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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举「wfelix 板友 #1LQzQ4V2 文中 不当推文」一案判决如下: 查证: wfelix 板友 #1LQzQ4V2 文 (2015/06/13) 中推文 wfelix: 最好是硬押去送死的,书没看熟就少丢脸 06/13 09:05 其中指称对方「丢脸」一词,判定为藉着对事物的评述行使针对人的不当言论。 判决: 1.根据判决文 #1JQCd0EI 篇所述,该说法已涉及违反板规。 2.然而本案具有另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就是案中另一名当事人 kennings 板友, 其「笑死人了」系列不当文辞(请参阅 #1LWWJOsz 判决文), 於审理中采取宽厚立场,故必须平等对待两造。 也就是说: 原文看得这麽拘泥,少来闹笑话。 原文看得这麽不熟,少来丢脸面。 这在我看是同等之不当文辞,要罚应该以同样的程度来量罚。 审酌此理由,在此我先予双方同等之宽容对待, 另尊重当事人(含wfelix、kennings二人)及提告人(※)甚至是板上公众之意见, 若觉得罚比较适妥,我就对双方都再以同样标准定罚(只是K板友的数量须另计)。 原则上我将观察上述意见,并与L板主讨论後,於 7/2 将决定贴於本文之後, 并於届时置底超过24小时,烦请当事人注意。 补充说明,由於 kennings 已判入水桶, 若到时不便贴道歉文,则道歉文期限顺延至出桶的24小时。 3.另说明数量, wfelix 板友之上一个违反板规的事件,发生於 (2014/04/30) , 距本案 (2015/06/13) 超过一年,根据板规第24条定义不以累犯计, 故若要罚,则以本案单次论处。 4.在此重申,丢脸、笑死人……皆为不适妥的用词,且都涉及违反板规, 其虽情节较轻(请参阅 #1LWWJOsz 判决文绿字定义), 仍属不当推文,请避免之。 本板仅欢迎具备善意之使用者,请各位板友谨守讨论分际,谢谢配合。 金庸板 F00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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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RANFORD: 距本案 (2014/04/30) 超过一年, 2015? 06/25 07:52
2F:→ BRANFORD: 等k君出桶後的24小时 执行难度会不会有点高啊 06/25 07:53
3F:→ BRANFORD: 就算身为一个乐观其成的版众 要记住三个半月以後有这件 06/25 07:54
4F:→ BRANFORD: 事 建议水桶中道歉文有版主代po机制 还可以先把关 06/25 07:55
感谢提醒,已经修正日期。 ※ 编辑: F00L (118.167.31.72), 06/25/2015 07:56:51
5F:推 pk1275: 连一年前的文章都去找碴 果然是....XDDD 06/25 10:05
6F:推 Jabez: 强者!就连华赫艮大师的爪功也无法挖穿时空啊! 06/25 16:28
7F:推 TRosi: 单就这个检举案而言,W 的情节明显比 K 严重。因 W 已有一 06/25 20:11
8F:→ TRosi: 次几乎相同的语法遭判决违规,并且没有对板众和当时的被害 06/25 20:13
9F:→ TRosi: 人道歉。甚至日前还有一则推文表示要他为这样的不当语句道 06/25 20:14
10F:→ TRosi: 歉,等同要他做违心之论。而他果然又继续用相同的方式攻击 06/25 20:16
11F:→ TRosi: 别人。这已经超过疏忽的范围达到故意〈恶意〉的程度了。 06/25 20:18
12F:推 TRosi: 另外不论观点为何,有板友愿意去爬梳过去的判例是值得肯定 06/25 20:22
13F:→ TRosi: 的事,也表示金板可以在过去的经验上建立起讨论的规范。 06/25 20:24
14F:→ TRosi: 上面两楼板友或许不认同甚至厌恶 K,但对检举者列举判例的 06/25 20:25
15F:→ TRosi: 作为酸言,我觉得非常不妥当。 06/25 20:26
16F:→ TRosi: 尤其判决文是建立规范的严肃文章,即使只是推文参与讨论也 06/25 20:28
17F:→ TRosi: 应该收起嘲讽戏谑的语句才是正确态度。 06/25 20:28
18F:推 TRosi: 如果列举判例不妥,那乾脆超过一年的判决文尽数删除,犯罪 06/25 20:39
19F:→ TRosi: 记录一笔勾销不是更好? 06/25 20:40
20F:推 DampierFor3: 那个不是去挖旧文来告,只是板主找判例解释和算刑期 06/25 20:42
21F:→ DampierFor3: 看有没有累犯,怎麽会看成他告旧文.. 06/25 20:42
22F:推 TRosi: 前次:书没看熟的人又来丢脸了 06/25 21:00
23F:→ TRosi: 这次:书没看熟就少丢脸 06/25 21:00
24F:→ TRosi: 几乎是录影重放,不处置应该还会有下一次。 06/25 21:01
25F:推 BRANFORD: 我个人完全看不出W比K严重的道理 06/25 21:31
26F:→ BRANFORD: 又 身为版众之一,我支持对两造以同样标准再定罚 06/25 21:31
27F:推 wearewinner: 真的要对事不对人,W难道不比K严重吗? K至少判罚後 06/25 22:21
28F:→ wearewinner: 还有道歉,但W上次被罚,非但没道歉到了今年还不认为 06/25 22:21
29F:→ wearewinner: 自己有错,光是恶意与犯意的程度就差很多。 06/25 22:22
30F:→ wearewinner: 若非某些人对某帐号因人而废言的穷追猛打,我想也不 06/25 22:24
31F:→ wearewinner: 会有人看不下去。去年甚至还大辣辣的看到文中有人直 06/25 22:25
32F:推 pk1275: 喔?所以有道歉就是认知道自己有错罗? 06/25 22:25
33F:→ wearewinner: 接给嘘,内容还写说"没注意ID"。 06/25 22:25
34F:推 Fernandeo: 前文板友推文说得很好,内心是否真诚道歉是法治面无法 06/25 22:31
35F:→ Fernandeo: 要求的东西。无论网路上或司法实务上都只能要求形式上 06/25 22:32
36F:→ Fernandeo: 的道歉。至少表示还愿意受约束,还愿意尊重规范。 06/25 22:33
37F:推 Fernandeo: 现在只要涉及 K,连讨论之前类似判例都会被说在找碴, 06/25 22:36
38F:→ Fernandeo: 被酸被揶揄,这是不对的。 06/25 22:37
39F:→ Fernandeo: 「我们讨厌的人,总是轻而易举地让我们变成自己讨厌的 06/25 22:38
40F:→ Fernandeo: 样子。」 06/25 22:38
41F:→ Fernandeo: 如果不赞成 K 讨论事情的态度,就该拿出比他更多的自我 06/25 22:39
42F:→ Fernandeo: 要求来。 06/25 22:39
43F:→ Fernandeo: K 还愿意做形式上的道歉,W 呢? 06/25 22:40
44F:推 Jabez: 纯就事论事, 把 [形式上道歉] 与 [表示愿意接受约束] 两者 06/26 00:44
45F:→ Jabez: 之间作出必然性联结......这种推论的破绽未免也太大 06/26 00:45
46F:→ Jabez: 是忘记在本板同时具有 <不道歉就会被加重刑罚> 的强制力吗? 06/26 00:45
47F:推 Jabez: 不道歉的依板规挨罚进桶, 这逻辑很容易理解; 06/26 00:52
48F:→ Jabez: 形式上道歉的则不能排除是基於 [作为减刑交换] 的考量; 06/26 00:53
49F:→ Jabez: 拿道德大帽子出来之前, 该先弄清伦理学最基础的行为动机论 06/26 00:54
50F:→ Jabez: 而不仅仅是高喊 "不要让我们变成自己讨厌的的样子" 而已 06/26 00:56
51F:推 Jabez: 至於某楼如果对 "没注意ID就直接给嘘" 的板众行为有异议 06/26 00:58
52F:→ Jabez: 建议您先推论确证 [该板众纯然是明知作者为谁还故意嘘文] 06/26 00:59
53F:→ Jabez: 并排除 [该板众真的是先对内容反感, 才回头查作者]的可能性 06/26 01:00
54F:→ wearewinner: 我想有些事事实摆在眼前,这样还要争论只会更没道理 06/26 01:13
55F:→ wearewinner: 如果之前的文章内容的推文非常适当没有因人而废言的 06/26 01:14
56F:→ wearewinner: 问题,为何当时连乃赖版主都跳出来呼吁众多推文的人 06/26 01:14
57F:→ wearewinner: 要大家讨论时维持理性,对事不对人?? 06/26 01:15
58F:→ wearewinner: 可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怎麽回事,何况是乃赖版主。 06/26 01:15
1.就文辞本身,「丢脸面」与「闹笑话」两者程度相当,且在我认定已达违规程度。 2.要考量前科,两人也皆有前案背景, W板友有近似案例,K板友则有令一些板友们印象深刻的洋洋洒洒纪录。 要说严重性,见仁见智,照我个人认为,是K板友严重些。 但我在判案时,不看这个,因为板规有说明,看一年内记录。 一年内两人皆无纪录,则皆不考量前科。 3.再讲本案用词之数量与恶意程度,又显然以K板友较为严重。 「笑死人」系列在K板友只是绿字,判定属较轻微的违规, K板友另有红紫黄更严重的违规。 再考虑数量,故我认为本案情节以K板友较为严重。 4.是否道歉为衡量的标准之一,但非全部。 我认同在这个标准上W板友较为站不住脚, 然说本案整体标准为W板友情节较严重,我个人是不这麽认为的。 但我在判案时,不看这个,因为板规有说明,道歉不道歉的计算方式。 有道歉的,我就依照板规少算次数;没道歉的,我就依照板规计算次数。 金庸板 F00L
59F:推 Jabez: "推 wearewinner: 真的要对事不对人,W难道不比K严重吗?" 06/26 13:07
60F:→ Jabez: F00L: "整体标准为W板友情节较严重,我个人不这麽认为" 06/26 13:08
61F:→ Jabez: XDDDDDDDDDDDDDDDDDD 06/26 13:08
62F:→ Jabez: 虽然前後打脸的戏码真的颇趣味, 不过我个人无意嘲笑啦~ 06/26 13:09
63F:→ Jabez: weare不服可以自己出来选板主, 不过我个人是绝对不会投你 06/26 13:09
64F:推 Jabez: 因为纯论 [伦理逻辑清楚], [判罚有据], [不易失控/偏颇] 06/26 13:12
65F:→ Jabez: 我个人认为多数板友大概也会同意F00L板大优胜得多 06/26 13:13
66F:推 ifyoutry: 无意冒犯 但我觉得既是你个人意见 似乎就不该牵扯到所谓 06/26 13:26
67F:→ ifyoutry: 大多数版友 06/26 13:26
68F:推 voko: 推,很中肯啊 ,K语气严重,但是愿意最起码道歉 06/26 14:20
69F:→ voko: W大有他的坚持 不道歉他也自己承受之前水桶了 06/26 14:20
70F:→ wearewinner: 楼上某人的样子真是XD,每个人的意见一定未必相同。 06/26 14:21
71F:→ voko: 裁判不是那麽好当的,处理算很公道了 06/26 14:21
72F:→ wearewinner: 最多是我和版主看法不同,有什麽好打脸的? 06/26 14:21
73F:→ wearewinner: 真的要论何者情节严重,虽然版主拿数量来看。但客观 06/26 14:22
74F:→ wearewinner: 来看两者状况有所差异,那就是毕竟版规对於许多用词 06/26 14:22
75F:→ wearewinner: 是否违规未详细罗列,很多部分属於心证,K的情况是 06/26 14:23
76F:→ wearewinner: 虽然这次发言被标色的数量多,但是这次的违规在过去 06/26 14:24
77F:→ wearewinner: 很难找到一样的判例,所以是否犯版规或者仅是用字不 06/26 14:25
78F:→ wearewinner: 够周到,在这是判罚前都属未知数。如果K是之前就被 06/26 14:25
79F:→ wearewinner: 判同样的用词同样的罚,那就属恶意,当然没甚麽好说 06/26 14:26
80F:→ wearewinner: 但K的情况是在本次判罚前没有同样的用词判决违规。 06/26 14:26
81F:→ wearewinner: 是否属违规,谁也不知道,而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一次违 06/26 14:27
82F:→ wearewinner: 了很多数量的词,但是尽管数量多尚属不知是否违规的 06/26 14:28
83F:→ wearewinner: 非恶意讨论。但W确是几乎一模一样的规被罚之後还明知 06/26 14:28
84F:→ wearewinner: 故犯。这才是很多人觉得W较严重的原因。 06/26 14:30
85F:→ wearewinner: 并且没道歉也就算了,前几天对於之前的用词还说要道 06/26 14:35
86F:→ wearewinner: 歉是违心之论,表示他根本不认为这样的用词有错。 06/26 14:36
判决不一定对,是可以讨论的。 若有明显的瑕疵,我也希望能尽快做修正及调整。 意见本来就不会全然一致,希望大家讨论判决时心平气和, 包括我本人,也是表达我的个人看法。 个人看法: 所谓指称对方意见「儿童、卡通」,K板友有说「幼稚园级」被定义是违规的前科。 所谓影射对方形象「星宿派鼓号手」,您不就举过影射书中人物的判例了吗? 而且,我很感谢及欢迎与我不一样的看法。 但若讨论时因此致使板友之间有所龃龉,这就不是我所乐见的了。 我贴在W板友下面,绝非他的讨论口气有问题,而是因为: 1.他是快要起争执的两造当事人之一,而且是时间在目前最後的表述者。 2.我的个人看法对他的板上判例有所回应。 3.我接他的文再度强调:感谢及欢迎与我不一样的看法。
87F:推 BRANFORD: 我还是主张对两造用同样标准加罚 次数与累犯照版规处理 06/26 14:36
谢谢,目前我最需要听听这方面的意见及声音,以帮助在 7/2 做比较合宜的判决。 目前我的想法是,对「闹笑话」、「丢脸面」采同样标准, 只是都罚与都不罚,还没拿定主意。 若不愿意公开表示,我也乐意私下接信,尤其是相关人士(当事人、检举人)的意见, 此时我公开询问时,如果不向我表态, 在我做出判决後再争执,恐就失去一定程度的正当性了,希望相关人士能理解这一点。 金庸板 F00L
88F:推 DampierFor3: 既已有判例,那就理当照判。现在这样意思不就是说同 06/26 19:15
89F:→ DampierFor3: 时犯下窃盗、抢夺、杀人三罪,因为窃盗相对其他两罪 06/26 19:16
90F:→ DampierFor3: 很轻所以不罚。那以前只犯下窃盗的人是不是要给冤狱 06/26 19:16
91F:→ DampierFor3: 赔偿? 06/26 19:16
92F:推 mickey0223w: 推楼上 重罪依然不能抵轻罪 06/26 19:38
原则上同意此逻辑。 个人改为偏向都罚,在此仍希望能得到更多意见,尤其是相关人士的说法。
93F:→ wearewinner: 很高兴版主也给予回应,不过交换一下看法,说像儿童 06/26 21:34
94F:→ wearewinner: 或像卡通片听起来跟"幼稚园级"这种明显有贬意的用字 06/26 21:34
95F:→ wearewinner: 毕竟还是差距不小吧。要说这两者一样也不是那麽有强 06/26 21:35
96F:→ wearewinner: 大说服力。而举人物,过去有些判例认为只是再形容 06/26 21:36
97F:→ wearewinner: 可受公平而不罚,有些则被罚,这也是属於违不违规 06/26 21:36
98F:→ wearewinner: 尚属未知的问题。但既然版大现在表示可以接受不同意 06/26 21:37
99F:→ wearewinner: 见,那我就讲一下自己的想法。当然各人想法不同。 06/26 21:37
100F:→ wearewinner: 也希望大家能和气讨论。 06/26 21:38
是的,真的很感谢。^^ 不过并非我不愿意接受他人的意见,而是要我认同说: 说人意见是「儿童卡通程度」与「幼稚园级别」,有贬意程度之明显差别; 认为「对着人讲星宿鼓号手(无耻)」未必违规(属未知), 却又认为「没针对对象讲桃谷系(扯辩)」被判决过关反而有其不公。 我目前还没找到能适应的点…… 然而再次强调,意见不同又如何,就是各抒己见讨论嘛。
101F:推 Fernandeo: 即使是 F00L 板主也以「个人认为」开头,表示为个人观 06/26 21:42
102F:→ Fernandeo: 点。大家各抒己见,有甚麽打不打脸的? 06/26 21:42
103F:→ Fernandeo: Jabez 板友始终不肯放弃尖酸嘲讽的语调真的令人反感。 06/26 21:43
104F:→ Fernandeo: 还要拉没有授权与你的「大多数板友」帮忙背书,更显得 06/26 21:44
105F:→ Fernandeo: 没有担当。 06/26 21:45
因为我上面已经敦请各位抑制自己的评论行为了, 也就是说,在我上面示警之後, F板友下面这些论判决论事的意见我很欢迎、很乐见,也给相当的评价; 但F板友上面那几行针对人的评论就请不要再出现了。 毕竟我前文也表明制止,J板友对应W板友之间,出现针锋相对是不合宜的。
106F:→ Fernandeo: 另外回应你,不是我和 T 大忽视以道歉换取轻判的可能性 06/26 21:46
107F:→ Fernandeo: 而是你所谓的「不能排除」因子,至多只能视为嫌疑。 06/26 21:47
108F:→ Fernandeo: 实务上不能以你所说的「伦理逻辑的不能排除」当作判罚 06/26 21:49
109F:→ Fernandeo: 标准,实务上「能否证明」比「不能排除」重要太多, 06/26 21:50
110F:→ Fernandeo: 如果提不出证据验证你考虑的「不能排除」因素,就是无 06/26 21:51
111F:→ Fernandeo: 罪推定原则,也就是「法不诛心」,只要求到形式层面。 06/26 21:53
112F:→ Fernandeo: 如果以你要求的必须逻辑上没有不能排除的因素才能认定 06/26 21:54
113F:→ Fernandeo: 落实到实务上,就是「有罪推定」,所谓的「宁可错杀一 06/26 21:55
114F:→ Fernandeo: 百,不能放过一人。」这绝非现代法治该有的面貌。 06/26 21:56
115F:推 Fernandeo: 我重视版主的呼吁,但我自始至终评论的都是「不肯放弃 06/26 23:04
116F:→ Fernandeo: 尖酸嘲讽的语句。」这件「事」令我反感。 06/26 23:05
愿意停下来,就是一种善意的放弃了。 总不成他被我叫停下来不得针对人,但我又继续允许您说他嘛,不是吗?
