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Yong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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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mboicecube (大冰块)》之铭言: : : 而且这不只是帮助本板,也是帮助您自己表达。 : : 不然我已经经过「再三询问」还是听不懂您讲啥……再问您应该还是类似表达。 : : 我也「二度」告知您如何明确表达您的诉求了(上述1.2.)……再请也难指望您做到 : : 真没办法沟通,也只能透过板上公投回应您的请求了。 : : 金庸板 F00L : "帮助表达" ? "难指望您做到" ? : 我该对这几句话表达什麽意见?叩拜感谢您的指教吗? ^^^^^^^^^^^^^^^^^^^^^^^^^^^^ : 身为板主连与另一位板主的情报交换,和板上的文章检索都做不好的话 : 我真的会怀疑您的沟通或是阅读能力耶 嗯嗯。 如果您认为我和L板主沟通有问题而影响了板务, 或者是您质疑我阅读有问题而影响了板务…… 您可以发动连署罢免,或针对板务处理对您之不公之处,上诉小组进行救济。 坦白说…… 我是蛮惊讶的啦! 结果我是在「阅读能力」上被质疑!!! : 对於两位板主的答覆,我犹豫了一阵子是否应该要继续回应,因为以目前的 : 讨论状况来看,我觉得不会产出有意义的结果了。毕竟我认为需要提到的点 : 已经都提过一次,结果却在最新的这一篇得到 "看不懂"*2 这样的回覆,我 : 实在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麽。 : 以这次我所提到、在#1MNSsGkb文中和XXPLUS板友的讨论来说,这整个公告 : 的系列文也只有五篇,我连对象都写出来了,然後被F板主说 "没头没尾让 : 人看不懂" ?在#1MO4o0kh这一篇中所谓的 "与F板主讨论" 是这样进行的吗? : 还是两位板主在讨论的过程中,完全没去阅读其他板友在先前的公告文中 : 所出现的讨论?所谓的读三次是这样读的吗?仅仅五篇文章,而且是里面 : 有指名ID的内容,都可以粗心到漏掉? 不是漏掉,是您的问题不明确! 就如下面所述,请您花个三行贴问题,把您要讨论的点明确讲出来,这要求过份吗? 这是L板主与我的讨论信: ────────────────────────────────────── 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这个例子: → jumboicecube: >XXPLUS: 没有一致的例子。但是类似的状况有出现过 12/02 21:13 → jumboicecube: 以前在某篇推文中有发生过,k板友讲了某句话,其他 12/02 21:13 → jumboicecube: 板友认为是人身攻击,但当时的句子我读起来没有 12/02 21:14 → jumboicecube: 这种感觉。问过当事人之後确认那句话并不是在指称 12/02 21:14 → jumboicecube: 特定板友。我想强调的是 "读起来的感觉每个人不同" 12/02 21:15 → jumboicecube: 这种状况本来就很常发生,但这次显然是已经进到了 12/02 21:16 → jumboicecube: 会限缩表达方式的状况,所以我才有疑问 12/02 21:16 → XXPLUS: 你问哪个当事人? 讲的人还是被讲的人? 12/02 21:15 → jumboicecube: >XXPLUS: 讲话的人自述他没有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 12/02 21:17 → jumboicecube: 以这点来看我是觉得和这次有相似之处 12/02 21:17 → jumboicecube: 因为也是用了"你"这种代称造成的问题 12/02 21:18 → XXPLUS: 你是观众? 还是推文里来回对话的其中之一,也就是被讲的? 12/02 21:18 → XXPLUS: 例如我们两个现在在推文里,很明显就是互相接话 12/02 21:19 → XXPLUS: 这时候我用你或是你妈或是你老婆,你会觉得我突然在说别人? 