的文不就是BOX的品质保证? 京哥哥、德瑞克……的战术分析不会吸引人进去看一下吗? 不开放分身,就是不允许匿名(此指主ID)。 键盘左右互搏本身也没违反其他板规呀,但这就是因匿名而行的欺瞒嘛…… 推嘘文、投票文……都会出现看人头的状况, 甚至板规中就有「讨嘘罚款」喔! 若以一人分身之力可以左右推嘘状况(以本板规模是有可能的), 那往後板规又该怎麽执行?民意又该如何判断呢?
17F:→ transformer8: 对不起我讲错 不过板规都讲了05/30 20:05
18F:→ k04121226: 我是觉得扩大解释了05/30 20:05
19F:→ qweewqq: 这版规有点太莫名其妙了....05/30 20:06
20F:→ qweewqq: 又不是来闹版....QQ05/30 20:07
呃…… 我是不认为本案件有丝毫闹板的嫌疑啦, 但我认知上还是定义使用分身就是违反板规,即便没有触犯其他规条。 烦请谅察。 ^^
21F:→ transformer8: 阻止你洗文章是吗05/30 20:07
22F:→ qweewqq: 到底哪里洗文章啊= =05/30 20:07
23F:→ qweewqq: 这样算起来,一个月根本顶多一篇= =05/30 20:07
24F:→ qweewqq: 简单讲我在金庸版发文根本非常少05/30 20:08
25F:推 k04121226: 噗 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 一定文章数发文不早取消了05/30 20:08
26F:→ qweewqq: 发文次数现在已经形同虚设(无实质作用)05/30 20:09
27F:→ k04121226: 而且要洗也是去别版洗 他在这版发文数又不高05/30 20:09
28F:→ transformer8: 你如果知道zkow大名的话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05/30 20:09
29F:→ qweewqq: 老衲登入次数也早就破千了05/30 20:09
30F:→ k04121226: 谁不知道阿 各大运动版都常见阿 想卖老喔= =05/30 20:09
31F:→ qweewqq: 如果该使用者在贵版并无违反版规虞虑05/30 20:09
32F:→ transformer8: 知道那你为啥还有此疑问XD05/30 20:10
33F:→ qweewqq: 实不宜因人设事05/30 20:10
34F:→ transformer8: 这算什麽卖老?板规就写在那,不看板规怪我罗05/30 20:10
35F:→ k04121226: 你这是承认针对吗? 05/30 20:10
36F:→ transformer8: 这个板规很早就有了吧?何来因人设事05/30 20:10
37F:→ k04121226: 我说卖老是只你以为只有你知道Z尻喔05/30 20:10
38F:→ transformer8: 你说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Z尻就还在洗阿05/30 20:11
39F:→ k04121226: 只能说是你言语表达差啊 你上述发言就是有针对意味 05/30 20:11
40F:→ transformer8: 知道Z尻又没比较厉害 哈哈哈哈考试也不会考100分05/30 20:11
41F:推 qweewqq: 是说,我查了一下,上个因这关系被永久水桶的winner9905/30 20:12
42F:→ transformer8: 你开心就好 我只说你知道他的事蹟就不会这麽说叫做05/30 20:12
43F:→ transformer8: 针对~@@也是蛮新潮的理解05/30 20:12
44F:→ qweewqq: 照样现在还发文,这表示他被放出来了,这版规不能定永久05/30 20:12
45F:→ k04121226: 两帐号合计不到10篇文章你跟我说洗文章05/30 20:12
46F:→ transformer8: 这跟数量有关系吗?他可以每个版都发一篇文 就不叫洗05/30 20:13
47F:→ transformer8: 文章?什麽逻辑05/30 20:13
48F:→ transformer8: 他也说他在NBA板不是洗文章阿!05/30 20:13
49F:→ k04121226: 别版洗肝金庸版的业务?05/30 20:13
50F:→ qweewqq: 那每天发专门新闻的帐号,岂不是就叫做每天洗文章了... 05/30 20:14
51F:→ k04121226: 你是站方还是金庸版版主? 还是间NBA版版主05/30 20:14
52F:→ k04121226: 八卦版每天一篇的是不是也是洗文章05/30 20:14
53F:→ k04121226: 用其他板来救援到底乾金庸版什麽事= =05/30 20:14
54F:→ k04121226: 就事论事不难阿 你就坚持板归解释不就得了05/30 20:15
55F:→ k04121226: 自己爱去扯其他05/30 20:15
56F:推 transformer8: 请问是对你讲吗?你在自爆什麽05/30 20:16
57F:→ transformer8: 那你是哪位?海巡队队长吗XD 05/30 20:16
58F:→ k04121226: 开大瞜 那掰掰溜 哈哈05/30 20:16
