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eveldeity (风中之神)
看板JinYong
标题Re: [讨教] 九阳九阴的境界
时间Fri Sep 28 11:23:45 2012
※ 引述《F00L (愚者)》之铭言:
: ※ 引述《sleveldeity (风中之神)》之铭言:
: : (长文述删)
: : 这还是主观误会认知,我不是避而不答,而是仍然不了解你那句话的意思
: : ,说实话,我是到今天早上才整理出你的语义究竟和我差在哪,所以证明
: : 非我恶意,不是我避而不答,而是今天才整理出来。
: 好吧,那就辩证个清楚。
: 经过:
: 一、经由我多次解释及追问,您已经於(09/26 12:48 附件1.)时,
: 了解到我当初根本「对反方旁证一项都没举」。
: 二、然而,尽管您知道我当初根本「一项都没举」,却仍质疑我列举对错句。
: 经由我继续反覆追问,您仍不正面回应(09/26 15:40 附件2.3.)。
你当然不了解啊,因为你说你一项都没举,偏偏又点出可能是我对错句,
问题就出在这,在我还不能整理出到底为何你会坚持自己一向都没举,
你的真正与意是啥之前,当然不能做正面回应,否则只会更乱。
: 三、直至有板友建议循板规途径解决,个人做出板规问题的提醒(4.),
: 您就马上辩称您「当初」以为我是针对您推文「引一项旁证」。
: 文中还反控我提醒板规言论,反会触及恶意造谣。(09/27 09:34 附件5.)
: 四、您现在又自称是於27日早上回应当时(09/27 09:34 附件5.),
: 才认知我当初根本「对反方旁证一项都没举」,
: 之前不正面回应(09/26 15:40 附件2.3.)并非恶意。
当然,那时我才了解你的语意是啥,之前因为你澄清你的语意是
"一项都没举",所以好吧,我就尊重你。认定你的确是一项都没
举,但由於你并未说明为什麽你的语义可以理解成一项都没举,
此时我只知道有一项都没举的"事实",不知道一项都没举的"原因"
那麽在连"原因",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如何出面说明??
你总要知道事情的"原因",才能说明吧,不然我就算要尊重你
认定有一项都没举的"事实",但是解释不出所以然,这哪叫说明?
是你自己要我提出(说明)的。
: 判断:
: 根据事证,
: 您早在不正面回应(09/26 15:40 附件2.3.)之前,
: 也就是 09/26 12:48时,
: 已经认知到我当初根本「对反方旁证一项都没举」。(附件1.)
: 一项都没举,也就谈不上针对哪一句举,也就没有列举对应错句的问题。
: 故在 09/26 12:48之後,您仍质疑他人列举对错句,
: 且面对当事人抗辩与澄清时,您仍不正面回应,此行为当属「恶意」。
: 此外,「对板友造谣」定义为:制造与板友事实不符合之污蔑言语。
^^^^^^^^^^
帮然不是恶意,如我上面所说,因为你澄清没附"理由原因",我只好自己
去分析,没分析前只知道事实,不知"原因脉络",如何说明误会?
而且你依照你引的判断定义,造谣要被判罪,应该是
「对板友造谣」定义为:制造与板友事实不符合之""污蔑言语""。
可惜,这次事件最多是话没写清楚产生的误会,我讲出来的话,
也不叫""污蔑"",因为没有贬损他人名誉,所以称不上恶意造谣。
(因为举了几个项目这件事,并不涉及贬损个人名誉,所以不符合"污蔑"的定义)
: 若您说我讲了啥话、做了啥事,却不能举证您所述为事实……
: 则「对板友造谣」之构成要件成立。
看到上面标注的"污蔑言语"了吗?? 这也是为何说实务上,罪名不会成立
,因为即便要扯到造谣,也要证明,讲出的话有污蔑贬谪的语义,你举的
例子实务上最多叫因为语意产生的误会。
: 您个人对文章的解读认知,与「原作者原意」及「大众之解读认知」不符合。
: 这是您个人的问题,不得以此作为造谣之理由。
: 附件:
: 1.==================================================================
: 09/26 12:48
: → sleveldeity:一向都举不出来,就更代表推文没看完全,不然就是理解
: (项)
: ==================================================================
: 2.==================================================================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 谁对了您哪一句?
: : 谁对错句?
: : 我一来根本没举,用「…………」表示。
: 所以呢? 比只举一项更惨。
: : 二来还问「谁有看到?」
: : 这麽明白的东西,您还能说成叫别人别「对错句」,真的是很扯!?
: ==================================================================
当然啊,如我之前所解说,你没讲清楚,.........在语意中可能是表示
"很无言"的意思。 二来你的"谁有看到",後面没写清楚看到什麽?
所以才让人以为你对的句子,是对我的推文,看到後面是要接"九阳"
偏偏你又不肯沟通澄清误会。
: 3.==================================================================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 请问谁「对错句」?
: : 谁「对错了哪一句」?
: 所以完全没举问题更严重啊,比我想像更惨。
此时,你说你没对错句,一项都没举,我当然尊重你啊,但我尊重这"事实"
不表示我已经知道为何事实是这样的"理由原因"。当时我还在想,某F如果
不是针对我那个推文,难道是别句推文吗? 那我来找找看到底是哪句?
而且你文中强调你写的是(谁有看到?),而非(谁有看过),问题就在没有写
清楚,因为你的原句没写完整的话,同样的意思也可以写成:
""谁有看到九阳的内容?"" ,意思和谁有看过九阳基本上是一样的。
: ==================================================================
: 4.==================================================================
: F00L (Thu Sep 27 03:05:43 2012)
: 我收到板友的建议,所以在此提醒一下。
: 按照本板的规定,是不能对板友言论进行恶意造谣的。
: 所以,您可以一时误认,但弄错就该承认。
: 否则就踩到板规的界线。
: ==================================================================
并没"恶意",很抱歉,上面已说的一清二楚。
: 5.==================================================================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当时我认为你针对的是我推文的这句话,引来当作旁证项目。……
: 反而你说我踩版规"恶意"造谣两字,才可能会有造谣嫌疑……
: 因为我後来经你解说,理解到你的语意应该是指请问有谁看到有相关事证,
: ==================================================================
对阿,後来你一直强调一直强调,我才花时间找出了问题关键,也才能说明
,是你一直搞不清,尊重有这"事实",在你未沟通说明前,步表示知道这事
实的"原因",既然不知道"原因",又怎能说明。 这样说人"恶意造谣",当然
可恶!
还有你的部份,你这次一样未说明我上篇标注的,你说我"张贴版友的删文",
这件事,这次依然没说明,事实我已经告诉你那是我记忆中的描述,不是别人
的删文,既没"复制张贴",也没背下照抄。 结果你这次没有做出完整的解释
身为版主你已经带头违规了。 还想还说别人。
: 书中不是说令狐冲乱练,
: 是他识字本少,有些刻文又字迹太草,所以他赶紧在出狱前很认真的记忆该字笔画。
: 自知适才在睡梦中练功,乃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 清醒时不断念诵口诀,脑中所想,尽是铁板上的练功法门,
: 入睡之後,不知不觉的便依法练了起来,但毕竟思绪纷乱,并非全然照着法门而行。
: 这时精神一振,重新将口诀和练法摸了两遍,
: 心下想得明白,这才盘膝而坐,循序修习。
: 心想这些上乘功夫的法门,一字之错,往往令得练功者人鬼殊途,成败逆转,
: 只要练得稍有不对,难免走火入魔。出此牢後,几时再有机会重来对照?
: 非记得没半点错漏不可。
: 他念了一遍又一遍,不知读了几多遍,几乎倒背也背得出了,这才安心入睡。
: 书中张无忌全部乾坤文字都识得,但有十九句练不起来,原文中说是略有残缺。
: 反之,书中定义张无忌练九阳是功行圆满、大功告成了。
: 所以,您要怎麽扯张无忌识字问题是您自己的事,
这是讨论合理性非我自己问题。
: 然而,无论如何,张无忌九阳就是练成了。
: 还有,且不说他们不是乱练,
: 硬要说「有好运成分」也一样能类比。
: A主角碰巧运气好练成了,谁规定B主角就不能碰巧运气好练成?
: 提醒您,要质疑作者的话,碰巧不是 bug。
: 张无忌碰巧运气好,摔下断崖不死,还另有奇遇,这不算是 bug。
: 张无忌碰巧运气好,(就算)识字不够练九阳也不死,还功行圆满,这不算是 bug。
若你要这麽说,先证明九阳"也一样是能碰巧练好",毕竟人不同,练的东西
也不同,不能相比。 如果说令狐能小张也能,吸星能靠运气九阳也能,这就是
"断言",书中无证据最多叫推测不具证据力,因此而推估小张的合理性偏向前
者当然也叫断言。当然一样武断。
: 所以您是要抓 bug?
: 还是要讨论在书中设定下,张无忌是否将九阳分享给张三丰?
: 如果您是要抓 bug……
: 那我们在着作设定下讨论张无忌分享九阳问题,您是文不对题插甚麽嘴?
: 如果您是要在着作设定下讨论张无忌分享九阳问题,
: 另外去扯书中设定的合理性干嘛?
: 这种杜撰故事哪需要您所谓的实证上合理?
: 贫民百万富翁合理吗?
: 奖金的问答题,主角都「刚刚好」答对……
: 这算 bug吗?
: 不算啊!
: 就是机率小的事件发生了嘛!
这跟机率和BUG无关吧,而是跟答题者常识有关,所以类比不合,
请重新来过。
: 退一万步讲,就算张无忌识字有限,但九阳用字就「刚刚好」他都会!
: 这算 bug吗?
: 不算啊!
: 就是机率小的事件发生了嘛!
算阿,首先没人告诉你刚刚好都会啊,第二你上面举的例子就跟机率无关
了,根常识有关,用这比小张识字程度,不合理吧。最後,如果扯到机率
机率越低,在书上没有说明情况下,表示实证性越差,越没说服力,退一
万部说若真的是机率问题,若你拿个发生率100万分之ㄧ的事来当例子,然
後说100万分之ㄧ的情况比较有"可能"。当然一样叫武断。
: 首先,他没有识字的问题。
: 其次,退一万步讲,
: 就算他识字有限,也没有到「不合理」。
: 九阳用字就「刚刚好」他都会!
: 这就是巧合、这就是小说!