117F:→ Fernandeo: 如果 Jabez 在这篇文章中持续出现这样的「事例」,我也 06/26 23:06
118F:→ Fernandeo: 同样会直言批判,同时负起我个人的一切言责。 06/26 23:06
119F:→ wearewinner: 版大,"幼稚园等级"很明显是带有恶意贬低他人水准。 06/26 23:11
120F:→ wearewinner: 如果K真的有直说人「儿童卡通程度」,那确实是直接 06/26 23:12
121F:→ wearewinner: 有恶意之嫌,因为"等级"跟"程度"是一样的形容词。 06/26 23:13
122F:→ wearewinner: 如果他真的有这样写确实不妥,但看版大上色的部分。 06/26 23:13
123F:→ wearewinner: K版友的原文是~力推萧峰三打三是卡通片、 06/26 23:14
124F:→ wearewinner: 真是有够卡通画面啊!、都是走青春无敌少年儿童风的.. 06/26 23:14
125F:→ wearewinner: 这些听起来都跟直接恶意贬低他人的用词差很多。 06/26 23:15
126F:→ wearewinner: 光是这些话要跟直接骂人「儿童卡通程度」画上等号。 06/26 23:15
127F:→ wearewinner: 我想要说这两者一样当然很难有太强大的说服力。 06/26 23:16
128F:→ wearewinner: 因为卡通画面和青春无敌少年风直观都不是贬抑的字。 06/26 23:17
129F:→ wearewinner: 另外,其实让现在我觉得提星宿派人物在版上未必违规 06/26 23:19
130F:→ wearewinner: 正是因为判罚的不是我而是版大你啊,也正因为下面那 06/26 23:19
131F:→ wearewinner: 篇桃谷系被判无罪,才让我有星宿派未必违规的猜测。 06/26 23:20
132F:→ wearewinner: 因为判罚的人是你而不是我。所以我认为桃谷系违不违 06/26 23:20
133F:→ wearewinner: 规根本不是重点。 06/26 23:21
134F:→ wearewinner: 如果本次事件没发生,我还真的不知道我带入哪几个人 06/26 23:22
135F:→ wearewinner: 物会过关,然後带入哪几个会出事? 06/26 23:22
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这是K板友其中一句话,只有卡通看法没脸提架构,这就是在讨论程度时的用语啊。 W板友一句「丢脸」,是违反板规; 那K板友又是「只有卡通」、又说「没脸」,这些反而情节较轻? 再来,看事情有先後。 您也说了「在我解释桃谷系判决之後」您才有影射可能无罪的猜测,对吧? 那判决之前呢? 您可是认为即便未指明对象,即便未指明是桃谷啥,都应该判有罪, 所以您会因为我判桃谷系无罪,而产生不公的质疑。 回到事情的本质来看,K板友骂「星宿派鼓号手」是甚麽时间点? 是您认为「贬意影射」皆有罪的时间点。 在那个时间点下,您连「桃谷系」都觉得应该判违规了, 那我请问, 在那个时间点下,您怎能说K板友或任何人反而觉得说「星宿派鼓号手」是无罪的? 真理越说越明! 我判有没有罪,主张要看贬意的内涵是否过当。 用您的例子,骂小三狐狸精无罪,骂小三香炉、公车……就有罪。 到桃谷系无罪事件,也只是头一遭拿书中影射人(还只是「可能」)被判无罪的先例。 然而在我已经把理由说明清楚之後,您置入判决之前的时间点, 表达说K板友指着对方是「星宿派鼓号手」,是因为知道「桃谷系判决」而混淆!? 请问K板友难道是未卜先知吗?早知道後面会发生的事情? 这样开脱说K板友情节较轻云云,违规内容没有先例云云,我是真搞不懂这种说法… 再次重申,真理越说越明! 我判有没有罪,主张要看贬意的内涵是否过当。 用您的例子,骂小三狐狸精无罪,骂小三香炉、公车……就有罪。 「桃谷系」判决,时间上不可能造成既往之混乱,也不应造成未来之混乱。 若您知道,骂小三狐狸精无罪,骂小三香炉、公车……就有罪。 您当然就懂得界限在哪里。 如果有不懂的人,就该自己避免。 避免的方法可以往前观察体会判决理由、可以询问解释、可以避免可能违规用语…… 若金庸板要禁用书中人物比喻人,这岂不是让我们整个板闹笑话了? 那全面开放随便拿书中人物骂人当然更不行。 板主,我若用北乔峰(正面人物)形容他冲动暴气(负面贬意)可不可以? 板主,我若用张召重(负面人物)形容他力抗群雄(正面赞许)可不可以? …… 难道我要一一说明在甚麽状况下、用甚麽人比喻可以或不行? 不可能吧!? 在我立场看来,不应当怕混淆标准,就全面禁止拿书中人物比喻别人, 这道理就如同,不应当怕混淆标准,就全面禁止以文字语言评论人物。 这都是因噎废食的行为。 板规也没一一说明……哪个字眼在甚麽状况可以用?哪个不能用? 有没有人要争执这样会混淆? 没必要!因为板规订出原则了,按照原则判断,大家心里会有那把尺衡量的。 就拿「闹笑话」吧,这词前些日子被说明K板友这些部分违反板规了。 好,此时我也说了一句: 若金庸板要禁用书中人物比喻人,这岂不是让我们整个板闹笑话(丢脸)了? ^^^^^^ 若有人要检举我用词不当,结果小组长判我无罪,那难道就代表K板友那些词也过关? 当然不是,因为内涵不一样。 我该句有没有针对谁?没有啊! 我是在从正面、反面,一一叙明我们订规、判决的方法与可行性。 若有人主张,唉呀,「闹笑话」(丢脸)这词一下可以、一下不行,搞得我好乱啊! 然後追溯既往,说K板友或W板友用闹笑话或丢脸,不具备恶意, 因为他们知道未来,在事隔几天後,小组长判板主无罪了…… 您觉得这种逻辑成立吗?
136F:→ lejnsaryai: 实际上就很简单啊,纯讨论小说不就好了? 06/27 00:55
137F:→ lejnsaryai: 金庸板对於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这件事非常看重,很多 06/27 00:56
138F:→ lejnsaryai: 条板规基本上都围绕在这点上 06/27 00:56
139F:→ lejnsaryai: 换句话说,你不要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基本上一点事 06/27 00:57
140F:→ lejnsaryai: 也没有啊。不要随便乱说人怎样怎样、说人是金庸的谁谁 06/27 00:59
141F:→ lejnsaryai: ,那不就不用担心是否有违反到板规了嘛 06/27 01:00
142F:→ lejnsaryai: (上面两个打错,是对人不对事) 06/27 01:01
143F:→ lejnsaryai: 还是说金庸板需要再订个"禁止用某某某形容人的板规", 06/27 01:07
144F:→ lejnsaryai: 然後把金庸中所有恶质、会污辱到人的人物都列表出来? 06/27 01:08
145F:→ lejnsaryai: 我是觉得既然推文对判罚有疑问,而且F板主也说会观察 06/27 01:13
146F:→ lejnsaryai: 板上意见了,不如就直接在这做个调查 06/27 01:13
147F:→ lejnsaryai: 觉得"丢脸(w)"、"笑死了(k)",皆该同样受罚or不受罚 06/27 01:18
148F:→ lejnsaryai: 可以在这用推文表示意见,或是寄信给F板主表示意见 06/27 01:20
149F:→ lejnsaryai: F板主也说了,会依照双方及板上意见,7/2做最终判决 06/27 01:23
150F:→ wearewinner: 过去没有相似的判例,未必吧,记得以前有人在推文里 06/27 03:22
151F:→ wearewinner: 说某版友不只修习颠倒功,还会金脸罩铁面皮,会华山 06/27 03:23
152F:→ wearewinner: 派的功夫。如若以乃赖版主之前对於某篇判罚版友是在 06/27 03:24
153F:→ wearewinner: 影射版主越不群的标准。很明显说人修习华山派功夫 06/27 03:25
154F:→ wearewinner: 的那个人谮麽看都是在影射别人是华山二老啊。 06/27 03:25
155F:→ wearewinner: 但那篇版主你可是判了影射别人华山二老的无罪。 06/27 03:26
156F:→ wearewinner: 而华山二老没比星宿派好到哪吧。所以如果时光倒回 06/27 03:27
157F:→ wearewinner: 到事件发生前,你如果问我,请问星宿派和桃谷系哪个 06/27 03:28
158F:→ wearewinner: 会被版主判罚,我还真的猜不出来。因为我认为的标准 06/27 03:28
159F:→ wearewinner: 不表示是你版大的心证。 06/27 03:29
160F:→ wearewinner: 我会认为未必有罪是因为我是推测以你版大的心证标准 06/27 03:30
161F:→ wearewinner: 未必有罪,毕竟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06/27 03:31
162F:→ wearewinner: 因为判罚的人不是我,问题都在我身上没意义。 06/27 03:34
163F:→ wearewinner: 更正:兜。 06/27 03:35
164F:→ wearewinner: 所以相反的,同样事未判罚时间点你如果问我个人看法 06/27 03:36
165F:→ wearewinner: 问说: (桃谷系这用词你认为是否违规),以我个人观点 06/27 03:36
166F:→ wearewinner: 一样会说"是"。但是你如果问我在金庸版违不违规。 06/27 03:37
167F:→ wearewinner: 我一样会回答"未必"。因为判罚的人不是我。 06/27 03:37
168F:→ wearewinner: 所以两者没有冲突,只是前者是纯属我的"个人观点" 06/27 03:38
169F:→ wearewinner: 後者的"未必"是建立於我对金庸版执法案例的实际推测 06/27 03:39
170F:→ wearewinner: 所以你不管问我星宿派还是桃谷系,我"个人观点"都会 06/27 03:40
171F:→ wearewinner: 认为可能违规,但你问我依金版过去判罚标准会不会 06/27 03:40
172F:→ wearewinner: 被执法者判违规,我都会说"未必",因为过去确有判例 06/27 03:41
173F:→ wearewinner: 而且很多人认为W情节较重的原因在於一模一样的词句 06/27 03:42
174F:→ wearewinner: 违规明知故犯第二次。但K的"只有卡通看法没脸提架构" 06/27 03:44
175F:→ wearewinner: 过去没有同样的用词违规判例吧。重点在明知故犯的 06/27 03:45
176F:→ wearewinner: "恶意"。 而K的问题如果时光到流你考我说K的那句话 06/27 03:46
177F:→ wearewinner: 到底只是用词不周到,还是会被版主判罚。说实话,没 06/27 03:46
178F:→ wearewinner: 前例依循,我也不敢答,搞不好你问我我还只能掷筊杯 06/27 03:47
179F:→ wearewinner: 用词也是啊,既有影射华山二老被判无罪的前例,谁又 06/27 03:51
180F:→ wearewinner: 能猜到星宿派和桃谷系何者会被版主判罚何者不会? 06/27 03:51
1.金脸罩铁面皮,是在说甚麽?说脸皮厚,可以无视众人的奇异眼光! 他有明确说是书中华山哪个人物?没有! 这从最恶意判,也只能当他拿华山二老比喻人。 影射甚麽?他根本不用影射,因为都直接写明了,他就是在讲厚脸皮。 那是不是只要对方的确脸皮厚,可以无视众人的奇异眼光,就不能斥其评论为非? 这个案例根本与书中人物关连性极低,不是吗? 他讲明是在评论厚脸皮, 我总不能硬把最恶意当成他是在骂对方狼心狗肺、卑鄙无耻(鲜于通)吧? 这案例人物的因素大可拿掉,就是在判定评论对方厚脸皮是否过当。 判决时也根本就略去甚麽人物的因素(说鲜于通恶意有罪、说风清扬善意无罪), 而是直接论实质内涵。简言之,这案例与人物无甚关连! 2.您认为星宿派鼓号手与华山二老差不多!? 我认为差很多。华山长老会打不过就跟人跪?有歌功颂德改拜别派求饶命? 高长老是自以为是、口舌硬拗,无视周遭众人眼光。 但说他与大众脸谱那种星宿派鼓号手差不多…… 我只能说尊重您的看法,但实难认同。 3.我觉得您类比很不一致。 影射有没指明是谁?内容有没过当?这是个差距极大的空间。 您将其通通包在一起,认为只要拿书中人物影射人,就都一样, 无论内涵,只要结果不同,就是令人混淆! 在您类比,「华山长老」与「星宿派鼓号手」差不多…… 话说另一头, 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对这句话您认为「你只有卡通看法」跟「幼稚园级别」差很多…… 我和N前板主两个人,有不同标准不意外; 我和L板主两个人,有不同判断亦属正常; 我和您两个人,视角有所分歧这也没甚麽。 但纯论您自己一个人的评论标准,我就捉摸不透了, 只要是拿书中人物类比,就是要全部视为同案例状况,否则判决不公; 「你只有卡通看法」跟「幼稚园级别」就是用词没有完全一样差别很大。 前者不管内涵,人物不同都可以当差不多; 後者却计较用词没有同样,而认定差很大! 所以我没办法认同您的逻辑嘛。 4.「你丢脸面」、「你没脸面」又差多少? 前者是指说出来了丢脸;後者是指你那种理解说来就是丢脸所以你根本没胆应。 K板友一样是同过再犯(儿童卡通与幼稚园),连W板友那句他也沾上没缺席啊! 您讲恶意,在我看来,另一方可都没少。
181F:推 mickey0223w: 我想是因为K已经被水桶 而另一方都没少的W没桶 06/27 08:36
182F:→ mickey0223w: 所以部分板友才会有所质疑 06/27 08:37
183F:→ mickey0223w: 应该是没有因为双方犯同样错所以可以抵销的概念 06/27 08:42
184F:→ mickey0223w: 变成一方轻微违规 一方严重违规 所以只判严重水桶 06/27 08:43
185F:→ mickey0223w: 那双方用同样程度的攻击 就互相抵消都不用水桶??? 06/27 08:44
186F:→ mickey0223w: 应该针对违反的板规处置 而不是看相对人是否更严重吧 06/27 08:47
不,暂且不罚不等於不罚。 我有明说,我会再想想、与L板主讨论,并了解各方意见,7/2 做决定啊。 「假如」到时我决定不罚,也一定会说明我的理由,那时大家再依理讨论不迟啊。 何况我没有说不罚,不是吗?
187F:→ lejnsaryai: 以这系列判决来说并不是这样 06/27 08:53
188F:→ lejnsaryai: 而是K的绿色违规经F板主考量後,觉得是激辩下的产物所 06/27 08:55
189F:→ lejnsaryai: 以暂且不罚。(绿色违规指的是笑死人了) 06/27 08:56
190F:→ lejnsaryai: 然後w的丢脸言论违规,f板主觉得这跟k的笑死人言论违 06/27 08:57
191F:→ lejnsaryai: 规是同样情形,既然k当时没被判罚,w也该同样 06/27 08:59
192F:→ lejnsaryai: 现在在争论的是,既然以往的判例(丢脸)有明确判罚了, 06/27 09:00
193F:→ lejnsaryai: 那麽本次w的丢脸言论也该跟以往案例一样要有判罚 06/27 09:01
194F:→ lejnsaryai: 而只要w的丢脸要判罚,因为是同样的情形,k的笑死人了 06/27 09:04
195F:→ lejnsaryai: 就要从原本的不受罚改成受罚 06/27 09:04
196F:→ mickey0223w: 这次的案例想把一些违规的标准搞清楚 06/27 09:12
197F:→ mickey0223w: 说人自我感觉良好算是违规吗? 有人自称疯了 其他人攻 06/27 09:15
198F:→ mickey0223w: 击他是疯子 会违规吗? 06/27 09:15
这要看前後文、立场状况,不单看文辞。 就如上面我用「闹笑话」(丢脸),文辞一模一样,但内涵与违规者相差甚远。 再举一例,若骂人是疯子就死板板定义是违规, 那若您来信检举K板友用疯子一词骂自己,是针对人,当属违规…… 则我要怎麽回应您? 所以我认为所谓「订文辞」其实是难实行又没效果的做法。 不然刑法怎麽不来编个《侮辱字汇辞典》?
