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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qweewqq以及zkow为多重帐号之判决: 查证, qweewqq的IP位置与zkow的一样。 《ID昵称》qweewqq (风一样的男子)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1595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380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5/30/2016 17:10:39 Mon 《上次故乡》180.176.19.222 《ID昵称》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4084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13522 篇 (退:1)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5/30/2016 17:17:52 Mon 《上次故乡》180.176.19.222 以及NBA板的判决: 文章代码: #1GwwB2Oz (NBA) [ptt.cc] [公告] qweewqq zkow joanzkow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BA/M.1357619906.A.63D.html 【 查询网友 】 《ID昵称》zkow (回旋木马的终端)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2939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3565 篇 (劣:2)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1/03/2013 22:40:53 Thu 《上次故乡》180.176.8.233 《 五子棋 》 2 胜 2 败 0 和 《象棋战绩》 63 胜 107 败 17 和 【 查询网友 】 《ID昵称》qweewqq (qq)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647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594 篇 (劣:0) 《目前动态》阅读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1/04/2013 12:25:58 Fri 《上次故乡》180.176.8.233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判定qweewqq跟zkow是同一人持有,也就是多重帐号(分身) 违反金庸板板规 6.4 本板板规乃针对使用人所订定,不欢迎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再来查证qweewqq跟zkow在板上的发文时间顺序: 1.qweewqq在金庸板的所有文章: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25 ● 1 39 2/15 qweewqq 转 [问卦] 八九年级生明显「很少人」看金庸小说了? 2 1 2/17 qweewqq R: [讨教] 重现度? 3 13 3/15 qweewqq 转 [问卦] 武当派武学真出自少林?天下武功出少林? 4 9 5/29 qweewqq 转 [问卦] 金庸花这麽多时间心力改版,为何不写新的? qweewqq在这个板上的最早发文时间为: 2015/2/15 转 [问卦] 八九年级生明显「很少人」看金庸小说了? 2.zkow在金庸板的所有文章: 编号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标 题 人气:26 ● 1 6 2/03 zkow □ [讨教] 金庸「第四次改版」是否最终会出版? 2 11 2/05 zkow □ [讨教] 大家对於金庸电影与电视剧的看法 3 2 3/10 zkow □ [新闻] 金庸喜迎92岁生日 陈妍希陈晓祝寿媒人 4 37 3/28 zkow □ [讨论] 武侠小说是否真的在台湾「没落」了? zkow在这个板上的最早发文时间为: 2016/2/03 [讨教] 金庸「第四次改版」是否最终会出版? 由於qweewqq是在金庸板最早PO文的帐号,所以视为主帐号。 zkow则视为分身帐号。 也就是判以zkow终身水桶。 若不是分身帐号,欢迎提出证据申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233.164.23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64605054.A.087.html
1F:推 qweewqq: 请问一下,无论是zkow还是我发的文章,哪里违反版规了? 05/30 19:49
2F:→ qweewqq: 请版友评评理,没有这种桶法吧= = 05/30 19:50
3F:→ qweewqq: 请版友也评评理吧 05/30 19:51
金庸板的板规规定,在这个板(金庸板)发文/推文禁止使用多重帐号, 只允许一个帐号使用。 金庸板板规: 6.4 本板板规乃针对使用人所订定,不欢迎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也就是说虽然zkow跟qweewqq发的文章内容不违反板规, 但是「在金庸板开多重帐号使用」,这点就违反板规了。 所以并不是这两个帐号的发文有违反到板规,而是开多重帐号违反板规。