: 这不算 bug。
有人跟你说刚刚好都会吗? 那为何没人能举出相当条件,却古文程度
够的例子? 加上若作者没出来讲说是巧合,这点依然是有违常理,需
要解释。退万部说如果有人拿个发生率不到百万之ㄧ情况当例子,他
当然要交代原因,若没交代清楚当然是BUG,因为常理性不足。何况事
现况下全球没人举的出例子的东西。
: 您前文说我「改口」!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你自己上一篇画的图,明明从开始到小张下山只有4个月,
: 我是照你的图来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现在你又改口只证明自相矛盾。
: 我等着看,您如何证明我改口!
: 提醒您,若您无法证明您所述为事实,就是「造谣」!
: 这样吧,我来教您甚麽叫做「改口」的证明。
: 被我纠正前: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3:35:36 2012)
: 可见他们下武当山时只过约两个月。
: 被我纠正後: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18:56:08 2012)
: 我说4个月也对
: : 2个月又1天也叫两个多月,2个月又28天也是两个月,凭什麽你可以断定
: : 是2.5个月?? 又可以断定将近半年? 若是两个月又一天,相加不过4个月
: : 两天,四舍五入下不就4个月? 重点是你的图没有详细数据,所以四舍五
: : 入下变成我说4个月也对,你说五个月也对? 我指的是你的时间过於武断
: 这是国中数学。
: 2<a<3
: 2<b<3
: 则 4<a+b<6
: 1.照您的「四舍五入」说法……
: 您说 4个月对,但您又说 6个月不对。(可以四舍?不能五入?)
: 那就是您逻辑矛盾、自打嘴巴。
因为你自己前面如果我记的没错,你有写算式说2.5+2.5= 5个月
5个月就可以四舍五入变近6个月喔。差一个月这麽多,未免没有
说服力。
: 2.不论您如何四舍五入……
: 明明 4个月是最小值,您说「最多 4个月」就不对!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5:40:17 2012)
: 不知是谁好笑,所以上面加起来有半年? 最多4个月
我在某篇推文就有说了,这是概数的观念,就像台湾2300
万人,是真的两千三百万人吗? 我也有解释我的语义是,
最多大概4个月左右,是你没看到握其他篇的推文,你最多
是说我没把用字完整写的非常详尽。但在我後来认证後,你
就不能再来说我。
: 再来,我们来讨论谁比较武断。
: 1.您随您自己高兴当 4个月比较武断?
: 还是我用统计学「组中点」做中性推估 5个月比较武断?
: 而且退一万步讲,
: 就算最极端少到四个多月,也符合我「一个学期」的说法。
: 凭甚麽嚷着「最多 4个月」的您,有资格说别人武断?
重点是,组中点到底是否符合"事实",事实没说都有可能,
所以一样是武断没啥好说,会认为应该以"组中点"来认为组
中点推论法比较合理,并较适合用於本个案这件事。这样的
想法本身就是武断,当然有问题。
: 2.书中张无忌说俞三的伤,要等半载。
: 到张无忌离开武当山时,他说俞三已经大好。
: 这间接的说,讲时间接近六个月是具有根据的。
: 嚷着「最多 4个月」的您,是有甚麽根据?
: 凭甚麽有资格说别人武断?
: 3.讲完数学不等式,接着我们来讨论国文与常识。
: 一般在故事叙述,通常没必要求到精确天数,直接给近似值就好了。
: 例如:
: 韦小宝和小玄子两个月斗了下来
: 这种描述当然不是刚好整整两个月,而可能是「两个月±数天」。
: 您所谓的「两个月又一天」,
: 直接说「两个月」就好了,干嘛蛇足说「两个多月」?
: 您所谓的「两个月又廿八天」,
: 直接说「三个月」就好了,干嘛蛇足说「两个多月」?
: 反之,一般来说要讲「两个多月」时,
: 常常是这些「多」的日子,数量不上不下,就用多字带过。
: 所以说,不管从原文旁证、语文常识还是统计方法,
: 估计「一个学期、近半年」都是很合理的。
: 而既然都说一个估计区间了,哪有武断的问题?
有阿,首先为何组中点法较适合用来评估本个案确实的时间?
不一定吧,这就是武断。为何一定要用组中点估计来估计才适用本个案?
没说明这样贴近事实前说近6个月当然是武断。
如果你认为「一个学期、近半年」都是很合理的。你一开始的说法
就不会直接说他呆了"近半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他待了大约4~6
个月左右,这不是武断是啥? 不然依你算式的写法2.5+2.5= 5
5个月不足以说服说将近6个月,因为差一个月,也不到90趴的时间。
: 反而是您,给的是一个数值= 4个月。
: 这才相对武断!
: 您不妨请教一下有学机率分配、估计、检定……的朋友,
: 以本案例来说,
: 当 2<a<3
: 2<b<3
: 则 a+b 的估计值应以多少数值表达,比较具备科学根据。
: : 图表有数据争议。
: 之前说该图表「只有」 4个月,还说我自相矛盾!!??
: 现在又改口说争议!?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你自己上一篇画的图,明明从开始到小张下山只有4个月,
: 我是照你的图来指出你自相矛盾的地方,现在你又改口只证明自相矛盾。
: 我等着看,您如何证明该图「只有」 4个月、如何证明我哪里自相矛盾!
: 提醒您,若您无法证明您所述为事实,就是「造谣」!
: 啊,对了,还有~
刚刚上面我已经讲清楚了,我在别篇推文友说,我的语意是概数,指的事
只有四个月"左右"不能说近半年,你最多只能说我没有把语意讲完整,当
然语意没讲完整有时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才会发生误会。但在我於别篇推
文出来解释後。 照理说根本只是话没讲的很清楚的问题,补充解释即可
,你却一直说我造谣。 若仍继续这样说那就换成是你在抹黑造谣了。
而按一般常识2.5个月以上,惯常依四舍五入文中会说将近3个月而非2个多
月,虽然两个多月学理上也对,但常理合理度"将近3个月"较为合理,所以
才判断应该可能两个月多一点点比较合理。所以才判定两个多月+两个多月
是最多"四个月左右"。一样是你的问题你图上如果是画"2.5"个月绝不会有
认知争议,但写两个多月当然有争议。强调多次话要写清楚。
何况四个月的部份我已说明,你最多只能说我没有把话说明白完整导致有语
病,可以要求我解释清楚,但不能扣我恶意造谣的帽子。
: sleveldeity (Thu Sep 27 09:34:17 2012)
: 自己图看起来就画错我只是按照你的图说你而已。
: 我等着看,您如何证明该图画错!
: 提醒您,若您无法证明您所述为事实,就是「造谣」!
上面已说,所以才当你讲尽6个月太武断,我举4个月就是要提
醒你,正确说法是4~6的月左右,才叫合理。
: 不对。
: 1.您说张无忌因识字问题,九阳问题一大堆。
: 2.您说张无忌待在武当山的时间太仓促。
我有讲啊,是字汇、关键看不懂,不是说她整篇看不懂喔。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问题要请教喔
: 我就质疑您,照您那样讲……
: 既然问题一堆、既然时间紧迫,那有张三丰这样的明师,就更该妥善运用。
: 妥善运用的具体作法,就是让这位明师设计最有效率的学习教案。
: 於是我问您:
: 能不能给个合理的理由,
: 张无忌为何不愿把心中的经文和盘托出,以让这位明师设计教案?
: 我可没有武断下断言,
: 我是对您反诘,因为在您自己的情境说法中,张无忌反而是更该和盘托出。
因为解决方法可以是他只请教关键眉角阿,很多版友都有提出过,
我也说过这就是替代方案,谁说和盘托出才可以解决问题? 这就是
武断之处。
: : 我没污蔑,你自己一直说有全盘托出可能性比较高。
: : 既然你现在说明你的立场,你根本没说明你的立场是什麽。
: 第一篇我就说啦。
: 我的立场是:
: 以最严格的标准检视,书中没直接明说的,都是武断。
: 但讨论板不适合此标准。(不然讲扫地僧武功打赢岳老三也是武断)
: 讨论双方应该是设法引论旁证,让说服力更强。
: 而我,看了双方的引证,认为正方较有说服力。
: 您要不要问一下其他旁观者,除了您有谁看不懂?
: ^^^^^^^^^^^^^^^^^^^^^^^^^^^^^^^^^^^^^^^^^^^^^^^^^^
但你没写出你的本身立场是什麽? 这段话并无法证明在张无记这件事
上,即便可能是武断,但你到底是两个都不支持?还是支持哪一个?
你没有"明说"你对这件事的立场,当然发生问题,我也举出版友说法
,可见你的文会造成误会的不是只有我!
因为你只是"评论",这件事有武断成分,但并没有说你到底"支持"哪
个说法?而之後一直强调和盘托出当然被人认为你立场是支持和盘托出
重点是你没有说明自己针对这件事的"立场",直到後来才又说你不是
支持有和盘托出,你这样只会搞的别人很乱,根本没说明。
: 您这段论述所呈现的逻辑能力,再次让我感到啼笑皆非。
: 您都明知我的立场是「没有咬定」是否和盘托出了,
抱歉喔,我几乎到最後才知道,因为你一开始并没有把立场说的
非常清楚,事实证明认为你坚持和盘托出的人不只我一个,我还
描述了版友的文。
: 那您还要我证明「必定」和盘托出干嘛?
: 我是讲可能,只要证明「可能性」就好了嘛!
: 您叫我证明「必然性」,是哪门子逻辑?
事你自己说托出的可能性大啊,所以我才点出了2~3个需要证明
的问题,只要其中一个环节没过,说托出可能性较大,就叫做"断言"
更遑论认为这样可能性较大。
: 照张无忌的孝顺性格,
: 他是和盘托出的可能性大?还是藏私的可能性大?
: 再来,扯到您的说法就更好笑了。
: 您说张无忌因识字问题,九阳问题一大堆。
问题就是要先证明他能和盘托出,又获者他不是请教关键句。
他要是不记得全部经文,他如何和盘托出? 最多针对部分而已!
而且没讲出来也不能武断说就叫"藏私",也可能人家当下只记得
关键重点,详细基本功已练过,许多部分有点遗忘也说不定太多
可能,何以断言这就叫藏私? 有何以断言一定和盘托出?
更何以断言在许多前提证据未解决证明下,和盘托出可能性较大?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问题要请教喔
: 照您所述张无忌这种状况,要与其他威能武功融合为一个整体,
: 是和盘托出的可能性大?还是问几个关键的可能性大?