59F:→ transformer8: 嗯嗯 反正查一下你ID就知道罗05/30 20:17
60F:→ transformer8: 会跳出来不意外05/30 20:17
呃…… 其实就我看来,禁分身条款本身没有阻却洗文章的功能啦。 所以一来本案件应与此(所谓洗文章)无关。 至於洗文章的问题,前一阵子本板有曾遭遇过这样的困扰, 当时L板主还有找我讨论过…… 印象中当时我的意见是: 若板友希望增修「禁洗文章条款」,是应该遵循民意的。 但我个人觉得「洗文章的定义」不容易明确化,所以较倾向依照「讨嘘条款」惩治。 这样比较可以避免我们板主权力过大(一定程度上要是由板主判定洗文章的话)! 一直发文章的人,若是引起反感,自然就会有嘘声。 若他一天发个30篇,但说不定篇篇有其可取之处, 用个数字(每天限几篇)对我们这样鼓励板众发言的板,似乎不太适合。
61F:推 qweewqq: 我可以请问一下为何winner99现在还能发文吗05/30 20:17
62F:推 qweewqq: 我来看看05/30 20:19
63F:→ qweewqq: 那我想问一下,这个版的判决要去哪上诉呢05/30 20:19
64F:推 newtypeL9: winner99其他的帐号不能发文了我记得05/30 20:20
65F:→ qweewqq: 这版规抵触了站规,想去请站方释疑05/30 20:21
66F:推 qweewqq: 好的,谢谢05/30 20:30
67F:推 BRANFORD: 就该照规定来 分身一开 漏洞无穷05/30 22:11
68F:推 alwaysstrong: 觉得这版规主动抓有点不必要 有闹事再抓就好05/30 22:28
69F:推 pk1275: 是有人检举吧 有人检举板主也不能不处理阿05/30 22:46
70F:推 hwsh60013: 欸~你还在啊05/31 00:28
71F:推 qweewqq: 是针对那个版规有疑虑嘎05/31 00:35
72F:→ qweewqq: 试着上诉看看,不行也就罢了05/31 00:36
73F:推 salami: 照版规和判例是这样判没错 不过就是看版规是否和站规抵触05/31 00:40
74F:→ salami: 所以这也不是版主现在就决定的 毕竟版规都运行这麽久了05/31 00:41
75F:→ salami: 就去申诉看看吧 站规允许开五个没错 不过这算是权利05/31 00:41
76F:→ salami: 还是最大上限 就得看原条文条文怎样订了 如果是权利05/31 00:42
77F:→ salami: 那版规是否不能剥夺权利 如果是限制(最大数目) 那版规05/31 00:42
78F:→ salami: 就可以比站规设定严格 反正这样争论没啥意义05/31 00:43
79F:→ salami: 因为这是版规是否与站规抵触的问题 而不是版主执法的问题05/31 00:43
80F:推 qweewqq: 好的,感谢05/31 00:43
81F:推 newtypeL9: 开分身是那麽有必要的事吗?05/31 09:22
82F:→ qweewqq: 症结点在於谁会特别在意用哪个ID发文嘎05/31 12:40
83F:→ qweewqq: 在没有违反版规的前提下 05/31 12:40
84F:推 swaggg: 尻哥你在NBA板被桶都没叫了 怎麽一个小板桶你你反应这麽大05/31 21:01
85F:→ swaggg: 啊05/31 21:01
86F:→ transformer8: 尻哥NBA版叫的可大了05/31 21:09
87F:→ transformer8: 症结点在你就完一个帐号不就好了吗05/31 21:09
88F:推 BRANFORD: 没去过nba版 那他在那边叫了有用吗?05/31 21:20
89F:推 qweewqq: NBA版就算了,他那版规总比金庸版这个合理多了好吗~"~05/31 22:21
^^^^^^^^^^^^^^^^^^^^^^^^^^^^^^ 坦白讲……见仁见智吧,我其实不太认同这句话啦。 不过这句话「烟硝味」太重了…… 既然我这篇是论事,就不便多纠结於这句话了。 ^^
90F:→ qweewqq: 然後我其实很少在用NBA版了,大概这四年都不太用了05/31 22:22
91F:推 mrfreud: 板规并没有仅凭单纯多重帐号可浸水桶明文05/31 23:32
92F:→ mrfreud: 所有处罚都订在第四章 第三章看起来只是宣导05/31 23:32
93F:→ mrfreud: 以往判决站方怎麽看我不知道 但我第三人看来不觉得可支持05/31 23:33
呃…… 第三章是在讲「允许使用的定义与范畴」。 分身帐号发言就被归类在不被允许的使用呀……
94F:嘘 v3dys6f3a3j5: 不好的规则为甚麽不修法 遵守规则没错 但如果不06/01 06:56
95F:→ v3dys6f3a3j5: 适用 也可以改阿 如果文章没其他违规 为甚麽要统06/01 06:57
96F:→ v3dys6f3a3j5: 从读者或是对这个版的角度看 都没有害处阿06/01 06:57
97F:→ v3dys6f3a3j5: 板规不是为了要让这个版更好吗 好像有点本末倒置06/01 06:58
嗯嗯…… 为板务更好这一点我是非常支持的。 如果大家都希望开放分身,并提出配套(例如我上面说的投票……等问题), 当多数板众支持,我是很乐意服从民意的。 这一直是我认知中的核心价值──依循民意使板更好。 ^^