199F:→ lejnsaryai: 板规上有说,是否恶意是经由板主判断 06/27 09:30
200F:→ lejnsaryai: 依你的例子,"说人xxxx"到底算不算违规,如果真要弄得 06/27 09:32
201F:→ lejnsaryai: 清清楚楚,岂不是要在板规上增加个"禁止使用名词"? 06/27 09:33
202F:→ lejnsaryai: 这在实行上会有很大的困难,所以板规才会说由板主判断 06/27 09:33
203F:→ mickey0223w: 因为我对板规对人不对事的理解是 可以评论书中人事物 06/27 09:48
204F:→ mickey0223w: 说他们自我感觉良好 但不能在讨论时 将其指称板友 06/27 09:49
205F:→ lejnsaryai: 我觉得这最终会变成,探讨金庸板哪些名词能用哪些不行 06/27 10:02
206F:→ lejnsaryai: ,而且要完全禁止的话会变成板上讨论时完全不能说板友 06/27 10:04
207F:→ lejnsaryai: 怎样怎样,这就太超过了 06/27 10:05
208F:→ mickey0223w: 重点还是在讨论书中内容的言论都可以吧 有恶意的指称 06/27 10:07
209F:→ lejnsaryai: 举个板上的判决,曾有过说人书没看熟的例子 06/27 10:07
210F:→ lejnsaryai: 如果单以这句来看的话,是属於对人不对事 06/27 10:07
211F:→ mickey0223w: 板友的言论才会违规 不是吗 不会限制到讨论书中内容 06/27 10:07
212F:→ lejnsaryai: 但问题是书有没有看熟本来就可受公评,毕竟书的内容就 06/27 10:08
213F:→ lejnsaryai: 摆在那,如果能拿出书中真的有写但没被对方引用这一事 06/27 10:09
214F:→ lejnsaryai: 实,那当然说谁书没看熟是ok的,没违反板规 06/27 10:10
215F:→ mickey0223w: 那次判决是 丢脸 违规 不是因为说书没看熟违规 06/27 10:11
216F:→ lejnsaryai: 板主在判决时就会像这样,把案例的各种情形考虑进去, 06/27 10:12
217F:→ lejnsaryai: 并不是随便说人怎样就是对人不对事,还要看"话的内容" 06/27 10:13
218F:→ lejnsaryai: 我知道啊,我是取这个做为例子 06/27 10:14
219F:→ mickey0223w: 另外 在一个讨论说错可以说书没看熟可受公评 06/27 10:15
220F:→ mickey0223w: 经过1.2年後 在别的讨论串没说错 还是要翻旧帐说书没 06/27 10:17
221F:→ mickey0223w: 看熟 不能参与讨论 这样还算可公评 不算恶意? 06/27 10:18
222F:→ lejnsaryai: 所以你的重点是在"说人不能参与讨论"吗? 06/27 10:20
223F:→ mickey0223w: 可以因为一次说错 就永远指称别人书没看熟吗? 06/27 10:20
224F:→ lejnsaryai: 这当然不行啊,只要还能发言(没被水桶)当然能参与讨论 06/27 10:21
225F:→ lejnsaryai: 你的意思是说,这次书有看熟但被说没看熟? 06/27 10:21
226F:→ mickey0223w: 在不同的议题上没说错 一样可以被指称书没看熟? 06/27 10:22
227F:→ mickey0223w: 当然不行的意思是???这样违反板规吗? 06/27 10:23
228F:→ lejnsaryai: 因为我不太清楚你到底是在表达哪个 06/27 10:24
229F:→ mickey0223w: 这时候说的书没看熟是违反板规? 06/27 10:24
书没看熟可以证明,是可以采客观事证列举。 但书没看熟而「丢脸」呢?怎麽证明这词不是针对人? 甚至我要问:有吗? 新警察书看不熟,我也很多地方看不熟,这样很丢脸吗? 但说:若自己都读漏了,反而一再骂人书看不熟,这岂不是丢了自己的脸? 一样是讲丢脸,换个内涵就差很多。 因为我们不能接受骂人书看不熟丢脸,但我们会认同做贼喊抓贼的行为很丢脸。 所以指称书看不熟(有事证)很丢脸,我仍认为违规; 指做贼喊抓贼行为(有事证)很丢脸,我就不会罚; 说说看不熟「呴~羞羞脸」,我也不会罚。 并不适用「编字汇表」(只要说丢脸二字都是违规)那一套, 而端视对事的评论「有否过当」,过当就要判定为对人了。
230F:→ lejnsaryai: "说书没看熟 不能参与讨论"这句是在说人书没看熟,还 06/27 10:25
231F:→ lejnsaryai: 是说人不能参与讨论 06/27 10:25
232F:→ lejnsaryai: 第一句我是以为你是在说不能参与讨论,我回当然能参与 06/27 10:26
233F:→ lejnsaryai: 只要你是使用者且没违反板规不能发言,当然能参与讨论 06/27 10:26
234F:→ lejnsaryai: 如果是在说"这次书有看熟但被说书没看熟" 06/27 10:30
235F:→ lejnsaryai: 嗯....我是觉得还是要看当时的情形啦,板主判罚要考虑 06/27 10:31
236F:→ lejnsaryai: 很多地方,像是当时的情境、语气、内容等等 06/27 10:32
237F:→ wearewinner: 这就是啦,但是乃赖版主在约3年前就有一则公告是判说 06/27 11:25
238F:→ wearewinner: 在文章里面没有任何关键字的情况下,认为某版友影射 06/27 11:26
239F:→ wearewinner: 你F版岳不群,还说不用说出关键字,结果依文章脉络 06/27 11:27
240F:→ wearewinner: 推测就可以罚。既然同样是多年前的判例。 06/27 11:27
241F:→ wearewinner: 同样是版主的公告,身为一个看过本版文章的版友。 06/27 11:28
242F:→ wearewinner: 我是否也可以认知到既然已成判例那没说出人物,只要 06/27 11:30
243F:→ wearewinner: 文章脉络可循也应被判罚? 06/27 11:30
244F:→ wearewinner: 加上版规未明确注明的情况下。几乎是版主的心证空间 06/27 11:32
245F:→ wearewinner: 时光到流身为一个使用者,究竟会不会被判罚我还真的 06/27 11:33
246F:→ wearewinner: 只能掷筊杯。就拿你比较的华山二老跟星宿派。 06/27 11:34
247F:→ wearewinner: 按照K的道歉文所解释的意思,他以星宿吹鼓手为例,只 06/27 11:35
248F:→ wearewinner: 是在表达W对化工大法给予很高的评论。所以才问他是否 06/27 11:36
249F:→ wearewinner: 是星宿派才这麽给化功大法好评。 06/27 11:37
250F:→ wearewinner: 这和是否跪地之类的有何关连? 06/27 11:37
251F:→ wearewinner: 换句话说,身为使用者我以版大的判罚标准,我能不能 06/27 11:38
252F:→ wearewinner: 在事件还没发生前,猜测说我"星宿派的用词会过关", 06/27 11:39
253F:→ wearewinner: 因为今天如果我是版主,我大可说"星宿吹鼓手"是在描 06/27 11:40
254F:→ wearewinner: 述其人高评化工大法的情形,无法斥其为非。 06/27 11:41
您大可说!? 那请教「星宿老仙德配天地」……这是在「无耻奉承丁春秋人格?还是在评论化功?」 问题根本不该是您那样看的。 举例来说: 对啦,你很重情,就像东方不败一样! 对啦,你果然逻辑清晰,就像桃谷六仙封禅台一样专业! 对啦,你言语犀利,就像童兆和那张嘴上功夫! 对啦,你能言善道,与田归农一样,看来官府与女人你都能搞定! 上述这些语句显然有问题,当视为恶意。 但按照您拆解星宿派鼓号手的逻辑(纯粹是为认同化功威力),上述言论通通过关。 您明明在下文有说到那个重点,表示每个书中人物,有其代表图腾。 所以我们该着眼,以之影射人,其图腾代表对方是否过当。 甚至是双关,也应当避免。 对啦,您侠义英雄,堪称狗杂种! 回过头来, 星宿派鼓号手,一见风转,马上把丁春秋的武功骂的一文不值,这能类比W板友? 很明显不行! 星宿派鼓号手的图腾就是「无耻谄媚」啊,他们可不是真正在「评价」化功。 「奏乐吹捧」、「歌颂丁春秋人格」……这是K板友写出来的,您没看见麽?
255F:→ wearewinner: 当然如果我是版主,我也可以藉由心证,说:星宿派型像 06/27 11:42
256F:→ wearewinner: 上违规。 而"华山二老"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到这四字 06/27 11:43
257F:→ wearewinner: 我脑中第一个画面就是第四台那两个动不动就要强奸人 06/27 11:44
258F:→ wearewinner: 的那两个。以形象名誉的杀伤力来说远比星宿派高吧。 06/27 11:44
对不起,我还真没想到电影咧。 您去想电影才是过度引伸呢~ 若可以这样的话,说对方是东方不败,难道可以拗说是电影形象英气勃勃的林青霞? 我就是想书中的二长老,电影中可没讲啥厚脸皮云云,但他主旨显然是针对厚脸皮。
259F:→ wearewinner: 总结来说,就是关於这部分的规定与判例目前都没有明 06/27 11:45
260F:→ wearewinner: 确的标准依循,几乎是看版主解释,那我会认为身为使 06/27 11:46
261F:→ wearewinner: 用者用词是否踩限,没有标准像在玩俄罗斯轮盘。 06/27 11:46
262F:→ wearewinner: 而既然没有具体标准,就不该说星宿派的这违规是因前 06/27 11:47
263F:→ wearewinner: 例而明知故犯,因为以前的判例有的过关有的没有,更 06/27 11:48
264F:→ wearewinner: 没有一样是星宿派的判例。 06/27 11:48
就我判决而言,过关与不过关,只要有一致的判定逻辑与理由,就不是问题。 您所谓的混淆与迷惘,要先证明我有自相矛盾才成立啊。 您用「星宿派鼓号手」纯「评价化功」的偏颇定义去代,我认为才会使判决大乱…… 变成一堆: 对啦,你果然逻辑清晰,就像桃谷六仙封禅台一样专业! 对啦,你言语犀利,就像童兆和那张嘴上功夫! 对啦,你能言善道,与田归农一样,看来官府与女人你都能搞定! 都能过关的状况!
265F:→ wearewinner: 再说没脸提架构,K的原文後面还注明(没胆)。 06/27 11:51
266F:→ wearewinner: 而少来丢脸很明显单纯只是羞辱别人的能力而已。 06/27 11:52
267F:→ wearewinner: 表示这里得没脸是指没胆,没胆跟少来丢脸的羞辱差很 06/27 11:53
268F:→ wearewinner: 多吧。要硬说这两者一样说服力不会太强大,何况K 06/27 11:54
269F:→ wearewinner: 还已经括号注明的情况下,若要上冈延伸只怕不妥。 06/27 11:55
270F:→ wearewinner: 要说是本意指丢脸而两者相似又明知故犯时在有点难。 06/27 11:56
271F:→ wearewinner: 当然版大如认为不妥要当成判例给予罚则我没意见。 06/27 11:56
272F:→ wearewinner: 但是就衡量是否有前例明知故犯上,多数人都看得出 06/27 11:56
273F:→ wearewinner: W才是明知故犯者。而K要说有相同用词判例明知故犯 06/27 11:57
274F:→ wearewinner: 实在有点难。 06/27 11:57
275F:→ wearewinner: 而根据前後文文中的"你只有卡通看法",很明显是在说 06/27 12:08
276F:→ wearewinner: W的叙述过於像动画的理想化英雄化,跟"幼稚园级别" 06/27 12:09
277F:→ wearewinner: 这种直接等级歧视差很多吧。一个直接把人分级一个指 06/27 12:09
278F:→ wearewinner: 是表达叙述的情况。 06/27 12:10
279F:→ wearewinner: 像我自己也很喜欢看动画,难免会遇到有些人都拿动画 06/27 12:10
280F:→ wearewinner: 当例子,但如果我对些动漫狂有时说你的说法只有动画 06/27 12:11
281F:→ wearewinner: 看法,能不能来点别的。也不会有人认为我是在歧视 06/27 12:11
282F:→ wearewinner: 他幼儿等级。因为意思很明显只是在指对方的形容过於 06/27 12:12
283F:→ wearewinner: 戏剧化,太动画太英雄完美化。现实成分太少,而非 06/27 12:13
284F:→ wearewinner: 是在歧视他人。要说这两者相同恶意再犯也确实有点难 06/27 12:13
285F:→ wearewinner: 一般人都看得出原文(没脸提架构)=(没胆提架构)吧。 06/27 12:33
286F:→ wearewinner: 而非硬是要把丢脸两个字解释进去再归类说两者一样。 06/27 12:34
硬是!?我叫硬是,那可见在您认知中,真的认为您的代入比较合理了…… @@ 我也看动漫!但是W板友哪里引用动漫设定了? 我就说看前後文嘛! 您举的极端善意为…… 遇到有些人都拿动画当例子, 但如果我对些动漫狂有时说你的说法只有动画看法,能不能来点别的。 您要举极端例子,也该好歹看一下代入有没有矛盾啊! W板友在讨论书上文字,K板友很清楚(他说拘泥文字), 适用您这样的例句开脱? 您竟要以这种预设立场的认知,拿来判定案件!? 这会让我很讶异您之前对所谓「偏颇」的定义…… 原来您这样看才叫不偏颇!? 且不说前後文,光是那句话…… K板友为何认为对方没胆,他怎麽写的? 因为在讨论书中设定时,他指称对方「只能有」卡通想法,所以没胆子提! 为何没胆子提? 因为没脸!这意思就是指对方会丢脸、怕丢脸,所以没胆提!
287F:→ wearewinner: 而W是完全同样的错再犯一次。K不是吧,即便K真的说出 06/27 12:45
288F:→ wearewinner: 丢脸两个字,恶意再犯的程度也比不W吧。因为K以前跟 06/27 12:45
289F:→ wearewinner: 本没因说"丢脸"而被判罚的纪录。 06/27 12:46
对,他的前科是说「幼稚园级别」, 结果他又莫名其妙去指称对方「只有卡通架构水准」(对方根本没提卡通)! 甚至是他知道对方坚采书中设定文字,他都说拘泥文字了, 却跳脱讨论采批评对方「只有【上不了台面】的卡通架构」, 这与他前案说人「幼稚园级别」何异?
