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00L (愚者)
看板JinYong
标题[公告] Re: [连署] 增修推发文限制与板规。
时间Mon Sep 10 06:30:52 2012
《临时公告》
本板禁止劣文纪录有一篇以上(含)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自2012年10月01日起生效。
金庸板 F00L
※ 引述《MagusMedivh (魔法追寻者)》之铭言:
: 对板规与发文限制增修的连署提议
: 本板板规第二章5.2条,不违规的情况下采取民主制的民意优先,
: 因此取得板主同意後,申请连署增修发文限制/板规为:
首先感谢M板友的热心积极,并肯定诸位参与板务的讨论。
依照本板民意为先的精神,拟对本文部分提案进行表决,投票时间订为「两周」。
若届时赞成的部分达到75%,先以「临时公告」的方式运作三个月,
三个月运行无碍後,则进行板规的修订。
: ˙禁止有劣文纪录者发文、推文。
原板规中……
9.1 本板禁止劣文纪录有二篇以上(含)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提案限制更严格,改为……
本板禁止劣文纪录有一篇以上(含)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板友投票时请表达:赞成/反对/无意见
──无意见者不列入75%之(分母)计算。
: ˙对各项违规项目增设警告制,初犯警告、二支警告水桶、三支警告永久水桶或劣退。
: 一年内无违规纪录者可申请消除警告。
本条提案与现行板规12.3、13.2、17.1……等条文概念近似,
且现行板规之规范更为明确,故不列入本次表决范畴。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议,不妨再进一步提案讨论。
: ˙具争议性文章、抑或明显讨嘘文、引发多数人负面观感、身心不适,
: 初犯者依照板主主观判断情形,处以警告抑或最低一周、严重最高三个月之水桶,
: 累犯者最低三个月、严重一年以下水桶,再犯者永久水桶并劣退,
: 可依多数人评价为参考,总体情节由板主自由心证。
: ˙禁止发表诸如态度、语气、字意恶劣、引发多数人质疑反感之文章与推文,
: 由板主心证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直接水桶、劣退。
: ˙在板主表示警告後,仍於同篇、他篇文章引发同样之争议者,可再加重判决。
上述三条提案与现行板规第26条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决范畴。
(不过现行板规为避免板主权力过大而专断,罚则没有这麽重就是了。)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议,不妨再进一步提案讨论。
(各位若要「修的更严格或宽松」,也可在现行板规的基础上讨论如何改数字。)
: ˙当本尊帐号受到惩处期间,使用分身再次发表违规文章,
: 经检举/查证属实後将两者劣退并且永久水桶。
本条提案与现行板规第6.4条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决范畴。
(只是目前实务上是「光设分身」永久水桶,M板友则是提议「两(多)者皆设」。)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议,不妨再进一步提案讨论。
: ˙嘘文是否恶意,以回应内容为准,
: 若就事论事的批评,即属於可受公评之合理嘘文;
: 反之,存有谩骂意图、内容空洞的嘘文,则依板主判定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水桶。
本条提案与现行板规第17~22条概念近似,故不列入本次表决范畴。
若各位(含M板友)有其他建议,不妨再进一步提案讨论。
: 理由如下:
: 金庸板是欢迎友善使用者讨论小说的看板,
: 相信大家都希望能在一个和善、理性的环境下探讨文章。
: 纵观看板历来遭到大量嘘文之使用者言行,大致可看出有三点:
: 一、劣文使用者并非不可消除劣绩,但为何常年不消、更甚者不减反增?
: 只因有些人往往变本加厉,毫无悔意、甚至乾脆使用分身之故。
: 二、金庸板固开放嘘文,但板上大多数人通常也只是用箭头来表示不认同,
: 甚少有恶意嘘文的情形;而遭到大量嘘文的文章中,足有六位作者有劣文纪录。
: 其中,同一人发表复数具争议性文章、引发多数人负面观感的例子不胜枚举。
: 此类例子足见劣文纪录者容易引发多数人之争议。
: 三、引战、离题、讨嘘、似是而非的无意义文章洗板...等,
: 在低门槛的限制下,这类文章作者往往再三引发争议,
: 板上遭大量嘘文的文章,便有许多篇根本是同一位作者发表,
: 因此水桶、劣退,私以为是十分必要的规定与限制。
: 而为何不建议文章数设限,只因本板有许多使用者甚少发文,
: 倘若於此项设限,未免大减讨论数量。
: 聚沙成塔,当这类文章日益增多,良好的讨论氛围往往会被破坏得偏离板旨,
: 乃至有碍观瞻的程度,善意辩论与恶意滋事是截然不同的事情,
: 而此应由多数民意佐以板务观点判定。
: 以上,倘若提案有所肤浅欠虑之处,烦请指点;
: 如有赞成意愿,麻烦推文以便板务统计,感激不尽。
根据以上陈述及前文之讨论,在「劣文限制」着墨的最多。
故本次表决也就依照民意锁定这个议题。
表决方式:
请在推文中针对劣文限制的提案,直接按:赞成/反对/无意见。
若有补述可於後面用()陈述。
例如:
推 F00L:无意见。(各位觉得怎麽好就尊重大家罗……)
注意事项:
1.无意见者不列入75%之(分母)计算。
2.投票有效时间为两周,否则同1.不列入计算。
3.一个帐号限投一票,否则同1.不列入计算。
金庸板感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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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65.66
※ 编辑: F00L 来自: 175.180.65.66 (09/10 06:32)
1F:推 Jabez:赞成 09/10 10:51
2F:推 lngygy123:赞成 09/10 12:13
3F:推 alan576:赞成 09/10 12:47
4F:推 GordonBrown:不赞成 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09/10 12:56
5F:推 BRANFORD:赞成 09/10 13:25
6F:→ chordate:赞成 09/10 14:12
7F:推 yudi1991:赞成 09/10 15:17
8F:推 Fernandeo:不赞成 一篇应可容许,维持两篇限制即可。 09/10 18:06
9F:推 kavengany:赞成 09/10 18:29
10F:→ crowley:不赞成 一篇还在可容许的范围内 09/10 20:57
11F:推 potter1529:不赞成 09/10 22:22
12F:推 shernway:赞成 09/10 23:55
13F:推 ning0201:赞成 09/11 10:47
14F:推 GLHF:赞成 金庸板有人劣二吗 09/12 00:17
15F:推 thankmilk:赞成 09/12 01:40
16F:推 GordonBrown:楼楼上 劣一才对 新规矩是要劣零才能推发文 09/12 16:40
17F:→ GordonBrown:万一不小心被CCR板主劣一下 就好玩了 09/12 16:41
18F:推 killkillkill:赞成 09/23 12:19
投票结果统计:
赞成:12票
反对: 0票
(【不赞成】是「反对」还是「没意见」?=4票)
权衡後之决策:
将【不赞成】视作「反对」,得赞成比例为12/16=75%,则视作达75%门槛。
依据板规第29条
29. 本板规未修正前,若有紧急未竟之事宜,得由板主张贴置底临时公告规范之。
29.1 临时公告效力以三个月为限,三个月之後自动丧失规范效力。
故以修订本文为「临时公告」:
本板禁止劣文纪录有一篇以上(含)之网站登录者使用。
自2012年10月01日起生效。
金庸板 F00L
※ 编辑: F00L 来自: 175.180.69.111 (09/26 05:16)