12/02 21:20 → jumboicecube: 我没记错的话是在讨论天龙寺战力之类的举例 12/02 21:19 → jumboicecube: 当时是有三四名板友在讨论,我是其中之一,但出现 12/02 21:20 → jumboicecube: 疑问的是其他板友 12/02 21:20 → jumboicecube: 我的疑问就是在这里呀:是否A和B对答中出现的"你" 12/02 21:21 → jumboicecube: 就一定是指A或B?以判决的这篇来说,我也有参与讨论 12/02 21:23 → jumboicecube: 所以我真的觉得状况很类似XD 12/02 21:23 还是在说这个例子: → jumboicecube: 这样讲好了。如果我现在回这样的几句: 12/02 21:40 → jumboicecube: 1. 你放屁 12/02 21:46 → jumboicecube: 2. 你讲的这话有如放屁 12/02 21:46 → jumboicecube: 3. 你这例子就有如包不同和丐帮长老的对答,骂你 12/02 21:54 → jumboicecube: 说话如同放屁 12/02 21:55 → jumboicecube: 1明确是踩线了,2呢?3里面的你是指XXPLUS,还是指 12/02 21:55 → jumboicecube: 举例中的长老骂包不同? 12/02 21:55 → jumboicecube: 我不是要说这判决有问题,事实上我也觉得D板友这 12/02 21:56 → jumboicecube: 例子不妥。但既然有了这判决,我会希望有一个更明确 12/02 21:57 → jumboicecube: 的例子或规定,可以来给其他板友参考 12/02 21:57 → jumboicecube: 要不然以这状况来说,我觉得是有可能会造成限缩表达 12/02 21:58 → jumboicecube: 方式的结果 12/02 21:58 → XXPLUS: 不然2的"你"是指谁?? 3的"你"也不可能突然就换别人啊 12/02 21:58 → jumboicecube: 2是 "话"有如放屁 3或是其他状况有讨论空间 12/02 21:59 → jumboicecube: 我对要把这条界线定在那里没有什麽意见,但我要求 12/02 22:00 → jumboicecube: 应该要有明确的规定或是判断准则 12/02 22:00 ----------------------------------------------------------------------------- 因为他是在跟X讲话,而且也没要求板主回答,所以我当时就没回了。 ────────────────────────────────────── 是我们刻意要漏掉?还是您的说法不明确? 我就跟您说烦请您打个一次,复制贴上都行…… 三行字而已,您早做不就没事了? 是我们不愿意明确回应您?还是您根本是在跟X说话而没明确提出您的问题向我提问? 如果只有我看不懂您的问题,我也说了,那就请您直接说服板众…… 现在: 1.您知道我真的看不懂您的问题啊,不然怎麽会猜您的问题还猜错? 2.还不只我,L板主、其他板友……看懂您问题的有几位呢? : == : 心情发泄就到此为止,回到目前这个问题上。最初是我在#1MNSsGkb此篇中 ^^^^^^^^ 如果只有我看不懂您的问题, 您也没必要发泄情绪云云,就跟多数能沟通的人说明即可。 但如果是您自己的表达真的不明确, 我就弄不懂您有甚麽情绪?甚麽立场?要来对着人发泄了…… 另外,坦白说…… 板规的精神是, 在提告时,要提告诉的文号、段落文句、提告违反之板规……检举者都要写清楚。 未依此规定之信件,板主得不予受理。 您丢个讨论对象X板友(的相关文),然後说问题就是那个,你板主自己去看。 板主你看不懂就是阅读能力有问题! 板主你看不懂就让我J某心情不愉快要发泄一下! 结果我一直猜猜猜,还恳请您打几个字把例子贴出来。 弄了半天不过就三行字嘛!? 就这三行字!!!那您为甚麽不早说?您为甚麽不早说?您为甚麽不早说? 按照板规的立法精神,您若不明确贴出文句、不提出对应板规, 我没有必要帮您找问题点! 我可以不受理的…… 偏偏我受理的结果是…… 您指责我怠惰板务!? 您质疑我阅读障碍!? 您要对我发泄情绪!? : 提出、应该有更明确的例子或规则,来确认譬喻、举例的界限。因此和板友 : XXPLUS的讨论中列了以下的例子: : 1. 你放屁 : 2. 