98F:推 sorryla: 问题是当时的民意就是禁止分身 你认为它不好也要有民意06/01 07:41
99F:→ sorryla: 支持才好修改06/01 07:41
100F:推 newtypeL9: 禁止分身,也不是什麽不好的规则,起码可以防止一些键06/01 08:21
101F:→ newtypeL9: 盘左右互搏的状况发生XD06/01 08:21
102F:推 pk1275: 嘘的可以先讲一下什麽状况才会需要分身来好吗?06/01 09:39
103F:推 siliver: 如果觉得不好要修改,也可以提案找人帮你投啊~~~~06/01 09:46
104F:→ siliver: 不过我是没分身拉,哪那麽有空.06/01 09:47
105F:推 TheoEpstein: 赞成这板规,这也不是禁言,而是只留下一个帐号发言06/01 10:25
106F:→ TheoEpstein: 可以避免键盘左右互搏,也没有退文影响全站发言06/01 10:25
是的,这一点很重要。 其实「分身条款」本身并没「禁止使用者发言」,使用者仍能以本尊帐号来本板讨论。 就像本案件的当事人本身,不就在此讨论板务吗? 我很欢迎Q帐号多多发言呀…… 即便有些部分我未必全然认同他的意见,但他能提出其他人愿意关注的事情, 我真真切切地欢迎~ ^^ 再者,分身禁言本板,其实本身并未阻却该帐号在本站其他板的讨论权啊! 这是衡量过的…… 所以采取水桶禁言,而不是「劣文之类」会影响该帐号使用他板权利的罚则。 既然不影响使用者在本板的发言权(本尊帐号未罚), 又不影响分身帐号的他板权益(这哪有阻却申请五帐号权益云云?), 其实我不明白这样的板规为甚麽被称做「不好的规则」吔…… 至目前为止,在我认知中,还没看到禁分身究竟有甚麽不妥之处呀……
107F:→ TheoEpstein: 我问一下那个嘘文的v3,键盘左右互搏不违规但对吗?06/01 10:26
108F:→ TheoEpstein: 或是像历史群组那边一堆开分身在争论时替自己助威的06/01 10:27
109F:→ TheoEpstein: 像现在我开个分身讲「楼上T大说的对」这样合理吗?06/01 10:27
110F:推 etjj: 的确这边尻哥有点冤啦,po的也不是什麽废文06/01 10:37
111F:推 TheoEpstein: 没退文也没全水桶,只是其他水桶留一个ID,应该还好?06/01 10:42
112F:推 BRANFORD: 说还要记用哪个唉低发文 这不就帮他记了?06/01 10:48
113F:→ v3dys6f3a3j5: 不是说分身好 只是如果文章本身并没有不好 为06/01 18:11
114F:→ v3dys6f3a3j5: 什麽要桶 就这麽简单吧06/01 18:11
115F:→ v3dys6f3a3j5: t大你说的是扯到推文帮腔的事了 如果只是po文就06/01 18:14
116F:→ v3dys6f3a3j5: 还好吧 如果说po文刻意有帮腔自己文章的趋势06/01 18:14
117F:→ v3dys6f3a3j5: 那就是不好 但如果两个没什麽关系的文 只是06/01 18:14
118F:→ v3dys6f3a3j5: 因为不同帐号po 那为什麽要桶06/01 18:14
就如我前面所言,是否有其他违规,也只能有告有判才算数。 但那都是「事後」! 只是在此我必须强调,我们希望给的是「事前」的规范: 无论会不会有人来告?有无其他违规?总之就是不可以多重帐号使用本板。 既然与「事前」的规条已经确认有所相悖,那麽依法处置应该没甚麽问题呀! 怎麽又拿「是否有事後的争执」(是否有人检举或有无犯其他规条)做为辩方理由呢? 这不太合逻辑吧!? 至於「帮腔好不好?」 坦白说,帮腔没有违反板规(是使用分身违反),我也不能以板规角度认定其不好! 另外,您可以主张解禁分身,然後在帮腔这里多增加配套,争取多数板众的认同。 当然,若您也能将其他的配套都想好, 又具备开分身有其必要的说服力,我想多数板众是会认同您的。 ^^
119F:推 Fernandeo: 这真的有点奇怪,我在这个板快十年,也参加过很多讨论06/01 19:35
120F:→ Fernandeo: 根本没注意有这种规定,也曾用不同帐号在板上推发文。06/01 19:36
121F:→ Fernandeo: 原来只要有人检举,我其实也该被永久水桶呀。06/01 19:38
是的。
122F:→ Fernandeo: 金版的第一原则不是善意使用吗?06/01 19:40
123F:→ Fernandeo: 不能指摘具有恶意,又没有人权益守损,却要处以永久水06/01 19:41
124F:→ Fernandeo: 桶这种不能恢复的处罚,有点让人不太认同。06/01 19:42
既然秉持善意,为何非得要多重匿名呢? 搞到其他板众难以辨识「谁其实就等於谁」,又增加了板务的难度与复杂性…… 您能否给个足以说服板众的理由,为何一定要用分身帐号呢? 另外,我也不明白,所谓要恢复……到底是要恢复啥呢? 本板使用权依然完整(只要用本尊帐号即可),又不影响其分身帐号他板使用权! 那要恢复甚麽?有何实质意义? 对了,附带一提,曾经有一位板友来信给我, 说我禁其分身B保留本尊帐号A,不符合他想经营B帐号的意愿,问我可否禁A留B。 因为这要求没有违反板规(板规禁多重,没专指留哪个), 所以我也有依照其要求执行喔! 这样也可以呀…… 所以我真的不太清楚,到底还要恢复甚麽?又有何实质意义呢?
