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nings (ken)
看板JinYong
标题[回应] 四大重点
时间Thu Nov 22 22:41:13 2012
:第一则
:关於这次的争执,我看过相关文章,并看过F板大转寄之信件,
:关於K板友的萧峰文章,确实有人检举,我也向原检举人确认过。
:k板友,您的文章确实有人检举,并不是「萧峰本人」,
:请相信 F板大的陈述,在申诉信来往中 F板大对检举的回应是:
:「观察他的前後文,我的判读是:
: 他认为「为国为民而不为己」是愚蠢至极的行为。
: 而不是「针对您」指称大笨蛋。
: 我会判定他的推文虽未达违反板规的标准。」
: 因此未做处理。但提醒您有人检举,
此检举回应含有对我有利的部分: 我感谢这部分! (不管是哪位板主)
但我相信此检举函必定已经有一定时间以上, 那麽我必须抗议的是:
为何不在第一时间让我知道有人检举?(我的"大笨蛋"说已经一周了!
我不相信是近两日内检举的!) 所以板主有两大失职:
a.未让我知道有人检举导致我无法适当反应!(焉知我不会尽速於板上致歉?
各位尽可去翻看我以前的发文推文: 我是无礼之人吗?)
b.检举内容也不让我知: 然後於我正常发文中不断推文说我已经违规随时可以
判决我: 请问这是否为不定型式令我劣势之极的恐吓? 面对这种威胁我如何
能理性?
:您却提到「您也不用预行警告我造谣你伪造检举函」
:这件事情触及担任板主职位的底线,这是希望请您收回的第一件事。
因为事实上 f板大就是在警告我不可说他伪造检举函啊?(他又焉知我会
说他伪造? 事实上我立刻表示信任执法)
不过将心比心 n板您认为是底线: 那我可以收回
所以我对第一则反应:1.收回! 2.道歉! 3.抗议并请板主群适当回应上述 a 及 b!
:第二则是您提到:
:「您只开放一块叫做"自抒"的园地给一些幼稚园级的板友玩玩? ........ XD
: 您真的都不觉得这样的态度有问题? 您是板大耶!」
:对文章分类有疑虑可以讨论,我们欢迎对讨论风气、版面管理更好的建议,
以上感谢 n板了解提出质疑者的用心!
:但您却扯到「幼稚园级的板友」
:一方面羞辱部份板友,一方面无端指控板主群歧视板友,
:并说「我就是在指控你把自抒跟讨论截然划分等於是在歧视板友喔」
以上澄清: 此控诉是以质疑型式提出! 加上我就是在抗议我可能就是被视为
"幼稚园级板友" 理则上我怎可能歧视自己? 但板主有板主看法
我予以尊重仅作最後澄清! 如果澄清无效我不会再以此议题继续盘旋於板面
以示尊重!
:这是希望请您收回的第二件事,因为你毫无根据。
既然 n板也认为无根据: 我顶多只能保留向上追究权利! 多说无益
对第二则反应: 1.感谢! 2.澄清! 3.保留追诉! 4.收回! 5.道歉!
:第三您提到:
:「难道你管板不准人质疑的吗?
: 还没有不准人质疑咧!」
:可以质疑,当初我就是质疑才会成为板主,这我不觉得是人身攻击,
:杀气重是讨论文章,不是判决文章,
:若是 F板大两者混为一谈,请任何板友协助我举发,我会发起罢免他,
:如果 F板大并没有滥用职权,对於管理的建议并未禁止,你这样的发言相当不妥。
:幽默感可以用来消遣自己,请不要用来要求别人。
第三则: 不在此做任何反应!
:第四您提告:
:「 您不觉得我还颇为自傲的内容被您污染(至少是被稀释)了吗?
: 我不能请你离开吗?
事实上他是没有离开嘛! 我也没有办法拿他怎样阿! (别忘了他一直威胁我在
造谣!)
:我一样也是提醒您: 觉得被污染也是我的感觉! 您也大可不同意啊?!」
:不喜欢是主观感受、觉得被污染是您的自由,但你用这句话描述其他人的行为,
:就是人身攻击,就是侮辱,请您收回并道歉。
第四则反应: 1.收回质疑与请求! 2.道歉未将个人感觉与对方行为作出清楚划分!
:上述四件事情,其中一、二、四希望您道歉收回,
:因为在我看来已经违反板规,若您在24小时内回应,
:则警告一次,不然依照板规水桶处理。
以上一二四反应完毕! 感谢 n板大帮我保留住重大的第三则部分!