你讲的这话有如放屁 : 3. 你这例子就有如包不同和丐帮长老的对答,骂你说话如同放屁 您第一段问我您该怎麽做呢? jumboicecube: 我该对这几句话表达什麽意见?叩拜感谢您的指教吗? 这样1.2.3.的三行表达就对了啊! 一直以来,我就是请您这样明确点明您的问题。 您到此时才明确写出来不是吗? : 1属於人身攻击(以我看来)。2是针对"你"所说的话进行评论,3则是引用了 : 天龙八部第43章的段落,把长老对包不同所说的话转换语态,将 "你骂我 : 说话如同放屁" 换为第三人称,由主观的你→我变为他→你。在此例子中, : XXPLUS板友认为这三者都属於人身攻击。 : 虽然 "只看头尾结果" 这确实是一种判定的方式,但在这段讨论中没有任何 : 一位板主出来回应,因此最初的目标 "希望定出明确的例子或规则" 没能得 : 到满足,而在#1MO4o0kh文中l板主提到可以向F板主询问,才有了後续的信件 : 和问答。F板主在#1MPGhjb8此文中说明了他的观点,但我觉得这说法有问题。 : F板主在#1MPTgR2C此文最新的回覆中说 "看不懂提的问题在那里" ,因此针 : 对这一段再解释。 您早贴那三行,我早就给您说明了啦! 就是不知道您在问甚麽,所以不知道要怎麽回答嘛~ 《节录我回上面L板主的信的片段》(小处略有改动) ────────────────────────────────────── 这也一点都不难判。 2.也是有一丝丝是对事,并非完全对人。 骂的是对方「说的话没道理」! 但用「放屁」形容板友说话,明显具备恶意而越界,违规无误。 3.这就是摆明想走擦边球。 我没骂你说话有如放屁,我只是藉包不同「说话有如放屁」的桥段来比喻你。 这案例有过,说人是岳不群(害亲杀人)、星宿鼓号手(无耻谄媚)、汤沛…… 都是明显具备恶意而越界,违规无误,与2.同罪。 然而这有例外,因为其中一方论证不清态度不好激起板上多人不满。 所以有板友说他「桃谷系?」 因为说他是桃谷六仙来比拟其论证言语程度并无过当,所以论述事实者无罪。 简言之,我会从过当来判断恶意, 骂人桃仙当然不是啥善意,但用桃仙比喻对方并没有过当的恶意。 当然,这样的判断牵扯到是非。 牵扯是非判断就必须依靠「人」。 没办法,这就只好靠板主来判断,然後由板主向整个板负责。 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也许有,但我想不出,所以欢迎板友提出来啊~ 这就像有鹰眼,网球落点就不用靠裁判人为判断了! 但人的语言可不是像网球界线那样单纯,目前在这上面还是得用人来判断。 ────────────────────────────────────── : F板主在#1MPTgR2C此文中举了实际的例子: "某J就像汤沛一样仁义满天下" : 这句违规。但在我看来这根本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我想知道的是 "如何 : 判断一句批评是针对板友还是角色" 所以才会有 "最前面那个例子就很单纯......" : 这一整段的论述。 : 我要问的是 "板主如何判断言词是针对谁" : 得到的答覆却是有如跳针唱盘一样的板规复颂 "针对板友属於违规" : 我自然会认为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有意义的回应,才会有後续更进一步的询问。 : 现在有颗西瓜在前面,西瓜可以直着切、横着切、斜着切,甚至是立着切 : 我要问的是您心中如何根据不同的西瓜,挑选采用何种切法, : 结果我却没能得到回答 : F板主您确实有在D板友的案例中说明判断的原因,但这只是一颗西瓜呀? : 我要问您的是对所有西瓜─也就是所有板友─是否有共通而且恒定不变的原则 : 来进行切法的挑选,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 当然,或许有些偏向实务操作的人,难以有系统地论述自己是如何进行切法的挑选 : 因此我在文中举了很多例子,还提了很多代入、譬喻的状况来辅助您说明 ???????????? 