4F:→ qweewqq: PTT抓多重帐号的前提,是在於违反版规且水桶期间有出现者 05/30 19:51
5F:→ qweewqq: 而并不是禁止任何人用不同帐号发文啊 05/30 19:51
每个板的板规都不同。 金庸板的板规是禁止「在金庸板开多重帐号使用」, 并不是要「先有违规,水桶期间又出现其他帐号」才抓多重帐号。 简单来说,在金庸板就只能使用单一一个帐号。
6F:推 transformer8: PTT不能多重帐号不是? 05/30 19:53
7F:→ transformer8: 你是常客了 还是那是你室友阿 05/30 19:54
8F:推 qweewqq: PTT站规确保一个人可以有两个帐号以上 05/30 19:56
9F:→ qweewqq: 除非是被PTT禁止仅能拥有一个帐号 05/30 19:56
10F:推 qweewqq: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 05/30 19:59
11F:→ qweewqq: https://goo.gl/hXEpKO 05/30 20:00
12F:推 k04121226: 又没有违规为何可以水桶 要抓也应该是违规在先,然後 05/30 20:03
13F:→ k04121226: 使用分身发文吧 还是金庸版有金庸版的玩法 05/30 20:03
14F:→ qweewqq: 这个版规很诡异,不知有否抵触PTT使用者基本权利 05/30 20:03
15F:→ qweewqq: 如果只是正常发文,谁会特别留意今天是用哪个ID发啊... 05/30 20:04
16F:→ k04121226: 立这法的用意是在防止水桶期间用分身发文才是阿 05/30 20:05
17F:→ transformer8: 对不起我讲错 不过板规都讲了 05/30 20:05
18F:→ k04121226: 我是觉得扩大解释了 05/30 20:05
19F:→ qweewqq: 这版规有点太莫名其妙了.... 05/30 20:06
金庸板自从创立这条板规开始,本来板规就是这样设定的。 以下是金庸板关於分身帐号的判决: 文章代码: #1HLH6Chh [公告] #1HKfdKM4 (heaven99) 推文检举之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64529548.A.AEB.html 文章代码: #1HVpZXCn [公告] #1HVa2KAB (IChuangdi) 推文检举之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67292129.A.331.html 文章代码: #1I_rtphA [公告] wiseman99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2467443.A.ACA.html 文章代码: #1JNaS_ZM [公告] blue110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8687551.A.8D6.html 文章代码: #1JPYBvJ_ [公告] dragon154分身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9202553.A.4FF.html 文章代码: #1LFlfwgD [公告] #1LEaCCBQ (RFederer17)分身帐号检举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30190714.A.A8D.html 文章代码: #1MEdwyd5 [公告] winner99 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46674108.A.9C5.html 可以看到,金庸板从以前创立这条板规到现在,一直都是这样判的。 而且也行之有年很久了。 以金庸板的6.4板规而言, 金庸板只允许一个帐号使用,其他的都是分身帐号,分身帐号一律永久水桶。
20F:→ qweewqq: 又不是来闹版....QQ 05/30 20:07
21F:→ transformer8: 阻止你洗文章是吗 05/30 20:07
22F:→ qweewqq: 到底哪里洗文章啊= = 05/30 20:07
23F:→ qweewqq: 这样算起来,一个月根本顶多一篇= = 05/30 20:07
24F:→ qweewqq: 简单讲我在金庸版发文根本非常少 05/30 20:08
25F:推 k04121226: 噗 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 一定文章数发文不早取消了 05/30 20:08
26F:→ qweewqq: 发文次数现在已经形同虚设(无实质作用) 05/30 20:09
27F:→ k04121226: 而且要洗也是去别版洗 他在这版发文数又不高 05/30 20:09
28F:→ transformer8: 你如果知道zkow大名的话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05/30 20:09
29F:→ qweewqq: 老衲登入次数也早就破千了 05/30 20:09
30F:→ k04121226: 谁不知道阿 各大运动版都常见阿 想卖老喔= = 05/30 20:09
31F:→ qweewqq: 如果该使用者在贵版并无违反版规虞虑 05/30 20:09
32F:→ transformer8: 知道那你为啥还有此疑问XD 05/30 20:10