关键问题啊,若不懂的是关键注释,问清楚即可,硕士生也没人再请
老板一一交道会,都是老板点1,剩下後面10你要自己融汇管通培养解
决问题能力,身为个大宗师,让小张独立思考学习搞不好更有可能。
现况下就有这样的例子,还硬要说和盘托出可能性大,这就是武断啊!
硕士生多的是老板只点关键一两个部份,引导你,其他95趴你要自己
独立思考并解决。
: 猜想啥?
: 您认为张无忌有文字辨识问题才是个人猜想咧!
: 连最核心的议题都沦於猜想。
: 书中都清楚写明了。
: 有十九句没练的乾坤,叫做略有缺陷。
: 而原文对张无忌练九阳的定义是功行圆满、大功告成了。
: 原文说功行圆满、大功告成了,
: 您却猜想他一堆看不懂,篇篇都有问题。
可能问题处是字汇啊,乾坤他是整句或整段都不懂,直接空白一段问题
当然大,现在则是不懂字汇,那当然是说他按程序练完了,功德圆满,
但就是很多细部精进之处,还需要再请教充电。
若都完美每字句都完全理解,那他後来在武当还请教啥?
: : 他只是关键不懂当然则精要问,为何须和盘托出,光是这点认知就主观
: : 意味浓厚,不够具证据力,你要不要看你一路上下了多少断言?
: 光您张无忌练看不懂九阳的断言就出局了,还好意思扯别人断言?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文言文若看大意,也可粗浅跑完流程,纸是精细处不懂而已,
: 并不会跑不动,最多说练的粗糙。
: sleveldeity (Wed Sep 26 17:15:19 2012)
: 以他的程度是每篇都可能有问题要请教喔
: : 那你就写明自己的立场不要让人误会,你应该说自己立场就是,两个
: : 都不支持,但是比较偏向想相信有和盘托出,话要讲清楚才不会又来
: 再贴一遍。
: ==============================================================
: 第一篇我就说啦。
: 我的立场是:
: 以最严格的标准检视,书中没直接明说的,都是武断。
: 但讨论板不适合此标准。(不然讲扫地僧武功打赢岳老三也是武断)
: 讨论双方应该是设法引论旁证,让说服力更强。
: 而我,看了双方的引证,认为正方较有说服力。
: 您要不要问一下其他旁观者,除了您有谁看不懂?
: ==============================================================
对阿,正方较有说服力,这件事本身就是武断。这样也让人理解
你坚持相信正方说法较合理,也认为和盘托出较合理。不是吗?
但你并未"强调"说你的立场两个都不支持,才会被人误会,事实
证明认为你是支持有和盘托出的人不只我一个。
: 如果大家都看得懂,而且早就看懂。
: 只有您一直不懂,那您是否该检讨自己的语文能力有甚麽障碍?
又不只我。
: : 个误会。 何况你一直说涉及造谣如何如何,问题是这些内容都不是
: : 贬谪他人名誉的内容,如何适用诽谤。
: 我是提醒您「造谣」啊。
: 您扯开去讲「诽谤」干嘛?
: 造谣的构成要件,需要我再贴一次给您看麽?
给你个解释文:
造谣也在防害名誉与诽谤范围之下,问题是这些内容并无贬责
如果有人捏造谣言,而且意图散播给大众来破坏你的名誉,就是诽谤罪。
但是如果造谣者可以证明谣言是真实的,法律上是不处罚的,不过前面提
告的谣言必须跟公共利益有关,没有涉及到你的私生活才行,否则你还是
可以依法追究。或是有相当证据、理由,并经逻辑判断确信可能是真实的
(释字第 509 号),这种情形已属言论自由,也是不能以诽谤罪来追究。
如果要构成妨害名誉罪,必须有以下法定要件:
1.造谣者有意图散布於众
2.你认为已经毁损自己的名誉了
3.毁损他人名誉之事是不实捏造的,或是真实的但涉及到私德。
如果你的言论是基於善意而维护个人法益、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可受公
评之事、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事做出适当发表言论也是
不罚。
而诽谤罪的前提: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
^^^^^^ ^^^^^^^^^^^^
所以,你举的例子最多是双方语意理解上的误会,既没指则贬损,
重点也不再恶意摧毁你的名誉,拿这个硬扣人恶意造谣,有点无言。
: : 谁说这样就一定要和盘托出,这不是一堆个人主观推测是啥。
: ^^^^^^
: 对啊,谁说「一定要」了?
: 您要我问几遍?
: 谁说「一定要」了?
: 我只是问您,「为何不」和盘托出?
: 烦请您给个能成立的理由嘛!
: 您给不出合理的理由,是要如何建立反方的说服力?
上面讲了,因为1.不一定能和盘托出 2.不和盘托出也能解决问题
: : 现代过目不忘的人不是没有啊,有的聪明到你会怕的那种确实有这能耐。
: : 金庸小说很考虑现实性好吗?
: 然後呢?
: 照您所说喔,十多岁的人、厚厚一大篇文言文……
: 而且是不懂武功的人背武功经文喔……
: 怎麽看您都显现双重标准。
: 要别人举例,就1.2.3.云云。
: 轮到自己举例,一句「不是没有」就打发。
: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 有的话,请举出来啊。
确实啊,有的版友也举出了自己遇过超级聪明人,我自己也认识几个,
表示这不算是非常识外的东西,常识的经验法则不需举证喔,如果版友
再推文都没遇过这样的聪明人,那我还真的没话说。
: 1.十多岁的人
: 2.厚厚一大篇文言文
: 3.文言文为陌生领域的文章
: : 我一开始就是两者在讨论,是你後来加入的耶,加上金庸虽然对武功上
: : 有渲染,但是人情世故与常理的合理性他很注重,我们现在讨论的是
: : 常理的合理性,不是武功设定的合理性,不能比。
: 谁跟您讨论了?
: 是您自己对号入座回我文章的!
: 而且弄了个半天,还是您自己弄错我的文意!
: 我可没跳出着作讨论 bug啊,您对着我扯那个干嘛?
: 再来,您说要何等国学常识才能习练「秘笈」。
: 啥秘笈???
: 不就是「武功」秘笈!?
: 武功本身就是由作者所杜撰的,他要设定怎样的门槛都由他啊。
: 再来,作者很注重人情世故没错。
: 但是为了剧情张力与需要,还是必须牺牲现实的合理性。
: 也总是给予特定角色强运。
: 主角威能就不用赘述了……
: 例如沐剑屏早先被救出神龙教,回沐王府诸人身边了,
: 但为了剧情需要,又随着神龙教进丽春院。
: 例如为了韦小宝解围,连衣裤骨头都能蚀去的化屍水,
: 居然湿透经书而没腐蚀掉。
: 例如海大富一开始就训练小桂子偷经书,
: 但後面揭密後海大富其实没有偷经书动机,
: 就说是要调查韦小宝背景,才故意要他偷经书。
: (要小桂子偷经书,干韦小宝背景啥事?)
: 例如温仪被夏雪宜困在山峰洞里,要轻功很好才能上下。
: 结果可以奔出救自己的父亲,後来夏雪宜成废人也能回那里死。
: 而且之前温仪还能救了夏雪宜在山洞里「烧汤煮饭」!
: (夏雪宜重伤之际,在洞里温仪又如何便溺?)
: 简言之,为了剧情需要,有时即便机率很小也要视之为合理解释。
: 话说回来,张无忌的识字就根本不是啥夸张问题。
: 我们不用管他怎麽教学,是资质多突出……
: 作者写他可以,他就是办到了。
这就不合理啊,如我下面所述,金庸小说很重视常理合理性。
: : 我似乎只讨论其中一项而已,其他你想如何讨论我没意见。
: 您说常理的合理性作者很注重。
: 讲这些,就是凸显作者虽然注重此,但另一面向他也侧重剧情张力与玄奇啊。
: : 那可见你没讨论完整,应该是小张有无全盘托出与练九阳时识字的合
: : 理性,事实上本来就有不少人质疑过金老合理性,只要是跟常理有关
: : 金老都很注重,就像以天屠龙藏密籍一事,为何要改成金属片,不就
: : 是有违"常理"。 所以我们得知讨论合理性若是金庸作品,讨论常理
: : 与人情世故的合理性绝对OK。至於武功设定与常理逻辑无关,且大家
: : 都知道是常理外的虚构所以当然不会有人质疑金老的武功设定部份。
: : 但为何偏偏有人质疑某些情节不合理? 这就表示常理和合理性,是金
: : 老所注重的,不然不须把不合常理现实逻辑的地方修改掉。
: 不是我没讨论完整,是本讨论串议题为何。
: 本讨论串是在论述:
: 以书中设定来说,张无忌是否分享九阳给张三丰。
: 您去质疑:
: 您认为张无忌识字有限,
: 书中说他九阳功行圆满、大功告成,您觉得不合理。
: 这就叫文不对题。
^^^^^^^^^^^
没有喔,这些只是要推论说,他很可能因此有自不认识背不全
,所以,可能是无法分享的原因之ㄧ,因为这前提环节不合理
,厚面就有问题。 所以哪里文不对题。
还有你说我"文不对题",事实证明这是原因推论之ㄧ,表示文
不对题,四个字也可能涉及造谣,请提出交代给我!
: 退一万步讲,
: 就算依照现实不合理,衍生出作者应安排教育课程以呼应日後习练九阳,
: 那也与本讨论串无甚关连。
: 讲那个根本形同是是扯开话题!
: 更何况那根本不是啥问题。
: 习练秘笈的的国文门槛还不是作者说了算,
: 他说行,就是行!
这说法本身就有问题啊,金老是个这麽重视常理合理性的人。
不然不会把倚天屠龙两把武器中藏密笈可能密集在断造时会烧
毁这个问题,在新版改成"金属片"。
重伸一次,不然案你的讲法,作者说纸张丝帛的秘笈在千度高温
下不会被烧毁就不会被烧毁,作者说了算! 那金庸还改版啥?
不就是金老非常注重常理合理性? 所以质疑常理合理性才是合乎
道理的!
: : 我又没有贴他的文,我只是依照我自己的记忆,把我昨天看到
: : 有人写的内容大意用我自己的记忆,"描述出来"而已,我只是
: : 再描述我看到的一件事情,也不是复制别人的文章。
: 人家删掉的文,您要描述引用,应先徵得人家的同意。
: 这是基本的礼貌与尊重!
: 您真的不懂?