在哪里? : 可是这不应该成为回答时的重点,甚至变成您 "看不懂" 的理由 : 这种切法的判断原则,必须要在遇上同一颗西瓜的时候,采用完全相同的作法 : 所以才会出现大量看起来抽象的叙述,因为需要用比较高次元的描述 : 来避免出现混水摸鱼的回答,像是 "每一颗西瓜从原子的角度来看都是不一样的" : 藉着这类烂理由来规避标准浮动的质疑 ^^^^^^^^^^^^^^^^^^ : 在这状况下需要说明的是F板主您据以判断的规则 : "甜度X以上的西瓜要立着切" "直条纹的西瓜要直切" "彩色外皮的西瓜要横切" : 针对单颗西瓜的说明,在这个问题之下毫无意义 : 不管您把一颗西瓜切得再美、艺术价值再高、政治有多正确 : 还是没有回应到 "其他几颗长得不一样的西瓜要怎麽切" 这个问题 : == 我就说啦! 我看不懂您问的问题点…… 在您明确说明之前,我只能「猜测」您的意思! 我都说看不懂了! 您这里指责我「牛头不对马嘴」、「跳针」……甚至连「规避质疑」都出来了!!! 您好像弄不清楚一个逻辑! 就是质疑要有质疑的基准,要有质疑的点! 您说标准浮动!? 我一句话就回完了……最高标准是板上的民意! 板主执行板务须以板上民意为最高原则。 所以,标准浮动不是您嘴上说了就算! 是您必须发动连署公投,让板上多数人认同您的指控才算,明白吗? 另外,标准浮动不是您嘴上说了就算! 是您必须提出两个判决例证,「至少来个试图」去质疑两个判决之中有标准不一情况! 您连例子都不提,更甭说附议公投云云了! 但是罪名倒是扣得很顺口…… 从嫌难就不做的怠惰板务、阅读与沟通能力不足……到现在标准不一还规避质疑! 我想…… 如果您是对的,那大多数板友会附和您的。 但有没有可能…… 其实问题根本出在「您的表达能力有问题」? 所以人家看不懂您的意思,结果让您以为是别人怠惰、规避!? 只是呢…… 您没检讨自己,却一味不停的指责别人! 罪名越扣越是丰富,论述力反而只会越来越是薄弱…… : 除此之外,F板主在#1MPGhjb8文中提到允许板友代入角色,却又允许针对角色 : 带入後的行动进行批评 (攻击凤天南,干攻击板友什麽事) : 在进行代入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是用板友自身的才智和想法在代替角色行动 : 了,那其他板友责骂角色的行动很蠢、或是角色说话有如放屁,这状况到底 : 算不算人身攻击?岂有板友跳进角色里面之後,角色中箭却不算是板友中箭的 : 道理? : 这是一种类似方唐镜 "我跳进来啦!我又跳出去啦!" 的概念吗? : 平常是跳进来角色里面来的,被攻击的时候就马上跳出去? : 也因此我才会有 "不可能只代入一半" 的言词出现。除了前面的答非所问以外, : 我也不认同在这篇文中,板主所提的代入角色却允许攻击角色的说法。 谁说可以乱跳的? 上一篇不是才举某甲某乙的例子? 某甲骂「书中的王重阳」当然没事。 某乙骂「板友代入的言行」才有触犯板规的疑虑啊! 烦请没有阅读障碍的您再看一次。 : == : 至於所谓的板规修定,我个人最希望的是订立词句的转换规则,将有争议的譬喻 : 或是举例转换成表示式,并且正面表列写出 "那些表示式违反板规17" ,这会是 : 最佳的处理方式。但由於这方式有一些执行上的困难,因此我在#1MPTgR2C文中 : 提到用举例问答的方式来确立判例,以此来约束板主日後遇到其他状况时的判决。 : 而且这种方式很适合无法明确讲出自身 "如何切西瓜" 的人,因为是透过大量的 : 实例来进行规则的说明。 : 可是我在这篇完全没有得到F板主任何答覆。 : → jumboicecube: 不然这样好了。用假设性的推文举几个例子,请板主 : → jumboicecube: 协助说明那些属於违规,那些则否。用这种方式来做为 : → jumboicecube: 判例,日後类似状况要用同样的规则判决,这样好吗? : 对这三行没有任何回覆 : → jumboicecube: 因为虽然我在和XXPLUS讨论的推文中有举过例子,但 : ^^^^^^^^^^^^^^^^^^^^^^^^^^^^^^^^^^^^^^^^^^^^^^ : → jumboicecube: 只有该板友回应过我,两位板主都没有明确的回应 : ^^^^^^^^^^^^^^^^^^^^^^^^^^^^^^^^^^^^^^^^^^^^ : 对着其中一颗西瓜回应了一大篇 (文中提到的例子),对板友的提案却连一个 : YES或NO都不愿意回答。对一个板主来说,这真的是洽当的行为吗?我很乐意 没有不愿意啊! 1.您觉得板规有问题,有些案例会有难判断的争议。 2.我不觉得有甚麽难判断的争议,所以请您举例说明。 3.您得先举例说明来说服我、说服大家! (我甚至还表示:「罢了~您可以跳过我,直接说服大家。」) 4.然後板众讨论……喔~真的耶!这真的很有争议!!! 5.最後才能把这案例列入讨论库! 大致的流程应该是上述这样! 您丢出问题,走了流程1.。 