290F:→ wearewinner: 当然不同啊,"幼稚园级别"跟卡通架构怎麽看都不一样 06/27 16:09
291F:→ wearewinner: 又不是只有幼稚园小朋友会看动画。这部分要说服就 06/27 16:09
292F:→ wearewinner: 更难。 06/27 16:09
293F:→ wearewinner: 至於没胆是因为丢脸云云,这都是版大自己的後续延申 06/27 16:10
294F:→ wearewinner: 同样的话,我如果造样造句写说为何没胆,是因为不好 06/27 16:11
295F:→ wearewinner: 意思提,你也不能说我错。那"不好意思"违规? 06/27 16:11
296F:→ wearewinner: 既然人家没写出来就不该自己帮别人後续延申。再说 06/27 16:12
297F:→ wearewinner: 这两者一样。 06/27 16:12
298F:→ wearewinner: 这样就自己变成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06/27 16:14
299F:→ wearewinner: 而且卡通架构这字眼,跟是否幼稚园有什麽关连? 06/27 16:14
300F:→ wearewinner: 又~所谓的评判逻辑,如果版主有在版规内写清楚判定 06/27 16:15
301F:→ wearewinner: 标准,那没人有话说。问题是没有,何来依循标准? 06/27 16:16
302F:→ wearewinner: 另外,我觉的东方不败也没什麽太大的贬意。至於华山 06/27 16:17
303F:→ wearewinner: 二老不可否认,可能造成我说的问题吧。 06/27 16:17
304F:→ wearewinner: 至於後面加注的星宿老先德配天地,怎麽看都只是附和 06/27 16:18
305F:→ wearewinner: 加强描述其人像星宿派弟子。所补充的口号罢了。 06/27 16:18
306F:→ wearewinner: 看其前後文仍是在调侃W捧高化工大法而已。 06/27 16:19
307F:→ wearewinner: 看其前後文要说服说K是在骂W像星宿派弟子一样跪地 06/27 16:20
308F:→ wearewinner: 无耻,实在太难。 06/27 16:20
309F:→ wearewinner: 所以光对於这样的认知我跟你就有这样的不同。 06/27 16:21
310F:→ wearewinner: 若没事先写清楚判定标准,就会行成版友无所适从。 06/27 16:22
311F:→ wearewinner: 因为没人是版大肚子的蛔虫。在这情况下,会不会采线 06/27 16:22
312F:→ wearewinner: 确实属未知。亦难说版友是恶意故犯。 06/27 16:23
313F:→ wearewinner: 所以实务面如版大真有心解决这问题,建议先罗列这类 06/27 16:23
314F:→ wearewinner: 问题的标准在版规中。不然版大继续解释这麽多。 06/27 16:24
315F:→ wearewinner: 却无法真的让人心悦诚服被说服。 06/27 16:24
316F:→ wearewinner: 而我看版大标色的部分实在没看到K有说【上不了台面】 06/27 16:27
317F:→ wearewinner: 这几个字,如果这还是版主自己解读加上去的意思。 06/27 16:27
318F:→ wearewinner: 那会让人觉得要用别人没说出来的字眼去因此定义别人 06/27 16:28
319F:→ wearewinner: 重覆违规,而且是一样的规,当然无法说服人。 06/27 16:28
320F:→ wearewinner: 看把大上色部分也没看到原文有""只有卡通架构水准"" 06/27 19:48
321F:→ wearewinner: 的用字,如"水准"也是版大自己加上去,那就一样无法 06/27 19:49
322F:→ wearewinner: 服人了。 06/27 19:49
323F:推 LouisGrey: 现在很多卡通都是做给大人看的,说卡通架构明显比幼稚 06/27 20:14
324F:→ LouisGrey: 园程度轻微多了。跟W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语句违规应该还是 06/27 20:16
325F:→ LouisGrey: 不同的。 06/27 20:16
326F:→ LouisGrey: W给我一种「我就是要这样,你能拿我怎麽办。」的感觉。 06/27 20:18
327F:→ LouisGrey: 你说我违规要道歉,我偏不甩。你跟我说这样不对,我就 06/27 20:20
328F:→ LouisGrey: 说你要求这种规范,是在逼我作违心之论。 06/27 20:20
329F:→ LouisGrey: 下此我还是用一模一样的方式犯规,不然你想怎样? 06/27 20:21
330F:推 LouisGrey: W如果在一次违规,这次换个说法,「我觉得你书没读熟, 06/27 20:24
331F:→ LouisGrey: 我不想再多与你讨论。」至少修正被之前判决斥其不妥的 06/27 20:25
332F:→ LouisGrey: 部分,虽还是感觉得出敌意,也比用几乎一模一样的方式 06/27 20:25
333F:→ LouisGrey: 违规感觉恶意轻微多了。 06/27 20:26
既然是文字问题,我就针对文字来追踪问题: 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1.首先,W板友没有提动漫说法, 双方在讨论书中设定,K板友指称对方「只有卡通想法」, 这句话显然是用「低阶贬意」的恶意态度看待「卡通想法」, 所以与代入所谓善意看待高水准动漫,是不同的意思。 2.K板友认为对方「没胆提架构」, 在他语句中,这个没胆,是指对方在怕甚麽? 怕甚麽?他写啦,对方是怕会「没脸」! 为甚麽会没脸?他是摘指对方卡通看法的架构「说出来丢脸」的意思。 认为对方的意见「说出来丢脸」而不敢说,就是「上不了台面」的语意。 3.上面是从他的本文前後文、语意的分析, 那个叫做我的後续延伸,硬加好或不好的语句? 我们来看另一面的分析: 太动画太英雄完美化。现实成分太少,而非是在歧视他人。 是哪一种分析适用所谓「後续延伸,硬加好或不好的语句」? 双方明明在讨论「虚拟武侠世界的虚拟武功设定」,是讨论「现实成分」? 双方明明在讨论「武功设定」,去代入「太英雄完美」这种人格形象讨论? 而K板友的语意, 指称对方意见「只有」、「没胆提出」、「提出会丢脸」,具备层次高低的贬意。 对比我现在这种讨论,是同样高度,然後各自提出论证,看谁的说法比较适妥, 两者完全不同。
334F:推 TRosi: 就像一个人是否奉公守法,也是评论他的外在形式行为。 06/27 21:41
335F:→ TRosi: 如果他没有任何积极或消极的违法行为,即可评价他为守法。 06/27 21:41
336F:→ TRosi: 至於守法的理由,可能是害怕处罚,也可能是沽名钓誉。 06/27 21:42
337F:→ TRosi: Jabez 板友说得没错,这些因素在逻辑上无法排除,但反过来 06/27 21:44
338F:→ TRosi: 说也无法确定。我没有忘记道歉可能有功利的理由,不过就像 06/27 21:45
339F:→ TRosi: F大说的,那不是实务上要处理的。 06/27 21:46
是的,我是这个意思。 道歉不道歉,我实务上不处理其认定轻重。 纯粹依据板规计算有没有道歉所影响的次数,那才是做到尽可能抽离主观的判决立场。 拿W板友有没有道歉来跟我争执情节轻重之判决, 其实会变相要我用更多的主观心证投入,是适得其反的。
340F:→ wearewinner: 而星宿派的部分也是,前後文来看,K也只是用 06/27 22:40
341F:→ wearewinner: "星宿弟子"在书中吹捧化工大法的那个画面来形容 06/27 22:41
342F:→ wearewinner: W吹捧化工大法而已。毕竟在书中有吹捧过丁春秋和 06/27 22:42
343F:→ wearewinner: 化工大法的只有星宿弟子而已。前後文也看得出K所说 06/27 22:42
344F:→ wearewinner: 的星宿弟子,讲得是前期吹捧化工大法的星宿弟子。 06/27 22:43
345F:→ wearewinner: 要用图腾来引申说是在讽刺别人无耻谄媚为免扯太远。 06/27 22:45
346F:→ wearewinner: 最後的「星宿老仙德配天地」,看前後文也不过是在修 06/27 22:46
347F:→ wearewinner: 饰"星宿派弟子"让文读起来比较有画面而已。因为那 06/27 22:46
348F:→ wearewinner: 就是星宿弟子常讲的话,你可以说他讽刺不当。 06/27 22:47
349F:→ wearewinner: 但观其前後文,明显是在形容吹捧化工这件事啊。 06/27 22:48
350F:→ wearewinner: 要说K是在攻击别人无耻谄媚,延伸的也太远了。 06/27 22:48
351F:→ wearewinner: 如一看就知道人家是拿前期的星宿弟子捧化功当例,硬 06/27 22:56
352F:→ wearewinner: 要去扯後期如何如何,也是种自己加上去的过远延伸。 06/27 22:56
353F:→ wearewinner: 所以单就文中直观是在形容星宿派捧画功大法的样子 06/27 23:30
354F:→ wearewinner: 还真的无法斥其为非。 06/27 23:30
355F:→ wearewinner: 在发文前会不会过关,如只看以前的判例我还真的会去 06/27 23:31
356F:→ wearewinner: 掷筊杯。 06/27 23:31
连鸠摩智、王语嫣这种武功设定的大行家,对化功的威力都不曾小觑, 书中对化功威力忌惮、恐惧的人,难道还少了吗? 有必要去提鼓号手? 例如: 对啦,你怡然自得,就像高长老一样泰然以对! 要讲泰然以对的形象,书中人物很多啊, 去用高长老,就是有利用他硬拗人物形象进行影射贬意的恶意。 如同我之前举例: 对啦,你很重情,就像东方不败一样!(杨过) 对啦,你果然逻辑清晰,就像桃谷六仙封禅台一样专业!(黄蓉) 对啦,你言语犀利,就像童兆和那张嘴上功夫!(黄蓉) 对啦,你能言善道,与田归农一样,看来官府与女人你都能搞定!(包龙星) 如果真的不具备贬意,可以找得到「具该特质」而无其他人物形象干扰的人。 所以拿童兆和比喻,即便当事人强调他是讲「言语犀利」的正面称赞,并无贬意, 但我仍是会从前後文观察分析,再进行判决。 不然,难道有提及称赞对方母亲貌美,曾是许多人梦中情人、性幻想对象, 就可以用三字经问候对方母亲吗? 我相信您也会认为绝对不可以! 因为他那些理由,可以有更合宜不过当的方式表达,可避免其他贬意侮辱的意涵。 例如用黄蓉取代童兆和,例如说会让人想入非非绝对比三字经合适而不失其意。 再来,您也说「吹捧」,但对方是讨论设定。 哪一个鼓号手懂得化功怎麽练?怎麽设定的? 鼓号手的吹捧,是基於武功性质之外的,连人格都可以称赞到天高地厚的。 而鼓号手的人物形象是无耻低贱的,这也如前一段童兆和例子,用鼓号手当然不适合。 人家都知道『化功大法』的名头,只因为中了『化功大法』功力虽失, 尚能留下一条性命来广为传播,一中『三笑逍遥散』,却是一瞑不视了。 书中有人中过化功,这些人亲身体会,绝对比鼓号手更懂得中招症状。 他们也是广为传播,他们也是把化功威力认定很高强可怕, 但是他们没有那种无耻低贱的人物形象。 诚如前述,这种形象对「纯讲称赞化功」而言是杂讯,是童兆和例子中所谓的恶意。 要讲对丁春秋武功与毒物附加整体威力,书中例子就更多了。 鸠摩智、慕容复、段延庆等心中均想,倘若我们几人这时联手而上,向丁春秋围攻, 星宿老怪虽然厉害,也抵不住几位高手的合力。 上面那句是原文中对丁春秋强度说法,让我感到最爆表的描写。 纯论武功,丁春秋和慕容复差距有限, 段延庆是可以打慕容复与四大家臣联手的人, 鸠摩智更是一个不高兴,几招之内可以制伏慕容复的人。 他们观察了丁春秋的表现後(还不是被传闻唬到),居然会有「联手」这种设想!! 比鼓号手懂得武功设定的书中人物大把皆是, 而鼓号手的称颂吹捧也根本不是针对武功设定,又有人物形象上的负面恶意意涵, 甚至是……,他都写出「德配天地」这些与武功设定无关的话语了! 如果这种说法能过关,那童兆和那类的说法就通通要接受。 这才会造成板上大乱呢!
357F:→ wearewinner: 一样啊,人家他的原文既然只写"没脸提架构"後面还 06/28 01:39
358F:→ wearewinner: 括号是说(没这个胆),如果K真的有在下面补说因为W怕 06/28 01:40
359F:→ wearewinner: 说出来丢脸。那这样你说他的违规等同丢脸那合理。 06/28 01:40
360F:→ wearewinner: 但他既然没说。 我如果要後续延伸我为什麽不能解读 06/28 01:40
361F:→ wearewinner: 成说为什麽说是没这个胆。是因为怕提出来"不好意思" 06/28 01:41
362F:→ wearewinner: 这样也能通吧。 既然人家没写出那个词来硬要规类一样 06/28 01:42
363F:→ wearewinner: 要让大家心服也很难吧。 06/28 01:42
364F:→ wearewinner: 还有如会造成版上乱,主要仍是在於没有明确标准可循 06/28 01:43
365F:→ wearewinner: 就拿你的例子,第一个对啦,你很重情,就像东方不败 06/28 01:43
366F:→ wearewinner: 一样。其实听起来在没有既定标准可循下。我还 06/28 01:44
367F:→ wearewinner: 真觉得没有太大争议,因为如果他拿得是于正版电视剧 06/28 01:44
368F:→ wearewinner: 的东方不败比喻,我会觉得是种称赞。 06/28 01:44
369F:→ wearewinner: 当然我想事实胜於雄辩。就拿这篇公告来说吧。 06/28 01:45
370F:→ wearewinner: 数据会说话,这篇公告主张K比较严重。但整串推文下 06/28 01:46
371F:→ wearewinner: 的意见数量比例,似乎认为W较严重的不在少数。 06/28 01:46
372F:→ wearewinner: 就连和我一样认为卡通架构和幼稚园等级不能类比的 06/28 01:47
373F:→ wearewinner: 也大有人在。由此可见~ 06/28 01:47
374F:→ wearewinner: 在这篇判决还没判出前,如果要我们大家猜测W和K谁 06/28 01:48
375F:→ wearewinner: 会被判定较严重,很多人都是猜错的。 06/28 01:48
嗯嗯,整段我只认同您一句话,就是「事实胜於雄辩」。 1.事实是,下面整串话是同一人针对同一对象,评论同一标的的用词。 2.事实是,您可以算一算在板规未判之前,其他人在推文中是如何看待两人的。 3.事实是,在板规出炉後,有多少人落井下石,才开始出现反弹之音的。 4.事实是,经过意见的表达,L板主对K板友的恶意认定要比我还重。 5.事实是,如果您主张严重性应以数量决,公投可以解决您的疑惑。
376F:→ wearewinner: 如果这有标准与判定逻辑可循就不应该判决和版众认知 06/28 01:49
377F:→ wearewinner: 有这麽多出入。如有判定标准就算意见有出入也不会 06/28 01:49
378F:→ lejnsaryai: 如果是我来处理的话,我也会判决k比较严重。 06/28 01:50
379F:→ wearewinner: 有这麽多的落差。也可见在这篇公告前我要用一般认知 06/28 01:50
380F:→ wearewinner: 来预测版主的想法,要猜中版主的心证还真得掷筊杯。 06/28 01:51
381F:→ wearewinner: 既然这样,我当然可合理认为我提星宿派就算用一般人 06/28 01:52
382F:→ wearewinner: 的想法推估也未必会被判罚。 06/28 01:52
383F:→ wearewinner: 而你说捧化工大法的人不只星宿门人,但你举的那些人 06/28 01:53
384F:→ wearewinner: 了不起就是不敢小看化工大法,真的会去捧的还是 06/28 01:54
385F:→ wearewinner: 星宿吹鼓手啊。程度上差很多,要说用哪个形容贴切 06/28 01:54
386F:→ wearewinner: 换做我我也第一个就会想到吹鼓手啊。 吹鼓手或许 06/28 01:54
387F:→ wearewinner: 不一定了解化工,但却是对化工评价捧最高的 06/28 01:55
还是说您就是星宿派的吹鼓手: 星宿老仙德配天地啊......XD 你把老丁当神
388F:→ wearewinner: 另~「只有」、「没胆提出」我看不出有什麽等级歧视 06/28 01:57
389F:→ wearewinner: 而卡通架构W是没提卡通啊。但观前後文也可看出K是y 06/28 01:58
390F:→ wearewinner: 指W的描述像卡通情结,不太贴近现实。虽说是小说。 06/28 01:58
391F:→ wearewinner: 但金庸小说毕竟很多背景是以现实常理作出发点。 06/28 01:59
392F:→ wearewinner: 而如无标准,多是版主心证空间,还真的可能会因延伸 06/28 02:02
393F:→ wearewinner: 解释而判决跌破众人眼镜,或者难以捉摸。 06/28 02:02
394F:→ wearewinner: 当然,我想大家看法不同。版上争论最大问题就在没有 06/28 02:03
395F:→ wearewinner: 公平的有力第三方公正。倒不如,我想如版大 06/28 02:03
396F:→ wearewinner: 真的认为卡通架构=幼稚园等级,两者一样。 06/28 02:04
397F:→ wearewinner: 又认为华山二老无法斥其非但星宿派例子则否。 06/28 02:04
398F:→ wearewinner: 且星宿派吹鼓手不是在形容吹捧化工而是再说无耻谄媚 06/28 02:05
我看你是很可怜啦: 因为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啧啧真是有够卡通画面啊! 我看你读的金庸还真是港漫化啊笑死人了 原来萧峰三打三是卡通片哈哈...... 怎麽能有人读书理解能力低落到这种程度? 可见你拘泥字面变成了都在瞎掰 这种错乱没架构也敢出来丢人现眼喔?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我照样能让你再糗一次的啦哈哈 你要我教你几次才会懂? 你是在搞笑吗? 自己书看不懂也不仔细翻仔细想: 躲了那麽多天还给这种鳖脚解释 又多闪躲了三天......连答都不敢答了...... 大家就会看见你有多好笑哈哈.......