125F:→ lejnsaryai: 【人在忙 请有疑问的板友先发表意见 我之後再一一回】06/01 20:16
我只是分享我的个人看法,希望没打扰到L板主回文的节奏。 原则上L板主承办了此案,我完全尊重以他的判决为判决。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5.45.16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64807036.A.AEC.html
126F:推 gigiii1134: 坚持要用复数帐号讨论的目的到底是什麽呀?选定一个id 06/02 03:42
127F:→ gigiii1134: 讨论有很难吗?这条款唯一影响到的只有你们人格分裂的 06/02 03:43
128F:→ gigiii1134: 权力吧? 06/02 03:43
129F:→ gigiii1134: 既然一个帐号专用来发新闻,那就用本尊讨论就好啦 06/02 03:44
130F:→ gigiii1134: 又不是会删掉分身的文章,都多帐号了会不擅长切id? 06/02 03:46
131F:推 qweewqq: 谁会帐号使用区分得这麽清楚 06/02 06:21
132F:→ qweewqq: 就如同上文推文在本版使用长达10年的大大 06/02 06:21
133F:→ qweewqq: 他也说他是用不同的帐号在金庸版发文 06/02 06:21
134F:→ qweewqq: 今天这判决的盲点在於没有犯错前未审先判 06/02 06:22
135F:→ qweewqq: 如果使用者有乱版情形再来判也不会这麽多人有意见 06/02 06:22
136F:→ qweewqq: 有疑虑的版规本来就值得修正 06/02 06:24
137F:推 qweewqq: 然後就是比例原则的问题 06/02 06:28
138F:→ qweewqq: 因为一次分身判决就永久水桶的,在PTT鲜少看到这类情形 06/02 06:29
139F:推 qweewqq: well,想要说的是,一般本版使用者根本不会知道这项规定 06/02 06:33
140F:→ qweewqq: 如果真的想要使用这条版规,也应该有个判决缓冲时间 06/02 06:33
141F:→ qweewqq: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再处以惩罚 06/02 06:34
142F:→ qweewqq: 不能说因为以前也有判例,也有新加入的版友未必会晓得 06/02 06:34
143F:→ qweewqq: 至於PTT为何会有人用不同ID讨论的情形 06/02 06:34
144F:→ qweewqq: 这是因为很多人今天只是要上来发文讨论他想讨论的课题 06/02 06:35
145F:→ qweewqq: 他自己本人根本不会在意是用哪个ID 06/02 06:35
146F:→ qweewqq: 只要不要出现自己在自己文章下互推互捧护航的情形就好了 06/02 06:35
147F:→ qweewqq: 前一篇判决推文里,使用本版长达十年以上的F大 06/02 06:37
148F:→ qweewqq: 都不晓得有这个版规了,更遑论多数新使用者或资龄浅的 06/02 06:37
149F:推 qweewqq: 当然我现在还能发言,窄看下是没有影响到在这版权利 06/02 06:49
150F:→ qweewqq: 但对使用者而言,这个判决本身就是个「伤害」 06/02 06:49
^^^^^^^^^^^^^^^^^^^^^^^^^^
151F:→ qweewqq: 我这样解释可以比较清楚说明我的立场跟想法嘎 06/02 06:49
152F:推 qweewqq: 针对F00L大提出禁分身并没有影响该使用者权利,觉得无妨 06/02 06:54
153F:→ qweewqq: 这点我是有异议的 06/02 06:55
154F:推 dwei0426: Q大,我不太懂为什麽这个判决本身对版友是一种伤害 06/02 08:51
155F:→ dwei0426: 您在使用分身帐号这一点上确实是违反了版规,而版主做出 06/02 08:51
156F:→ dwei0426: 相应的惩处在我而言也合理 06/02 08:51
157F:→ dwei0426: 而且事实上,现在您还是能在这里参与讨论,也证明了分身 06/02 08:51
158F:→ dwei0426: 永久水桶不会影响该版友使用金庸版的权力 06/02 08:51
159F:→ dwei0426: 那至於版规本身,我个人认为没有问题,也不认为需要修正 06/02 08:51
160F:→ dwei0426: ,因为当您在本版用分身帐号时,就让您得到了可以左右互 06/02 08:51
161F:→ dwei0426: 搏甚至带风向的能力,虽然您没有恶意使用分身帐号,但是 06/02 08:51
162F:→ dwei0426: 如同体育竞赛一样,药检没有通过的选手,无论得名与否, 06/02 08:51
163F:→ dwei0426: 都会受到惩处 06/02 08:51
164F:→ dwei0426: 并不是当他因为药物而得名时,才做出惩处 06/02 08:51
165F:→ dwei0426: 而且金庸版能维持这麽高水准的思辩与讨论,想必也跟每个 06/02 08:56
166F:→ dwei0426: 人都在意经营自己帐号的名声有关 06/02 08:56
167F:→ dwei0426: 多重帐号在金庸版的出现与开放,我认为长久下来只会对本 06/02 08:56
168F:→ dwei0426: 版风气造成伤害而已 06/02 08:56
169F:→ dwei0426: 当各大版都有多篇废文以及一堆意义不明的推嘘时,我认为 06/02 09:07