人生於天地之间所当保留者, 大节也: 万分感激!
kennings 2012/11/22,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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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7.71.206
1F:嘘 qazz123123:无聊帮嘘 11/22 22:52
2F:→ qazz123123:我华山派最讨厌这种文章了 11/22 22:53
3F:→ kennings:小小补充一点: 对第一则要求板主群的适当反应可以是重新 11/22 22:54
4F:嘘 BRANFORD:度假度到看了火冒出来 11/22 22:54
5F:→ kennings:检视检举制度的相关各方权利与义务的细节以完善板规 11/22 22:56
6F:嘘 Jabez:引文和正文都搅在一起了, po一篇清楚一点的文有这麽困难吗? 11/22 22:58
7F:嘘 OgawaAsami:很卢 11/22 23:05
8F:推 bteagle:客观的说 没感觉到有道歉 反而是敷衍居多 11/22 23:12
9F:→ F00L:是否符合道歉文的要求,尊重判决者的认定。 11/22 23:15
10F:推 XXPLUS:有懒人包吗? 11/22 23:37
11F:推 KingKingCold:为什麽忽然之间又战起来了?? 11/22 23:50
12F:推 bearhwa:已经结束了吧 应该说 暂时告一段落 11/22 23:51
13F:推 Js1233:没有懒人包,看不太懂前因後果 11/22 23:59
14F:嘘 yudi1991:看不太出诚意,感觉都是避重就轻 11/22 23:59
15F:→ tuchichi:道歉很难厚..呵 我懂~年纪大了愈不肯认输~ 11/23 00:03
16F:嘘 kairi:引文和正文不懂得分开吗?这都不会还有什麽好说的 11/23 00:26
17F:推 a7880204:其实就前几篇而已 可以往前看看 11/23 00:33
18F:→ s19790824:不要再说什麽"保留追诉"了= = 是被政客带坏了吗.... 11/23 01:23
19F:推 s19790824:原PO本来有些部分是真的有值得思考的地方 希望不要因为 11/23 01:32
20F:→ s19790824:现在这样 导致大家懒得去看那些部分 11/23 01:32
21F:→ DampierFor3:板规处置轻重是要犯规者po道歉文,说真的你这文完全没 11/23 01:47
22F:→ DampierFor3:有让人感受道歉的内容存在 11/23 01:47
23F:→ DampierFor3:就法理上来说,你有看过法院判决登出道歉文内容都是怎 11/23 01:47
24F:→ DampierFor3:麽个写法吗?总之你不会在报纸上的道歉文看到 1.道歉 11/23 01:48
25F:→ DampierFor3:这种内容就是了,我想这种东西法官也不会采认。 11/23 01:48
26F:→ DampierFor3:1.道歉! 5.道歉!这如果叫道歉的话,报纸都没得赚了 11/23 01:49
27F:推 ASlover95:个人觉得k大有点太一股脑所以钻了一点自己的牛角尖 导致 11/23 01:57
28F:→ ASlover95:看别的的语意会有点偏颇 或许过一阵子後你自己再看一次 11/23 01:57
29F:→ ASlover95:文章会发现此次战文语带挑衅而让很多你自己想表达的东西 11/23 01:58
30F:→ ASlover95:也歪斜掉了 11/23 01:58
31F:→ ASlover95:好比w大的回文确直接回应"我知道你要干什麽啦" 而不回应 11/23 01:59
32F:→ ASlover95:文章 变成针对人 就显得不太有意义了 又说已经过了时间 11/23 02:01
33F:→ ASlover95:所以不回应了只会显得你本身根本对人不对事 在此次事件 11/23 02:02
34F:→ ASlover95:里就变得更站不住脚了 11/23 02:02
35F:嘘 fff417:你反应这样列出来就算是有做到了? 11/23 03:35
36F:嘘 potter1529:0.0 11/23 07:58
37F:嘘 newtypeL9:你不烦我看了都烦 11/23 08:34
Damp 大您说得很对啊! 问题是这里有法院吗? 我诚心感谢您
指出了程序上应该有的正义! 如果有法院: 是否该有起诉让 11/23 09:21
被告就清楚内容答辩? 如果有法院而我的对造是法官:那麽 11/23 09:24
是否该有适配分案程序适当转移管辖权?...... 太多了不讲
38F:嘘 Jabez:乃赖板主都出来接案让F00L避嫌了, 还有什麽不满意? 11/23 09:26
今天n板既然已经做到了实质正义: 那您是要质疑他的判决吗?
39F:嘘 BlitzX:小孩子吵架 11/23 09:27
40F:嘘 Jabez:板主依照法律避嫌原则收案判案, 你道歉有依照法律原则吗? 11/23 09:28
他帮我守住了最重要的第三则:我质疑f板是可以的!不罚! 11/23 09:30
J大我警告你: 你是哪只眼睛看到我不满意? 我告诉你我不但 11/23 09:31
满意简直衷心赞叹到了极点! 这里毕竟只是BBS 还能怎样!? 11/23 09:33
41F:嘘 Jabez:满意的话你还一直喊 "如果有法院而我的对造是法官" 干嘛0.0 11/23 09:34
42F:→ Jabez:然後我们大家提出你前言後语的逻辑疑点, 你警告我干嘛?^^ 11/23 09:35
我的对造是法官:然後他喊承审法官是乃赖兄! 嘿嘿....... 11/23 09:36
ANYWAY! 我认可 N板的一切作为:他大可以续判我道歉不诚 11/23 09:37
*[1;31m→ *[33mJabez*[m*[33m:这样的话你是否认现在出面仲裁的乃赖大判决有效罗? 11/23 09:37
然後把我水桶! 无论如何他已经让我在PTT上留下:"F板主是 11/23 09:38
可以被质疑或者甚至於是被推翻的" 这样执法记录! 11/23 09:39
43F:→ Jabez:11/23 09:36的推文在嘿嘿, 11/23 09:37的推文又认可乃赖 11/23 09:39
44F:→ Jabez:建议把思绪理清再上来发言, 免得自己婊到自己啊 XDDDDDDDDDD 11/23 09:39
喔我忘了这篇是我原PO! 在此利用此机会重申: 希望板主群重新检视本板检举
制度相关人应有之相关权利义务! 言尽於此! 我不想跟喜欢抓人打逗点的人交流!