33F:→ qweewqq: 实不宜因人设事 05/30 20:10
34F:→ transformer8: 这算什麽卖老?板规就写在那,不看板规怪我罗 05/30 20:10
35F:→ k04121226: 你这是承认针对吗? 05/30 20:10
36F:→ transformer8: 这个板规很早就有了吧?何来因人设事 05/30 20:10
37F:→ k04121226: 我说卖老是只你以为只有你知道Z尻喔 05/30 20:10
38F:→ transformer8: 你说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Z尻就还在洗阿 05/30 20:11
39F:→ k04121226: 只能说是你言语表达差啊 你上述发言就是有针对意味 05/30 20:11
40F:→ transformer8: 知道Z尻又没比较厉害 哈哈哈哈考试也不会考100分 05/30 20:11
41F:推 qweewqq: 是说,我查了一下,上个因这关系被永久水桶的winner99 05/30 20:12
42F:→ transformer8: 你开心就好 我只说你知道他的事蹟就不会这麽说叫做 05/30 20:12
43F:→ transformer8: 针对~@@也是蛮新潮的理解 05/30 20:12
44F:→ qweewqq: 照样现在还发文,这表示他被放出来了,这版规不能定永久 05/30 20:12
45F:→ k04121226: 两帐号合计不到10篇文章你跟我说洗文章 05/30 20:12
46F:→ transformer8: 这跟数量有关系吗?他可以每个版都发一篇文 就不叫洗 05/30 20:13
47F:→ transformer8: 文章?什麽逻辑 05/30 20:13
48F:→ transformer8: 他也说他在NBA板不是洗文章阿! 05/30 20:13
49F:→ k04121226: 别版洗肝金庸版的业务? 05/30 20:13
50F:→ qweewqq: 那每天发专门新闻的帐号,岂不是就叫做每天洗文章了... 05/30 20:14
51F:→ k04121226: 你是站方还是金庸版版主? 还是间NBA版版主 05/30 20:14
52F:→ k04121226: 八卦版每天一篇的是不是也是洗文章 05/30 20:14
53F:→ k04121226: 用其他板来救援到底乾金庸版什麽事= = 05/30 20:14
54F:→ k04121226: 就事论事不难阿 你就坚持板归解释不就得了 05/30 20:15
55F:→ k04121226: 自己爱去扯其他 05/30 20:15
56F:推 transformer8: 请问是对你讲吗?你在自爆什麽 05/30 20:16
57F:→ transformer8: 那你是哪位?海巡队队长吗XD 05/30 20:16
58F:→ k04121226: 开大瞜 那掰掰溜 哈哈 05/30 20:16
59F:→ transformer8: 嗯嗯 反正查一下你ID就知道罗 05/30 20:17
60F:→ transformer8: 会跳出来不意外 05/30 20:17
61F:推 qweewqq: 我可以请问一下为何winner99现在还能发文吗 05/30 20:17
详情请看这篇判决: 文章代码: #1MEdwyd5 [公告] winner99 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46674108.A.9C5.html
62F:推 qweewqq: 我来看看 05/30 20:19
63F:→ qweewqq: 那我想问一下,这个版的判决要去哪上诉呢 05/30 20:19
金庸板属於国家研究院中的文学作家研究院。 如对板主的判决有所疑虑,可以向文学作家研究院组务板进行上诉。 10 国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学, 学术 11 Writers 研究 Σ文学作家研究院 21 WriteService 组务 ◎文学作家研究院组务板
64F:推 newtypeL9: winner99其他的帐号不能发文了我记得 05/30 20:20
是的,金庸板只能有一个帐号使用, 而对方现在就只有winner99能在金庸板使用,其余的帐号都没办法。
65F:→ qweewqq: 这版规抵触了站规,想去请站方释疑 05/30 20:21
66F:推 qweewqq: 好的,谢谢 05/30 20:30
67F:推 BRANFORD: 就该照规定来 分身一开 漏洞无穷 05/30 22:11
68F:推 alwaysstrong: 觉得这版规主动抓有点不必要 有闹事再抓就好 05/30 22:28
69F:推 pk1275: 是有人检举吧 有人检举板主也不能不处理阿 05/30 22:46
70F:推 hwsh60013: 欸~你还在啊 05/31 00:28
71F:推 qweewqq: 是针对那个版规有疑虑嘎 05/31 00:35
72F:→ qweewqq: 试着上诉看看,不行也就罢了 05/31 00:36
73F:推 salami: 照版规和判例是这样判没错 不过就是看版规是否和站规抵触 05/31 00:40
74F:→ salami: 所以这也不是版主现在就决定的 毕竟版规都运行这麽久了 05/31 00:41
75F:→ salami: 就去申诉看看吧 站规允许开五个没错 不过这算是权利 05/31 00:41
76F:→ salami: 还是最大上限 就得看原条文条文怎样订了 如果是权利 05/31 00:42
77F:→ salami: 那版规是否不能剥夺权利 如果是限制(最大数目) 那版规 05/31 00:42