170F:→ dwei0426: 金庸版的理性和思辩是值得所有版友共同保护的 06/02 09:07
嗯嗯,这样我能比较理解Q板友的想法了。 他似乎不是主张甚麽权利被剥夺,而是认为「被判决处分」这件事伤害到他的尊严。 我非常认同他对「使用者尊严」正面看待的重视态度。 正因如此,本板才更应禁止分身,好让每一位使用者珍惜其尊严名声。 话说回来,如果不要讲成处罚, 而是依照板规处理来协助Q板友选定PO文帐号,以方便阅读板友辨认, 请问这样Q板友的不平之愤是否能略微稍降呢? 毕竟一来这多重帐号使用的行为的确是有违板规, 二来其文章素质及使用者人格自始至终也没有因判决而遭到无端的诋毁。
171F:推 siliver: 依版规处理就好,版主实在不需要跟他多说甚麽. 06/02 09:23
172F:推 james7557: 支持目前板规 06/02 09:40
173F:→ james7557: 举个极端的例子 我又没拿枪杀人 为什呢不能拥有枪枝 06/02 09:42
的确,我的想法与此类似。 「事前」已经有所规范,不可以使用多重帐号(超速驾驶)。 讲「事後」并未造成触犯其他板规(肇事)做为辩方理由是很不合逻辑的事。 上述()是我想举个一般性的例子…… 超速或酒驾,本身没有肇事之恶意,直接被判罚是否不妥? 舒马克来台时, 可不可以主张「我高速下驾驶会肇事的机率,远低於一般人常速」而超速免罚呢? 他没有肇事的恶意喔,他更有国际认证具备高速驾驶的技能呀! 但各位认为该不该请他尊重台湾法规,用常速驾驶呢? 我认为直接被罚是合逻辑的,因为交通法规有事先订定禁止超速或酒驾。 而我主张这样「事前」的法规当然不是「不好的法规」, 且以「事後没肇事」来说明不应该订这事前法规(法规不好)才是逻辑上的偏差。 不管事後有没有肇事,即便是极速认证的舒马克或是千杯无感的萧峰, 就是不得超速、就是不得酒驾, 这是事前已经订定的法规,在他们驾驶上路前已经颁布施行了, 没有在被警察开单时再去主张「没肇事就不应该罚」的道理。
174F:推 james7557: 以人权来看 帐号数量不等於人全数量 难道我有5个帐号 06/02 09:46
175F:推 salami: 所以那应该去讨论的是(1)版规是否有与站规抵触 06/02 09:46
176F:→ james7557: 就能有5个人权 因此禁分身并不影响该人发言权力啊 06/02 09:47
177F:→ salami: (2)现行版规是否有修改的必要 (是否适当或是否合时宜) 06/02 09:47
178F:→ salami: 但这不代表 版主执法有问题 或者 这次执法有问题 06/02 09:47
179F:→ salami: 也不用自我推广到"我被针对" 毕竟这是普遍性的执法 06/02 09:48
180F:→ salami: 而也也执行很久了 有很多判例 倒不如考量不知者不罪之类的 06/02 09:49
181F:→ salami: 想办法找版规中是否有适合的减刑豁免管道比较实际 06/02 09:49
182F:→ salami: 不然就只能针对版规来讨论或针对版规向上申诉 06/02 09:49
183F:→ salami: 也不用一直提到NBA版的发文 NBA版的版规 NBA版的执法 06/02 09:50
184F:推 james7557: 说个与板规合理性「无关」的主观想法 会觉得自己被针对 06/02 09:50
185F:→ salami: 或者某版友在NBA版的行为或水桶经历 这完全不是重点 06/02 09:50
186F:→ james7557: 还不是自己爱乱XD 06/02 09:50
187F:→ salami: 我觉得这就是互相猜忌而已 觉得被针对 觉得爱乱 等等 06/02 09:51
188F:→ qweewqq: 我也没有要提NBA版,只是略带一笔带过 06/02 09:52
189F:→ salami: 但不管是版规还是执法 都不应该加入这种情绪或个人心情在 06/02 09:52
190F:→ qweewqq: 基本上这次判决上诉已经被驳回,是定案 06/02 09:52
191F:→ salami: 内 不管哪一方 往这个点讨论下去根本是偏离 也和判决无关 06/02 09:52
192F:→ qweewqq: 但就针对版规提出些异议,然後以前就有人提过异议 06/02 09:52
193F:→ qweewqq: 只是後来没有讨论出个结果 06/02 09:53
194F:→ salami: 然後上面j版友说的人权与否 我上次也说过了 06/02 09:53
195F:推 james7557: 没有没有 我没有猜忌他会来这里乱 我是看好戏心态 06/02 09:53
196F:→ qweewqq: 我想版主发这篇文章,也是希望讨论版规,而不再判决本身 06/02 09:53
197F:→ salami: 基本上就看怎样解读版规与站规在这一点上的差异 所以申诉 06/02 09:53
198F:→ james7557: 就是觉得 爱乱嘛 活该 搞得现在觉得自己被针对了 06/02 09:53
199F:→ qweewqq: 不然版主大可不用理会,那倒也是真的 06/02 09:53
200F:→ salami: 看啥好戏那都跟判决无关 06/02 09:53
201F:→ salami: 如果把站规的「五个分身」理解成「权利」(类似人权) 06/02 09:54
202F:→ qweewqq: 我也可以去检举版上其他用分身发文的人,但根本没必要 06/02 09:54
203F:→ james7557: 我上面有说和板规合理性无关啦 自己的想法而已 06/02 09:54
204F:→ salami: 这种正面表述 那版规如果定得不周延 就会变成「剥夺权利」 06/02 09:54
205F:→ salami: 而如站规的「五个分身」负面表述 也就是「限制分身上限」 06/02 09:55