※ 编辑: kennings 来自: 60.251.59.26 (11/23 09:43)
45F:嘘 Jabez:板主当然可以被质疑甚至被推翻啊, 问题是你的理够推翻吗? 11/23 09:40
46F:→ Jabez: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23 09:40
※ 编辑: kennings 来自: 60.251.59.26 (11/23 10:05)
47F:→ XXPLUS:Jabezg是公亲变事主,还是以前就有仇啊?? 11/23 10:19
48F:→ kennings:喜欢抓逗点的人嘛! 不意外啦! XD 11/23 10:23
49F:嘘 Jabez:打文章标明标点符号不是沟通的基本礼节吗? 科科 11/23 10:24
50F:→ Jabez:忘了打逗点, 还要怪我提醒你吗? XDDDD 11/23 10:25
51F:→ Jabez:我不是公亲, 也不是事主, 是聊天大声了点的围观乡民 11/23 10:25
52F:→ kennings:疑? XXPLUS 大 您的 Jabez 多了一个 g! 小心! 可能造谣! 11/23 10:29
53F:→ kennings:(天啊! 是谁把金庸板变成白马非马的世界的啊? XD) 11/23 10:32
54F:嘘 Jabez:有多一个g吗? 我没看到啊~ 11/23 10:37
55F:→ Jabez:XXPLUS兄是老板友老面孔了, 又不故意引战, 虽错何责? 11/23 10:37
没有多一个g喔? 嗯! 那是该少一个 g没错!? 哈哈哈! 11/23 10:44
应该是多一个 g了啦! 您干麻一定说没有啊? 证据都在啊? 11/23 10:45
※ 编辑: kennings 来自: 60.251.59.26 (11/23 10:46)
诚心建议 Jabez 大! 这篇是我的道歉文!
您一直站在这边? 久了可能看起来变成是你的文喔! 对不起! 不方便嘛!
※ 编辑: kennings 来自: 60.251.59.26 (11/23 10:50)
56F:→ XXPLUS:嘘一次就够了,没必要连续嘘,话说,有懒人包吗?? 11/23 10:48
57F:→ XXPLUS:例如白世镜,一方说他是好汉、讲义气,只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11/23 10:51
58F:推 bearhwa:没有 但只要浏览「程本直评袁崇焕」系列文应能大致了解 11/23 10:52
59F:→ XXPLUS:另一方则说他很烂,连美人关都过不了,不算英雄好汉 11/23 10:52
60F:→ XXPLUS:然後就吵起来,是这样吗?? 11/23 10:53
61F:→ bearhwa:楼上形容的是k与青云的讨论 与F版主无关 11/23 10:54
所以说 XXPLUS 大您也元老了吧? 涉及 F板的事还不就是那样?
哪需要什麽懒人包啊?!
※ 编辑: kennings 来自: 60.251.59.26 (11/23 10:56)
62F:嘘 BRANFORD:然後忽然话锋一转,说w你不要越来越像f,就超展开噜 11/23 10:55
63F:嘘 Jabez:道歉文?公道自在人心哪, 虽然我个人觉得不大像就是了呵呵呵 11/23 11:15
64F:→ Jabez:好了, 嘘完出门, 期待你接下来的回应能让大家满意噜 11/23 11:15
65F:→ wfelix:是我跟他吵的,只是不知为何他和我吵的过程要拉F版下水 11/23 16:08
66F:→ wfelix:F版被点名了也就跳出来推文了 11/23 16:10
67F:→ heartsmile:总觉得K版友的文字间充斥着满满的嘲讽意味 11/24 00:27
68F:嘘 alan576:跟风神一样吵.... 11/24 03:09
69F:嘘 GLHF:和风神战法有差异,但一样很烦 11/24 17:10
70F:→ GLHF:根版主有旧怨似的 11/24 17:11
71F:嘘 yudi1991:同意头上 11/24 17:49
72F:→ alan576:大概是风门弟子吧 11/25 00:02
73F:嘘 rootrn:我觉得没诚意 11/28 21:07
74F:嘘 midnightsnow:这叫道歉...?...喔 12/04 15:27
75F:嘘 ipman1990:诡辩 12/07 04:26
76F:嘘 ivanpisces:近年看来,平均每三个月左右会出现一次这类的战将... 01/10 13:55
77F:嘘 gh66664545:爬文发现这篇笑到我肚子痛。XD 04/06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