78F:→ salami: 就可以比站规设定严格 反正这样争论没啥意义 05/31 00:43
79F:→ salami: 因为这是版规是否与站规抵触的问题 而不是版主执法的问题 05/31 00:43
80F:推 qweewqq: 好的,感谢 05/31 00:43
81F:推 newtypeL9: 开分身是那麽有必要的事吗? 05/31 09:22
82F:→ qweewqq: 症结点在於谁会特别在意用哪个ID发文嘎 05/31 12:40
83F:→ qweewqq: 在没有违反版规的前提下 05/31 12:40
84F:推 swaggg: 尻哥你在NBA板被桶都没叫了 怎麽一个小板桶你你反应这麽大 05/31 21:01
85F:→ swaggg: 啊 05/31 21:01
86F:→ transformer8: 尻哥NBA版叫的可大了 05/31 21:09
87F:→ transformer8: 症结点在你就完一个帐号不就好了吗 05/31 21:09
88F:推 BRANFORD: 没去过nba版 那他在那边叫了有用吗? 05/31 21:20
89F:推 qweewqq: NBA版就算了,他那版规总比金庸版这个合理多了好吗~"~ 05/31 22:21
90F:→ qweewqq: 然後我其实很少在用NBA版了,大概这四年都不太用了 05/31 22:22
91F:推 mrfreud: 板规并没有仅凭单纯多重帐号可浸水桶明文 05/31 23:32
^^^^^^^^^^^^ 金庸板板规: 6.4 本板板规乃针对使用人所订定,不欢迎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逻辑是这样的, 不欢迎多重帐号使用本板,也就是禁止分身使用本板。 那要如何禁止分身使用? 让分身帐号永久水桶,这样就不能再使用本板了。 这就是为什麽要浸分身帐号水桶的原因。
92F:→ mrfreud: 所有处罚都订在第四章 第三章看起来只是宣导 05/31 23:32
^^^^^^^^^^^^^^^^^^^^ 不是看起来只是宣导,实际上金庸板以往的运作就是这个样子。 分身帐号一律永久水桶。 自从这条板规创立以来,金庸板一直是这样执行这条板规的。 不是只是宣导而已,而是有实际的作用。 金庸板创板者并担任板主一职的是F00L板主: 文章代码: #178CY1YA [公告] [看板成立] JinYong板试阅至11/26止。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193330817.A.88A.html 金庸板板规创立者是F00L板主, 文章代码: #1DDNt07Z [公告] 新板规增修条文(再次表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295351232.A.1E3.html 最早使用这条板规判决分身帐号永久水桶是F00L板主, 文章代码: #1HLH6Chh [公告] #1HKfdKM4 (heaven99) 推文检举之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64529548.A.AEB.html 查证: 开设多重帐号(分身)使用本板 违反现行板规 6.4 本板板规乃针对使用人所订定,不欢迎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判决: 1.根据板规 6.4,处分身帐号 bleak777 永久水桶。 我想,板规的创立者F00L板主不可能搞错自己写的板规是什麽意思吧? 而且身为板规的创立者,F00L板主比其他人更能解释、明白板规具有何种涵义。 那麽板规6.4在当初创立时的精神就是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不单纯只是宣导而已,而是有实际作用。 不欢迎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 禁止多重帐号者(分身)使用本板 ↓ 要禁止就只能让多重帐号者(分身)永久水桶 ↓ 违反板规6.4者(开分身),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因此,违反板规6.4者一律永久水桶这点在金庸板是明确的, 并不单纯只是宣导或者是板主扩大解释板规6.4。 而是从金庸板创立6.4这条板规开始,分身帐号就是永久水桶。 注: 另外补充一点, 当初板规在设立时是经过当时板友们的意见以及投票表决赞同才完成的。
93F:→ mrfreud: 以往判决站方怎麽看我不知道 但我第三人看来不觉得可支持 05/31 23:33
94F:嘘 v3dys6f3a3j5: 不好的规则为甚麽不修法 遵守规则没错 但如果不 06/01 06:56
^^^^^^^^^^ ^^^^^^^^^^^ ^^^^^^
95F:→ v3dys6f3a3j5: 适用 也可以改阿 如果文章没其他违规 为甚麽要统 06/01 06:57
^^^^^^^^^^^^^^^^
96F:→ v3dys6f3a3j5: 从读者或是对这个版的角度看 都没有害处阿 06/01 06:57
97F:→ v3dys6f3a3j5: 板规不是为了要让这个版更好吗 好像有点本末倒置 06/01 06:58