206F:→ qweewqq: 然後这次会有这麽多讨论,其实不是单只我提 06/02 09:55
207F:→ qweewqq: 而是其他很多版友也有推文发表意见的关系 06/02 09:55
208F:→ salami: 那基本上如同上面板主还是谁说过的 版规是子法 可以从严 06/02 09:56
209F:→ qweewqq: 也有人其他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 06/02 09:56
210F:→ salami: 所以就要看 版规站规 在这一点上面的解读 是正面或负表述 06/02 09:56
211F:→ qweewqq: 整体来看大家对版规的使用跟执行有认知上的落差 06/02 09:56
212F:→ qweewqq: 还有他的尺度跟严格性之类的 06/02 09:57
213F:→ salami: 所以可以针对这点去申诉 而如果不针对版规疑似矛盾点申诉 06/02 09:57
214F:→ salami: 不要一直断我啦 = = 06/02 09:57
215F:→ qweewqq: 已经申诉了 06/02 09:57
216F:→ qweewqq: 现在是版主既然想讨论版规,我就跟他讨论 06/02 09:57
217F:→ qweewqq: 不然我的意见上一篇已经讲完了 06/02 09:58
218F:→ salami: 那就是针对 现行版规是否合时宜来讨论(毕竟当初有投票且 06/02 09:58
219F:→ salami: 执行已久 所以只要现任没有错误解读版规 不然就是新讨论 06/02 09:58
220F:→ qweewqq: 这次这麽多讨论的症结点在於版规是否合理 06/02 09:59
221F:→ qweewqq: 而不是版主有没有依照版规来执行 06/02 09:59
222F:→ qweewqq: 两个层面 06/02 09:59
223F:→ salami: 而讨论新版规 就不用提到 个人是否被针对 以及NBA他版事务 06/02 09:59
224F:→ salami: 是啊 但是很多人不是在讨论"版规是否合理" 06/02 09:59
225F:→ qweewqq: NBA版也不是我提的,是先有版友讲我只好附带提了 06/02 09:59
226F:→ qweewqq: 我觉得各版的事件应该独立看待,所以也不会特别提 06/02 10:00
227F:→ salami: 很多留言在讲 NBA版谁留言如何 谁被谁针对 谁本来就爱乱 06/02 10:00
228F:→ salami: 我也没说是你提的啊 我是说留言 06/02 10:00
229F:→ qweewqq: 是啊,但基本上版友要这样讲你也不能叫他别提... 06/02 10:00
230F:→ salami: 不用跳出来对号入座 然後一直断我话啦 = = 06/02 10:00
231F:→ qweewqq: 每个人的发言权跟想讨论的方式都有他的脉络跟想法 06/02 10:01
232F:→ salami: 当然可以叫他别提啊 如果这串是"讨论版规是否合宜" 06/02 10:01
233F:→ salami: 那何必把他版事务 或 特定版友无关事件 卷到留言内呢 06/02 10:01
234F:→ qweewqq: 我已经入座也不用对号了,因为大家都有言论权 06/02 10:01
235F:→ salami: 你好像误会我最新的这些留言的目的 06/02 10:02
236F:→ qweewqq: 所以如果有人想把其他事纳进来讨论你也无法阻止 06/02 10:02
237F:→ qweewqq: 顶多选择不予理会 06/02 10:02
238F:→ salami: 我最新的留言的主要目的是:(1)着重在版规讨论 (他版无关) 06/02 10:02
239F:→ qweewqq: 我知道你的好意啦,但乡民要讲什麽无法规范 06/02 10:03
240F:→ salami: (2)特定版友无关事件(一直有人说你在NBA版如何 或说你爱乱 06/02 10:03
241F:→ salami: 但我觉得这跟讨论版规都没关系 而且混个人情绪 根本失焦 06/02 10:04
242F:推 qweewqq: 就目前讨论为止,我觉得大多数人还是有focus在版规上 06/02 10:06
243F:→ qweewqq: 至於NBA版那些什麽的,感觉也没有左右会影响这次讨论 06/02 10:06
244F:→ qweewqq: 就未来性来看,还是希望大家对版规投票看看 06/02 10:07
245F:推 siliver: 就说不要讲这麽多了,依板规走,不然就照程序去申诉, 06/02 10:09
246F:→ siliver: 或者号招人投票支持你的提案修改. 06/02 10:10
247F:推 salami: 对 (1)先照版规判 (判了) (2)申诉看是否版规站规冲(申了) 06/02 10:11
248F:推 qweewqq: s大,这篇讨论完全是因版主钜细靡遗耐心解释 06/02 10:11
249F:→ salami: (3) 讨论版规是否合宜(讨论中) <---不过有些讨论失焦 06/02 10:12
250F:→ qweewqq: 目前就是围绕在第三点,判了就判了,申诉也申诉了 06/02 10:12
251F:→ qweewqq: 向前看吧 06/02 10:13
252F:推 salami: 其实很多看起来是推文的句子 其实是版主引来回复的... 06/02 10:16
253F:→ salami: XD 好像原本是上一篇的推文 版主引用来回应的 不是新推文 06/02 10:16
254F:→ qweewqq: s大,我的意思是版主毕竟回覆很多,也另开新讨论文讨论 06/02 10:18
255F:→ qweewqq: 你仔细看看这篇版主也表达了不少意见 06/02 10:18