不一定,依智财权相关法规若用於公益与学术领域辩证不在此限,
何况我不是引用,我是按记忆用我的讲法陈述。我今天如果在路
上说我听到谁谁谁说了某句话,或在日记上写谁谁谁说过某句话
显然不一定要先徵得对方同意。 除非你是整篇照抄或照贴引用才
需要,自己的所见所闻不用。
: : 客观上,既身为版主就应该以身作则有更高的道德标准,要讲别人
: : 之前自己要先做好,若自己先做的不好,何以服众,还记得小时候
: : 当班级干部,有次我迟到几分钟进教室,导师就训说,身为干部违
: : 规在先更可恶,要刮别人胡子之前自己先刮乾净,否则何以服众?
: 这种话由一个被嘘爆的「留校察看」板友口中说来,真的很令人莞尔。
: 检讨别人前,请先操心您自己吧。
: 板主若不能服众,自然有机制将板主罢免啊。
1.所以没到罢免,你是否认为自己就不须以身作则?
2.留校察看也是你判的啊,从你口中说出才没说服力,因为是球员
兼裁判
3.嘘,人多不表示就是对或是非是如何,相信你有看过乡民的正义吧
都有人护航骂三字经和骂人的人了,更别说嘘多代表是非,不然
判案定谁有罪直接投票就好啦,要法官的专业判案干麻?
光是用嘘爆来判断是否莞尔,这点就根本错了,国中公民有交过,
多数决不适用於决定"事实",有没有错应由事实与确定最则认定,
不是由人数,不管话由谁说出,若你没有以身作则,此次事件道德
标准不够高、处理误会方式失当的话。 事实就是事实,不会因为是
谁说出,或有没有被嘘来改变这件事。 了解?
: 我可看不出谁顾忌得罪我云云。
: 您这样对我造谣都没松口了!
这问题很不可思议!
人家会当面跟你说: 你是版主我不敢得罪你吗?
这是常识吧,常识下,面对掌握法院机器的人,多少人敢得罪?
: 讲吵过架云云?
: 您在板上待时间的不够久,就别瞎猜了。
: 若您以自身的视野去瞎猜其他板友彼此间的关系,就成了井底之蛙!
: 针对您的很多是上次就已经有吵过的!!!???
: 如果并非大都是与您吵过架的人,那就是您信口雌黄,污蔑整群板友!
: 如果确实大都是与您吵过架的人,那您还不自我反省一下?
: 您才来这里发表多久的文?
: 是有那麽多人跟您吵过架?
: 别人嘘您,您都当是私怨!?您都当别人不公正客观!?
: 真的一点检讨自己的觉知都没有?
是说对人不对事、为反而反的嫌疑非常高啊,从很多没内容或为虚而嘘的嘘文
来看就知。
: : 我只是依照我的记忆让你看看,有人有什麽样的反应而已,这是
: : 陈述我看到的部份而已,我也没公布全名,那现在问题就很明显
: : 了,可以归结出:
: : 1.不是我不答而是你没写清楚,让我直到今早才弄清楚其中误会
: ^^^^^^^^^^^^
: 您要不要从头看一下文章脉络?
: 您要不要问一下旁观板友?
: 如果大家都看得懂,就您自己弄错,
: 那麽,是您的问题?还是别人的问题?
(恕略),一开始我就已经说明了。
: : 2.搞了半天针对内容你也没有一个确实的立场,那既然现在来看
: 怎麽没有?
: 再贴一遍。
: ==============================================================
: 第一篇我就说啦。
: 我的立场是:
: 以最严格的标准检视,书中没直接明说的,都是武断。
: 但讨论板不适合此标准。(不然讲扫地僧武功打赢岳老三也是武断)
: 讨论双方应该是设法引论旁证,让说服力更强。
: 而我,看了双方的引证,认为正方较有说服力。
: 您要不要问一下其他旁观者,除了您有谁看不懂?
: ==============================================================
上面我也说了(恕略)
: : 两个都有可能,那这就是个开放式问题不应下任何明显倾向的结
: : 论,那这样也不用争了。
: 谁说的?
: 张无忌是否练好九阳,这可不是开放性结论。
人家指的事是否有和盘托出九阳,其他版友的话要引对。
: 另外,
: 若看到造谣的人正面交代清楚,或受到应有制裁……
我交代了,但目前两到3个你对本人的造谣,未解释的话,
请制裁自己。
: 届时我就当然无庸多言了!
: : 3.结果你的一堆论点也都没有证据,都是自己觉得应该如何如何
: : ,都是举出可能性书上也没说(EX:他埋经前有背完整、不是请教
: : 眉角、需要全默给师公才能完全解惑)。都是主观推测都没有证据
: : 或实证,就下断言说前者较有可能,当然会有问题也有人批。
: : 所以你说可能性较倾向前者这句话一样叫武断。
: 您那是哪门子逻辑?
: 命题:
: 照张无忌的性格,
: 他是和盘托出的可能性大?还是藏私的可能性大?
: 正方根据:
: 张无忌非常尊敬太师父、孝顺太师父。
: 这样不能讨论麽?
: 反之,您去扯张无忌识字不多练九阳有问题云云……
: 这才是标准的武断!
: 而且还明显与原着写明:功行圆满、大功告成……所悖离!
你指的这些都没"证据"显示发生啊,这样说可能性大才叫武断
上述已说。
: : 4.既然你本来就没讨论合理性与实证性,那接下来和我讨论这些
: : 当然没有所以然,也没有交集,而且更证明这些论点,主观意侧
: : 多,实证证据力少。
: 对,是您主观臆测。
: 讨论书中设定时,您引据书中例证的能力低的惊人。
: 却自己去扯啥建中生云云……
: 书中有建中生?
: 扯到书外这种无确切关连的假议题,就凸显只能凭臆测扯开。
那是实证,反道在你还没证明出那些前提前说前者可能性大才叫
武断。
: : 5.版主本来就应有更高的道德标准与自我要求,自己都做的不好
: : 何以说别人? 如果这样往往只会让人觉得说一套做一套。
: : 不过说实话,我很赞同某版友的部份说法,所以我尊重你的意见
: : ,如果你是倾向前者,我也尊重你的意见,书没写死,任何可能
: : 都有,既然你也是这麽觉得,那就更应以身作则,尊重不同意见
: : ,尤其是在缺证据情况下硬要说别人当然会使争端扩大也无益讨
: : 论风气。 正如某些版友说的很让我认同,说我分享了自己的想
: : 法也许不提出来,大家都没想到这些角度,有不同意见才能激发
: : 更多创意。
: : 至於版友对你的批评,後续我拭目以待看你如何以身作则,还是
: : 继续越演越烈。 也让我见识一下之前看起来一付高道德样子的版
: : 主,实际上这次後续又是如何?
: 这次後续……
: 既然您问到,我就说明。
: 很简单,有人检举,您若交代不清,我就以板主身份开铡!
我交代了,我要看的是你自身以什麽样的高道德标准自我要求,
并以身作则展现出一个好版主应有的榜样,并且高EQ的理性处理
这件事,而不是看你怎麽判。
我好奇的是之前满口仁义道德的版主。 究竟是继续如某版友所说
带头吵架、用语XX,没有理性沟通,又可能给人感觉认为没到罢免
就继续忽略是非。然後推说跟你比起来如何如何,完全不知以身作
则作,让人可能觉得是言行不一呢? 还是个值得尊敬高道德的版
主呢?
(套句你上次文章判决的词)
""我们又不是幼稚园小朋友了……""
""若是大丈夫,知道自己错就先低头"","""不用管对方态度如何。""
"" 先自省的才是真英雄 "",跟着收篷的就不免有搭顺风车之嫌了
那究竟你有没有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或者看看自己现在的
所作所为,有没有自打嘴巴、身为版主却榜样错误之嫌,你自己
想想看吧,我真心希望之後的结果你不是个两面人或私人恩怨
凌驾是非之人。
相信你也知道,为何岳不群到後来受人鄙视最大原因就在於"言行
不一、说一套做一套",说都说的高道德实际上言行不一又身为掌
门没有以身作则。 那什麽才是对的相信你很清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0.160.134
1F:嘘 BRANFORD:答辩得很难令人接受啊 09/28 11:25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2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33)
2F:嘘 DrawHow:奇怪,从连线版到现在我从未见过板主以所谓高道德自我标榜 09/28 11:28
3F:→ zerodsw:1.不一定能和盘托出 因为小张不够聪明字认不全书背不完 09/28 11:29
4F:→ zerodsw:2.不需要和盘托出 因为小张很聪明请教关键就可以了 09/28 11:29
5F:嘘 yudi1991:别人说的是断言,不合常识。他说的才不知道是符合了几个 09/28 11:30
6F:→ yudi1991:人的常识? 09/28 11:31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34)
7F:→ kent0:为什麽读九阳要一定的古文能力,书中都说张无忌学会了,如果 09/28 11:34
8F:→ kent0:张无忌没有足够古文能力,那不代表九阳不需要太多古文能力 09/28 11:35
9F:→ kent0:另外,九阳就像一本理论书一下,学会了理论为什麽不能问应用 09/28 11:3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46)
10F:嘘 pnpncat:嗯 09/28 11:46
11F:嘘 song00123:在凹就难看了跟你一样的言论叫做公正 不一样的你就说对 09/28 11:47
12F:→ song00123:方跟你吵过架 不足采信 好笑 09/28 11:47
大哥这是身份敏感的问题,这就像为啥,法庭上亲友的证词证据力低,
因为和当事人有亲戚关系,所以常理上很容易特别掩护,所以证据力低
所以同样,先不说有些须文说不出所以然,如果批评又是出自之前有纠
葛的人当然会有嫌疑,质疑立场问题,法庭上也是,通常和你有特别关系
或特别不良关系的人的证词大多都证据力薄弱,因为会让人怀疑不够客观
参杂私人恩怨,这也是为啥每年联考,凡是和当届考生有一定程度亲戚关
系的人都不得命题一样!
13F:嘘 BRANFORD:要是对你不执法 那就真没是非 09/28 11:48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50)
14F:嘘 shamanfan:为什麽看得懂医书文字的小张看不懂九阳的文字呢? 09/28 11:50
15F:嘘 Jabez:楼上干麻酱~我鸡排分你一半(递), 来坐来坐(招手) 09/28 11:50
16F:→ Jabez:啊, 是楼上上BRAN兄 09/28 11:50
我理性评论,不批评你(版大)个人,照现况来看,事情的前
因後果,不就很简单是: (以下你均指板大)
1.你写了一句後面不完整的话让人误会了。
2.然後我以为你是针对我的推文批评,所以表达不满意见。
其实,问题不就这麽简单,但........你身为"版主"耶,不是应该
理性沟通询问到底为何会有这样的误会? 如果经过沟通後发现原来
是误会一场,问题不就直接冰释迎刃而解了?