399F:→ wearewinner: 那我想不如在群组版给小组长做个公证。 06/28 02:06
400F:→ wearewinner: 如小组长看完此次前後文後依他的常识也认同这些是 06/28 02:06
401F:→ wearewinner: 一样的东西。而且W与K的恶意程度相同。W没有更故意 06/28 02:07
402F:→ wearewinner: 那我就没话说。但我猜想大概会不表态或不愿表明。 06/28 02:09
403F:→ wearewinner: PS:(就算是小说中的东方不败专情听起来也还好喔) 06/28 02:11
嗯嗯,跌破众人眼镜。 您跟J板友都一样,无意之间把自身意见当成大家的意见了。 不过没关系,您有自信也是好事。 如果您觉得想办公投: 这次判决偏颇否? 1.应该K板友情节严重 2.应该W板友情节严重 您可以出来号召人附议办公投,毕竟这是板务嘛。 是我判的我也可以回避,由L板主来办理。
404F:→ lejnsaryai: 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一下,为什麽k的情形会比w不严重? 06/28 02:12
405F:→ wearewinner: 回版主,单就这个被检举的"丢脸"案例的恶意程度。我 06/28 02:14
406F:→ wearewinner: 在上面推文有说到K虽然违规数量多,但至少这些违规 06/28 02:15
407F:→ wearewinner: 是以前没有判例,在判决没出来前是否违规还是只是 06/28 02:15
408F:→ wearewinner: 用词不周尚属未知。 06/28 02:15
409F:→ wearewinner: 既然没有前例只能说K虽一次犯了很多数量的规。但尚属 06/28 02:16
410F:→ wearewinner: 没有相同判例下不知情的犯规,称不上恶意故意。 06/28 02:17
411F:→ lejnsaryai: 所以现在这篇在争论的是w的丢脸与k的笑死人,而不是其 06/28 02:17
412F:→ wearewinner: 但W的情节就如上面的L大讲的。完全的规再犯一次。 06/28 02:17
413F:→ wearewinner: 後续态度更无道歉,也不认为自己错。 06/28 02:18
414F:→ wearewinner: 如果L版想说丢脸和笑死人是否同规。 06/28 02:18
415F:→ lejnsaryai: 他说的那些明显人身攻击及恶意言论罗? 06/28 02:18
416F:→ wearewinner: 那我只能说,更无法说服。因为笑死人以前没判例可循 06/28 02:19
417F:→ lejnsaryai: 因为我想说从讨论串来看,k明明从头到尾洋洋洒洒的充 06/28 02:20
418F:→ wearewinner: 说真的' 我前几天看到判决文,心里第一个OS就是: 06/28 02:20
419F:→ lejnsaryai: 满违反板规的言论,而且从他回复其他板友我会检举你来 06/28 02:21
420F:→ lejnsaryai: 看,表示k也很清楚金庸板的板规有哪些,但这样他还是 06/28 02:21
421F:→ wearewinner: (原来笑死人也算犯版规喔),我当初还以为 06/28 02:21
422F:→ lejnsaryai: 对w进行了一大串违反板规的激烈、针对性言论 06/28 02:21
423F:→ wearewinner: 笑死人只是算用词不周,最多算有些敌意。 06/28 02:22
424F:→ lejnsaryai: 而w在面对这样的情况,在回覆时依旧还是心平气和的纯 06/28 02:23
425F:→ lejnsaryai: 用讨论小说的字眼,直到最後才用丢脸反击回去。 06/28 02:23
426F:→ lejnsaryai: 这也是我跟F板主认为K的情形比较严重的关系,毕竟数量 06/28 02:24
427F:→ wearewinner: 谢L版分享,但是说真的K有些用词是否违反版规。 06/28 02:24
428F:→ lejnsaryai: 差距就摆在那,而且是k先向w进行针对性言论的 06/28 02:25
429F:→ wearewinner: 在判决没出来前,很多其实我真的以为还在可接受范围 06/28 02:25
430F:→ wearewinner: 因此我是觉得啦L版可以制定一个用词的判断标准 06/28 02:27
431F:→ wearewinner: 在版规中,相信实际面来说,如果版上有先罗列用词 06/28 02:27
432F:→ wearewinner: 踩线的标准。K再傻也会先看过范例,不会一次犯这麽 06/28 02:28
433F:→ wearewinner: 多词了,不是吗? 我想杜绝之後可能的争议更务实。 06/28 02:29
既然您这麽有自信…… 如果您觉得想办公投,其实我更欢迎更省事: 是否需要公投词库办理? 1.全由板友认证公投之词库判决,其余皆允许使用。 2.需要审酌其前後文,由其恶意的判断来进行判决。 您可以出来号召人附议办公投,毕竟这是板务嘛。 是我判的我也可以回避,由L板主来办理。
434F:→ lejnsaryai: 嗯.....想问一下wearewinner大,你有没有把该讨论串给 06/28 02:30
435F:→ lejnsaryai: 完整看过几遍? 06/28 02:30
436F:→ lejnsaryai: 如果有把讨论串看完的话,应该可以发现k的言论有很多 06/28 02:45
437F:→ lejnsaryai: 是明显违反板规的(而且他也知道金庸板板规有哪些,但 06/28 02:45
438F:→ lejnsaryai: 还是这样针对w,这也是明知故犯啊),像是说人可怜、说 06/28 02:46
439F:→ lejnsaryai: 人逻辑思考力真的很好笑、说人丢人现眼、说人还有脸怎 06/28 02:46
440F:→ lejnsaryai: 样怎样、说人的认识是极端畸形、说人读书理解能力低落 06/28 02:46
441F:→ lejnsaryai: 到这种程度等等,我想这些话不用有范例、不用罗列禁止 06/28 02:47
442F:→ lejnsaryai: 用词,应该也都能知道这些是恶意针对他人、人身攻击吧 06/28 02:49
443F:→ lejnsaryai: 而w在面对这麽多攻击他的字眼,从5/29到6/16这麽久的 06/28 03:03
444F:→ lejnsaryai: 时间,最多只用了丢脸来反击,其他都很正常 06/28 03:04
445F:→ lejnsaryai: 这也是我为什麽会说k的情形比w严重的原因 06/28 03:04
446F:→ lejnsaryai: 没错,w在之前就有因为用丢脸骂人所以被判罚的情形, 06/28 03:05
447F:→ lejnsaryai: 而这次还是这样骂人,所以是明知故犯。但问题是从单纯 06/28 03:05
448F:→ lejnsaryai: 违反板规这点来看,很明显是k比较严重啊,不论是从字 06/28 03:05
449F:→ lejnsaryai: 眼还是数量来看,都是k比较严重 06/28 03:06
450F:→ lejnsaryai: 至於是否需要罗列禁止字眼,我觉得这在实务上会造成很 06/28 03:15
451F:→ lejnsaryai: 大的困难。如果出现个之前没禁止的词,那是否就不能判 06/28 03:20
452F:→ lejnsaryai: 罚了?哪怕字词多严重,因为之前没有就没办法罚,这很 06/28 03:22
453F:→ lejnsaryai: 奇怪吧?然後要判罚前还要在板上跟所有人讨论是否该列 06/28 03:22
454F:→ lejnsaryai: 入新的禁止名词,这只会产生更大的问题 06/28 03:25
455F:→ lejnsaryai: 而且禁止的字眼只会随着时间越来越多,那会让十几年、 06/28 03:26
456F:→ lejnsaryai: 甚至几十年後的金庸板变成很难以讨论(因为限制用语一 06/28 03:27
457F:→ lejnsaryai: 堆),不仅板友很难讨论,板主也很为难吧 06/28 03:27
458F:→ jojombo: 认罚有这麽困难? =_= 06/28 10:54
459F:→ wearewinner: 是吗?在原文~星宿老仙德配天地啊......XD 跟吹捧丁 06/28 12:50
460F:→ wearewinner: 的前一句是什麽~"那你还有脸把化功大法吹捧上天?" 06/28 12:51
461F:→ wearewinner: 表示确实是在型容化工大法。 06/28 12:51
462F:→ wearewinner: 再来你都说是"落井下石"了可见该言论本就不怀好意 06/28 12:52
463F:→ wearewinner: 另外在判决出来前在别的讨论串推文早就有人质疑W的 06/28 12:53
464F:→ wearewinner: 问题。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 06/28 12:53
465F:→ wearewinner: 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 06/28 12:54
466F:→ wearewinner: L版承认的严重也是在数量啊。多数人认为W严重的点 06/28 12:55
467F:→ wearewinner: 是在於"一模一样的错恶意照犯",而且没有道歉。 06/28 12:56
468F:→ wearewinner: 所以你所举得L版认同的事实,也仅解释了用词数量。 06/28 12:57
469F:推 BRANFORD: 避免一下错别字好不好? 06/28 12:57
470F:→ wearewinner: 既然版大也认同"事实胜於雄辩",那我想也不多说。 06/28 12:57
471F:→ wearewinner: 如果这篇判决底下的理由这麽的有说服力这麽的有理。 06/28 12:58
472F:→ wearewinner: 那应该所有人都毫不迟疑点头如捣蒜,但事实没有。 06/28 12:59
473F:→ wearewinner: 当J提出"大多数人"认为F版有理时,也应该很多人认同 06/28 12:59
474F:→ wearewinner: 不会立刻有人表示那是J的个人意见不应找版友背书。 06/28 13:00
475F:→ wearewinner: 而公告版主解释到现在以我个人观点无意冒犯。 06/28 13:01
476F:→ wearewinner: 觉得反而比较像文字游戏。建议多些实务面探讨。 06/28 13:02
477F:→ wearewinner: 而事实胜於雄辩,既然版大觉得这公告讨论串的论点 06/28 13:03
478F:→ wearewinner: 这麽有理,这麽的有说服力。那实验一下不就知道。 06/28 13:04
479F:→ wearewinner: 如果这麽有道理,放到小组版,小组长一定看了点头 06/28 13:04
480F:→ wearewinner: 如捣蒜,马上表示赞同。如果版大的认知说服力如此 06/28 13:05
481F:→ wearewinner: 强大,小组长一定会被这麽有道理的论点给吸引点头 06/28 13:05
482F:→ wearewinner: 表示赞成。 06/28 13:05
483F:→ wearewinner: 而小组长刚好也是本版外的客观者,不涉及版上过去纠 06/28 13:06
484F:→ wearewinner: 纷,由他来评价更有客观力。既然要事实胜於雄辩。 06/28 13:06
485F:→ wearewinner: 实验看看便知。如果小组长看了不愿反应或不愿支持。 06/28 13:07
486F:→ wearewinner: 那这论点合理性如何,从小组长的反应便知。 06/28 13:08
wearewinner: L版承认的严重也是在数量啊。 所以你所举得L版认同的事实,也仅解释了用词数量。 lejnsaryai: 不论是从字眼还是数量来看,都是k比较严重 lejnsaryai: 想问一下wearewinner大,你有没有把该讨论串给完整看过几遍? (我来帮忙回答一下,我猜应该是有看得很完整吧。 ) (毕竟这个帐号到目前为止很大部分生涯,都奉献在这个议题上了,) (应该找不到比他更专注在这个议题上的帐号吧!? ) 《ID昵称》wearewinner (GET) 《经济状况》家徒四壁 《登入次数》13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wearewinner: 看其前後文仍是在调侃W捧高化工大法而已。 看其前後文要说服说K是在骂W像星宿派弟子一样跪地无耻,实在太难。 这和是否跪地之类的有何关连? 还是说您就是星宿派的吹鼓手: 星宿老仙德配天地啊......XD 你把老丁当神拜 wearewinner: "华山二老"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到这四字我脑中第一个画面 就是第四台那两个动不动就要强奸人的那两个。 以形象名誉的杀伤力来说远比星宿派高吧。 我觉的东方不败也没什麽太大的贬意。 至於华山二老不可否认,可能造成我说的问题吧。 (神逻辑) 只说华山派,只说厚脸皮,还没指定是二长老。 厚脸皮的二长老还是书中二长老,与电影无关。 人家明明只说厚脸皮, 您不认同纯说厚脸皮,认定会有电影人物附加形象伤害「强奸」的问题。 摆明是讲鼓号手,还写明当神拜了。 都扯当神拜(脱离分析武功范畴), 您坚持他纯论化功,认定并没有书中人物形象伤害「无耻献媚」的问题。 wearewinner: "你只有卡通看法",很明显是在说W的叙述过於像动画的理想化英雄化, 跟"幼稚园级别"这种直接等级歧视差很多吧。 一个直接把人分级一个指是表达叙述的情况。 ……而非是在歧视他人。 我看你是很可怜啦: 因为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啧啧真是有够卡通画面啊! 我看你读的金庸还真是港漫化啊笑死人了 原来萧峰三打三是卡通片哈哈...... 你是在搞笑吗? 自己书看不懂也不仔细翻仔细想: 躲了那麽多天还给这种鳖脚解释 可见你拘泥字面变成了都在瞎掰 怎麽能有人读书理解能力低落到这种程度? wearewinner: 再说没脸提架构,K的原文後面还注明(没胆)。 表示这里得没脸是指没胆,没胆跟少来丢脸的羞辱差很多吧。 wearewinner: 至於没胆是因为丢脸云云,这都是版大自己的後续延申 同样的话,我如果造样造句写说为何没胆,是因为不好意思提, 你也不能说我错。那"不好意思"违规? 既然人家没写出来就不该自己帮别人後续延申。再说这两者一样。 这样就自己变成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我看你是很可怜啦: 因为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这种错乱没架构也敢出来丢人现眼喔? 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我照样能让你再糗一次的啦哈哈 又多闪躲了三天......连答都不敢答了...... (看了以上整理,再比较您的整体评价……) wearewinner: K的情况是……属不知是否违规的非恶意讨论。 您这麽有信心,是可以主张公投或上诉小组长的。^^ 但既然是您有主张,这件事应该要您主动去执行, 而非指使或教唆板主拿去给小组长云云。
487F:→ lejnsaryai: 我觉得在讲下去也只是在字词上的解释打转而已 06/28 13:11
488F:→ lejnsaryai: 不如乾脆这样,wearewinner你去组务板找小组长申诉 06/28 13:12
489F:→ lejnsaryai: 然後所谓的"板上多数人意见",我等等就开篇新文来统计 06/28 13:19
490F:→ lejnsaryai: 板友的意见,看w的"丢脸"言论及k的"笑死人了"言论,该 06/28 13:20
491F:→ lejnsaryai: 不该同样依板规受罚 06/28 13:21
492F:→ lejnsaryai: 以及统计该不该有所谓的"禁止使用名词"名单,如何? 06/28 13:21
493F:→ wearewinner: 因为他前一句是说吹捧化工大法,後一句接把丁当神拜 06/28 15:31
494F:→ wearewinner: 没什麽不合理啊。你如果说他讲丢人现眼属违规。 06/28 15:31
495F:→ wearewinner: 这个还比较有道里些。但如之前所说,即便他真的说出 06/28 15:32
496F:→ wearewinner: "丢脸"二字,之前K也没有犯"丢脸的前科"。最多是 06/28 15:32
497F:→ wearewinner: 怪他自己不够细心没把之前W被罚的判例爬完。 06/28 15:33
498F:→ wearewinner: 这和W之前有丢脸的前科又再犯当然差很多。 06/28 15:33
您忽略一个可能性。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是K板友提出告诉,并细心指出W被罚的案例呢? 而已知的事实却是他先写对方丢人现眼。 若如此,又是哪一方比较严重?
499F:→ wearewinner: 又何况丢人现眼的部分你已判罚,K也已经修正并进桶 06/28 15:34
500F:→ wearewinner: 和道歉。W什麽都没有吧! 06/28 15:34
谁说甚麽都没有? 都说是违规了,还说等 7/2会公布如何处分的决定。 判K板友您当有,正在判W板友您就当甚麽都没有!?
501F:→ wearewinner: 而会有强奸问题是我一个想法,经你解释我没多着墨不 06/28 15:36
502F:→ wearewinner: 又~如果你认为可以延伸到无耻谄媚,那就等於也可以 06/28 15:38
503F:→ wearewinner: 延伸到强奸。何况前例我也只是提出"可能"有这样问题 06/28 15:38
(神逻辑) 完全与电影无涉,您认为可能会有电影人物附加形象伤害「强奸」的问题; 都写出当神拜了,反而是不可能有书中人物形象伤害「无耻献媚」的问题?
504F:→ wearewinner: 最後~我没教唆啊。既然L版都说要我去组务申诉。 06/28 15:39
505F:→ wearewinner: 你也觉得事实胜於雄辩。那我也觉得OK啊。 06/28 15:39
506F:→ wearewinner: 就看组务版上到时候是小组长点头如捣蒜热烈捧场。 06/28 15:40
507F:→ wearewinner: 还是不愿回应或者不愿支持了。如是後者那就不用说了 06/28 15:41
508F:→ wearewinner: 既然这样我们就静待结果。F版主你也不用多言了。 06/28 15:41
您有质疑,我就可以回应啊。 我前一回所讲的话还不够少吗? 光贴您的话、K板友的话……这些客观证据对比就够啦。 一比对就知道,我本身倒是可以省了不少发言呢。^^
509F:→ wearewinner: 此外说人"低落",跟"幼稚园级别"毕竟还是部一样严重 06/28 15:44
510F:→ wearewinner: 性的东西。 06/28 15:44
511F:→ wearewinner: 你要说"低落"不妥我没意见,但说和幼稚园级别一样 06/28 15:45
512F:→ wearewinner: 是相同前科再犯就实难说服於人。当然如L版说。 06/28 15:45
低落二字本身不违规。 但整句话具备对板友表示出「不当的歧视意义」就会触犯板规。 所以我才主张您所谓同字眼就同罚是不适妥的。 另外,标色於「低落」,是对应您认定的「不具歧视意涵」。 如果您没看出该重点,我再帮您标蓝色字好了。^^
513F:→ wearewinner: 再讲下去只是双方观点上的僵持。还是看小组长如何 06/28 15:46
514F:→ wearewinner: 看待好了。 06/28 15:46
515F:→ wearewinner: 另L版说的是用字和数量,可没说到"情节"啊~ 06/28 15:58
人家明明写「用字和数量都」,您说是「仅有数量」。 另外,您又忽略一个可能,就是我判案前可能有和L板主沟通讨论过, 我可能是那个主张把K板友判比较轻的那一位。
516F:→ wearewinner: 此外说把别人当神拜就可以引申说是跪地无耻也扯太远 06/28 16:00
517F:→ wearewinner: 就是真的拿香拜神,你去龙山寺看跪地拜的也是少数。 06/28 16:01
518F:→ wearewinner: 像最近的新闻,我如果说阿土伯把郭台铭当神拜。 06/28 16:01
519F:→ wearewinner: 一般人都会解读成我是在说阿土伯在捧郭台铭。 06/28 16:02
520F:→ wearewinner: 不会有人认为是阿土伯跪下来膜拜郭台铭。 06/28 16:02
您抓错重点了。 重点在星宿门人有跪拜,这些人物附加形象伤害就是在「无耻献媚」上, 那用了「当神拜」这样的字眼,怎能排除其利用人物形象伤害的恶意? 所以说: (神逻辑) 完全与电影无涉,您认为可能会有电影人物附加形象伤害「强奸」的问题; 都写出当神拜了,反而是不可能有书中人物形象伤害「无耻献媚」的问题?