1.不好的规则 问题是何谓「不好的规则」? 有足够的民意基础认为这条板规不好吗? 当时金庸板会有这条板规的出现,是因为那时候的板友们认为需要这条板规, 所以F00L板主才会因应需求修订出这条板规。 而且板规草拟出来後还经由板友们的投票表决,在赞成者为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 增修板规的门槛,表示当时的板友们是认同这条板规。 那对於需要这条板规的板友们来说,这板规到底该算好还是不好? 况且这条板规也是在投票方大多数赞成的情况下通过的。 如果你要说这条板规是不好的,那认为不好的人到底是少数几个还是大多数人? 总不可能少数人的需求却压过大多数人的认可吧? 所以关键在於,觉得这条板规不好需要修改的板友们到底是多数还是少数。 如果是过投票门槛的多数那自然不用多说,板规一定要修。 那如果是少数呢? 如果不赞成修改板规的人比较多呢? 2.为甚麽不修法 那是因为金庸板板规规定,如果要重订或修正板规, 是须由使用者也就是板友发起「重订或修正板规的相关内容」的讨论。 经过正方与反方的意见让板友们知道双方看法後,板主再根据提案者的意见草拟 新板规,并进行投票表决让整体板友们决定是否要通过这项提案。 27. 本板板规重订或修正,须由使用者发起讨论,再委请板主依民意拟定公布。 27.1 板主草拟完成後,应公告置底,以利所有使用者审阅。 27.2 置底七日之内,由本板所有使用者於推文中表决。 其中超过75%的使用者同意後,使得於公告日期生效。 也就是说板主是没办法凭个人意见自行修改板规的。 是须经由板友们的意见、认为需要修改板规,板主再依据提案者讨论的结果公告 置底,最终再经由整体板友们的投票决定。 并不是说板主想修改板规就修改,想修怎麽的板规内容就怎麽。 金庸板板主在新增、修订板规时的权力,就只有依据提案者的意见草拟出新板规 ,最终再办个公告投票,并依据最终结果来决定是否修改。 以此事件来说,并不是我们板主不做,而是不能做。 因为新增、修订板规的权力,是在你们(金庸板使用者、板友们)身上。 3.如果不适用 也可以改阿 是的,所以如果你(以及其他人)觉得这条板规已成恶法、已不适用现在的情形, 金庸板的板规也不是不能够重订或修正。 但问题是金庸板有明确规定板规要如何修改: 27. 本板板规重订或修正,须由使用者发起讨论,再委请板主依民意拟定公布。 27.1 板主草拟完成後,应公告置底,以利所有使用者审阅。 27.2 置底七日之内,由本板所有使用者於推文中表决。 其中超过75%的使用者同意後,使得於公告日期生效。 所以如果你觉得板规6.4需要修改的话, 请发文让各位板友们讨论要不要修,以及要修的话该条板规要如何写。 之後我会公告置底,并让板友们进行投票表决赞不赞成修改。 过了门槛的话自然新板规开始生效。
98F:推 sorryla: 问题是当时的民意就是禁止分身 你认为它不好也要有民意 06/01 07:41
99F:→ sorryla: 支持才好修改 06/01 07:41
对! s大说到重点了,当时的民意就是禁止分身,且投票表决是大多数赞成。 如果认为板规6.4在现今已经不好、不适用,那也该同样有民意支持修改。 金庸板并不是不能修改板规, 而是板友们认为有需要修改且投票门槛有过的话,就能修改。 实际上在我刚当上板主时就曾经增加以及重订板规过。 洗文章、未满一百字板规都是经过超过75%的投票门槛才通过。 也就是说金庸板并不是不能修改板规, 只是需要有民意基础且过投票门槛,板主才能去修改。
100F:推 newtypeL9: 禁止分身,也不是什麽不好的规则,起码可以防止一些键 06/01 08:21
101F:→ newtypeL9: 盘左右互搏的状况发生XD 06/01 08:21
102F:推 pk1275: 嘘的可以先讲一下什麽状况才会需要分身来好吗? 06/01 09:39
103F:推 siliver: 如果觉得不好要修改,也可以提案找人帮你投啊~~~~ 06/01 09:46
104F:→ siliver: 不过我是没分身拉,哪那麽有空. 06/01 09:47
105F:推 TheoEpstein: 赞成这板规,这也不是禁言,而是只留下一个帐号发言 06/01 10:25
106F:→ TheoEpstein: 可以避免键盘左右互搏,也没有退文影响全站发言 06/01 10:25
107F:→ TheoEpstein: 我问一下那个嘘文的v3,键盘左右互搏不违规但对吗? 06/01 10:26
108F:→ TheoEpstein: 或是像历史群组那边一堆开分身在争论时替自己助威的 06/01 10:27
109F:→ TheoEpstein: 像现在我开个分身讲「楼上T大说的对」这样合理吗? 06/01 10:27
110F:推 etjj: 的确这边尻哥有点冤啦,po的也不是什麽废文 06/01 10:37
111F:推 TheoEpstein: 没退文也没全水桶,只是其他水桶留一个ID,应该还好? 06/01 10:42
112F:推 BRANFORD: 说还要记用哪个唉低发文 这不就帮他记了? 06/01 10:48
113F:→ v3dys6f3a3j5: 不是说分身好 只是如果文章本身并没有不好 为 06/01 18:11
114F:→ v3dys6f3a3j5: 什麽要桶 就这麽简单吧 06/01 18:11
115F:→ v3dys6f3a3j5: t大你说的是扯到推文帮腔的事了 如果只是po文就 06/01 18:14
116F:→ v3dys6f3a3j5: 还好吧 如果说po文刻意有帮腔自己文章的趋势 06/01 18:14
117F:→ v3dys6f3a3j5: 那就是不好 但如果两个没什麽关系的文 只是 06/01 18:14
118F:→ v3dys6f3a3j5: 因为不同帐号po 那为什麽要桶 06/01 18:14
为什麽要把分身帐号永久水桶的原因已经在上面解释过了, 那是因为当初金庸板板友们认为需要且过了投票门槛才通过这条板规。 这边在重说一次, 一开始(创板不久时)金庸板的板规是没有板规6.4的。 後来是因为讨论久了板友们觉得金庸板需要禁止分身帐号, 所以F00L板主才增加这条板规出来。 以当时的民意来看,这条板规对於金庸板来说就是好的、适合的板规。 所以如果你觉得这条板规不好、已经不符合现况需要修改, 同样的也要有民意的支持,以及经由投票来确认多数人的决定。 毕竟没投票过谁知道哪个才是多数。 如果觉得这条板规已经不符合现况, 金庸板也不是不能修改板规,只是修改板规是有一定的流程跟规范。 板主是没权力自行去修改的。 所以如果板友们真的想修改这条板规的话, 在板上发文提案,让正方与反方一起讨论吧。