但我不觉得那是问题啊,所以「一再」请您贴出实际案例…… 板规又不是我们两个说了就算,是要整个板认同而表决通过的,您总该说服大家嘛! 所以才走到流程2.啊。 若您不举实际例证,就是跳过3.! 若未经板众附议认同或讨论,就是跳过4.! 然後您指望我说甚麽? 您要直接进入流程5.吗? 把这当个板?要我讲「您说了算,以您说的话立为板规」? : 协助建立判例档案库耶?还是因为我用了半形问号,所以造成了阅读上的障碍?XD : 如果是F板主您觉得判例的方式不好,所以才没有回应的话,那我推荐第三个 : 方式:追加确认对象的流程。 : 当板友认为其他板友的譬喻、例子或是其他言词属於人身攻击时,必须在板上 : 以推文或是回文的形式,向对方询问该语句所指称的对象是谁:指向板友或是 : 其他人物。对方如果未能在一定的期限内回覆、或对方回答该言论是指向当事 : 人,则由板友进行检举。检举时附上检举事由和此段确认对象流程的文字,供 : 板主判断。没有进行确认流程的人身攻击检举则不予受理 : 会有这提案的原因出在和l板主讨论的信件中,有提到的另外一个状况,我把 : 当时的例子列出: : 1. 表达能力不好,造成文字容易让人混淆, : 因而使得读者认为是在人身攻击 : 2. 表达能力很好,拐了很多个弯在骂人 : 3. 表达能力很好,故意伪装文字不清来骂人 : 3的状况当事人会跟你乱扯一通来回避罚则,2甚至不会踩线,但1会受到 : 处罚。不过1反而是善良使用者,23却带着比较多的恶意在进行讨论。 : 我希望能把1和23在处理的时候做出区别,因为现行板规在执行时其实是违反 : 人性的。以善意使用者1来说,他本身并没有攻击板友的意思,但现行板规要求 : 的是 "道歉" 而非 "解释" 这是会让人觉得无辜受害的流程。道歉不应该是廉价 : 而随便的。 您这样的例子有问题。 若是2.3.的状况,却被您当成1.怎麽办? 所以他「解释」一下就好了!? 是对方自己对号入座跳进去挨骂,是对方的事……他解释一下他不是骂对方就好了!? 您知道误伤有罪吗? 伤害是客观上的判定,但主观上是没有犯意的。 道歉不是实际的罚,不道歉然後「被桶、被退」才是罚的本体! 板规「罚」恶意的概念在…… 若您觉得误伤对方而「道歉」,是自己无辜而受害的事, 就表示敌意大到具备恶意的程度了。 您今天只站在误伤人的角度想,但是被伤的人呢? 如果有人伤了您,却连一句抱歉都舍不得说,您会觉得他具备善意吗? 反过来说,误伤人的,为自己的误伤过失道歉抱憾,叫做「无辜受害」? 举个例子: 抱歉,我是骂书中的王重阳,结果让大家觉得我骂的是你。 是我表达能力有问题,以後我用词会更谨慎,请海涵。 这样说话的人,是受害在哪儿了? : 或许1的状况仍然有过失,但受到和23相同的处罚并不合理,因此必须要稍微 不对。 有没受伤是由第三方判断,就是客观论。 蓄意伤人、误伤,都会造成客观上的伤害。 但是…… 谁能100%知道,到底是蓄意还是误伤? 问本人? 那蓄意者谎称误伤怎麽办? 所以要有第三方评判者(陪审团或法官)。 由被告说服评判者,他没有蓄意(恶意)! 而板规的精神在「道歉(悔意)」就是最具说服力的说明。 伤人就要感到抱憾,哪有那麽多理由? 不想道歉可兹认定其为恶意。 所以用道歉来当门槛很「清楚明确」,免除了换个板主换个标准的疑虑。 懂得自律的人,心平气和却误伤别人,必然不会吝惜一句「抱歉」。 只有敌意甚强的人,才认为道歉是矮人一截、是示弱降服…… 这种人自以为那样攻击人没越线,客观上却其实已经伤害对方, 这绝对是具备恶意伤人,只是他本身不是故意违规!(他就是想不违规之下伤人) 这种人自己踩过界了,结果拉不下脸道歉,被罚有甚麽冤屈呢? : 提高检举人所需负担的责任,多做一个确认的过程,善意的使用者可以在这个 : 阶段进行解释,而非直接被逼着要进行道歉。 : 当时和l板主的讨论中,确实我有提到这状况 "好像是我想太多" ,但这次的 : 讨论过後,我个人无法信任F板主您能正确执行违反板规17的判断,因为您 ^^^^^^^^^^^^^^^^^^^^^^^^^^^^^^^^^^^^^^^^^^^^^^^ : 讲不出判断的规则,改用判例来执行的方式却又不接受。连明确的提案都可以 : 跳过不答覆,却针对引申的末节写了长长一串的文字,因此这事我必须重提一次 : == 如文首所述, 您可以发起不信任之罢免投票,或者针对您认为我的缺失上诉小组长。 这是您的权力。 ^^ 嗯嗯~ 原来除了「阅读能力」,我的「判断能力」在您眼中也不及格。 当然,如个人前文所提, 请先把您的口袋版本明确张贴出来,提供板众审视讨论。 