521F:→ wearewinner: 这部分你觉得不OK也没关系,一样留给小组去评论。 06/28 16:03
522F:→ wearewinner: 看小组长的反应就知道了。 06/28 16:03
523F:推 Fernandeo: 我认为 W 比 K 严重的原因在於他用几乎毫无修改的语句 06/28 18:23
524F:→ Fernandeo: 明知再犯,且犯後毫不在乎也不肯认错。 06/28 18:25
525F:→ Fernandeo: 所以在「这个检举案中」,我认为 W 比 K 严重。 06/28 18:28
526F:→ Fernandeo: 至於 K 其它被指摘恶意多於 W 的部分已有判罚,应该另 06/28 18:30
527F:→ Fernandeo: 当别论。 06/28 18:31
528F:→ Fernandeo: 不过板主愿意花这麽多笔墨解释,我也觉得敬佩,虽然您 06/28 18:33
529F:→ Fernandeo: 的论点我不能尽数认同,但也可以尊重这个判决。 06/28 18:34
530F:→ Fernandeo: 只是去查 ID 暗示有人为这个议题特意开一个帐号,似乎 06/28 18:37
531F:→ Fernandeo: 有点多余,即使真如您所暗示,那也不并不重要。 06/28 18:38
如果如您所说,那至少特意去开帐号的人认为很重要,不然他不用特别去做那件事。^^
532F:→ lijay: 坦白说我觉得这句根本没什麽,既然是讨论书中有明写的,没 06/28 18:42
533F:→ lijay: 看熟就跟人争论不是来乱的吗?书有看熟的话又怎可能丢脸 06/28 18:44
534F:推 Fernandeo: 我的看法是,除非对方明显遗漏书中重要资讯,没看熟才 06/28 18:54
535F:→ Fernandeo: 可说是符合事实的陈述。 06/28 18:55
536F:→ Fernandeo: 如果他并没有遗漏,只是跟你做了南辕北辙的解读,那不 06/28 18:56
537F:→ Fernandeo: 管他的解读再诡异,「书没看熟」都有点放大绝贬低对方 06/28 18:57
538F:→ Fernandeo: 之意,甚至踩到板上不可造谣的界线,尤其加上「丢脸」 06/28 18:59
539F:→ Fernandeo: 贬意更强,不是板上应该容许的用词。 06/28 19:00
540F:→ Fernandeo: 事实上,如果有一个人可以把天龙八部从头到尾,连标点 06/28 19:01
541F:→ wearewinner: 是的,大家宽心来讨论,为什麽K被判的不当用词较多。 06/28 19:01
542F:→ wearewinner: 但是大家却会认为W在本案的情节较重,正是因为。 06/28 19:02
543F:→ Fernandeo: 符号都完全无误的默出,他也可能得出「萧峰是女人」, 06/28 19:02
544F:→ wearewinner: K虽然这次被判的词较多(单论数量较严重)。 06/28 19:02
545F:→ Fernandeo: 这种令人侧目的结论,跟熟不熟毫无关系。 06/28 19:02
546F:→ wearewinner: 大家宽心来讨论,为什麽K被判的不当用词较多。 06/28 19:03
547F:→ wearewinner: 但是大家却会认为W在本案的情节较重,正是因为。 06/28 19:03
548F:→ wearewinner: K虽然这次被判的词较多(单论数量较严重)。 06/28 19:04
549F:→ wearewinner: 但扣掉(K已发文修正)、(已被罚)、(已道歉)、(先前又 06/28 19:04
550F:→ wearewinner: 无一模一样的前科),扣掉这些情节上自然剩下的严重度 06/28 19:05
551F:→ wearewinner: 自然降低。但W是虽然违规的词较少,但加上(没道歉) 06/28 19:06
552F:→ lijay: 你可以去翻那句推文的上下文,再去对照一下书中原文就知道 06/28 19:07
553F:→ wearewinner: 、(一模一样规再犯一次)、(毫无悔意)、(说违心之论) 06/28 19:07
554F:→ lijay: 是否到底有没有看熟,这跟乔峰可能是女人的推论这例子不一 06/28 19:08
555F:→ wearewinner: 加上这些後情节严重度的份量自然提升。是以才会开头 06/28 19:08
556F:→ wearewinner: 的数量上K较多,但本案加加减减的总结却很多人认为 06/28 19:08
557F:→ wearewinner: W情况较严重。 06/28 19:09
558F:→ lijay: 样,明显就是原文记错被打脸 06/28 19:09
559F:→ lijay: 当然,我可以理解有些人拉不下脸接受被打脸这种事 06/28 19:10
560F:→ lijay: 退一万步来说,也是K大先呛W大丢人现眼,被一个记错原文还 06/28 19:16
561F:→ lijay: 敢呛人错乱丢人现眼,说真的我挺佩服W大风度 06/28 19:18
562F:→ lijay: 这种在我看来比乱版还过份,看似正经讨论实际上用错误资讯 06/28 19:21
563F:→ lijay: 挑衅对方 06/28 19:21
564F:推 BRANFORD: 嗯 不可造谣的界线, 真的!!造谣一张嘴 辟谣跑断腿 06/28 19:26
565F:推 Fernandeo: 比较让人担心的还是爱酸人的那几张嘴就是了。 06/28 19:33
566F:推 alan576: 呛人反遭打脸 本来就该酸阿 06/28 20:34
的确,先後当然是依据,但文辞本身适当与否也应综合考量不可过当就是了。 我前文有大致表达出标准:(上面几位说的我有提到,上色供各位参考) 书没看熟可以证明,是可以采客观事证列举。 但书没看熟而「丢脸」呢?怎麽证明这词不是针对人? 甚至我要问:有吗? 新警察书看不熟,我也很多地方看不熟,这样很丢脸吗? 但说:若自己都读漏了,反而一再骂人书看不熟,这岂不是丢了自己的脸? 一样是讲丢脸,换个内涵就差很多。 因为我们不能接受骂人书看不熟丢脸,但我们会认同做贼喊抓贼的行为很丢脸。 所以指称书看不熟(有事证)很丢脸,我仍认为违规; 指做贼喊抓贼行为(有事证)很丢脸,我就不会罚; 说说看不熟「呴~羞羞脸」,我也不会罚。 并不适用「编字汇表」(只要说丢脸二字都是违规)那一套, 而端视对事的评论「有否过当」,过当就要判定为对人了。 当然,我在是否过当的心证构成上,是希望合於多数人认知的, 此原则後面有进一步补述。
567F:→ wearewinner: 同样问题啊,既然版大不认为华山二老可以延伸强奸 06/28 21:35
568F:→ wearewinner: 我说啦,尊重你的判法。但如华山二老不能延伸到强奸 06/28 21:35
569F:→ wearewinner: 按理星宿派也不应延伸到无耻谄媚。 06/28 21:36
我们是「文学」作家群组,讲的是金庸编写的文学着作。 本板书上文字是主,其他改编、演绎都只是周边。 人家讲文学着作内容说厚脸皮,若没特别提电影, 我当然不该延伸到「他人改编的电影」上去! 但是K板友指称对方是星宿派鼓号手, 在本板当然可以就书上的星宿派鼓号手形象,来判定其言语的善意或恶意。 而书上星宿派鼓号手的形象是「无耻谄媚」, 在讨论武功时,K板友又指称对方「歌功颂德当神拜」这种偏离讨论武功的用语, 再加上揶揄嘲笑的对话,我不觉得这样判定为恶意有何偏颇。 明明状况不一样,您却拿来类比,强烈表示都应该一视同仁。 「没讲华山派的谁、压根没提电影」 「讲明是星宿派鼓号手、嘲笑对方歌功颂德当神拜」 我照「书上人物形象」判案还不行?还不明确? 非得去扯提都没提的电影?这才能判定另一案中「嘲笑对方歌功颂德当神拜」违规? 明明状况很类似的,您却坚持不能类比,强调卡通看法用字不一样,没有歧视意涵。 我看你是很可怜啦: 因为你拘泥字面只有卡通看法根本就没脸提架构(没这个胆) 啧啧真是有够卡通画面啊! 我看你读的金庸还真是港漫化啊笑死人了 原来萧峰三打三是卡通片哈哈...... 你是在搞笑吗? 自己书看不懂也不仔细翻仔细想: 躲了那麽多天还给这种鳖脚解释 可见你拘泥字面变成了都在瞎掰 怎麽能有人读书理解能力低落到这种程度? 这种错乱没架构也敢出来丢人现眼喔? 不好意思,我怎麽看都感受到其中歧视的恶意。 在我看来,套您的标准才会混淆。 明明不一样的华山??与星宿鼓号手,您偏要拉扯在一块; 明明类似「层次歧视」的幼稚园级与笑死人丢人现眼漫画看法,您偏说差很多。 人家都写明「歌功颂德当神拜」了, 您要说「那只是让文读起来比较有画面而已」,没有影射无耻谄媚之恶意。 问题是丁春秋就没有德配天地,那画面就是无耻谄媚的画面啊! 人家都写明「丢人现眼笑死人」了, 您要说「那只是像动画的理想化英雄化而已」,没有批评层次低落之恶意。 问题是他自己就用瞎掰、蹩脚、低落……这些词去批评对方了! 完全风马牛扯不上的电影人物您硬要拉进来联想, 人家写得清清楚楚的文辞您要编造理由想方设法来开脱!? 然後您还以之质疑判决偏颇不公!? 在此,有两个命题可千万混淆不得! 1.论本案W板友、K板友给人感觉谁比较严重?(这议题个案小事) 的确有数个板友认为W板友较严重, 数量虽然仍远不及另一端觉得K板友严重或直接表示反感者, 但或许经过我们的交叉意见论述,您会争取到有些人改认为W严重, 或我说法说不定也能影响到一两位本来认为W严重者改采中立…… 结果数量是未知,想知道的话只有办公投,不过意义有限,不办也没差。 2.论本案我是否判案偏颇不公?(这议题动摇板务) 除了W板友您这位新帐号有此类意见,我目前没看到第二位表示判案偏颇的。 我开宗明义就说明,累犯与道歉对严重性的影响,在我判案中不涉主观。 单纯依照板规定义累犯与计算次数。 所以「觉得谁严重」议题中与我不一致的板友,可不等於「觉得我判案偏颇」。 wearewinner: 此案未免公正性会让人质疑 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可能会因延伸解释而判决跌破众人眼镜,或者难以捉摸。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 不应该判决和版众认知有这麽多出入。 您左一句不能说服人、右一句不能服人,再追加几句没人点头如捣蒜…… 在您口中有众人、很多人……经过解释後,对判决还存有偏颇不公的想法!? 我不知道您有没有混淆这两个命题,但您这样说,我就姑且这样信吧! 毕竟这可是大事一桩,非得追根究底,弄到水落石出才行! 这事情很大,就不是这麽好简单了结的了。 这样严重的指控,是不容许有造谣瑕疵空间的。 所以必须烦请您「证明这件事」,发动质疑判决的连署! 最好累积到您自己定义的40人附议门槛, 如此具备相当的质疑合理性,方有立场要求我修正判决,否则上诉小组。 如果您不理会,那我为了自清,也只能发动民意调查了: (1)同意判决;(2)不同意判决,板主偏颇不公。 届时若您是对的,判决和过半大众认知不符合,我必须修正判决,且应辞去职务。 反之,若您是错的,基於您「批评後不理」(请您去证明非造谣您也不做), 为了维护本板公器之尊严,我或许就必须追究您的责任。 目前我先柔性请求, 请 wearewinner 板友24小时内发动质疑判决的连署,证明其对板务判决的批评。 如此方是对言论负责的表现,也是对板务善意评论的证明。 (若该板友下面有回文,我就不专文另贴公告,否则我会於24小时後专文郑重要求。) 金庸板 F00L
570F:→ wearewinner: 另外你说如果K发信检举之前W的问题。这封检举信按时 06/28 21:36
571F:→ wearewinner: 间来说,除非你能告诉我是在他违规的那篇文章得时间 06/28 21:37
572F:→ wearewinner: 这样或许能让人相信他是在违规前就看过,而非在被判 06/28 21:37
573F:→ wearewinner: 罚後检举他人时才重新爬文。 06/28 21:37
574F:→ lejnsaryai: 我觉得你说的会有问题 06/28 21:39
575F:→ wearewinner: 换言之如要判延伸到无耻谄媚,那请将前案华山二老 06/28 21:39
576F:→ wearewinner: 的部分加重处分。 06/28 21:39
577F:→ lejnsaryai: 你说的是用已道歉的结果来看,但问题是检举成立的判断 06/28 21:40
578F:→ wearewinner: 所以如果检举信得时间点早於他的违规之前那合理。 06/28 21:40
579F:→ wearewinner: 如果是之後的话,无法证明他在违规前就知情。 06/28 21:40
580F:→ lejnsaryai: 要在道歉之前的才是,是违反板规成立才要求对方道歉 06/28 21:42
581F:→ wearewinner: 而单就星宿弟子崇拜化工大法这件事。其他事也许是 06/28 21:42
582F:→ wearewinner: 无耻谄媚。但吹捧化工,本人是不晓得是否星宿弟子 06/28 21:43
583F:→ lejnsaryai: 简单来说就是违反板规->板主公告要求对方道歉->道歉or 06/28 21:43
584F:→ wearewinner: 有跪地称赞化工大法。即便有,如化工真的很强。 06/28 21:43
585F:→ lejnsaryai: 不道歉->看有没有道歉板主再判罚 06/28 21:44
586F:→ wearewinner: 他跪拜也只是证明化工有一定的威力。又不是没有实绩 06/28 21:44
587F:→ wearewinner: 根据得空口马屁。如何说人是引申到无耻谄媚? 06/28 21:45
588F:→ lejnsaryai: 另外你一直说"大家觉得"、"多数板友",可是我看了一下 06/28 21:46
589F:推 BRANFORD: 多不多数 不是说要公投? 06/28 21:46
590F:推 Drexler: 沉默的多数站出来啊 06/28 21:47
591F:→ wearewinner: 一般会诟病星宿弟子的无耻谄媚是指他们的称赞很多 06/28 21:48
592F:→ wearewinner: 只是虚夸,空泛没有根据,浮夸的称赞。 06/28 21:49
593F:→ wearewinner: 当然您也可以不认同,毕竟判决的人不是我。 06/28 21:51
594F:→ lejnsaryai: 就TRosi、Fernandeo、wearewinner你觉得W比K严重,不 06/28 21:52
595F:→ lejnsaryai: 是吗?如果真要根据多数人的看法,还是先等我统计板友 06/28 21:53
596F:→ lejnsaryai: 意见再来这样说,你觉得如何呢? 06/28 21:53
597F:推 Fernandeo: 这点我赞成板主说的,要主张就用自己的立场主张就好了 06/28 21:55
598F:→ Fernandeo: 不然就跟前面 Jabez 犯的错一样了。 06/28 21:55
599F:→ wearewinner: 还有Louis****吧,L版少算了。 06/28 21:55
600F:推 BRANFORD: 投出来就知道了 一翻两瞪眼 06/28 21:56
601F:→ wearewinner: 感谢Fernandeo提醒,也许是用词写太快如造成你的困扰 06/28 21:56
602F:→ lejnsaryai: 那是在讨论其他的字眼啊,我以为现在再争论的是丢脸跟 06/28 21:57
603F:→ wearewinner: 请F兄海涵,不好意思~ 06/28 21:57
604F:→ lejnsaryai: 笑死人了 06/28 21:57
605F:→ lejnsaryai: 现在会起争议的原因,不就是F板主把W的丢脸言论跟K的 06/28 21:57
606F:→ wearewinner: 但确实也有讲两人情节上的比较状况啊。 06/28 21:58
607F:→ Fernandeo: 我只是单纯说出我的意见,我不希望最後弄得我好像跟谁 06/28 21:58
608F:→ lejnsaryai: 笑死人了判断为同一情形,k没受罚所以w也没受罚吗? 06/28 21:58
609F:→ Fernandeo: 跟谁同一边,然後另外一边是敌对的,两边又要比谁人多 06/28 21:59
610F:→ lejnsaryai: 你们之後再说的幼稚园、幼稚、星宿派什麽的,那是後来 06/28 21:59
611F:→ lejnsaryai: 在争论F板主对於#1LQ0D6Rc这篇的判罚有意见,而不是现 06/28 22:01
612F:→ lejnsaryai: 在这篇的判罚情形吧? 06/28 22:01
613F:→ lejnsaryai: 嘛,我觉得在争论也只是在字词解释上打转而已 06/28 22:03
614F:→ lejnsaryai: wearewinner大,我就开篇新文章或用投票机制来统计板 06/28 22:03
615F:推 Fernandeo: 我已经一再强调,我认为W比K严重,是单就这一检举案言 06/28 22:04
616F:→ lejnsaryai: 上人的意见,直接弄清楚板上主流意见是什麽,ok吧? 06/28 22:05
617F:→ Fernandeo: 至於用公投方式审案我并不赞同,也不会参加。 06/28 22:06
618F:→ wearewinner: 感谢L版主想方设法,其实说实话事情原本也跟我无关。 06/28 22:06
619F:→ wearewinner: 只是因为小弟性情中人所以才直话直说也占了公告 06/28 22:07
620F:→ wearewinner: 不少篇幅。L版的想法很好,不过有点意见要交换给L版 06/28 22:08
621F:→ Fernandeo: 用投票方式,人多的一边取得合理性,也不是我从一开始 06/28 22:08
622F:→ lejnsaryai: Fernandeo大,我说的"你们"是指wearewinner说的louis 06/28 22:08
623F:→ Fernandeo: 参与讨论想看到的。 06/28 22:08
624F:→ wearewinner: 那就是其实我也觉得投票不太好感觉好像公审或选边站 06/28 22:09
625F:→ lejnsaryai: 大,因为我去看原推文louis说的是幼稚园、卡通,那是 06/28 22:09
626F:→ wearewinner: 甚至有比党派的疑虑。所以我想方式可以修改一下。 06/28 22:09
627F:→ lejnsaryai: 其他字词判决的争论,而不是本篇的丢脸跟笑死人 06/28 22:09
628F:→ Fernandeo: 当然板上不差我一个,如果要用投票方式数人头让某一方 06/28 22:10
629F:→ wearewinner: 建议可以修改成(单纯只让版友表达看法而不投票) 06/28 22:10
630F:→ Fernandeo: 取得合理性,让我也就不再参与这个讨论了。 06/28 22:11
631F:→ lejnsaryai: wearewinner大,那是因为你一直用"多数人"、"大家"啊 06/28 22:11
632F:→ wearewinner: 甚至可以私下匿名表达意见,有效人数至少40人会更好 06/28 22:11
633F:→ lejnsaryai: 所以我也很想弄清楚,是不是板上的意见都是这样 06/28 22:12
634F:→ wearewinner: 是啊单纯收及意见也是种可以看出多数人想法的方法。 06/28 22:12
635F:→ wearewinner: 可以匿名又没有选边站的压力。 06/28 22:12
636F:→ wearewinner: 当然很感谢L版愿意拿出方法来解决问题。 06/28 22:13
637F:→ lejnsaryai: Fernandeo大,那如果完全交由小组长来评判而不是用投 06/28 22:13
638F:→ lejnsaryai: 票方式呢?这个你能接受吗? 06/28 22:13
639F:→ wearewinner: 本篇也讨论了七十几页的篇幅。如L版已确定好解决 06/28 22:13
640F:→ wearewinner: 问题的方针与方法,那我乐观其成。也不好意思占用了 06/28 22:14
641F:→ wearewinner: 这麽多的篇幅。感谢L版的用心。 06/28 22:14
642F:推 Fernandeo: 没有我接不接受的问题,我前面说了,我很敬佩板主愿意 06/28 22:15
643F:→ wearewinner: 如事情能皆大欢喜,众人心服,小弟自然也乐见结果。 06/28 22:15
644F:→ Fernandeo: 花那麽多笔墨解释,也觉得两位很辛苦。所以我表达不同 06/28 22:16
645F:→ lejnsaryai: wearewinner大,那就直接用投票的方式,投票是属於匿 06/28 22:16
646F:→ lejnsaryai: 名,只要不留言没人会知道你有投票以及是投给哪个 06/28 22:17
647F:→ Fernandeo: 意见也不是质疑判决不公,只是说观点上我有疑义而已。 06/28 22:17
648F:→ lejnsaryai: 另外,我觉得有效人数要40人应该会有困难 06/28 22:19
649F:→ wearewinner: 不留言我是认为啦无法知道赞成与否的理由,所以还是 06/28 22:19
650F:→ wearewinner: 觉得单纯意见调查就好。 06/28 22:19
651F:→ lejnsaryai: 上次我为了增修板规在板上统计板友的意见,结果投票人 06/28 22:20
652F:→ wearewinner: 但其实版大您也不用询问我,因为就算不合我的想法 06/28 22:20
653F:→ lejnsaryai: 数十多个而已,这次应该很难到40人 06/28 22:20
654F:→ wearewinner: 也不过就是我不认同而已。今天我也只是表达我的想法 06/28 22:21
655F:→ lejnsaryai: 如果投票还要写赞成与否的理由,我觉得会更少人投票 06/28 22:22
656F:→ wearewinner: 所以才说投票我是不看好啦,又好像公审单纯意见调查 06/28 22:22
657F:→ wearewinner: 不是比较没压力?又能了解大家的想法。 06/28 22:23
658F:→ wearewinner: 当然也开放可以私下寄信给你L版,会更有人想表达意见 06/28 22:23
659F:→ lejnsaryai: 因为你一直拿多数板友、大家来说板主判决不公,所以我 06/28 22:23
660F:→ lejnsaryai: 跟F板主才会说那乾脆来投票看大家意见是什麽啊 06/28 22:24
661F:→ wearewinner: 我并未直接说判决不公,只是认为一些情节判法 06/28 22:24
662F:→ lejnsaryai: 如果多数板友觉得要怎样,那我们板主自然依据多数板友 06/28 22:25
663F:→ wearewinner: 不太让人认同。 06/28 22:25