256F:推 salami: 我好像误以为 这篇底下推文 有很多人在提NBA的事情 06/02 10:22
257F:→ salami: 可是我重看了一轮 发现很多是版主引用到的 而非新推文XD 06/02 10:22
258F:推 qweewqq: 就这两篇讨论看,NBA的事根本是边缘讨论罢了 06/02 10:24
259F:→ qweewqq: 顶多推文一开始有版友为此论战一番 06/02 10:25
260F:推 AppleAlice: 子法会比母法严密具体没错,但不能违背母法的精神原则 06/02 10:47
261F:→ AppleAlice: 我猜q大就是在争执这点吧,不过站规毕竟没有立法理由 06/02 10:48
262F:→ AppleAlice: 可以看,所以允许多重帐号当初的理由,和单一版是否只 06/02 10:48
263F:→ AppleAlice: 能用单一帐号发文这种规定是不是合理,就看这次上诉的 06/02 10:49
264F:→ AppleAlice: 判决了 06/02 10:49
265F:推 mask82: 支持目前的办法 06/02 11:57
266F:推 k04121226: 子法本来就不能抵触母法 人家没有闹版用哪只发言就是 06/02 12:18
267F:→ k04121226: 自由 跟是本帐或是副帐有何干 实在不懂 06/02 12:18
268F:→ k04121226: 一直强调没有限制本帐发言权 可是问题又不再这 06/02 12:18
269F:→ k04121226: 是副帐的发言权莫名其妙被缩限又提不出服人理由 06/02 12:19
270F:→ k04121226: 尤其是在板规有疑虑的情况之下 06/02 12:20
271F:推 dwei0426: K大,站规允许大家"拥有多重帐号" 06/02 12:30
272F:→ dwei0426: 拥有多重帐号和本版版规没有冲突吧 06/02 12:30
273F:→ dwei0426: 拥有多重帐号的版友自然可以去接受多重帐号的版活动,只 06/02 12:30
274F:→ dwei0426: 是拥有多重帐号的版友来到金庸版後,必须尊重这里的版规 06/02 12:30
275F:→ dwei0426: 因此选择一个单一帐号做为未来金庸版的唯一帐号也不是什 06/02 12:30
276F:→ dwei0426: 麽过分的要求 06/02 12:30
是的。 本板板规没有阻却任何多重帐号者在他板的权利呀,怎麽能说抵触母法呢? 这样举例吧,法律认可每个人可以办多张信用卡, 但有的店就是只收现金、有的店就是只认特定信用卡…… 能说这些店规「违背法律」吗? 不行吧! 因为法律是允许我办很多张没错,但是这些店不认帐是他们有自己决定的空间呀。 他们又没阻却我申办多卡的权利,我爱用那些卡去别的商店消费可以自便不是吗? 这些店不收我的卡,可没扣留我的卡不是吗? 那怎能说这些店家违法呢? 甚麽才叫违法呢? 法律只允许民众申办多张信用卡(自由权)、允许持有多国外币(财产权), 可没指定这些卡、这些外币在本国具备「无限法偿」的功能呀。 店家不能阻却我以零钱(有无限法偿认定)付费,但总能拒收信用卡、拒收外币吧? 同样的道理,我能持有多重帐号(多卡、多国货币)的财产权, 不代表金庸板(某店家)非要允许我使用呀。 除非能「正面举证多重帐号是站方强制要求各板埋单的」(如例中的无限法偿), 否则怎能说板规抵触母法呢?
277F:→ dwei0426: 况且在本次事件发生前,金庸版一直有着良善的讨论风气与 06/02 12:30
278F:→ dwei0426: 互动 06/02 12:30
279F:→ dwei0426: 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因为禁止多重帐号的版规而产生的负面 06/02 12:30
280F:→ dwei0426: 影响 06/02 12:30
281F:推 dwei0426: 简单来说,我很不希望看到金庸八卦版的出现,我有时也很 06/02 12:37
282F:→ dwei0426: 想提出一些类似"有没有公孙绿萼女乃头什麽颜色的挂?"这 06/02 12:37
283F:→ dwei0426: 种很没营养的金庸问题,但是看到版友们的问题与回覆,会 06/02 12:37
284F:→ dwei0426: 告诉我这是一个认真讨论与严肃的版 06/02 12:37
285F:→ dwei0426: 因此在不能使用分身的前提之下,我就会更谨慎发言 06/02 12:39
286F:→ dwei0426: 因为我怕未来我发文时,大家只会嘘"米分糸工" 06/02 12:39
287F:→ dwei0426: 如果不限制分身帐号,金庸版八卦化是很有可能出现的 06/02 12:39
288F:推 qweewqq: 我推文有说,连那位在本版待上十年的资深版友 06/02 12:50
289F:→ qweewqq: 都不知道有这个规定了,他还说他也用不同帐号发文 06/02 12:50
290F:→ qweewqq: 这个规定若真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遵守,应该要明显点 06/02 12:51
291F:推 gigiii1134: 你可以去检举 06/02 12:56
292F:→ AppleAlice: 并不是所有有分身的人都会自恃有分身帐号就来乱阿,来 06/02 13:13
293F:→ AppleAlice: 乱的桶就好了,如果他用两三个帐号但都很谨慎发言呢?? 06/02 13:13
294F:推 qweewqq: 回gigi,我被桶也不会去检举别人,是制度不好 06/02 13:27
^^^^^^^^^^ 请容我问一句,罚超速、罚酒驾……在您眼中也是制度不好?