119F:推 Fernandeo: 这真的有点奇怪,我在这个板快十年,也参加过很多讨论 06/01 19:35
^^^^^^^^^^^^^^^^^^^^^^^^^^^^^^^^^^
120F:→ Fernandeo: 根本没注意有这种规定,也曾用不同帐号在板上推发文。 06/01 19:36
^^^^^^^^^^^^^^^^^^^^
121F:→ Fernandeo: 原来只要有人检举,我其实也该被永久水桶呀。 06/01 19:38
再PO一次, 金庸板自从创立这条板规後,本来板规就是这样设定的。 以下是金庸板关於分身帐号的判决: 文章代码: #1HLH6Chh [公告] #1HKfdKM4 (heaven99) 推文检举之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64529548.A.AEB.html 文章代码: #1HVpZXCn [公告] #1HVa2KAB (IChuangdi) 推文检举之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67292129.A.331.html 文章代码: #1I_rtphA [公告] wiseman99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2467443.A.ACA.html 文章代码: #1JNaS_ZM [公告] blue110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8687551.A.8D6.html 文章代码: #1JPYBvJ_ [公告] dragon154分身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9202553.A.4FF.html 文章代码: #1LFlfwgD [公告] #1LEaCCBQ (RFederer17)分身帐号检举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30190714.A.A8D.html 文章代码: #1MEdwyd5 [公告] winner99 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46674108.A.9C5.html --------------------------------------------------------------------- 明明分身帐号的判决在板上已经出现这麽多次了, F大你却说根本没注意到这个规定....... 老实说我是觉得那是你个人没注意到的问题喔 XD 一些跟你一样来金庸板很久的老板友都没有对这条板规觉得奇怪啊, 所以会不会是他们都有注意到,而你没注意到呢? 我想只要是常来金庸板、有在关注金庸板的板友都知道这些判决吧,囧 没注意到有这条板规那是没发现、没注意到的问题,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啊。 实际上用这条板规判决分身帐号永久水桶已经行之有年了, 你都没注意到的话那可能是你的问题比较大些 0rz 你可以说这条板规我觉得有问题,需要修改。 这ok,没问题的。 实际上金庸板的板规早就有规定修改板规的办法。 但你不能说「奇怪了,我都来这板上快十年,根本没注意有这种规定」, 用这句话来抗议这条板规有问题。 正如同mask82大说的那样, 待得久不久跟知不知道板规本来就不能画上等号啊。 ----------------------------------------------------------------------- 老资历的说完,另外说一下新板友的问题, 在此引用qweewqq大在下面F00L板主那篇文章的推文: 文章代码: #1NJovyhi R: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64807036.A.AEC.html
122F:推 qweewqq: well,想要说的是,一般本版使用者根本不会知道这项规定06/02 06:33
123F:→ qweewqq: 如果真的想要使用这条版规,也应该有个判决缓冲时间06/02 06:33
124F:→ qweewqq: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再处以惩罚06/02 06:34
125F:→ qweewqq: 不能说因为以前也有判例,也有新加入的版友未必会晓得06/02 06:34
^^^^^^^^^^^^^^^^^^^^^^
126F:→ qweewqq: 前一篇判决推文里,使用本版长达十年以上的F大 06/02 06:37
127F:→ qweewqq: 都不晓得有这个版规了,更遑论多数新使用者或资龄浅的 06/02 06:37
^^^^^^^^^^^^^^^^^^^^^^^^^^^^ 我想, 每一个板会有每一个板的板规,这对於批踢踢的使用者应该是知道的事。 而为了不触犯到每一个板的板规,在使用前先去看板规也是必须了解的事, 否则违规被判罚了该怎麽办? 我想这点不会很难理解吧。 难道被某板判罚後我可以用「我不知道这个板有这条板规,所以我该无罪」 来抗议申诉吗? 不行吧。 一堆骑机车几十年、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也不知道要两段式左转啊。 难道被警察抓到要开单时才跟警察说,我不知道有这种法规所以我无罪吗? 简单来说, 可以用「我觉得这条板规有问题,要修改」来申诉,并讨论该不该修法。 但不能用「我不知道这条板规的存在,这对刚来的板友太严苛」来申诉。 因为板规就写在那边,判决公告文也在那边, 来金庸板不先看板规结果违规被判罚了,那问题是出在谁的身上?