但你却如某版友所言,带头吵架,用不好的吵战方式来扩大事情,
把本来可能沟通几句就能解决的问题,弄得复杂难堪,版面更是惨
不忍睹。 ""你是板主耶"",不是应该要更以身作则,要更有EQ来
处理板上的误会事件吗? 这样的带头这样的用语,以後要指出别人
注意自己的发言时,又有何信服力? 正所谓刮别人胡子前自己要先
刮乾净,那版众对版主又如何心服?
照理说,版主是领导者更应该有容人雅量,更应以身作则,有更高
的道德标准与自我要求。这样才能带头出一个优质的水准。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53)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57)
17F:嘘 BRANFORD:一个优质的水准。 有没有 两个 三个? 09/28 11:55
18F:嘘 shamanfan:最好是关键处看不懂能够大功告成 09/28 11:57
张三丰郭襄只得片段都能完成部份了,他当然可以大体大功告成,旦细部需要
微调阿。要是他真的完全都会,在武当山上还请教啥?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1:59)
19F:嘘 rogerexe:支持你的论点 给你个推 09/28 12:01
20F:嘘 shamanfan:kent0:学会了理论为什麽不能问应用? 09/28 12:02
21F:嘘 KingKingCold:.............你需不需要我介绍个医生给你? 09/28 12:03
22F:→ KingKingCold:我觉得你有一点困难,可能寻求外界的协助会是个出路 09/28 12:03
23F:嘘 Jabez: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28 12:04
24F:→ Jabez:这篇太好笑了XD 09/28 12:05
25F:嘘 shamanfan:每个人对於九阳的体悟不同,如同张君宝郭襄只得片段 09/28 12:06
26F:→ shamanfan:不应该说,听得相同的经文却衍伸出不同的九阳 09/28 12:07
27F:→ shamanfan:那麽小张他有自己的体悟,难道不能请教老张的体悟吗? 09/28 12:07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23)
28F:嘘 ms16140864:板主带头吵架? 我看来倒像是有耐心的老师在教学生 09/28 12:21
29F:嘘 lijay:带头吵架的不是你吗 上次闹成这样完全没反省的意思嘛 09/28 12:22
套句某G版友的词: 版主带头吵架。 上几篇推文也有人在下面说版主带头吵架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24)
30F:嘘 lijay:版主也是ptt使用者凭什麽不能加入讨论 09/28 12:25
可以讨论阿,但不可以带头吵架,既然有"版主身分",就应该有更高的自我
要求,与以身作则,更要有板物上的好榜样。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27)
31F:→ lijay:其他板友就算了 你来指责别人带头吵架实在是很好笑 09/28 12:26
这次事实就是如此,事实不会因是谁说出而改变!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27)
32F:嘘 KingKingCold:你说的某G版友,是指GordonBrown吗?? 09/28 12:27
33F:→ KingKingCold:那就不意外了 09/28 12:27
34F:嘘 Drexler:自己用字一直转弯还怪别人说你? 09/28 12:27
35F:嘘 chordate:楼上他说的应该是他没错 09/28 12:27
36F:→ lijay:对来乱板硬坳鬼扯的还愿意回好几篇文 我觉得这点他很不错啊 09/28 12:28
不何你的意就较硬凹鬼扯? 何况要你举证证明我硬凹你也举不出来,有啥好讲
,再说了前几篇文也有人说提供了一个思考角度,若我没提,可能没人想到这
环节。 至於你,就是其中一个之前有瓜葛的人,话从你口中说出,也会相当证
据力薄弱。
38F:→ KingKingCold:□ [讨教] 关於九阴真经的正练与逆练 09/28 12:28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30)
39F:→ KingKingCold:在这篇文章里面,GordonBrown自己就引战吵架,吵得 09/28 12:28
40F:→ KingKingCold:不亦乐乎,要不是这两天多得原po你的"卖力演出" 09/28 12:29
41F:→ KingKingCold:这几天的众矢之的就不是你,反而是他了 09/28 12:29
42F:→ lijay:以这次来说 7823你带头开始吵 实在轮不到你指责别人啊 09/28 12:29
43F:→ rogner7777:老话一句:为何在这种没有实际利益关系的虚拟网路中, 09/28 12:29
44F:推 celestial318:辩论不过就针对身份大做文章... 09/28 12:29
没有辩论不过吧,他论点我都一一回了。 你可能又开错枪了,身分做文章针
对的是他的处事态度和言行,与论点无关要分清楚。 不管他论点如何,目前
的言行的确有问题,所以才批判,可?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32)
45F:→ rogner7777:硬是有让人忍不住会去笔诛挞伐、群起围剿的存在? 09/28 12:30
46F:→ lijay:一口咬定"最多四个月" 却有脸说"近半年"是武断 真的很恶心 09/28 12:31
47F:→ rogner7777:且多不知自省为何物.... 09/28 12:31
48F:嘘 BRANFORD:从上次劣退那篇的 兴讼 呛赌 来看 绝对要留意钓鱼 09/28 12:31
49F:→ BRANFORD:在虚拟网路挤出实际利益 不要给他这个机会 09/28 12:32
50F:嘘 Jabez:不何 & 不合, 傻傻分不清楚, 请更正错字, 莫怪罪无辜新注音 09/28 12:32
51F:嘘 chordate:上次那篇没有劣退吧?不是暂缓执行了? 09/28 12:32
52F:→ rogner7777:难道是众人有所利益挂勾,特意去为难某人?反求诸己呀~ 09/28 12:33
53F:嘘 gundammkiv:新注音哪里无辜了www 09/28 12:33
谁说要有利益问题,也可能是合不合你的意所引起的,事实证明就是有些人
不合他的观点,先反驳别人,被回反驳後,开始吵战阿阿。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34)
54F:嘘 shamanfan:现在开始吵谁带头吵架了吗? 回归小说层面讨论嘛 09/28 12:33
55F:→ rogner7777:别光会怪他人(而且是多数人).... 09/28 12:33
请跟版主说,并请以他自己判决文里,讲过的话要求自己。版主就是要带头
以身作则,身先士卒。
56F:→ BRANFORD:有劣退 那篇文在版上不见了 只剩备份 暂缓执行 09/28 12:33
57F:→ BRANFORD:的是半年水桶 09/28 12:34
58F:嘘 lijay:千错万错都不会是我的错 我可是某某专家耶 09/28 12:34
59F:→ BRANFORD:他现在0篇劣文 是因为ptt有每半年可以自己消一篇劣文的 09/28 12:34
60F:→ chordate:可是现在原post查起来还是劣文0啊? 09/28 12:34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36)
61F:→ YoursEver:少说几句话很难吗?你如果真有心要讨论,我说很多次了7836 09/28 12:35
62F:→ BRANFORD:配额 所以如果再有劣文 半年内他就消不掉了 09/28 12:35
63F:→ YoursEver:那篇的内容你怎麽不好好回应一下? 只一再质疑你想质疑的 09/28 12:35
64F:→ chordate:唔,我以为是半年期满才能消一篇..... 09/28 12:35
65F:→ shamanfan:原PO有空可以回一下我的两个问号吗? 09/28 12:35
66F:推 celestial318:版主的处世态度和言行没问题啊? 有问题的似乎不是他 09/28 12:36
带头吵架、言语XX、不理性和版友沟通误会、不以身作则没问题?
这样还可以有资格在前几篇判决警告别人的发言语气?
还大剌剌的认为要是真的做不好版友自会罢免,知道自己有错还非要等
版友罢免才需要检讨反省吗? 这可能不像是个领导者应该有的品行喔。
67F:→ chordate:这样来说一篇劣文不是马上就能消一篇 09/28 12:36
68F:→ YoursEver:点,并忽略所有对你论点不利的论述. 有这种讨论吗? 09/28 12:36
69F:→ chordate:这个设计实在有点奇怪...... 09/28 12:3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38)
70F:→ BRANFORD:是的 马上可以消一篇 09/28 12:37
71F:嘘 Jabez:马上消一篇劣的设计是保障无心误犯的使用者不致一失足砍ID的 09/28 12:37
72F:→ Jabez:所以才设计成第一篇马上可消, 第二篇就要等半年 09/28 12:38
73F:→ chordate:通常一般误犯的处理也是从警告开始,重一点水桶 09/28 12:40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42)
74F:→ chordate:会到劣文都是比较重的处罚了吧.... 09/28 12:40
75F:→ bearhwa:我只是嘴上不服输其实心里佩服你有些观点很好 09/28 12:40
76F:嘘 lijay:沟通误会? 怎麽不提你的"最多四个月"造成多大误会 09/28 12:41
他会没讲清楚,字句没接完造成误会更大! 问题更多!
77F:嘘 BRANFORD:补路线 让上次没跟到的去朝圣 z-8-8 09/28 12:41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43)
78F:嘘 onelife:sleveldeity你的答辩毫无说服力,请重新来过。 09/28 12:42
79F:→ rogner7777:个人觉得泥足深陷而不知回头真的...很可悲。 09/28 12:42
80F:→ BRANFORD:bear兄马上选到让我那时笑到喷粥那句 09/28 12:42
81F:→ lijay:估狗一下id就知道他在许多板都有丰功伟业 09/28 12:43
ㄟ........许多版也都有人先有脱序或违规行为耶!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44)
82F:→ lijay:那句只有你有问题吧 反倒是你的"省略"引起多少板友问题? 09/28 12:44
无关吧,而且板大没讲清楚的更多,一堆人推文开错枪开错对象造成我的麻烦更大。
83F:→ BRANFORD:说到罢免 原po这麽不爽 应该要带头发动呀~~ 09/28 12:44
84F:→ BRANFORD:到底有没有成功钓到过鱼? 09/28 12:45
85F:→ bearhwa:与您意见相左的 就是脱序 没内容 逻辑有误 不足采信 09/28 12:45
有人骂人算不算脱序? 有人觉得某版的水准....算不算此版有待改进?