我知道有对心证构成不认同的。 那我不在意,每个人意见本来就不一样。 我前面有说,谁严重的心证(累犯、道歉)已经尽可能不去影响判决了。 但您说对判决不认同,那就是认为结果判得不公平了。 wearewinner: 此案未免公正性会让人质疑 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可能会因延伸解释而判决跌破众人眼镜,或者难以捉摸。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 不应该判决和版众认知有这麽多出入。
664F:→ lejnsaryai: 的意见下去行事 06/28 22:25
665F:→ wearewinner: 意见调查也能做到同样的效果。当然L版你可以不用问我 06/28 22:26
666F:→ wearewinner: 因为你要用哪个方法,就算我不认同,你真要做也可以 06/28 22:27
667F:→ wearewinner: 当然我也再次提到很感谢L版肯出面解决问题。 06/28 22:27
668F:→ lejnsaryai: 因为你是质疑声浪最大的啊 06/28 22:28
669F:→ wearewinner: 如後续可以皆大欢喜落幕,小弟也就不再多言。毕竟。 06/28 22:28
670F:→ wearewinner: 整篇公告我占了不少篇幅,版上各位~抱歉抱歉~~~ 06/28 22:29
671F:→ wearewinner: 即便是陈述意见也花了版友不少眼力。不好意思~ 06/28 22:29
672F:→ lejnsaryai: 所以自然是问你意见我们板主该怎麽做啊 06/28 22:30
673F:→ lejnsaryai: 然後板主真的要去做了,你又在那边要做也可以之类的, 06/28 22:31
674F:→ lejnsaryai: 那我们板主到底该怎麽做才好? 06/28 22:31
675F:→ wearewinner: L版别这麽说啦,你太客气了。 那我只讲我个人看法 06/28 22:31
676F:→ wearewinner: 您参考就好,建议可做意见调查并把版规标准补完一下 06/28 22:32
677F:→ lejnsaryai: 那这篇就到这里结束 06/28 22:34
678F:→ wearewinner: 而意见调查也可私信。再参考即可。 06/28 22:34
679F:→ lejnsaryai: 我会跟F板主讨论之後的投票形式,然後根据投票结果来 06/28 22:34
此时我还没跟L板主讨论到,但我必须这里公开讲一下我的意见。 一、板主受板众之托,行使板务有其民意合法性。 所以板主的判决具备绝对的效力,此各板皆同。 二、板主是人,板主也可能出现偏差, 衡量的标准,应以板众的意见为准。简言之,板众民意凌驾於板主。 但板众意见议事效率较慢、蒐集不易,所以请板主代劳。 三、 1.板主觉得复杂而难以决断问题,需要询问板众意见。 2.板众对板务有所意见或批评,希望做调整,於板上提案,号召板众附议。 这两个全板公议模式众所周知,此不赘述。 四、利用全板公议模式进行案件公审,基本上没甚麽问题。 我想应该也不会与过往判决冲突,因为板主过往判决的合法性本身已绝对足够。 过往板众本来也就可以循「上诉小组」或「板上号召板众附议质疑判决」方式, 要求板主修正其中缺失的部分。 以往案件若自己不上诉、不救济,也不存在现在才抱怨的合理性。 五、案件的上诉与救济本身必须有门槛,才不会造成浮滥。 最简单的门槛,是民意基础为「正」才合理吧!(讨嘘板规风险为成本不算过份) 总不成推句「我不认同你的判决,你拿去给小组长看,他OK再说。」就当上诉。 也就是说应正式发专文,让支持反对的声音出来,才基於此民意基础请板主调整, 或基於此民意基础做为上诉的重要根据。 六、本案目前未判定,7/2 的方式目前考虑者有三:(还没任何倾向) 1.我参酌L板主意见後判决; 2.我回避,请L板主来判决; 3.为考量争议性,交付全板公议,我再汇整结论制定判决细节。 七、1.W、K板友谁严重议题是小事,没必要交付全板公议(大家都有兴趣也可以办)。 2.我的判决是否偏离公平,而悖离於板众认知,这问题严重,必须公议。 公议的门槛如前述,质疑的人必须正式发专文,让支持反对的声音出来,方有立场。 八、板友说的「增列禁语词库,往後以此管理」, 我的意见是实行上同字词也会有不同含意,何况词海无涯,故「不可行」而婉拒。 板友想的「同类型(词语)违规超过一年亦计入累犯」, 我的意见是实行上心证标准不易拿捏,不如直接拉长年限这种客观因子,亦婉拒。 要找我讨论,我很欢迎。我的意见对方不接受,我也很遗憾。 但若对自身说法有信心,不如再多另开专文,引援板众附议,方具立场要求执行。
680F:→ wearewinner: 感谢L版愿意倾听又没有架子。如之前用语上有得罪到 06/28 22:35
681F:→ wearewinner: L版还请L版海涵。小第比较直话直说如让您不悦。 06/28 22:35
682F:→ lejnsaryai: 决定新的判罚 06/28 22:35
683F:→ wearewinner: 还请多多包涵。 06/28 22:35
684F:推 DampierFor3: 板主是选来「依据板规」最高宗旨精神:本板欢迎「善 06/28 22:42
685F:→ DampierFor3: 意」使用者执法,不是选来当公投意见调查员的。 06/28 22:43
686F:→ DampierFor3: 板主要做的就是依板规心证具结,确定此次判决结果。 06/28 22:44
687F:推 DampierFor3: 你单一判例开公投,无疑是否决本板所有过往公告被判 06/28 22:46
688F:→ DampierFor3: 罚确定者,所有违规使用者是不是都可以来要求重开投 06/28 22:47
689F:→ DampierFor3: 票,用民意表决来确定是否违规? 06/28 22:47
690F:→ DampierFor3: 否定板主判决者,惯例就是往组务申诉再裁决。 06/28 22:49
691F:→ DampierFor3: 而不是碰到单一个案就否决板规,改采民意决的方式。 06/28 22:50
692F:→ lejnsaryai: 是我考虑不周,我在跟F板主讨论看看 06/28 22:54
693F:推 Fernandeo: 从一开始的 Jabez 到後面几位板友都试着要把自己的意见 06/28 22:58
694F:→ Fernandeo: 跟「多数板友也这样认为」做连结,也难怪板主会有乾脆 06/28 22:59
695F:→ Fernandeo: 办公投来验明正身的想法。 06/28 23:00
696F:→ Fernandeo: 但就我个人,虽然并不太赞同这个判决,不过我想表明我 06/28 23:01
697F:→ Fernandeo: 一切不赞同的理由中,没有一个是质疑两位板主站在 06/28 23:01
698F:→ Fernandeo: 「多数板友」的对立面。 06/28 23:02
699F:推 DampierFor3: 原本我也不赞同,但F板主此次特例仅做出暂时判决要再 06/28 23:22
700F:→ DampierFor3: 增加听取其他意见,表示他也知道此例可能跟过往判例 06/28 23:23
701F:→ DampierFor3: 违背、将产生疑义,那就表示板主的心证判断力绝对在 06/28 23:24
702F:→ DampierFor3: 水准之上,否则他直接判就好了,何必怀疑。 06/28 23:24
703F:→ DampierFor3: 而在听取意见後他的看法也充分显示他知道问题在哪, 06/28 23:25
704F:→ DampierFor3: 能看出问题症结,这能力绝对远超许多其他板板主了。 06/28 23:27
705F:→ DampierFor3: 而关於心证、使用者文字是否违背善意的判断力上,既 06/28 23:28
706F:→ DampierFor3: 然当初选举,使用者投出以前到现在的包括NFL三位, 06/28 23:29
707F:→ DampierFor3: 在投票给他们时,就是对他们的学识才干、冷静性、社 06/28 23:31
708F:→ DampierFor3: 会化、经验法则判断力投下信任票 06/28 23:31
709F:→ DampierFor3: 自当是对他们在执法主观认定上给予绝对的授权和肯定 06/28 23:32
710F:→ DampierFor3: 来当这种小小板的板主,除了花时间在那看文章,还有 06/28 23:33
711F:→ DampierFor3: 大量执法争议的意见,还真看不出有什麽好处。 06/28 23:33
712F:→ DampierFor3: 如果连使用者投下的板主票,其背後赋予的判断力权威 06/28 23:35
713F:→ DampierFor3: 都享受不到,那还当真别干了,完全吃力不讨好。 06/28 23:35
714F:→ DampierFor3: 既然投了,就信任他们的判断,有问题,往组务再裁决 06/28 23:36
715F:推 DampierFor3: ,对字词认定有疑义,那就提出增修板规,仅此而已。 06/28 23:38
716F:推 newtypeL9: 如果办个投票就能让一些质疑声浪平静下来,我是很乐见 06/28 23:45
717F:→ newtypeL9: 不过我是觉得版主在这次事件判得很好,不办也没差 06/28 23:45
718F:推 newtypeL9: 另外同意DampierFor3的意见,虽然不是无条件赞同 06/28 23:46
719F:→ newtypeL9: 但是我基本上是相当信任两位版主(还有前版主)的判断的 06/28 23:46
720F:→ newtypeL9: 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XD 06/28 23:46
在此感谢上述板友们热心的提出意见,即便大家的想法或多或少会有出入, 但是不论正方反方的意见,我都很重视! 有一点我说明一下,我的立场是: 有客观标准就纯采客观标准,没客观标准就依据板规在民意大多数那一面构成心证。 简言之,死的东西我谨遵就对了,活的部分我会倾向走多数人的路。 所以我判例中有很多:我也很不喜欢、不同意他的说法,但是平心而论,他没违规。 只是这些没告成的信我大多没公告出来,包括之前本案K板友被告,我退回告诉後, 他还公开质疑我唬烂,认为根本没人告他,揶揄我说想必是萧峰到我这告他的…… 此案可能还有人有印象。 但活的部分呢?我的心证就会偏多数决而定。 例如莫大与桃仙互指「幼稚浅薄」, 我除了审酌事证,研判多数人应该是认为桃仙真的有幼稚浅薄,所以莫大是讲事实。 而桃仙却因为讲莫大幼稚浅薄被罚了,同样的词只罚他,想必他心里不甘愿…… 只是板主振振有词,讲一堆认定他真的幼稚浅薄的地方做判决解释。 我建议桃仙可以发文寻求板友附议,若多数认同他,我会修正判决的。 这也是我不赞同「词库管理」的理由。 例如站在社会大众的认知,原配可以骂小三狐狸精,但小三骂原配狐狸精就不对。 同样的词,我本来就不认定非得有同等罚则,我衡量标准为「过当言词的恶意」。 我重申,本板是个民主的板,我执行板主职务,依照多数决的板规而行使。 民意绝对凌驾於板主,民意甚至可以改动板规,影响往後裁量标准。 所以身为板主,我非常重视民意, 我深信心证构成合於大众认知,方可避免成为恐龙法官。 当板友拿悖离大众质疑我行使板主职权时,我会非常非常慎重, 故我也希望这样批评的板友,讲话时应该要有足够的信心,能真正得到多数的支持。
721F:→ wearewinner: F版,观其前後文"星宿老先德配天地"不过是口号。 06/29 10:56
722F:→ wearewinner: 用你的判准,除非K当初有提到W的有无耻谄媚情节。 06/29 10:57
723F:→ wearewinner: 否则当然是过於延伸。再说虽是文学作家组,但版上不 06/29 10:58
724F:→ wearewinner: 乏有相关周边作品的讨论吧。在版规未罗列心证的空间 06/29 10:59
725F:→ wearewinner: 范围到哪之前。可否延伸到相关作品有"条文依据"可循? 06/29 11:00
726F:→ wearewinner: 再说你说得丢人现眼云云上面我已表达这比先前的例子 06/29 11:01
727F:→ wearewinner: 还有道里没错。但要说和"幼稚园等级"一样实在太难。 06/29 11:02
1.鼓号手本身名称就是带着乐器「唱奏」奉承丁春秋的特定星宿派弟子。 「星宿老仙德配天地」是他们的唱词,而且也不是每一个星宿弟子都带乐器伴奏。 千余人依声高唱,更有人取出锣鼓箫笛,或敲或吹,好不热闹。 群雄大都没有见过星宿派的排场,无不骇然失笑。 都到使乐器用歌颂唱奏的,这是无耻谄媚的情节无疑。 2.讨论标的小说,在本板风俗,不指明甚至是指二版。 影视周边,讨论时会指出是谁演的甚麽版(如黄晓明版神鵰), 因此,对讨论语言的定义,不得为任意代入特定影视版而解释。 因此,不指明时,不接受具备各自诠释各说各话的空间。 骂人三字经後,若被告当庭表示: 说第二、第三字是动漫中「虚(拟)」的「日本对女孩称谓(娘)」。 法官会接受吗? 说法律没罗列语言心证的范围,法官不得为被告有罪之心证推论,能过关吗? 3.明确讲出乐器唱词,您说不算;根本没讲特定电影,您要硬代。 您的说法偏颇,难以用於判决,故不采纳。 4.幼稚园级别、动漫水准丢人现眼……皆为歧视矮化讨论者水平的针对人用词。 且根据前後文,对方并未出现讨论幼稚园、动漫特性之言论,故判定为恶意。 5.您喊停,没问题。「星宿派、丢人现眼」这两件事我就结案。 理由已详述,您的建议不采纳。若再想表示不认同,可开专文连署质疑判决。
728F:→ wearewinner: 最後,既然L版已说会和你讨论一个面面俱到的方法, 06/29 11:04
729F:推 BRANFORD: 你赶快开连署啦 06/29 11:04
730F:→ wearewinner: 又给小弟承诺,然後说本篇到此为止。那我觉得F版再 06/29 11:05
731F:→ wearewinner: 继续争论很不恰当。枉费了L版的苦心。这点评良心, 06/29 11:05
732F:→ wearewinner: 我觉得L版做得比较好,我也敬佩他。为何这公告会延伸 06/29 11:06
733F:→ wearewinner: 快100页,因为F你用的是争论的方式。弄到後来我觉得 06/29 11:07
734F:→ wearewinner: 有点像文字游戏,文字游戏当然说服力会较低。 06/29 11:08
735F:→ wearewinner: 另外争论某个角度就是打擂台,既然是板友选出的民代 06/29 11:12
736F:→ wearewinner: 民代不该是跟选民打擂台吧。应该是让选民打从心理赞 06/29 11:16
737F:→ wearewinner: 赞同你的管理。这次公告,跟以前其他篇比起来,论争 06/29 11:18
738F:→ wearewinner: 和人数,都算较多的没错吧。 那想办法让争议降到最低 06/29 11:21
739F:→ wearewinner: 让各方都皆大欢喜不正是管理者可进步的方向? 06/29 11:25
740F:→ wearewinner: 而从推文为何L版可以说服我? 因为他愿意倾听,至少他 06/29 11:26
741F:→ wearewinner: 愿意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至少他愿意去做,而不是只在 06/29 11:26
742F:→ wearewinner: 争辩,即使他说自己思虑不周,即使他没完全采那我的 06/29 11:27
743F:→ wearewinner: 我的建议,我也佩服他不再多言。所以我不但致谢且道 06/29 11:27
744F:→ wearewinner: 歉。因为他的诚意我看到了,管理者也应该是用办法来 06/29 11:28
745F:→ wearewinner: 让各方多赢。屏除口舌用政策来心服各方。 06/29 11:29
746F:→ wearewinner: 所以,F版你如真的是想解决问题,版主群既已承诺要 06/29 11:30
747F:→ wearewinner: 讨论出一个周到的解决方法也给小弟承诺,言而有信, 06/29 11:31
748F:→ wearewinner: 您现在要做的是赶紧和L版讨论一个周到的解决方法。 06/29 11:31
749F:→ wearewinner: 用实际行动来让人心服口服。而非继续回公告争论,这 06/29 11:32
750F:→ wearewinner: 样无益於事情,也让L版难做人。退一步说,纵使有人在 06/29 11:32
751F:→ wearewinner: 公告被你辩才说到哑口无言,我推估也是口服心不服。 06/29 11:33
752F:→ wearewinner: 比起拿出实际办法把争议降到最低,让各方都心服不才 06/29 11:33
753F:→ wearewinner: 是管理者应做的方向? 试问你能拿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06/29 11:34
754F:→ wearewinner: 我能不服你吗? 06/29 11:34
755F:→ wearewinner: 所以赶紧提出好方法吧。L版有能力让我心服不回文,您 06/29 11:35
756F:→ wearewinner: 应该也能做到才是。 06/29 11:35
他是他,我是我。 板上既然允许两位板主执行板务,而不是只有他或只有我, 就是我们两人都被授权行使板务。 就拿您第一篇质疑的桃谷系质疑这类案子为例, L板主在这类判决心证中,是「屁孩」可过关的判定。 但即便检举信是寄给他,他既然交给我判,我判屁孩有罪,他就尊重我的行使职权。 再拿岳不群的案子来说,若我来判不会定罪,但N前板主判了,我完全尊重他。 我们是不同的人,本来就不会有完全相同的意见与做法, 重点是行为是否合於板规与不违背多数板友之托付。 关於「星宿派、丢人现眼」您要不争论,那就别争论啊。 您所谓不服气,那去开质疑连署嘛,好麽? 然而关於下述这些质疑,由於已涉及板上职权公器之行使, 所以讲白一点,就是您这样的用词把事情闹大了。 当然,我也必须坦然面对判案的质疑, 所以我拿「辞官」跟您「造谣」相对,等待付诸板上公决。 wearewinner: 此案未免公正性会让人质疑 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可能会因延伸解释而判决跌破众人眼镜,或者难以捉摸。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 不应该判决和版众认知有这麽多出入。 话是您说的,总不该抹抹嘴巴当没说,就叫皆大欢喜! 板务公器,犹如皇后贞操,是不容许有些许瑕疵空间的。 要提这样的言论时,本来就该想清楚这样的代价是甚麽。
757F:→ chordate: 额...让特定人心服不回文好像跟当板主好坏与否无关吧... 06/29 11:38
758F:→ chordate: 其实,更多烂板主的作法就是不争论,冷处理 06/29 11:40
759F:推 BRANFORD: 总之,请问版主 24小时是从 06/29/2015 06:32:44 起算 06/29 11:40
760F:→ chordate: 或是版规就这样你奈我何的态度 06/29 11:41
761F:→ BRANFORD: 或是更早? 06/29 11:41
感谢提醒: 就在这里明确指出从现在开始算吧, 起算时间为2015年06月29日,晚上20:45。
762F:→ chordate: 另外我觉得管小版用公投真的不太适合 06/29 11:42
763F:→ chordate: 金庸版上次投票人数也是偏少 06/29 11:42
764F:→ chordate: 投票的人又不见得是active user 06/29 11:43
765F:→ wearewinner: 另外,本篇公告的很多人,很多人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 06/29 11:46
766F:→ wearewinner: 这L版也询问过,如扣上造谣云云很像是文字游戏。 06/29 11:46
767F:→ wearewinner: 如我以本公告下的人数为例,用很多人做形容叫造谣。 06/29 11:47
768F:→ wearewinner: 届时若只因这样的讨论被扣上这样的罪名,定询管道 06/29 11:49
769F:→ wearewinner: 辨明权益。 06/29 11:49
770F:→ wearewinner: 连Jabez第一个讲多数人的人,在推文中L版和版友也仅 06/29 11:52
771F:→ wearewinner: 是说他用词不够谨慎,也没用造谣两字对待他。 06/29 11:53
772F:推 BRANFORD: 如果真的多数那一边 就不是造谣啦 06/29 11:54
773F:→ wearewinner: 而後在推文中L版和F版友也仅是认为我用词可再谨慎些 06/29 11:54
774F:→ wearewinner: 给予建议,也没人用造谣二字。所以定然循管道处理。 06/29 11:56
775F:→ wearewinner: 而光论这篇公告道我之前讨论的时间点,有疑义的人却 06/29 11:57
776F:→ wearewinner: 时不算少吧。那很多人最多是各人定义不同而已。 06/29 11:58
777F:→ wearewinner: 版友也只是说不要和Ja一样疏忽了。如说我造谣这样 06/29 11:59
778F:→ wearewinner: 恶意的用字,我想也不用争论,只能循管道自我救济。 06/29 12:00
779F:→ wearewinner: 更正: 上面是其他版友说J用词不OK,没有L版。 06/29 12:01
780F:推 lejnsaryai: 其实如果用#1LWWJOsz 这篇的推文来算的话 06/29 12:03
781F:推 Fernandeo: 你就道歉说自己用词不够谨慎,所有意见只代表个人看法 06/29 12:04
782F:→ Fernandeo: 就好啦。 06/29 12:04
783F:→ lejnsaryai: 比较起来kennings的笑死人言论会是多数喔..... 06/29 12:04
784F:→ wearewinner: 对啊,上面F版友在推文处跟我提醒这点时,我还跟他 06/29 12:05
785F:→ wearewinner: 道歉,还说可能是字打太快造成困扰请他海涵。 06/29 12:05
786F:→ wearewinner: L版也在场,若依照这些情节可以判恶意造谣,那我只能 06/29 12:06
787F:→ wearewinner: 申诉了~ 06/29 12:06
场合、对象不一样。 打篮球时,队友把球误传给对手,喊他「你是收对方的钱了吗?」是笑两句就没事。 打官司时,走出法庭,在记者摄影镜头前,质疑法官「你是收对方的钱了吗?」…… 两个状况可以混为一谈? 再者, 申诉是您的权利,我尊重啊。 追究是我的权利,您也该尊重不是吗? 您不希望我追究, 应该是将您认为不适妥的言论收回去做修正(我也没要求您道歉), 而不是指着我表示不该追究。 每个人本来就要为自己的说话做事负责任,这也是本板一直以来在贯彻的精神。 您说了话,若不想做修正,那就是愿意面对言论责任的意思嘛。 怎麽能倒过来怪别人不该追究呢?