128F:→ Fernandeo: 金版的第一原则不是善意使用吗? 06/01 19:40
129F:→ Fernandeo: 不能指摘具有恶意,又没有人权益守损,却要处以永久水 06/01 19:41
130F:→ Fernandeo: 桶这种不能恢复的处罚,有点让人不太认同。 06/01 19:42
这边再重说一次, 分身帐号永久水桶这点是经由板友们的意见以及投票表决过门槛才决定的。 这是多数决的结果,非板主一言堂的决定。 如果你觉得不认同的话,板规也不是没有修改板规的办法。 但前提是你要发文提案,讨论新板规要如何修改才能比旧板规来得好。 然後提案完我再公告置底,让板友们投票表决。 有过门槛自然就修改成新板规,没过门槛自然维持旧板规。
131F:→ lejnsaryai: 【人在忙 请有疑问的板友先发表意见 我之後再一一回】 06/01 20:16
132F:推 siliver: 依规定走是很难吗??觉得不好的话可以写文章说服大家 06/02 09:19
133F:→ siliver: ,然後投票改变这条法规,不就好了?? 06/02 09:20
134F:→ jilluck: 如果不是闹板 不是攻讦他人 不是广告 那麽就算分身又有 06/02 10:41
135F:→ jilluck: 何关系? 06/02 10:41
在这边说一下为什麽分身帐号需要永久水桶好了。 虽然F00L板主有提到,但没说的很仔细,所以我在这边补充一下。 文章代码: #1NJovyhi R: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帐号判决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64807036.A.AEC.html 推嘘文、投票文……都会出现看人头的状况, 甚至板规中就有「讨嘘罚款」喔! 若以一人分身之力可以左右推嘘状况(以本板规模是有可能的), 那往後板规又该怎麽执行?民意又该如何判断呢? 我们先来看如果开放分身帐号会怎样。 1.板主选举及修改板规之类的会跟投票有关 板主选举及修改板规是经由投票表决出来的 ( 不巧选上板主的正是在下我 XD ) 但这边有个要注意到的重点,其实金庸板算是个小板, 常用人数大概就是20~30人左右,偶尔可以上到40~50人附近。 以这个人数来看,如果开放分身帐号的话, 假如每个人都有一大票分身帐号势必会影响到投票结果。 我想这不是每个乐爱金庸板的板友们会乐意见到的事。 2.有几条板规是依据嘘文来决定 26. 其他於本板交流时未竟规范之恶意行为,使用者得依据本条检举。 发恶意讨嘘文章,或具其他恶意(例如:你讨论的有够cy)……等皆属之。 1. 洗文章的定义为『连续出现恶意讨嘘文章』 3.政治文的定义为 符合恶意讨嘘文章 如果开放分身帐号使用的话,这些板规势必会受到冲击。 在这次的判决中, 板上的确出现了许多「分身帐号没违规的话不该永久水桶」的意见。 我跟F板主也把每一位板友的意见都听进去, 也知道你们依据的论点是什麽。 但为什麽我跟F板主仍然支持原板规的原因就在於, 板规6.4对於金庸板而言有很大的帮助。 如果把这条板规修改了,通过开放分身帐号使用金庸板的话, 将会使金庸板产生很大的影响──不只是板友们的讨论也包含板主的管板。 我想这点是每位关注这次判决、对板规6.4有疑虑的板友们,需要思考的地方。 当然到底该不该开放分身帐号的决定权是在你们(金庸板使用者)身上。 如果你们真的觉得需要开放的话,那我们板主当然也会听从民意开放。 只是新板规要如何写,修订板规的提案者需要好好思量才是。 如果只是单纯废除板规6.4的话, 那上面提到的分身帐号对「投票文、推嘘文」的影响又该怎麽办? 如果要新订一条板规出来的话, 为了因应冲击到的影响,其配套法规该如何写才能避免, 这也是修订板规的提案者要好好思考的地方。
136F:→ AppleAlice: 我个人也是觉得分身没闹版没引战没自捧就没关系的一方 06/02 10:50
137F:→ AppleAlice: 没闹事以前就桶有点像预防性羁押(预防性水桶?? 06/02 10:52
138F:推 Fernandeo: 如果板规的第一原则是善意使用,那任何处罚都该可以推 06/02 13:36
139F:→ Fernandeo: 出违规人的行为具有恶意,否则不能成立,这应该是基本 06/02 13:37
140F:→ Fernandeo: 精神,而举证责任更应完全归於控方。 06/02 13:40
如果F大你觉得板规6.4有问题、需要修改的话, 正如同我上面说的,板主并没有权力主动去修,而是有一定流程的。 所以你不妨先发文提案跟大家讨论看看,看是否有必要修改,以及如何修改。 也可可以听听反方的意见是怎样。
141F:推 qweewqq: 有个小疑问,投票怎麽知道投票者是否是分身帐号 06/02 19:29
142F:推 qweewqq: 如果使用者真的有心,用跳板IP开十个帐号去投 06/02 19:31
143F:→ qweewqq: 那样其实也抓不到人(跳板IP落差太大) 06/02 19:31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批踢踢每个板主都困扰的事情....... 我这小小咖实在没能力解决跳板IP啊 XD 不过你不妨换个想法想, 如果开放分身帐号的话,那想要偷吃步的可以大方开分身上来投票也不会有罪。 不开放分身帐号的话,最起码还有个吓阻力能让不会跳板的人不开分身。 (而有能力跳板的人,不管板规禁不禁都很难处理吧) 那从这点来看,不开放分身帐号还是比开放来得有作用。
144F:推 qweewqq: 投票其实很容易左右影响的,他也可以动员亲朋好友来投 06/02 19:42
实际上哪怕是在现实社会,动员亲朋好友来投票也不违法啊 XD
145F:→ qweewqq: 就算开分身来投,现行版规也无法禁止他吧 06/02 19:42