不要扭曲别人的话,也不要常开错枪。
你也没看清楚,有好几篇意见和我不同的我推文,都有欣赏他们的看法
并且强调他们说的也可能对,我尊重。 我纯粹就内容来谈。
而争辩的也是摆明先来翻案的人,请弄清楚。
86F:→ lijay:不用急着强调是别人先脱序行为啊 大家都知道专家不会犯错 09/28 12:45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48)
87F:→ bearhwa:和您同一阵线的 您就当作神主牌拿来供 09/28 12:46
88F:嘘 ss3752:别再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09/28 12:46
89F:→ BRANFORD:结果估狗到他喝乳清蛋白背上会长痘痘 = = 09/28 12:46
90F:→ bearhwa:要不要先静下心来 是真的觉得自己言之有理 还是意气之争? 09/28 12:47
那先看看是谁先来翻案踢馆还是来交换意见?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50)
91F:→ rogner7777:现在又开始是某板的人的水准问题了...XDDDDDDDD 09/28 12:50
92F:推 celestial318:反正都是they的错啦 09/28 12:50
93F:嘘 BRANFORD:推你这句 并且强调他们说的也可能对,我尊重。 中间那 09/28 12:51
94F:→ BRANFORD:个逗号拿掉 整句意思会不一样 你也很有才气呢!!! 09/28 12:52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2:54)
95F:→ chordate:教育部国语辞典: 翻案 2.推翻前人的定论 09/28 13:02
辩论比赛与法庭的定义是,只要你去推翻被告被讨论对方提出的论点,就叫做翻案。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03)
96F:→ chordate:很明显你对翻案二字的词义理解不正确 09/28 13:02
97F:嘘 lijay:其实我也是文学家 对翻案一词不可能搞错XD 09/28 13:03
那是各种领域学术的定义不同,辩论比赛一开始正方申论驳斥反方命题,
就叫做"初步翻案"。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04)
98F:→ chordate:哪请你拿出实例来XDXD 09/28 13:04
99F:→ bearhwa:翻案 (/‵Д′)/~ ╧╧ 09/28 13:04
100F:嘘 BRANFORD:一直在辩论比赛 学术研讨会 法庭 到底哪个平行世界的这三 09/28 13:04
101F:→ chordate:看看什麽时候翻案是这样用了XDXD 09/28 13:04
102F:→ BRANFORD:者是这样定义的 09/28 13:04
C大记得你事建中的吧,你只要去问问你的高中或大学学弟中有加入过辩论社的人
问他奥瑞冈法庭辩论与比赛,是否这样定义,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了。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05)
103F:→ chordate:翻案用在这几篇的情况,我可不会 09/28 13:05
104F:→ chordate:也许张无忌在荒岛教学资源差,会把「翻案」认错 09/28 13:05
105F:→ chordate:金庸既然没有明言,我们也不能武断XD 09/28 13:0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07)
106F:嘘 lijay:据我印象翻案一词是用在推翻前人的"定论"或"普遍认知" 09/28 13:08
107F:→ lijay:不知道哪来的自信让你觉得你的想法是定论 是普遍认知 09/28 13:08
那是一般用法,我的用法是辩论比赛的定义用法,争这也没意义。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10)
108F:嘘 Drexler:原po的经历丰富 看来比马囧还多采多姿 09/28 13:10
110F:→ shamanfan:我找不到翻案一词 09/28 13:11
辩论比赛规则判准会在这字点中吗? 尤其还国外,所以才说你去问问大学辩论社
有打过正式辩论赛资历两年以上的就知道了嘛,何必争这些呢?
再说这也离题了,要不请自己去求证,不然我也不会在回答你辩论赛惯例了。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13)
112F:嘘 BRANFORD:惨 09/28 13:12
113F:嘘 floz:十几年来,没听说奥瑞冈有特别对翻案的定义? 09/28 13:12
不然你认为有人说法庭上所谓翻案,或者辩论比赛上翻案成立,是指什麽?
114F:→ Drexler:意义大着呢 你的用词、数理、经验常识跟板众几乎都不一样 09/28 13:12
115F:→ chordate:这里有辩论名词的翻译 09/28 13:13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14)
别闹了,那是基本书面规则,不是判准与持方认定,建议你还是真的请教懂得人比较好
不然你对只字片语解释如何,根本不必来跟我讨论这些,说实话你认为如何关我啥事?
也不在本主题范围内。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16)
117F:嘘 BRANFORD:你要负举证责任 哪来的法庭上所谓翻案,或者辩论比赛上 09/28 13:15
118F:→ BRANFORD:翻案成立 09/28 13:15
不用啊,现在又不是讨论这个话题,是你先来问我的,我也不想去改变你的想法
或强迫你接受,为啥要举证,各领域定义不同而已,我又没要否定你的是错的,
干麻举证,因为两个都对!
119F:嘘 floz:我只说 辩论上 没听过有人在说翻案成立这种用语的 09/28 13:16
120F:嘘 shamanfan:奥瑞冈也是国外来的吧? 要不要提一下"翻案"的英文? 09/28 13:1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18)
121F:→ floz:前华江高中,淡江大学,辩论社社长,指导老师。 09/28 13:16
哦,可是我听过律师盃最佳辩士,在讨论时,常常讲这论点翻案成不成立
........之类的耶。
122F:→ BRANFORD:风中之神童的幻想世界 09/28 13:17
123F:→ shamanfan:我问你本题相关的你又不回我,看你在讨论辩论名词你又说 09/28 13:17
124F:→ floz:想问阁下师承来历???? 09/28 13:17
125F:→ shamanfan:离题 09/28 13:17
126F:嘘 onelife:辩论比赛和法庭? 这里不是辩论赛或法庭,别乱用翻案一词 09/28 13:17
关你何事?我爱用哪种规则的定义你管不着,法律保障言论自由。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19)
127F:→ BRANFORD:不 即使那两个领域 也不是这样 09/28 13:18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20)
128F:嘘 shamanfan:那我可以请教你判准与持方认定关於翻案在哪里有记载吗? 09/28 13:19
129F:→ onelife:了解,那麽是sleveldeity的脑海里是这样 09/28 13:19
130F:嘘 s8911520:直接嘘了 看完浪费时间 09/28 13:20
131F:嘘 BRANFORD:这边的脑海 不知怎样就是让人想到 苦海无边之类的警世语 09/28 13:21
132F:嘘 floz:那是辩士个人习惯用语吧....没有定义为专有名词 09/28 13:23
不管有没有定义为专有名词,表示大师级的辩士也有人这样定义这样用
法律保障言论自由,你凭什麽规定别人用哪种定义?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24)
133F:嘘 newtypeL9:揪竟能集满几个XX呢~XD 09/28 13:24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25)
134F:→ YoursEver:不要再辩了,你要辩这些不如好好条列种版友的意见,然後逐 09/28 13:25
135F:→ YoursEver:一回覆. 你这样只是耗费时间让大家嘘文而已,何必呢? 09/28 13:25
我没有辩"翻案"喔,如我所说常常是别人主动找我。我干麻跟你辩? 大家彼此互相尊
重意见才是好的吧。 而非有一方非要翻案踢馆,可以换个思考角度,单纯交换意见
欣赏不同角度的思考点。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27)
136F:→ YoursEver:"众"版友, 漏选字. 09/28 13:26
137F:嘘 s8911520:硬ㄠ也叫辩论喔? 讲些活在平行世界的观念也好讨论? 09/28 13:26
139F:→ chordate:要不然你说一下这篇规则里那个字翻译是翻案 09/28 13:27
判准持方不会行文於书啦,何况辩论不是死的,才请你去请教专家。
你可问上面那为指导老师,租税杯、狮子杯那种大杯赛会把每个裁判的判准、
认定、对新论点的接受度写在大会手册上吗? 想当然尔某些惯例术语,也只有
参加过的人才知道,甚至每个辩士的风格都不同,至少大师级的辩士有人会用
"翻案"两个字来讲论点攻防,步表示其他辩士也是。
但法律保障言论自由,既然有大师级辩士这样用过,别人怎样用谁的定义你无
权干涉。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1.250.160.134 (09/28 13:28)
140F:→ chordate:而且踢馆也不对,明明是你在踢金庸的馆 09/28 13:28
141F:→ chordate:版友出来护院,怎麽是别人在踢馆? 09/28 13:28
你不是当事人,搞错罗,来翻案就请负举证。
142F:嘘 s8911520:这是我上ptt以来第一次在金庸版上看到这麽多XX 蔚为壮观 09/28 13:29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31)
143F:→ megxz:太久没来金庸版,变得好热闹啊 09/28 13:32
144F:嘘 Drexler:会不会因此进入hot呢 09/28 13:32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35)
145F:嘘 s8911520:继续补 09/28 13:34
146F:嘘 Jabez:吃完午饭, 好饱~ 09/28 13:34
我拜托你去了解透彻再来好吗? 这是基本条文规则,但怎麽判论点输赢与有效度和某些
辩士的惯用定义不可能有,不然麻烦能否请你帮我找两岸杯曾获得最佳辩士的两位
"黄执中"、"林正疆",这两位大师对於价值性命题举证的判准文献给我看看? 找的道
再说。
148F:嘘 BRANFORD:他已经是象棋手 补教业者 武术家了 所谓听过辩士怎样怎样 09/28 13:35
149F:→ chordate:如果连个书面都没有,那很显然不是为大众所接受 09/28 13:35
那是辩论场与法庭的用法,谁说书面有才可以,你凭什麽用自己的定义来规定
别人的言论? 光这点我们就不用继续讨论下去了。
150F:→ s8911520:c大太有心了 09/28 13:35
151F:→ chordate:的用法 09/28 13:35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38)
152F:→ BRANFORD:隔着网路就 不过我相信喝了乳清蛋白背上长痘痘 09/28 13:36
153F:→ BRANFORD:这个我相信你 09/28 13:36
154F:→ s8911520:或许他还有医学 法律 电机 资讯背景阿 这种全才 我们哪是 09/28 13:37
155F:→ s8911520:对手 台湾的奇蹟 华人的骄傲 09/28 13:38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40)
156F:→ chordate:那可不是我的定义,是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的定义 09/28 13:40
157F:→ chordate:你认为有错请跟教育部说 09/28 13:40
教育部就一定对吗? 那只是编的人的看法,每个词各领域解释都不同,
像"速度",一般字典指的是快慢程度。但是物理上"速度"是指"速率"
外还要加上方向,才叫速度。 根本不同,教育部只是编辑一般惯用用
法而已,但谁规定一定只能用一般用法?