您光讲原则,只是如同您所谓的跳针,一直说「有问题!」「有问题!」 用上面1.2.3.这样的明确说明,才能真正表达您口中原则适不适切之判断基准。 : 至於所谓 "现行板规执行可以透过板友公投进行补正" 我是觉得不必了。 ^^^^^^^^^^^^^^ 这不是您的个人板面。 您觉得不必,但是我还是得照章办事啊。 请问您有看板规吗? 板规说规章本身的修订,是您J板友决定呢?还是板上投票表决? 都白纸黑字写在那边了,您居然说「觉得不必办公投了」? : 因为目前投票系统,或者是在执行投票的流程,并不符合板规5.2所说的 : "以使用者民意为优先" 。一是目前板规或是板务投票的参与率低落,二是 : 板规6.4禁止分身帐号使用,在执行投票时却没有相对应的检查。板主在公布 : 投票结果时,也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可以让其他板友进行验证。 : 在一二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只要有心就可以轻易地扭曲投票结果。换句话说, : 目前公投的过程有瑕疵,无法确保具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 因此我认为不需要以此方式来讨论板规修正。 板友可以有选择沈默的权利,但不能以此当成「没收其决定权」(不办投票)的理由! 您那种说法是因噎废食、本末倒置! 因为我们没办法精确计算因工作、外务……而无法返乡投票那些群众的投票意向, 那些是没有足够资料让全民进行验证的。 而这些人的比例绝对足以造成完全不同的投票结果。 换句话说,投票过程有瑕疵,无法确保具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所以以後中华民国还要不要办投票? 又因为…… a.任何的测验,我们都无法确认一定完全没有任何舞弊与不公。 b.任何的测验,我们都无法验证其必定充分反应学力之高低性。 在a.b.同时出现的情况下,测验给分都是有瑕疵的。 所以以後学校还要不要办考试? 照您的逻辑……本站(PTT)所有的板投票都无法确保具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所以以後各讨论板的投票哪个该办哪个不该办,都先问您一下有没有意义? 一、投票意愿低落,那也是板众的选择,您必须学会尊重。 要不然,您就说服板众,让大家认同您的问题很重要啊。 您若能说服板众,投票率不就高了!? 您不是指责我沟通、阅读、判断……能力有问题; 同时也指责我怠惰板务、规避质疑……态度也不行!? 照您指控的这麽严重,应该不是板规公投的问题,而是群情激愤了吧…… 您怎麽还要担心投票人数呢? 二、谁说没有提供资料的? 本板投票不做系统投票,是采公开推文具名投票的。(您是新来的吗?) 置底板规的投票还在文末,谁投了甚麽票清清楚楚! 指责板主没提供资料? 都给你ID及投票选择了(具名投票),您还要我提供啥? 真实姓名外带身份证号码?还是性别、电话、年龄、户籍、照片……? 有了ID及投票选择,您还要指责板主没给够资料? 您要查分身请便啊…… 甚麽资料您都坐着要求人家给您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7.24.146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JinYong/M.1449725055.A.2F7.html ※ 编辑: F00L (118.167.24.146), 12/10/2015 13:49:41
1F:推 newtypeL9: 版主真是热心,只有一个人有意见也这麽认真处理 12/10 19:21
2F:→ newtypeL9: PS.我觉得我阅读能力也有点问题,因为我一样看不懂J大 12/10 19:22
3F:→ newtypeL9: 想表达的重点 12/10 19:22
4F:→ rainveil: 我也看不懂...orz 12/10 20:28
5F:推 pk1275: 太好了 原来我不是唯一一个... 12/10 20:49
6F:推 Drexler: 风格嘛 12/10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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