146F:→ qweewqq: 难道可以惩罚@@? 06/02 19:42
147F:→ lejnsaryai: "就算开分身来投,现行版规也无法禁止他吧" 06/02 19:43
148F:→ lejnsaryai: 这句是什麽意思? 06/02 19:43
149F:推 qweewqq: 就是投票时,系统不会因为他是分身就不让他投吧 06/02 19:44
150F:→ qweewqq: 我比较疑惑版主但得到所有人投票的ID吗 06/02 19:44
151F:→ qweewqq: 然後,系统会显示投票者的ID吗 06/02 19:45
152F:→ qweewqq: 若没有,还是得一个一个查吧 06/02 19:45
这点可以用板主发文公告来解决。 板主发文公告置底,板友们用推文来投票,这样就能用ID来统计得票分布了。 然後以板上常用人数来看,拿帐号一个一个去查IP我想我们板主还是办得到的。
153F:推 qweewqq: 因为我查之前的投票,是用一般投票方式,故有此疑问 06/02 20:09
在我上任後,之前的板规修改及增订是采用公告发文然後看ID投票的结果。 之前的我就没办法了 0rz 不过你说的问题的确存在, 那之後只要有关投票,一律采取公告发文投票, 就不要用批踢踢提供的投票系统。 这样就能知道每一个投票的帐号,有了帐号也能去查IP位置。
154F:推 LouisGrey: 板主PO那几篇都是有其它违规又开分身的判决吧 有跟这次 06/02 20:14
155F:→ LouisGrey: 一样单纯用两个笔名写两篇正常文章被处罚的案例吗? 06/02 20:14
156F:→ lejnsaryai: 请问一下,你说的是哪几篇? 06/02 20:16
157F:推 LouisGrey: 不就你说的之前就有用这个板规,是上面板友没认真看的? 06/02 20:20
158F:→ lejnsaryai: 我是问你,你说的"其他违规又开分身的判决"是哪几篇 06/02 20:23
^^^^^^^^ 想了想可能是这句让你觉得我态度很凶吧, 在这边致上歉意,我并没有在凶你。 我只是想问你,你说的"其他违规又开分身的判决"是哪几篇而已。 毕竟我需要知道你说的是哪几篇才能一一去回覆你的问题啊。
159F:推 LouisGrey: 就你自己PO的连结凶巴巴问人干嘛 06/02 20:24
160F:→ lejnsaryai: 我没凶巴巴的啊,我不是说请问了吗? @@? 06/02 20:25
161F:→ LouisGrey: 哪一篇跟这次一样是文章都正常 单纯两个笔名就被桶 06/02 20:25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67292129.A.331.html 两个帐号都没违规,但因为开分身帐号,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2467443.A.ACA.html 文章无违规,但因为开分身帐号,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8687551.A.8D6.html 文章无违规,但因为开分身帐号,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399202553.A.4FF.html 文章也是无违规,而且还是因为其他板的IP位置被发现是分身帐号, 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30190714.A.A8D.html 文章无违规,但因为开分身帐号,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46674108.A.9C5.html 文章无违规,但因为开分身帐号,分身帐号永久水桶。
162F:→ LouisGrey: 算了 板上要这样也好 我自己也一样没注意违规过 可能运 06/02 20:28
163F:→ LouisGrey: 气好没人想检举吧 06/02 20:29
164F:推 LouisGrey: 板主觉得这些是相同状况 有没有思索过为什麽之前这些判 06/02 20:33
165F:→ LouisGrey: 决下面没有跟这次一样的讨论? 06/02 20:35
L大你是想说, 以前是因为有人开大量分身帐号兼洗文章,所以永久水桶大家都没意见。 而这次既没违反其他板规、发的文章数也没很多,所以我永久水桶才产生很大的 意见吗? 但问题是规定就是规定啊, 如果我不按照板规执行,那错就是在我身上了耶,是身为板主的我渎职。 如果你要说这条板规有问题,我能接受。 毕竟板规本来就能探讨需不需要修改。 但问题是我按照板规执行板务,判决的结果(永久水桶)也是按照规定来办, 那那那.....是我的错吗? 0rz
166F:推 yudi1991: 版主辛苦了... 06/02 20:53
167F:推 harbor1113: 觉得版主说得很清楚啊~ 规定明白写在那一堆在讲人情义 06/02 21:04
168F:→ harbor1113: 理的是怎麽回事? 这样搞版主还要不要做事ORZ 06/02 21:05
169F:→ AppleAlice: 哪是甚麽人情义理阿,版主按照既有规定桶,这没人说版 06/05 12:12
170F:→ AppleAlice: 主有错阿,但也并非就不能讨论这条版规的设置目的和现 06/05 12:13
171F:→ AppleAlice: 在的适用程度吧,法律都可以修了 06/05 12:13
※ 编辑: lejnsaryai (118.233.164.233), 06/06/2016 00: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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