所以按物理说法,你说他跑步"速度"很快是错的,应该讲"速率",但一
般用法却可以接受,但不代表其中一方错。
既然这样你这麽干涉别人的言论自由是很不礼貌的。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43)
158F:嘘 Drexler:太强了 不过什麽时候要来下象棋呀 09/28 13:41
159F:→ chordate:就像注音文一样很多人在用,为什麽PTT大多版禁 09/28 13:42
160F:→ chordate:注音文,因为注音文极度妨碍沟通 09/28 13:43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46)
161F:→ chordate:每个物理辞典都会跟你讲Velocity的定义 09/28 13:46
162F:→ chordate:不过我忘了你上次Reductio ad absurdum 09/28 13:46
163F:→ chordate:跟Counterexample都搞错了 09/28 13:47
但是,没有人会说拿一般字典定义的人才是对的。所以我才断定你绝对找不
出大师级裁判的判准。但是不表示不能那样用,因为是辩士个人定义的问题
。至於你讲的另例我已解释过,所以不会再回应。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49)
164F:→ chordate:跟你说的时候你又说不要拘泥於名词定义XDXD 09/28 13:47
165F:嘘 floz:你的大师级是谁阿,不敢说出来吗?? 09/28 13:49
我暗示这麽明显,你应该知道吧,你要是连理律盃、大法盃的最佳辩士有哪些
都不知道,我想也不用谈了。不说名字是因为我必须顾及他的隐私。所以只能
用暗示的,不知道的话我有点难以相信若你是辩论圈的高手会不知道大概哪些人。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51)
166F:→ floz:我没有管你用不用阿,只是这不会个辩论上普及的名词 09/28 13:50
我也没管你到底普不普及,重点是有人用也不表示规定不能这样用,
这是个人言论自由,他人不得干涉。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53)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9.94 (09/28 13:53)
168F:→ floz:正疆学长写了一篇长文,向各校裁判说明另一种不同的判准。 09/28 13:53
169F:嘘 Drexler:只是自顾自的说自己世界的东西 09/28 13:54
170F:→ floz:欸欸欸,你一开始不是得意洋洋说是辩论专用术语吗!!! 09/28 13:54
171F:→ floz:怎麽变成是一个辩论人自己喜欢用的自由 09/28 13:55
他没详细说针对""某场比赛""的详细判准阿,只说判准的一些心得原则而已
这点不算喔。 对阿,法院辩论有,辩论圈也有人用啊。
相信辩论以外没有人真顿论点这样用吧!
172F:嘘 chordate:找不到正式书面解释的术语XD 09/28 13:55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3:57)
173F:→ floz:这中间差异,相隔不只百里阿!!! 09/28 13:55
174F:→ celestial318:f跟c两位真好耐性... 09/28 13:55
175F:→ Drexler:因为因为....会转弯啦 09/28 13:55
176F:→ floz:我不同意是辩论专用术语,那个人爱好用语就随便你 09/28 13:57
本来就随便我,你不同意与我何干? 至少大师级的许多人物这样用,
辩论圈派系本就不少,成为某一派系的专用语,也不是奇怪的事。
像某个大学的指导老师,特色是一定会来几首打油诗,相信你也知
道吧! 这一派系特色就是如此。 既然这样何须讨论?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3:59)
177F:嘘 onelife:法律保障言论自由,包含建议你别乱用名词之自由 09/28 13:57
178F:→ onelife:你自言自语时用什麽定义别人管不着,但如果你是想讨论,那 09/28 13:57
179F:→ onelife:就该用众人能接受的说法。倘若不想讨论,那你继续用自己的 09/28 13:58
180F:→ onelife:定义无妨 09/28 13:58
关我何事,我又没强迫你找我讨论。
181F:→ floz:理律盃大法盃,这十几年来多少最佳辩士阿XD 09/28 13:58
同时得这两个的不多啊。
182F:→ voko:请解释您自己说约两个月 後来又改口的事 09/28 13:59
1.老梗,请爬文。 这点以误会冰释。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01)
183F:→ voko:再其次 我同意你说公民教育多数决不代表绝对 09/28 14:00
184F:→ celestial318:可以请益哪几位大师级的人物吗? 想增广见闻 09/28 14:01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02)
185F:→ voko:但这麽多人批评你 只有一个G大批板主 你认为那些批评你有私怨 09/28 14:01
186F:推 floz:所以像是 需根解损这种东西,才有资格成为专有名词阿 09/28 14:02
187F:嘘 Jabez:误会冰释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28 14:02
188F:→ voko:然後 一直拿G大批评板主的言论猛打 这就不是私怨 09/28 14:02
不只G大一人。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03)
189F:嘘 Drexler:哪来误会冰释.... 09/28 14:03
190F:→ voko:所以要不要做个统计 批您的几人 批F大的几人 09/28 14:04
免,理由我上面都说了 1.多数决不适用是非 2.批我的人很多的先决立场本身
薄弱 3.对方有版主身分加持 详细理由如上,以後老梗就请爬文。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05)
191F:→ voko:错就是错 道歉不失一条汉子 错跟误会是不一样的东西 09/28 14:04
192F:嘘 floz:要是被大家误会成,打辩论一定要来两句打油诗,我很头痛阿 09/28 14:04
但是如果说成部分派系惯例是打遍论一定来个打油诗,合理啊! 你也不能说他错。
重点是既然有派系这样用,现实用并无不可。
193F:→ Drexler:其实我以前在现实生活有遇过类似的人 09/28 14:05
194F:→ floz:所以个人特色,不等於活动惯例 09/28 14:05
某些派系的活动惯例。
195F:嘘 YoursEver:还再辩?7836的东西去辩啊?不会剥树皮做炭笔我教你好吗? 09/28 14:0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07)
196F:→ floz:硬将个人特色说成活动惯例 也太有趣 09/28 14:06
197F:嘘 barbossa:有梦你会红 09/28 14:06
198F:嘘 Jabez:Y大教我一下, 我的学生正好有个孩子缺枝笔画画写字儿 09/28 14:06
199F:→ YoursEver:你最严重的问题在於"不敢去面对质疑和自己的缪误" 09/28 14:07
200F:嘘 onelife:还关你何事?...你发在公开讨论版就关该板使用者的事阿 = = 09/28 14:07
201F:→ floz:小说中,对个人门派遮遮掩掩的人,通常.......... 09/28 14:07
本来就与我无关,我没义务配合你。 法律没有规定。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08)
202F:嘘 Drexler:诚心建议在p2开个板 大家一定很乐意过去跟你"讨论" 09/28 14:07
203F:→ YoursEver:这样有什麽好谈的?? 你是要讨论还是要辩论? 哪种都好, 09/28 14:07
204F:推 celestial318:荒谬 一定是众板友先入为主 才无法理解我精辟的看法 09/28 14:07
205F:→ YoursEver:先决定你想做的事情,之後决定好你想要探究的主题. 09/28 14:08
206F:→ floz:某些派系的话,就请讲清楚阿,XX派的辩论术语 09/28 14:08
XX派也是辩论圈之ㄧ啊,没讲清楚无所谓阿,我压根不认为这应该是本堤重点。
207F:→ YoursEver:之後再正式来好吗? 前後文牛头不对马嘴的状况下,你还要 09/28 14:08
208F:→ YoursEver:说自己不是在"辩"? 09/28 14:09
209F:→ floz:那你的"翻案"法律有规定吗!!!!!! 09/28 14:09
规定啥? 所以言论自由阿,怎麽又凭个人。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10)
210F:→ voko:我敬佩你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气概 但请分清孔明和包不同的差别 09/28 14:10
211F:→ YoursEver:如果只是要单纯的炭笔,以目前的状况,现今最简单的作法就 09/28 14:10
212F:→ YoursEver:是,拿根竹筷,外面包覆铝箔,一端封死,一端留开口. 09/28 14:10
铝箔......................................................
213F:→ YoursEver:接下来丢去火上面烤,加热. 没有封死的那端会冒一堆黑烟. 09/28 14:11
214F:→ YoursEver:等黑烟的量没那麽多之後,把铝箔拆掉,就有碳笔可以用了. 09/28 14:11
1.老梗,请爬文。 这问题你绝对不是第一个提出。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12)
215F:→ YoursEver:如果是在野外,想办法搞些闷烧的事情来干就好. 09/28 14:12
216F:嘘 floz:你也是板友之一阿,但你能代表本版吗? 09/28 14:12
但语意问题啊,"这是辩论圈的用法",表示辩论圈只要有一个例子,
这句话就能成立阿。
就好像,金发碧眼这是地球人的特徵,没错啊,虽然洋人不能代表地球人,
但这句话逻辑一定成立。 因为确实"是"地球人的特徵阿。
就像若P则Q,可以成立。就算P不能完全代表Q,若P则Q还是成立。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15)
217F:嘘 no1smkimo:还版主身分加持勒,你以为大家批你,只是因为他是版主喔 09/28 14:13
218F:→ floz:不要拿少数,例外,特别,当通例讲 09/28 14:13
219F:→ YoursEver:野外拿泥巴烤地瓜都不是问题,扔树枝闷烧做炭笔有什麽难? 09/28 14:14
220F:→ no1smkimo:你以为大家因为他是版主就要捧他LP而来批你吗 09/28 14:14
不是吧,是说敢批他得罪他的人不多
221F:→ YoursEver:有没有人提过是不是老梗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不知道有碳笔. 09/28 14:14
222F:嘘 muaci:跟没逻辑的人理性沟通有可能吗? 09/28 14:14
223F:→ YoursEver:根本上就打破了你没笔没纸的前提. 09/28 14:14
1.老梗,请爬文。 这问题你绝对不是第一个提出。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16)
224F:嘘 floz:法律没规定,但我求求你,别再让大家误会辩论圈了,好吗??? 09/28 14:16
你嘘也叫求,你推到爆,我就听你的,试试看阿。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17)
225F:嘘 Drexler:谁不敢批板主 板主如果因私怨水桶更会被罢免吧 09/28 14:17
226F:推 floz:你的逻辑阿....那白马非马听过吗..... 09/28 14:19
227F:嘘 celestial318:某板友被嘘到XX => "这是金庸板的特色" 09/28 14:19
228F:→ gundammkiv:不是没逻辑 是神的逻辑不等於大众的逻辑 而神的逻辑当 09/28 14:19
229F:→ gundammkiv:然优於其他逻辑 (舌头快打结了w) 09/28 14:19
230F:→ floz:先是逻辑谬误再加类比不伦...... 09/28 14:20
231F:嘘 no1smkimo:谁说大家不敢批版主阿,很多版主都被批下台了 09/28 14:20
那类比OK阿,一般的话都能成立,你也不用来管我怎麽讲。我自有主意。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1)
232F:→ no1smkimo:版主没那麽伟大好吗 09/28 14:20
233F:嘘 Jabez:商量一下, 推到爆改成嘘到爆, 这篇已经快达成了 09/28 14:21
234F:→ Jabez:我怕我等等出门不要半个小时就会XX, 晚上回来只能朝圣 Orz 09/28 14:21
235F:嘘 YoursEver:去哲学所修门逻辑再来吧, P->Q 只能保证 ~Q->~P 09/28 14:21
没诚意,现在都X7了,虚爆有啥难度,要推爆才有。 何况者问题很没营养,
有人会拿嘘爆当门槛条件吗?