295F:推 Fernandeo: 为何未具恶意要使用多重帐号?这样问是要以动机入人於 06/02 13:49
296F:→ Fernandeo: 罪。但处罚不是该以行为为依据吗?是执法者该先说服大 06/02 13:50
297F:→ Fernandeo: 家,这样的行为具有该处罚的恶意才对吧。 06/02 13:51
298F:推 Fernandeo: 动机完全也可以单纯是使用习惯,不能连结具有恶意的结 06/02 14:02
299F:→ Fernandeo: 论。就如同金庸本人也用四个笔名写文章,难道也问他如 06/02 14:03
300F:→ Fernandeo: 果不是想作乱干嘛弄四个笔名吗? 06/02 14:04
301F:推 mask82: 待得久不久跟知不知道版规本来就不能画上等号吧? 06/02 14:05
302F:推 mask82: 你拿笔名说,那难道金庸在入境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用那4个任 06/02 14:08
303F:→ mask82: 一入境吗? 06/02 14:08
304F:推 gigiii1134: 既然正当发言,那需要多重帐号的目的是什麽? 06/02 14:16
305F:→ AppleAlice: 楼上这话不就跟没错坏事干嘛怕人看一样的心态吗.... 06/02 14:23
306F:→ AppleAlice: 预设别人有多重帐号就有意图不正当发言,这太牵强了吧 06/02 14:24
先别说恶意,我们来讨论善意吧。 容我请问一下,在甚麽善意底下,要使用多重帐号呢? 再退一万步讲, 我知道戴帽子、口罩……甚至蒙面是人权,但本银行有没有权利拒做蒙面人的生意?
307F:→ mask82: 那在自己别帐号发的文底下推文是什麽意思啊?带风向难道 06/02 14:27
308F:→ mask82: 不能算是一种乱吗? 06/02 14:27
309F:→ AppleAlice: 所以说可以桶带风向的行为阿,罚的是违规的行为本身而 06/02 14:28
310F:→ AppleAlice: 不是单纯拥有多重帐号这件事 06/02 14:28
311F:→ AppleAlice: 另外在自己帐号下用分身帐号推文如果是指#1NIlDWmM 06/02 14:30
312F:→ AppleAlice: 篇的话,他也没带甚麽风向吧 @@ 06/02 14:30
您所谓的「带风向」本身没有违反板规呀…… 因为阻却使用多重帐号,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对吧? 那麽……若您主张开放多重帐号,是不是在很多地方也要配套修订板规? 罚则状况?键盘互搏?投票计数?…… 您必须给一个开放多重帐号的「必须性」理由,并指点一下全套的配套措施, 这才能说服多数板友支持开放法案不是吗? 就好像说您要说服本银行股东接受「接待蒙面顾客进门」, 总要强调出蒙面顾客生意的必要性,以及说明一下配套安检其实没那麽庞杂麻烦, 股东才会支持您的提案呀~
313F:推 mask82: 嘛……不知道各大版规有没有分告诉乃论,或是公诉这些分 06/02 14:33
314F:→ mask82: 类。 06/02 14:33
315F:推 mask82: 当然如果有这条规定目前就是遵守,基本是没有错的,但是这 06/02 14:35
316F:→ mask82: 条规定的正确性就交给版务吧… 06/02 14:35
小组长的判决已经出炉了,L板主有转贴过来了,敬请查阅。 ^^ ※ 编辑: F00L (60.248.157.89), 06/02/2016 16:49:14
317F:推 qweewqq: 还可以再向上层AboutBoards版上诉,上诉看看 06/02 19:20
318F:推 yyhsiu: 用板主的话来说,zkow还有一些板友的意思是 06/02 19:46
319F:→ yyhsiu: 我超速又没撞人,你怎麽可以抓我 06/02 19:47
320F:→ yyhsiu: 你限我速,我还要一直看仪表板,很不方便,违反自由人权 06/02 19:47
321F:→ yyhsiu: 速限是恶法,所以我也不会检举别人超速 06/02 19:48
322F:推 LouisGrey: 不知道有这个板规,自首用过不同帐号推文加一 06/02 19:57
323F:→ LouisGrey: 没乱没造成别人权益受损,还有人花心思检举这个,大概 06/02 19:58
324F:→ LouisGrey: 有人看你不顺眼吧 06/02 19:59
325F:推 LouisGrey: 如果有乱板 或已经有水桶在身 开分身上来我就觉得处罚 06/02 20:03
326F:→ LouisGrey: 合理 06/02 20:04
327F:推 XXPLUS: 就像台湾法律容许汽车改装部品买卖,但不准你装上车XD 06/03 01:41
328F:嘘 rocket34: 扯那麽多,如果没有乱版的事实,判他水桶就是因人设事 06/05 01:13
329F:→ rocket34: 版主如果连基本判断的能力都没有,实在蛮糟糕的 06/05 01:19
330F:推 BRANFORD: 这些年看下来,绝对不是因人设事 06/05 03:03
331F:推 salami: 上面好像根本没仔细看前因後果 这判例多少年了 06/05 13:46
332F:→ salami: 怎麽会是因人设事 难道说这个局布了十年之久? 就为了桶他? 06/05 13:47
333F:推 siliver: 看到那种人,也只能笑笑了 ^^ 06/05 18:26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BabyMother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