788F:→ wearewinner: 回L版,我从头到尾都是在讨论"这篇公告"。 06/29 12:07
789F:→ wearewinner: 我和Fe版友看法是一样的,单论"这件案件"认为W严重。 06/29 12:08
790F:→ wearewinner: 所以,我讲的多数人云云讲的都是这篇公告啊。 06/29 12:09
791F:→ wearewinner: 所以我推文中经常都说"这公告"如何如何~ 06/29 12:09
792F:→ wearewinner: 所以我明白了~原来问题症结点在这。 06/29 12:10
793F:→ wearewinner: 因为我讨论的是这篇公告,所以在我自然以这篇公告 06/29 12:10
794F:→ lejnsaryai: 不,我的意思是,这篇公告的判决是基於双方都同样违规 06/29 12:11
795F:→ wearewinner: 参与推文的人当成样本。所以推文中的多数人写更清楚 06/29 12:11
796F:→ wearewinner: 应该是(这篇公告下推文)的大家。 06/29 12:12
797F:推 lejnsaryai: 然後K被暂且不罚,因为平等原则,所以另一方W也因此暂 06/29 12:12
798F:→ wearewinner: 而F版和L版的多数人则是以为是在说(所有版友)。 06/29 12:12
799F:推 lejnsaryai: 且不罚。然後你觉得不妥,觉得是w较严重而不是相同, 06/29 12:13
800F:→ wearewinner: 既然这样只是认知造成误会,解释就好,不用说造谣吧! 06/29 12:13
801F:→ wearewinner: 如果你认为我没写清楚以致误会那我可以跟您道歉。 06/29 12:14
802F:→ lejnsaryai: 然後说觉得较严重的是多数,但如果用全体板友发言来看 06/29 12:14
803F:→ wearewinner: 但说我是造谣,绝无法服人。 06/29 12:14
804F:→ lejnsaryai: 的话,觉得k较严重或是双方一样要受罚,会是比较多数 06/29 12:15
805F:→ lejnsaryai: 另外,我已经再跟F板主讨论了 06/29 12:19
806F:→ lejnsaryai: 所以这篇就这样结束如何?我会跟F板主说不用再回了 XD 06/29 12:20
807F:→ lejnsaryai: 然後如果对於判罚有什麽意见想跟两位板主说的话,可以 06/29 12:22
808F:推 wearewinner: 感谢L版,向您这样有热诚解决问题的版主小弟定照办。 06/29 12:22
809F:→ lejnsaryai: 寄信给我们 06/29 12:23
810F:→ wearewinner: 只希望误会解决,小弟也说明并道歉之下不要再说我 06/29 12:23
811F:→ wearewinner: 造谣。不然我会很伤心。还望宽宏大量的L版体谅~ 06/29 12:24
812F:→ wearewinner: 如有造成版主群不悦还请海涵,也佩服L版的气度。 06/29 12:25
813F:→ wearewinner: 谢谢您~y 06/29 12:25
我明确的说,我没看到您对下述言论有明确的修正或表示。 wearewinner: 此案未免公正性会让人质疑 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可能会因延伸解释而判决跌破众人眼镜,或者难以捉摸。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 不应该判决和版众认知有这麽多出入。 所以我还是继续在等您发连署文。 至於我和L板主讨论的信件, 因为我还没得到他的同意,但这是公开的板务事件不是私信, 两相权衡,我目前先只贴我的意见信,在「板务执行」处。 若有不妥,会立即撤下。
814F:推 BRANFORD: (举手)因为这个事件,忽然发现置底的板规还是2011年版 06/29 12:54
815F:→ lejnsaryai: 嗯嗯?你的意思是说有更近一点的板规版本未置底吗? 06/29 13:08
816F:推 BRANFORD: 对不起我糊涂了 2013年那个版本表决没过 所以是现行的 06/29 13:14
817F:→ BRANFORD: 可是 2011年版本现在有个没解决的问题 06/29 13:14
818F:→ BRANFORD: 9.2 本板禁止於网站新设帐号未满一个月之网站登录者使 06/29 13:15
819F:推 BRANFORD: https://goo.gl/ryAgMr 这篇里,当时的小组长说-- 06/29 13:17
820F:→ BRANFORD: 帐号通过满 1 个月以上<-- 系统无此设定,是否要改成"登 06/29 13:17
821F:→ BRANFORD: 入次数"? 这个讨论後来就没有下文了 06/29 13:18
822F:推 BRANFORD: 也就是说,现在一直有一个无法执行,等於虚设的板规。 06/29 13:20
823F:→ BRANFORD: 因为ptt现制,有上线当天就算一次,所以很多板用登入次 06/29 13:21
824F:→ BRANFORD: 数=实际使用天数作门槛,倒也公平合理。 06/29 13:21
825F:→ BRANFORD: 这方面还是订清楚为宜吧 06/29 13:23
826F:→ BRANFORD: 而这条板规既然目前还存在,有办法知道一些哀低的注册 06/29 13:24
827F:→ BRANFORD: 日期吗?? 要是查不到,这个嘛....... 06/29 13:25
828F:→ lejnsaryai: 看了一下,还真的当初没解决耶 XDDDDD 06/29 13:28
829F:→ lejnsaryai: 关於这个问题我会再跟F板主讨论,之後会再去组务板重 06/29 13:30
830F:推 lejnsaryai: 新申请。至於注册日期,这个不是一般板主能知道的啦XD 06/29 13:33
831F:推 BRANFORD: 希望对这个板有帮助 ^^ 06/29 13:49
我的意见是,发临时公告表达:实务执行上采行「登入次数30天」。 等临时公告到期时,再表决: 1.修板规改采「登入次数」; 2.废除该条板规; 3.其他。 谢谢B板友的意见。 另外,任何人还有其他意见,我都很欢迎。^^
832F:→ wearewinner: F版,你如对这句话。 06/29 20:38
833F:→ wearewinner: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的眼镜 06/29 20:38
834F:→ wearewinner: 非我个人意见。) 那何必连属?? 既然我文中都说是 06/29 20:39
835F:→ wearewinner: "这篇公告"了。只要数到我发文时对你判决有疑问的 06/29 20:40
836F:→ wearewinner: 数量比不就好了。既然是讨论"这篇公告"下的推文。 06/29 20:41
837F:→ wearewinner: 连属干嘛?样本都不同了。还有既然用词你已经说做出判 06/29 20:42
838F:→ wearewinner: 决。虽然我不认同但判决已出我也就不多说了。 06/29 20:42
不对, 对「谁严重的心证有人与我不一致」,但「【判决】跌破谁眼镜了」? 我印象您对众人、多数……很有信心啊,发个连署文又没甚麽,为何不愿意自清呢?
839F:→ wearewinner: 我只的判罚是说W的情节比较轻得这个判定啊。 06/29 20:45
840F:→ wearewinner: 该不会我们的认知又不同了吧?? 如果是这样我们现在 06/29 20:45
841F:→ wearewinner: 赶快沟通一下以免又发生误会。 06/29 20:46
842F:→ wearewinner: 啊我明白了啦~你说的判决指的是公告中对於笑死人跟 06/29 20:47
843F:→ wearewinner: 丢脸的判定内容。而我指的是W和K情节哪个严重的判定 06/29 20:47
844F:→ wearewinner: 但是,我多次说明我指的是"这篇公告"。既然这样 06/29 20:48
845F:→ wearewinner: 跟连属就没有关连,因为样本根本不同。 06/29 20:49
846F:→ wearewinner: 再说L版都已经说这篇事情到此为止。你不给他面子, 06/29 20:50
847F:→ wearewinner: 让他难做人,让他难堪是你的事。至少本人很敬重他。 06/29 20:51
848F:→ wearewinner: 不会再去搞什麽连署将事情节外生枝。 06/29 20:51
敬重他,又不想写连署信的话,这是可以的啊! 那就郑重收回、修正您认为不当的言论嘛。 wearewinner: 此案未免公正性会让人质疑 给人硬加不好的语句,再判人罚。 可能会因延伸解释而判决跌破众人眼镜,或者难以捉摸。 事实也证明这个判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很多人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 不应该判决和版众认知有这麽多出入。 L板主可没叫你不修正不当言论的意思,更不会认同板务公器被质疑吧? 修正您的不当叙述,是对自己言论负责,又能尊重他,哪有不做的道理?
849F:→ wearewinner: 所以你看吧,又只是一个判罚各自表述,又是认知不同 06/29 20:56
850F:→ wearewinner: 所以我们两个多沟通不就没事了。去扯造谣未免夸张。 06/29 20:57
851F:→ wearewinner: 所以多多沟通倾听吧。这样双方气氛也会好些。 06/29 20:58
板主间多沟通问题,我们会审酌办理,谢谢建议。^^ 至於您的言论,我我和他的沟通无关,我还在等您的处置。
852F:→ wearewinner: 但经过你的解说和我的说明,我发现只是双方所指的认 06/29 21:00
853F:→ wearewinner: 知不同,你如果认为我没解释清楚导致误会我可以道歉 06/29 21:01
854F:→ wearewinner: 但如果说我造谣我觉得不合情理。 06/29 21:02
855F:→ wearewinner: 上述已说明,我现在就可道歉。对於我没有把文中的 06/29 21:03
856F:→ wearewinner: "判罚"二字解释清楚,以致造成版主误会,我深感对不 06/29 21:04
857F:→ wearewinner: 起,因为我说的"判罚"指的就是: 06/29 21:05
858F:→ wearewinner: 那两造""何人比较严重的心证""。而非原本的笑死人和 06/29 21:06
859F:→ wearewinner: 丢脸的判决文。以致版主以为我造谣,我深感抱歉。 06/29 21:07
860F:→ wearewinner: 我下次定会解释的较清楚以杜绝务会再发生,不好意思~ 06/29 21:10
861F:→ wearewinner: 故将原文的"判罚"收回,修改成: 06/29 21:21
862F:→ wearewinner: (事实也证明"谁较严重这个心证判定"跌破这篇公告底下 06/29 21:23
863F:→ wearewinner: 多少人的眼镜非我个人意见。)~修正完毕,请海涵。 06/29 21:24
收到,感谢修正。
864F:→ lejnsaryai: 其实我并不会多难堪啦~老实说把判决直接交给连署来决 06/30 00:33
865F:→ lejnsaryai: 定,对於板主来说反而还比较轻松 06/30 00:34
866F:推 jojombo: 所以真的要公投? 06/30 00:34
867F:→ lejnsaryai: 至於我说得这篇结束,原本是想说在讨论下去好像对判决 06/30 00:35
868F:→ lejnsaryai: 也不会有什麽帮助,所以才说就让这篇结束 XD 06/30 00:35
869F:→ lejnsaryai: 而连署如果能帮助到判决的话,当然是件好事,自然不会 06/30 00:37
870F:→ lejnsaryai: 有让我难做人、让我难堪之类的事,反而我还比较轻松呢 06/30 00:38
871F:推 BRANFORD: 那个24小时到底还算不算? 算的话 不到六小时了 06/30 00:40
872F:→ lejnsaryai: 投不投的问题,我跟F板主还在讨论,不过结论已经快有 06/30 00:59
873F:推 BRANFORD: 辛苦两位了 06/30 01:03
已经修正,所以不用算了。
874F:→ wearewinner: L版不好意思,本来你说让这篇结束我就不打算再回了 06/30 01:09
875F:→ wearewinner: 但F指名找我澄清。我只好赶紧回回赶紧结束这篇。 06/30 01:10
876F:→ wearewinner: 我是觉得你说告诉F版不用回,但他执意这很不给你面子 06/30 01:12
877F:→ wearewinner: 所以我能做的就是上面写的,赶快把他要的澄清赶快写 06/30 01:13
878F:→ wearewinner: 写。既然承诺L版要照办让他结束,我能做的就是赶快 06/30 01:13
879F:→ wearewinner: 回掉F版找我澄清收回的那些,然後对F版冷处理不再回 06/30 01:14
880F:→ wearewinner: 澄清跟道歉上面推文也写了。F版如还有要求请私信。 06/30 01:16
881F:→ wearewinner: 还有既然L版已跟F版讨论如何判,那我也没意见了。 06/30 01:51
882F:→ wearewinner: 我相信L版的用心。现我也发言到此为止,谢L版。 06/30 01:52
wearewinner 板友澄清并未质疑判决,故我会继续於 7/2 判完本案。 如前所述: 1.W板友的丢脸、K板友的笑话皆暂缓不罚。 2.W板友的丢脸、K板友的笑话皆进行处罚。 目前倾向於2.。 任何人对 7/2 的判决有何意见请把握时间提出,寄到我信箱中也可以。 提醒一下,若现在不提,7/2 判了之後,再有意见,就一定程度失去陈述正当性了。 (尤其是当事人、检举人。) 金庸板 F00L ──分隔线───────────────────────────────── 经检举「wfelix 板友 #1LQzQ4V2 文中 不当推文」一案判决如下: 查证: wfelix 板友 #1LQzQ4V2 文 (2015/06/13) 中推文 wfelix: 最好是硬押去送死的,书没看熟就少丢脸 06/13 09:05 其中指称对方「丢脸」一词,判定为藉着对事物的评述行使针对人的不当言论。 违反板规: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依承本文判决书第一页,本案之判决如下, 1.根据民意及事理,对本案不采取暂缓之措施,而进行违规之处分。 2.基於公平公正原则,近日也将取消本案另位当事人 kennings 板友违规之暂缓措施, 并进行违规之处分。 依据板规17.1条,请 wfelix 板友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一一公开道歉。 本板仅欢迎具备善意之使用者,请各位板友谨守讨论分际,谢谢配合。 本篇文章将置底24小时以上,若无意外至执行完毕(道歉完毕或水桶结束)後撤下。 金庸板 F00L ※ 编辑: F00L (60.248.157.89), 07/03/2015 00:01:16 由於 wfelix 板友未能於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为维护本板秩序及建立善良风气,依板规执行水桶 1周之处分。 24小时之後执行。 金庸板 F00L ※ 编辑: F00L (60.248.157.89), 07/06/2015 00: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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