你才修门逻辑,上面只表示,若P则Q如能成立,即便P不能代表Q,也成成立。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3)
236F:→ YoursEver:P->Q 和 P,Q谁能代表谁没有必然的关系。 09/28 14:22
上面重点不在谁代表谁吧! 你完全搞错重点,我上面是说即便P不能代表Q
还是能成立,我说东你扯西。
237F:嘘 newtypeL9:哇~推到爆就听你的耶XDDDDD 09/28 14:22
238F:→ chordate:这个不用哲学所,国中就有教了吧XD 09/28 14:22
239F:嘘 onelife:从他叫floz板友推到爆那句看来,他就是要让人误会辩论圈嘛 09/28 14:22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4)
240F:→ YoursEver:我只是要跟他说,好歹我修过哲学所开的逻辑,念过机率,念 09/28 14:23
241F:嘘 floz:那我只能改求各位板友!!!别误会辩论圈阿 09/28 14:24
242F:→ YoursEver:过随机程序, 如果他要战逻辑和机率,他战错人了. 09/28 14:24
你根本搞错重点还说。
243F:嘘 newtypeL9: 帮补 09/28 14:24
244F:→ floz:你说的根本不是 若..则的概念。是属於的概念,还是还没学到? 09/28 14:25
就好像,(若是)金发碧眼 则是 (地球人的特徵),没错啊,虽然洋人不能代表
地球人,但这句话逻辑一定成立。 因为确实"是"地球人的特徵阿。
就像若P则Q,可以成立。就算P不能完全代表Q,若P则Q还是成立。
(若是)辩论圈某派系的用法 则是 此用法属於(辩论圈里的用法)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7)
245F:嘘 gundammkiv:嘘爆一篇没什麽难度 但是每一篇都可以被嘘爆 那难度就 09/28 14:25
246F:→ gundammkiv:出来了 还是可以当成一种标准啦XD 09/28 14:25
247F:嘘 song00123:太好笑了 嘘你的 反对你的 通通都是之前有恩怨的?反对 09/28 14:26
248F:→ song00123:板主的都跟板主没恩怨大公无私? 09/28 14:2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8)
249F:嘘 YoursEver:"即便P不能代表Q,也成成立", 这句话是你说的,这句话的 09/28 14:27
250F:→ YoursEver:问题在於"即便P不能代表Q"和前後文没有一点逻辑关系. 09/28 14:28
251F:嘘 newtypeL9:floz大不用担心,你会因为他自称武术家就误会武术圈吗XD 09/28 14:28
因为某老兄说,某派系不能代表辩论圈阿,但不表示不属於辩论圈阿。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9)
252F:→ YoursEver:扯逻辑的时候,插一句没有逻辑关系的话,这是哪门子逻辑? 09/28 14:28
253F:推 jackyown:辛苦了 09/28 14:29
我是针对某人回阿。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29)
254F:嘘 floz:金发碧眼是地球人的特徵是错的 09/28 14:29
255F:→ voko:若P则Q->非Q则非P 有问题吗 是人家说东你扯西吧 09/28 14:29
没问题啊,但跟我提出的东西重点无关。
256F:→ kent0:我只想到白马非马 09/28 14:29
257F:推 celestial318:板主因为没有水桶翻案专家而得罪大家了orz 09/28 14:30
258F:→ floz:只能说金发碧眼是部分地球人的特徵 09/28 14:30
259F:嘘 ms16140864:这根本不算是讨论了,甚至算不上是辩论,顶多算抬杠而已 09/28 14:30
260F:→ floz:金发碧眼是地球人的特徵,必需要所有地球人都金发碧眼 09/28 14:31
不用,若是美国人则是地球人。这句话成立阿,但需要所有地球人都是美国人吗?
不需要!! 因为美国人已是地球人之ㄧ。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33)
261F:→ floz:你用一个虚假的前提,当然得不到正确的结论 09/28 14:32
262F:→ tacoyo:时间多到一直跟一群版友混战????? 09/28 14:33
263F:嘘 s8911520:大家省省力气吧 他不会输的 09/28 14:33
264F:→ chordate:我想到指鹿为马 09/28 14:33
265F:→ floz:白老虎有没有听过?但是除了你会有人说:白毛是老虎的特徵嘛? 09/28 14:34
我没这麽说喔,你要怎麽比与我无关。
266F:→ rogner7777:有什麽关系呢?原po时间消磨得很爽、我们也笑得很高兴 09/28 14:34
267F:→ voko:您补的那段就隐含非Q则非P啊 09/28 14:35
268F:→ rogner7777:呀...各取所需、各得其乐呵。 09/28 14:35
269F:嘘 s8911520:我只想到 地球很危险的 快回火星吧 09/28 14:35
270F:→ floz:所以要说"部分"地球人的特徵,这句话才会对阿 09/28 14:35
不用说也可以成立。 若是美国人则是地球人。这句哪里错?
加部份只是表达更精密而已,原本的也不算错。
套用这例子,你只不过把他补完成美国人为地球人之ㄧ而已,
只是比较完整不表示原本的是错。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37)
271F:→ onelife:金发碧眼那逻辑真的令人傻眼 XDDD 09/28 14:37
272F:嘘 newtypeL9:早在他订下规矩说只有自己不用举实例时就不算了啊XDDDDD 09/28 14:37
273F:→ Fernandeo:你运气不错,只要你不放弃,一定有人认真的跟你战下去的 09/28 14:39
274F:→ Fernandeo:也只有这个板了。 09/28 14:39
那我出门好了。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8.160.148.109 (09/28 14:40)
275F:嘘 s8911520:废文 我也只好推废文 09/28 14:42
276F:嘘 newtypeL9: 帮成就 09/28 14:42
277F:嘘 floz:所以美国人是地球人的"特徵"了欸!!!!!!!!! 09/28 14:46
278F:嘘 Drexler:咩果人是很NICE的 09/28 14:47
279F:→ s8911520:不是吧 这种代表性的人物 一定要原po这麽有才的人才足以 09/28 14:48
280F:→ s8911520:担当吧 这麽多才多艺 又可以自订规则 谁比他有资格? 09/28 14:49
281F:嘘 Drexler:还没XX 先别急着出门嘛 09/28 14:53
282F:嘘 newtypeL9:推 09/28 15:00
283F:→ LouisGrey:你也别批板主了,印象中板主人气从来没像现在这麽高过, 09/28 15:01
284F:→ LouisGrey:没有你的锲而不舍,板主也没办法变成板上的英雄。 09/28 15:02
285F:嘘 BRANFORD:还是让他在电脑前面,别出门,比较有益社会人群 09/28 15:44
286F:嘘 newtypeL9:那也不一定,也许他不坐在电脑前时会去造桥铺路,是个大 09/28 15:47
287F:→ newtypeL9:大的好人也不一定XD 09/28 15:47
288F:嘘 BRANFORD:你出门便怎样? 09/28 15:50
289F:嘘 yudi1991:金发碧眼这是地球人的特徵!!!! 伟哉~ 09/28 15:53
290F:嘘 hchs654:哈哈哈XD 09/28 16:49
291F:嘘 wfelix:若金发碧眼则是地球人? 09/28 17:45
292F:嘘 hchs654:若有金发碧眼的猴子呢? 09/28 17:59
那个明明就是毛。
294F:嘘 sxing6326:懒得看 直接嘘 反正一定是废文 09/28 18:08
295F:嘘 barbossa:帮你成为金版第一 就在今天 09/28 18:22
296F:嘘 shamanfan:怎麽又变成讨论什麽金发碧眼? 黛绮丝吗? 09/28 18:29
297F:→ rogner7777:为何你就是无法针对他人的问题做直接答覆?这样跳痛来 09/28 18:46
298F:→ rogner7777:跳痛去,怎麽看都是在回避对自己不利处,想尽办法另辟 09/28 18:47
299F:→ rogner7777:战场...因为不这样,就将军了...不觉得这样很无聊、且 09/28 18:48
300F:→ rogner7777:事实上...很可悲吗? 09/28 18:48
你自己没爬文清楚阿,讲难听一点,套句014的词,你要是举证的出
来个一刀毙命的证据,大家都没话说。
301F:嘘 lngygy123:好帖我顶 09/28 19:07
302F:嘘 BRANFORD:害我吃那麽多垃圾食物 09/28 19:19
303F:→ BRANFORD:XX了!!!这一击贯破了 我不是范松~~~~~ 09/28 19:19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4.42.68.241 (09/28 20:15)
304F:嘘 onelife:发就是头顶的毛,难道金毛师王还顶着一头黑发吗...= =a 09/28 22:00
既然叫狮子,当然要改用毛,难道有人会说金发狮吗?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4.42.68.241 (09/28 22:07)
305F:→ onelife:还真说不清,我说的金毛狮王当然是指谢逊这人类... 09/28 22:25
306F:→ onelife:那麽我只问一句好了,sleveldeity你是否顶上无毛? 09/28 22:25
307F:嘘 BRANFORD:这句好好笑喔 09/28 22:26
把她比喻成狮子当然要切题阿,要看你毛是"借代"什麽阿?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4.42.68.241 (09/28 22:28)
308F:嘘 BRANFORD:看不懂 只好嘘了 09/29 02:00
309F:推 livetrue:那麽多人反对是怎样 光看回文页数 sleveldeity就赢了 09/29 03:30
310F:嘘 Jabez:帮扶正 09/29 07:10
311F:嘘 shotloves:娘子 快跟牛魔王出来看笑柄 09/29 09:30
不晓得是不是某人自介。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4.42.67.114 (09/29 11:46)
※ 编辑: sleveldeity 来自: 114.42.67.114 (09/29 11:49)
312F:嘘 s8911520:上帝来了 09/29 12:16
313F:嘘 settingsun:可惜XX被人抢了 09/29 15:29
314F:嘘 BRANFORD:(顾盼自雄) 09/29 15:35
315F:嘘 ivanpisces:看页数断谁赢的话,以後发文都先报页数就好了 09/29 20:10
316F:嘘 boko319:............. 09/30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